壹网壹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2019-10-22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19-01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
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
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现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8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8.3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66,0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6,852,100.00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147,900.00 元。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
中汇会验【2019】4610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万元) (万元)
杭经开经金融备
品牌服务升级建设项目 35,023.87 35,023.87
[2017]005 号
杭经开经金融备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7,302.19 17,302.19
[2017]006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588.73 16,588.73
合计 68,914.79 68,914.79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
途 , 公 司 通过 首 次公 开 发行 股 票 募集 资 金净 额 689,147,900.00 元,其中
16,588.73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放募集资金数额(元) 用途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服务升级建设
3301040160014103991 350,238,705.07
营业部 项目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0010010120100874496 367,011,998.73 建设项目
杭州分行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四、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均得
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截至 2019 年 10 月 20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余
额 16,588.73 万元(含相关收益)。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生产经营需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全部
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
募集资金余额(含相关收益)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且
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
于公司主业经营规模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
充营运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壹网壹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月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