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0-022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21日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杭州壹网壹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基于
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完成工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20 年 1 月 21 日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杭州壹网壹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出具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在公司官网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疑问。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杭州壹网
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0)
4、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5、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2 月 26 日。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3.9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 万股的 0.17%。
3、授予人数:14 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103.63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或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
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和
48 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限
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
(3)解除限售安排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首次授予权益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25%
第一次解除限售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首次授予权益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25%
第二次解除限售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首次授予权益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25%
第三次解除限售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
首次授予权益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25%
第四次解除限售
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预留授予权益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25%
第一次解除限售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预留授予权益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25%
第二次解除限售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预留授予权益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50%
第三次解除限售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
回购注销。
(4)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第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第二,激励对象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第三,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
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
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3 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较 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
65%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
100%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除限售
135%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指以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较 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是指自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与 2019 年净
利润相比较的增长率。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
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
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时,
激励对象才可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考
核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00% 70% 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当前总股本比
股) 例 例
姚如燕 核心骨干 2 11.76% 0.025%
陈国鑫 核心骨干 2 11.76% 0.025%
曹亮新 核心骨干 1.2 7.06% 0.015%
廖栩 核心骨干 1.2 7.06% 0.015%
林龙 核心骨干 1 5.88% 0.013%
胡宜峰 核心骨干 1 5.88% 0.013%
孙诚阳 核心骨干 1 5.88% 0.013%
黄丽芸 核心骨干 1 5.88% 0.013%
池建全 核心骨干 1 5.88% 0.013%
洪珊 核心骨干 0.5 2.94% 0.006%
李鸿琦 核心骨干 0.5 2.94% 0.006%
黄盟 核心骨干 0.5 2.94% 0.006%
金洋洋 核心骨干 0.5 2.94% 0.006%
孔露露 核心骨干 0.5 2.94% 0.006%
中层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
司) 13.9 81.76% 0.17%
(共计 14 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 3.1 18.24% 0.03875%
合计 17 100% 0.2125%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完全一致。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
020】0243 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 2020 年 2 月 27 日止,贵公司以非公开方式
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9,000 股,发行价格 103.63 元/
股,募集资金合计 14,404,570.00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存入贵公
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3010401660005426526 银行账号。贵公司累
计发生 139,000.00 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 120,000.00 元、验资费
1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贵公司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
额 122,641.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281,928.49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
本(股本)为为人民币 139,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4,142,928.49
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 80,139,000.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0.1
7%。
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60,000,000.00 75.00% 60,139,000.00 75.04%
通股股本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20,000,000.00 25.00% 20,000,000.00 24.96%
通股股本
合计 80,000,000.00 100.00% 80,139,000.00 100.00%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80,139,000.00 股摊薄计算,
2018 年度每股收益为 2.71 元。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0,000,000.00 股增
加至 80,139,00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在
授予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61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7 %,通过
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6,488,477.72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1%。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直接持有公
司 10.75 %的股份,通过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0.57 %的股
份。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