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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网壹创: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0-063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80,1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139,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80,1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8股,共计转增64,111,200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4,250,200股。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

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139,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注】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司 总 股 本为 80,139,000 股 , 权益 分 派实 施 后 总股 本 增 至
144,250,200 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7 日。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
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87                                林振宇


   2            02*****653                                吴舒


   3            02*****659                                张帆


   4            02*****616                                卢华亮


   5            08*****122                                杭州网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9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139,000    75.04%        48,111,200     108,250,200    75.0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39,000          0.17%      111,200         250,200       0.17%

       首发前限售股          60,000,000    74.87%        48,000,000     108,000,000    74.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24.96%        16,000,000     36,000,000     24.96%
        三、总股本           80,139,000    100.00%       64,111,200     144,250,2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144,250,20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518577 元。

    2.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金佳泰
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鹏宏祥叁号股权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网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振宇、吴
舒、张帆、卢华亮承诺:本人/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
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
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20.72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也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后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低于 57.02 元、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7.02 元、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55800 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2 号新加坡科技园 2
号楼 14 层咨询
    联系人:李美玲
    咨询电话:0571-85088289
    传真电话:0571-85088289


    九、备查文件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