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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网壹创: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1-07-22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好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浙
江上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佰”)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浙江上佰 49%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
行的程序已在《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且重组预
案已对该等审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者禁
止转让的情形;浙江上佰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上佰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
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
保持独立。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上佰的少数股权,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电子商务服务方面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上市公司在
不同领域品牌客户的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提高
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
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