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8-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壹网壹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网壹创”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针对壹网
壹创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1年公司
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股东林振宇、吴舒、卢华亮、张帆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
网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预计8,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振宇先生、卢华亮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额
易类别 容 定价方式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 上海蒙彤 品牌传播、 公平定价 5,000 20 0
人采购 文化传播 全域媒介采 原则
服务 有限公司 购等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海蒙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蒙彤”):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4588号5号楼301室(上海三星经济小区)
法定代表人:张世俊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计算机多媒体制作,图文设计,公关活
动策划,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会展会务服务,礼仪
服务,展台设计,舞台设备租赁,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赛事活动
策划,摄影摄像服务,翻译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商
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文化用品、
办公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3.31
资产总额 22,776,496.24
净资产 11,352,081.16
项目 2021 年 1-3 月
主营业务收入 8,481,190.00
净利润 -1,396,526.80
注:上述列表所示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振宇先生任上海蒙彤董事、董事兼副总
经理卢华亮先生任上海蒙彤监事。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上海蒙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购品牌传播与全域媒介采购服
务,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 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
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
格,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经
营发展,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高质增长。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议案资料,并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询问
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此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日常经
营。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
同意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
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审核确认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国泰君安证券对于公司审核确认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励少丹 胡伊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