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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网壹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1-08-02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1-086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一
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
就,首次授予的95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
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
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四)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以2021年8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120.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