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贻斌)2020-04-24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贻斌)
本人作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
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2019年度,召开董事会10次,本人以通讯或现场的方式亲自参加董事会议
10次,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亲自参加了3次。在出席会议前,认真审阅了会议
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
人对2019年度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19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
司2018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4000万元综
合授信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
相应职责,就需要经董事会专业委会前先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向
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 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将勤勉尽责、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
管理层的沟通,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快速
发展。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
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报告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贻斌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