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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材料,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报告。
    二、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除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吴战篪                李贻斌               李迪




                                                       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