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9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材料,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旨在以正常经营为基
础,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了相关业务的审批流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制
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独立董事:吴战篪 李迪 李贻斌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