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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禾智能: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2021-04-20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1]15268-4 号




                             目   录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防 伪 编 码:           11010150310140297Q


被审计单位名称: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内 容: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报 告 文 号:           天职业字[2021]15268-4号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慧


注 师 编 号:           110002400118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婷


注 师 编 号:           110101505189


事 务 所 名 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事 务 所 电 话:        021-51028018


事 务 所 地 址: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3层




 业务报告使用防伪编码仅说明该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报告防伪信息查询网址:https://zxfw.shcpa.org.cn/codeSearch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1]15268-4 号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0
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规定编制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业务,并提出审核意见。在
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
审核报告作为贵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
定。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1]15268-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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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0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84,718.81
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22,032,287.81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28,201,189.70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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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0 年度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56,574.47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8,392,184.23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7,220,782.58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41,171,401.6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41,171,401.6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法定代表人:严文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东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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