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15:0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1 号东莞市佳禾电声 科技有限公司综试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严文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4,839,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6,688,000 股的 61.8099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9,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164,8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951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39,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39,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8%;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53.4544%;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54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8%;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53.4544%;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54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8%;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53.4544%;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54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8%;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53.4544%;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54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8%;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53.4544%;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54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9%;反对 14,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2.2794%;反对 1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72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9%;反对 14,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2.2794%;反对 1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72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9%;反对 14,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2.2794%;反对 1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72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0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8%;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53.4544%;反对 1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54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3%;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1886%;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 14.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3%;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1886%;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4.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3%;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1886%;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4.03、审议通过了《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3%;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1886%;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4.04、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3%;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1886%;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4.0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8%;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0.1715%;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171%。 议案 14.06、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8%;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0.1715%;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171%。 议案 14.0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3%;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1886%;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4.08、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29%;反对 2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8.9965%;反对 28,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00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4.09、审议通过了《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85%;反对 35,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8422%;反对 35,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1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14.10、审议通过了《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3%;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1886%;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3%;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1886%;反对 3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8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 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8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4%;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0136%;反对 27,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9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汪志芳、付梦祥 (三)结论性意见: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