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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禾智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0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
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首次授予部分的 12 名激励
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3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其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共 20,0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
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按照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授予未归属的股份予以作废。公司本次作废此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此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 13 位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 35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原
因和调整结果、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
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