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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禾智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佳禾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志鹏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
                                           是                   不适用
锁定期限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
                                           是                   不适用
束措施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套申
                                           是                   不适用
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广发证券终
                              止了原保荐协议,与招商证券签订了《佳禾智能科技股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接持续督导
                              保荐工作有关事宜之持续督导协议》,由招商证券承接
                              自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招商证券已指派保荐
                              代表人李炎、曹志鹏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不适用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炎                曹志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