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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禾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7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22 年 6 月 9 日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吴战篪、李贻斌、李迪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严文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逐项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要求,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

    2.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00 万元(含
112,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
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
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
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
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转股期限



                                   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
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 为调
整后转股价。

                                   4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
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
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上述交易
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5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
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
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1、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
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6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
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
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
                                   7
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
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
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
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
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8
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
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
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公司制定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明确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内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2,000.00 万
元(含 11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    年产 500 万台骨传导耳机项目            26,588.64            24,143.00
  2    年产 900 万台智能手表项目              33,216.11            29,903.00
  3    年产 450 万台智能眼镜项目              27,583.65            24,954.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3,000.00            33,000.00
                      合计                   120,388.39           112,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1、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2、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
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同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
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及
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和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

                                  12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
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本次发行前确定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
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债券利率、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
价格的修正、债券赎回与回售、债券担保,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
开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决定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受托管
理协议,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的方案相关的各项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及上市申报工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申报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各项协议、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
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决定或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
的调整。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
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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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交易等相关事宜。

    (7)、若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状
况发生变化,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
调整。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
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时,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的延期实施。

    (9)、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
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
售、转股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
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
研究、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
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
他事宜。

    (11)、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
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4 项、第 5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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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下午 3 时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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