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一)15:0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1 号东莞市佳禾电声 科技有限公司综试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严文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5,04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8,388,800 股的 48.77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4,89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8,388,800 股的 48.7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8,388,800 股的 0.042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8,388,800 股的 0.04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8,388,800 股的 0.0001%;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3,8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338,388,800 股的 0.042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严文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议案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肖伟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议案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严跃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议案 1.04、审议通过了《选举严湘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议案 1.05、审议通过了《选举严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议案 1.06、审议通过了《选举严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何华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再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选举万加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3.01、审议通过了《选举曾金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议案 3.02、审议通过了《选举罗君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996,30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3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69.604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5,03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5%;反对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8647%;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3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付梦祥、汤雅婷 (三)结论性意见: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