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审阅了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材料,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
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
予以回避。
三、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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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何华明 王再升 万加富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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