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米奥会展”)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41,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4.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335,07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55,025,3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309,770.00 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341 号《验资报告》。 根据《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项目 项目投资总 额(万元) 号 (万元) 1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20,560.49 3,821.52 “ChinaHomelife247”展会外贸 O2O 撮合平 2 12,264.28 2,279.53 台升级项目 3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4,129.93 24,129.93 合计 56,954.70 30,230.98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用募集资金 置换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 7,460.2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自筹资金 额 额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 1 3,821.52 3,626.80 3,626.80 项目 “China Homelife 247” 展会 2 2,279.53 2,279.53 2,279.53 外贸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 3 24,129.93 1,553.94 1,553.94 项目 合计 30,230.98 7,460.27 7,460.2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及原因 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总投资额变化,仅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进行的调整。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及“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所投入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考虑公司发展的紧迫性,以及当 前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线上展览,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优先顺序,将“营 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 16,572.81 万元调整至“境 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及“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 截至 2020 年 6 序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调整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月 30 日已使用 号 额 金额 金投资金额 额 募集资金 境外自办展业 1 务升级与扩展 20,560.49 3,821.52 3,626.80 10,138.26 13,959.78 项目 “China Homelife 247” 展 会 外 贸 2 12,264.28 2,279.53 2,306.36 6,434.55 8,714.08 O2O撮合平台升 级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 3 及信息化建设 24,129.93 24,129.93 1,813.57 -16,572.81 7,557.12 项目 合计 56,954.70 30,230.98 7,746.73 -- 30,230.98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事项对项目效益情况的影响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以 及项目实施方式造成改变,且“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法直接形成 收入不单独测算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效益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 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仍投资于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额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额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