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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米奥会展: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0-08-10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0 年 8 月 9 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

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

(含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内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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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指南》、《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
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
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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