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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米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9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
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教育
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郑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惠民                    张振安                   余光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