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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米奥: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3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

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规

范公司治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贯彻实施董事会战略部署,推进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164.09 万元,同比增长 92.51%;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8,164.09 万元,同比增长 92.51%;实现利润总额-6,808.13 万元,同比增长 16.74%;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353.09 万元,同比增长 14.53%;公司总

资产为 52,288.34 万元,同比降低 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38,396.91

万元,同比降低 11.54%。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

      二、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变更
         2021 年 2     第四届董事会
  1                                   的议案》
         月8日         第十六次会议
                                      3、《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
  2                                   6、《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 23 日      第十七次会议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9、《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6、《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7、《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3
       月 10 日    第十八次会议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8、《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9、《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
4
       月 17 日    第十九次会议    况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2021 年 9   第四届董事会    项的议案》
5
       月 24 日    第二十次会议    2、《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会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10 月 24    第二十一次会    4、《关于公司拟公开摘牌受让中纺广告展览有限公
       日          议              司 60%股权的议案》
                                   5、《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6、《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董事会成员共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亲
自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

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2021 年 2   2021 年第一次   1、《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变更的
  1
         月 26 日    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5   2020 年年度股
  2                                  8、《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月 18 日    东大会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9、《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021 年 8   2021 年第二次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月 26 日    临时股东大会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2021 年第三次   2、《关于公司拟公开摘牌受让中纺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4      11 月 10
                     临时股东大会    60%股权的议案》
         日
                                     3、《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分别对 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外投资以及 2021 年上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

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分别对 2020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了审议。

    3、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顺利完成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公司 2021 年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报告、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拟

公开摘牌受让中纺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60%股权以及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

会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续聘会计事务所的

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对 2021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履职情况等事项进

行审核。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分别对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曹惠民、张振安、余光胜在各自任职期间内均亲自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的情形,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

出了专业性建议,并被公司予以采纳,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均

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决议,运作规范;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督企业执

行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运营,完善了内控体系建设。在全面

落实治理各项活动的同时,董事会持续加强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和监管

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

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督和指导经营管理层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指标,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

环境,加大项目开发力度、深度拓展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事务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

构、股东及共同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

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七、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

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

发展。

    1、董事会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的水平,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
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

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规保障。

    2、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透明度。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市场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

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将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