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3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提名潘建军先生、方欢胜先生、姚宗宪先生、黄颖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安保和先生、李丹蒙先生、刘松萍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工作经历、从业经验、业务专长及提名程序等情况进行了充分审阅和审查,认为: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潘建军先生、方欢胜先生、姚宗宪先生、黄颖女士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安保和先生、李丹蒙先生、刘松萍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处罚或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推选潘建军先生、方欢胜先生、姚宗宪先生、黄颖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安保和先生、李丹蒙先生、刘松萍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惠民 张振安 余光胜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