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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米奥会展:关于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9-13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2-07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86,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66%)
的监事章敏卿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 21,6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16%)。

    2、持有本公司股份 43,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33%)
的高级管理人员郑伟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08%)。

    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
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
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
日收到监事章敏卿女士与高级管理人员郑伟先生关于减持计划的书
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具体减持计
划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章敏卿         监事          86,700                0.0866%

     2             郑伟   副总经理          43,400                0.04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股   减                                   占本人   减
                                        占公司总
序       东   持     股份来    计划减              所持公   持   减持期     减持
                                        股本的比
号       名   原       源      持数量              司股份   方     间       价格
                                            例
         称   因                                   的比例   式
                                                                 自本公
              个     首次公                                                 根据
                                                                 告之日
              人     开发行                                 集              市场
         章                    不超过                            起十五
              资     股票并                                 中              价格
1        敏                    21,675   0.0216%      25%         个交易
              金     上市前                                 竞              择机
         卿                      股                              日后的
              需     持有的                                 价              进行
                                                                 六个月
              求       股份                                                 减持
                                                                   内
                                                                 自本公
              个                                                            根据
                                                                 告之日
              人     二级市                                 集              市场
                               不超过                            起十五
         郑   资     场集中                                 中              价格
2                              10,850   0.0108%      25%         个交易
         伟   金     竞价购                                 竞              择机
                                 股                              日后的
              需     买股份                                 价              进行
                                                                 六个月
              求                                                            减持
                                                                   内

         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
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
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监事章敏卿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
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监事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伟先生在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时所作
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承诺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

    ①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②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
件再次被触发。
    本人用于上述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在公
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三分之一,且不高于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
后薪酬总和,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本人承诺按照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
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章敏卿女士与郑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
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其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
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章敏卿女士与郑伟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
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的要求。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章敏卿女士与郑伟先生承诺将严
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
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东章敏卿女士与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