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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米奥会展: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0-10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2-093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何问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有利于鼓舞公司员工士气,能够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为

实现公司业绩目标不断努力,不存在导致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

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重新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更为紧密地
将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评

估、慎重考虑后,公司对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本激

励计划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旨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规范运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

容。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4)公司已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

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

同意《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