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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米奥会展: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10-25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2-108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米奥兰
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7 人,均为目前在公司(含
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业务人员。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未发生
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为授予日,以 12.71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