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米奥会展: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1-18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2-12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第八十五条   在公司被恶意收购
                                  的情况下,收购方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
                                  关于出售公司资产或收购 其他资产等
                                  议案时,应在议案中对于出售、收购资
                                  产的基本情况、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定
                                  价方式及其合理性、收购或出售资产的
                                   后续安排以及该次交易对 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的影响等事项做出 充分的分析
                                   及说明,并提供全部相关资料予佐证。

                                   提案所披露信息不完整或不充分的,或
                                   者提案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不足以支撑
                                   提案内所包含相关信息的,应由召集人
                                   负责告知提案人并由提案人 2 日内修改
                                   完善后重新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提出不
                                   符合条件的视为放弃。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的,还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相应程序。

                                   股东大会审议收购方为实 施恶意收购
                                   而提交的关于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
                                   租出资产、赠与资产、关联交易、对外
                                   投资(含委托理财等)、对外担保或抵
                                   押、提供财务资助、债权或债务重组、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托经营等)、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等议案时,应由股东大会
                                   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四分
                                   之三以上决议通过。


第一百三十 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第一百三十 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其中在董事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时,必 其中在董事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时,必
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 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
董事审议同意。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 董事审议同意。
行一人一票制。                公司发生被恶意收购时,董事会提出修
                              改公司 章程议案和作出聘 任或解聘总
                              经理(总裁)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
                              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说明:

    1、新增“第八十五条”,原第八十五条及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2、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