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与本公司相关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张少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