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24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李波先生、周武平先生、杨植岗先生相关材料,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李波先生、周武平先生、杨植岗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同意提名李波先生、周武平先生、杨植岗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曲选辉: 张晓维:
夏 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