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3-26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2020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
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
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
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
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