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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纳克: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1-050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3 号新材料大楼十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专人送出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监事人

数 3 人。出席监事资格、人数以及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
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
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核查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
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
查说明。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