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5-16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
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和钢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作方共同出资,在设立纳克微束(北
京)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是基于公司战略投资目的,为开展
电子显微镜(扫描电镜、透射电镜)、聚焦离子束、电子束曝光机、半导体电子
束检测等技术产品研发、设备生产及销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曲选辉 张晓维 夏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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