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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纳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9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经认真审阅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二、关于 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曲选辉               张晓维                 夏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