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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左江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11-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左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对左江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5 号)核准,左江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5,160,000.00 元,扣
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6,007,323.8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152,676.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90622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0 元,剩余募集资金
319,152,676.16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募集资金分   募集资金使   募集资金余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配额度       用量           额
         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
 1                            36,505.960       12,124.633      0.00      12,124.633
             研制项目
         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
 2                            9,790.635        9,790.635       0.00      9,790.635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0.00      10,000.000

            合计              56,296.595       31,915.268     0.00       31,915.26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
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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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
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
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3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
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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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及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并将公
司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监管要求进行核对。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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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              孙鹏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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