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左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07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
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扩展
公司业务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
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事项。
    二、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谭赞斌                        褚云鹏                          伍前红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