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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左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8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总工程师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
情况基础上进行的,被提名人房建国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
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房建国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二、对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副总经理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工作实绩、业务
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提名人张陈南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陈南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谭赞斌                       褚云鹏                          伍前红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