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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左江科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4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此次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并同意以 31.865 元/股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以 31.865 元/股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谭赞斌                       褚云鹏                          伍前红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