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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左江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300799         证券简称:左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由 32.00 元/股调整为 31.865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2.00 元/股调整为 31.865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 次利润分配方 案以公司当时 的总股本
102,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3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1,378.08 万元人民币(含税)。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北
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激
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
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
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
格 =32.00-0.135=31.865 元 / 股 ; 第 二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价 格 ( 含 预 留 )
=32.00-0.135=31.865 元/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
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出的调整,公司监事会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此次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
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左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权益授予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