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9 证券简称:左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68,8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46%。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 为51,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9]66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000,000 股,并于2019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51,000,000股增加至68,000,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年8月6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 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共计转增34,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68,000,000股增至102,000,000股。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2 月28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 司总股本由102,000,000股增至102,080,000股。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5日完 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 由102,080,000股增至102,100,000股。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作废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27 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02,100,000股变更为102,06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2,060,0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9,59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1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461,500股,占公 司总股本31.8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5名股东,分别为张军、何朝晖、张漪 楠、何培翛、湖州左江未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左江未 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股份锁定 份。 张军、何朝晖、 和减持的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 张漪楠、何培翛 承诺 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 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本 人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本人申报离职,则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5、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 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6、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1)减持前提本人如确因自身经 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 况进行股份减持。(2)减持方式本人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如本人拟转让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5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4)减 持程序如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即拟 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方可减持股份。(5)约束措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 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 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 应上交公司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合伙企业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 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 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合伙企业将严格 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 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 股份锁定 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左江未来 和减持的 5、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1)减持前提本合伙企业如确因 承诺 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 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2)减持方式本合伙企业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合伙企业拟转让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则在锁定期 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本合伙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 资本市场及本合伙企业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并决定减持数量,并且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4)减持程序如本合 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即拟减持数 量等信息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 可减持股份。(5)约束措施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 归公司所有。如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 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操作收益金 额相等的部分。"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北京左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北京 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 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亦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68,8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46%。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张军 23,577,300 23,577,300 ① 2 何朝晖 22,322,700 22,322,700 ① 3 张漪楠 7,650,000 7,650,000 4 何培翛 7,650,000 7,650,000 湖州左江未来投资 5 7,650,000 7,650,000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68,850,000 68,850,000 备注①:因张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何朝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 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需严格遵守 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6、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 、限售 条件 流通股/非流 69,598,500 68.19 34,425,000 68,850,000 35,173,500 34.46 通股 高管锁定股 688,500 0.67 34,425,000 - 35,113,500 34.40 股 权激励 限售 60,000 0.06 - - 60,000 0.06 股 首发前限售股 68,850,000 67.46 - 68,850,000 - 0.00 二 、无限 售条 32,461,500 31,81 34,425,000 - 66,886,500 65.54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2,060,000 100.00 102,060,000 34.46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