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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左江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云鹏-已离任)2023-04-28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云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任期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本人已连
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有关规定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现将 2022 年度本人任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七次,本人任职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至第二十八次
会议,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上述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
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
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一次会议。
    2022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 2022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
2022 年 1 月 26 日
                     二十五次会议   认购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对《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4、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对《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022 年 4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七次会议
                                    7、对《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8、对《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作废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
2022 年 4 月 28 日
                     二十八次会议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时间              届次                          事项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进行了数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
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
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
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
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发挥专业特长,对公
司成都基地的建设设计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设计建议。
    五、任职董事会各下设专委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积极履行职责,提名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内
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予以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议,同时,与其他
各位委员一起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
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本人因连任公司独立董
事已满六年,根据有关规定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感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
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谢谢!


    特此报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褚云鹏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