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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指南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19-10-29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93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
(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并置备
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 2019 年 11 月 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配售对
象的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后,如高于某一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小于 10%,包含该价
格及以上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大于等于 10%,则该档价格为临界价格,高于临界
价格对应的申购量将被全部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
少到多,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时间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
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 10%。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
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剔除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
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T+2 日)
8:30-16:00,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1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股份数量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对应的
股份数量上限为 1,707 万股。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5,690万股,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
                               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
                               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9年11月6日),其他
                             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42号院TBD云集中心2号
                             楼A座
发行人联系电话               010-8255988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21-38676888




                               发行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