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2-09
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 自查期间累计买 自查期间累计卖
姓名 职务 交易区间
号 入股票数量(股) 出股票数量(股)
1 郑勇 董事、财务总监 2020 年 12 月 17 日 - 114,000
2020 年 12 月 10 日
2 屈在宏 监事 - 150,000
-2020 年 12 月 17 日
2020 年 12 月 10 日
3 冷晓翔 副总经理 - 160,000
-2020 年 12 月 17 日
4 陈岗 副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 10 日 - 51,200
2020 年 12 月 10 日
5 张黎红 副总经理 - 179,000
-2020 年 12 月 30 日
6 张春林 中层管理人员 2020 年 12 月 24 日 - 30,000
2020 年 11 月 23 日
7 胡玉芳 中层管理人员 - 140,300
-2020 年 12 月 1 日
2020 年 12 月 4 日
8 王科 中层管理人员 - 200,617
-2020 年 12 月 10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9 刘耀坤 中层管理人员 - 25,000
-2020 年 12 月 17 日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0 黄亮 中层管理人员 - 203,100
-2021 年 1 月 7 日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
计划进展以及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以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情
况说明,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发生于内幕信息形成之
前,且是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
资决策。在卖出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亦未有任何人员向
其泄漏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卖出公司股票。
此外,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中,董事郑勇、监事屈在宏、高级管理人员冷晓
翔、陈岗、张黎红均不是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就其减持公司股份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上述张春林等 5 名中层管理人员(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
在卖出公司股票行为外,另有 1 名激励对象在核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具体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 自查期间累计卖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区间
入股票数量(股) 出股票数量(股)
董事会认为需要 2020 年 8 月 26 日
1 陈祥 400 400
激励的其他人员 -2020 年 9 月 8 日
经公司核查以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是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
投资决策,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亦未有任何人
员向其泄漏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
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
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