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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指南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2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 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 42 号院 TBD 云集中心 2 号楼 1 单
元 5 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顿衡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20 人 , 代 表 股 份
178,846,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59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78,712,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126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33,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6,545,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3%。
       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1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1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同意178,80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
反对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0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2%;反对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13.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1选举冷晓翔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14.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1选举朱曦先生为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78,520,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7%;
反对3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78,520,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7%;
反对3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78,520,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7%;
反对3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9.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20.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孙蔓莉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78,84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544,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韩光、邹晓东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