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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指南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1-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指南针”或“公司”)2021 年度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指南针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凯                     联系电话:010-83939245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爱亮                   联系电话:010-8393924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会将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
                                         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1 日
                                        注册制下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讲解
                                        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 9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3 号——营业收入扣
                                        除相关事项》等 2021 年制定或修订的创业
                                        板业务规则或业务指南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是              不适用
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股东股
                                            是              不适用
份锁定承诺
8、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彭   凯                   刘爱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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