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0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等议案,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我们现就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
审查情况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三、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文洁 荆 霞 武长海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