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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指南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指南针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晓理                        联系电话:010-60837510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雁                          联系电话:010-60838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 次(承接持续督导后对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查阅)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
(1)培训次数
                                                                  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     采取的
                              事项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无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解决措施
1、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因本次发行需要,公司聘
                   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其理由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
                   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国泰君安未完成
                   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自保荐协议签订之
                   日起由中信证券承继。中信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
                   计年度。中信证券指派李晓理先生、胡雁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
                   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无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无
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晓理                   胡   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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