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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指南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12-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指南针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晓理                 联系电话:15110045026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雁                   联系电话:1520134859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晓理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
规章制度,并查阅了持续督导期相关三会会议资料及相关披露文件,访谈部分高管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是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相关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不适用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历次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查看交易所网站,访谈
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2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防止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相关管
理制度;关联方资料;访谈公司高管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现金管理相关决策文件、募集
资金账户划款凭证资料;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是
情形


                                       3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
司经营及财务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

                                                     是(相比去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年同期增
                                                     幅较大)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不存在)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访谈公司高管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公告及三会文件、查阅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清单及凭
证、抽查公司交易合同、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4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是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公司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使用
完毕,相关募投项目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提请公司注意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对相
关账户及时进行销户并进行公告。
(2)2022 年三季度,公司通过参与破产重整投资方式完成对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网信证券”)100%股权的收购工作。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因前述重组
事项形成人民币 12.87 亿元商誉,提请公司密切关注网信证券经营状况以及商誉减值风
险。
(3)提请公司根据新冠疫情最新发展形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适时调整未来经营策略(如
需)。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晓理                  胡   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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