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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19-11-0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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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八年十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目 录
释 义 ................................................................................................................................................ 6
第一部分 反馈问题回复............................................................................................................... 11
       一、反馈问题 1:发行人是由其前身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
       迪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斯迪克有限自 2006 年 6 月成立以来,经历多次股权
       转让及增资过程。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股东的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其合规性,是否存在代持情形;朱力克委托包志轩代持其
       股份并转让的原因,是否为规避相关法律法规。(2)历史上存在同次增资中不同股东出
       资价格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09 年 5 月、11 月,有限公
       司第六次、第七次股权转让,2010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2011 年 4 月,有限
       公司第三次增资,上述几次增资/转让价格存在很大差异,结合增资/转让前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数据说明定价依据、公司估值的合理性。(3)将发行人机构股东追溯至国有控
       股主体或自然人,补充说明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的各层股东是否适格,是否存
       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补充说明机构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
       应商之间有无资金往来;上述机构所投资的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的
       基本情况。说明全部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的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说明 2009 年
       11 月前除金闯外原股东陆续退出的原因;2015 年 9 月实际控制人金闯减持股份的原因,
       受让方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
       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2017
       年 12 月程安靖、凌肖红转让其持股并退出的原因。(5)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
       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发行人是否存在规
       避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规定的情形;发行人是否签订过或有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6)披露在历次股权转让、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过程中,各
       股东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
       程并发表意见。 ..................................................................................................................... 11
       二、反馈问题 2: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是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请发行人说明:苏
       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入股发行人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股东范围、选定依据及其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入职时间,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入股的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
       是否存在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股权代持等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
       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 42
       三、反馈问题 3:公司拥有 2 家分公司、9 家一级控股子公司、1 家二级控股子公司、
       无参股公司。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各子公司历次出资、股权变动是否符合当时有

                                                                    3-3-1-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说明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在运营各方面的合法合
    规性。(2)补充披露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各子公司设立的背景及目的,各子公司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要业务之间的具体关系,各子公司在发行人体系中
    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具体作用,主要财务数据、主要采购和销售对象,各子公司的
    员工人数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3)补充说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其他股
    东的基本信息、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等,说明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
    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参股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的交易情况及资
    金往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81
    四、反馈问题 4:为了资产完整性,发行人收购欧玛针织 100%股权,请发行人补充说
    明收购前欧玛针织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等情况,欧玛针织的原股东与发行人及其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发行人所收购的土地厂房
    等权属、来源,收购价格是否合理,收购后欧玛针织的主要资产在发行人处的应用情况。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 107
    五、反馈问题 5:金闯夫妇曾控制太仓天意,金闯还曾参股新商投资 17.04%的股份,
    请发行人:(1)说明太仓天意的基本情况,注销原因,注销时其资产处理、人员安置情
    况,发行人有无承继其人员、资产、业务等。(2)说明新商投资的基本情况,金闯转让
    其股份并不再任职的原因,受让方信息、转让价格,新商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与发行
    人的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
    发表明确意见。 ................................................................................................................... 113
    六、反馈问题 6:发行人原副总经理王宏,于 2015 年从公司离职,2015 年度、2016 年
    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向王宏控制的烟台佳益捷和东莞宏志销售商品 200.04 万元、484.62
    万元和 1083.86 万元。发行人原销售经理金殿松,于 2015 年从公司离职,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向金殿松控制的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销售商品 1513.72
    万元,2635.89 万元和 3344.81 万元。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烟台佳益捷和东莞宏志、
    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金、
    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及演变、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发行人与上述
    企业之间的交易发生的原因、各项交易的单价及金额、定价依据,并结合第三方定价说
    明关联交易的公允性。(2)补充说明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向发行人采购金额逐年大
    幅增加的原因,采购用途、最终销售情况,发行人在上述企业的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和
    占比。(3)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并说明发行人与金殿松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交
    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是,请补充审议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请保荐机构、发行
    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18
    七、反馈问题 7:请发行人:(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关联方认定,充分披露关联方与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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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说明招股说明书对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否存在遗漏。(2)补充说明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或在外兼职的企
    业是否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
    商,是否与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3)结合报告期内关联方的主要财
    务数据及成本费用构成,说明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及费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招股说明书有关
    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发行人是否能保证财务、
    资金独立及公司治理的有效运作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39
    八、反馈问题 8: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在精密涂布、材料配方、结构设计、产品制
    造等方面积累了较多的核心技术。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发行人主要技术、核心技术
    的来源、形成过程及合法合规性,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是否依赖下游终端客户。(2)
    列表说明发行人现有各项核心技术的发明人或主要研发人员及其曾任职单位,核心技术
    的具体来源、研发周期、形成过程,是否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
    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是否违反其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
    纠纷风险。(3)说明已披露的核心技术属于行业共性技术还是公司特有技术,是原始创
    新、集成创新还是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补充披露核心技术的先进水平及依据。请保荐机
    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58
    九、反馈问题 9:发行人在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对合并口径下前五大客户的销
    售金额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82%、25.86%和 29.26%。请发行人:(1)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包括客户类型(组装厂商、模切厂商、终端客户)、
    销售方式(直销/经销)、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类型及最终用途、销售金额及占比、各
    期变动及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合作
    历史,说明其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下游终端客户建立了直接联系,并根据客户
    的要求研发,然后终端客户指定模切厂向公司采购。请发行人详细披露发行人通过其供
    应商认证的下游终端客户名称、认证时间、认证产品;采用前述“嵌入式研发”合作模
    式的下游终端客户及其指定模切厂名称,采购价格的确定方式,指定采购模式下三方的
    权利义务及责任,指定采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指定采购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例,指
    定采购的产品与非指定采购的同类产品在定价、退换货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3)发行
    人通过经销途径进行销售的,补充说明发行人经销售最终销售情况及各经销商最终实际
    客户的名称及采购金额。(4)补充说明发行人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时是否存在应招投标
    未招投标的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
    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73


                                                     3-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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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反馈问题 10:公司在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
    公司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35.11%、32.65%和 34.60%。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
    报告期内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股东背景、注册地、主营业务、采购内容及
    用途、采购金额、占比及结算方式,并结合与发行人之间的合作历史说明上述公司成为
    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
    等利益输送情形。(2)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的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平湖石
    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发行人合作时间较短即进入前五大供应商名单,说明发行人与上述
    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的原因,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合作时间短但交易金额较大的原因及
    合理性。(3)补充说明前十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行
    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50
    十一、反馈问题 1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的内外销比例、外销模式,发行人产品
    进入境外市场是否需要取得或通过相应的认证、许可、备案、质量审查等,是否曾受到
    当地主管机构的处罚,说明产品出口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请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62
    十二、反馈问题 13:发行人曾于 2014 年 5 月申报创业板,并于 2015 年 6 月申请撤回
    申报材料。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前次申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撤回阶段、撤回原因,
    对撤回所涉相关事项的整改过程,发行人此次申报与前次申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等方面
    不一致的地方。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64
    十三、反馈问题 14: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发行人是否属于重污染行
    业,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
    必需的环保资质是否已经全部取得;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报
    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
    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69
    十四、反馈问题 15:2016 年 6 月,发行人两名董事离职,同年 10 月,一名高管离职,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相关人员的离职原因,说明上述变化是否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重大变化,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说明核心技术人员吴越在美国的
    任职情况,是否与其所在单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吴越在发行人处的研发成果是否涉
    及其在原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
    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74
    十五、反馈问题 16:发行人子公司斯迪克江苏于 2017 年 12 月补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
    滞纳金 174.56 万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补缴款项的发生原因,对报告期内发行人
    收入、利润的影响,发行人未及时缴纳相关税款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属于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76


                                                     3-3-1-3-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十六、反馈问题 17: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建筑物的办理进展,是否
      存在受处罚的风险;补充说明所有租赁房屋的用途,租金是否公允,发行人关联是否与
      出租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补充说明租赁物业是否履行了备案登记
      手续。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78
      十七、反馈问题 18: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其是否获得所从事业务内容所必需的全部业务
      资质,该业务资质的审批主体、资质内容及其有效期,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业务范围是否
      超过该资质范围,发行人是否合法取得并维持相关资质;补充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
      关人员是否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必需的全部业务资质。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 282
      十八、反馈问题 19: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核心技术人员名单,核心技术人员是否与其原
      就职单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说明现有的技术和知识产权
      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如何避免因人员流动而造成的知识产权泄露风险。请保荐机构、发
      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 285
      十九、反馈问题 20: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包括发行人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在内报告期内
      历年办理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企业与个
      人的缴费比例和金额、办理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
      况;如需补缴,请补充披露需补缴的金额、补救措施及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就发行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影响发表
      明确意见。........................................................................................................................... 288
      二十、反馈问题 2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员工岗位分布及专业结构
      变动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业务量及收入相匹配;职工薪酬结构、薪酬总额与平均薪酬水
      平,将发行人职工平均薪酬水平与同地区或同类公司进行比较,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
      异。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 306
第二部分 期间内重大事项变更................................................................................................. 311




                                                               3-3-1-3-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斯迪克股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
                          指
份、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              指
                               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斯迪克有限、有限
                          指   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公司
斯迪克江苏                指   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斯迪克重庆                指   重庆斯迪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斯迪克国际                指   斯迪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斯迪克美国                指   斯迪克新材料(美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斯迪克日本                指   斯迪克新材料(日本)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斯迪克韩国                指   斯迪克新材料(韩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太仓斯迪克                指   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启源绿能科技              指   江苏启源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斯迪克江苏控股子公司

谱玳新能源                指   宿迁谱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太仓青山绿水              指   太仓青山绿水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斯迪克股份东莞分
                          指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公司
斯迪克江苏太仓分
                          指   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
公司
斯迪克股份苏州济
                          指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济鸿分公司
鸿分公司
                               太仓欧玛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2
欧玛针织                  指
                               年 10 月 23 日因被发行人吸收合并而注销
上海地平线                指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上海元藩                  指   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峻银投资                  指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合信投资                  指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瑞通龙熙                  指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世纪天富                  指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苏州德润                  指   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苏州德丽嘉                指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3-3-1-3-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苏州锦广缘                指   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天津福熙                  指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报告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

太仓天意                  指   太仓市天意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新商投资                  指   太仓新商投资有限公司

首义薄膜                  指   江苏首义薄膜有限公司

江苏丰远                  指   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平湖石化                  指   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康得新                    指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纶科技                  指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智科技                  指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晶华新材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安洁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安洁电
安洁科技                  指
                               子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合称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荣艺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上艺工
上艺工业                  指   业股份有限公司、FUJA LIMITED(台湾上艺)、原艺电子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合称
                               苏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动力                    指
                               等两家公司的合称
苏州上动力                指   苏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经销商

东莞上动力                指   东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经销商

东莞宏志                  指   东莞市宏志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经销商

烟台佳益捷                指   烟台佳益捷胶粘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经销商
                               太仓泰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泰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公
泰邦电子                  指
                               司的合称
                               昆山佳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佳运兴 Jia Yun Xing Technology
佳运兴                    指
                               Co.,ltd 等两家公司的合称
博硕科技                  指   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阿特斯精密                指   深圳市阿特斯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昆山倍展                  指   昆山倍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KUNSHAN MENG
                          指   KUNSHAN MENG RUN TRADING CO.,LTD
RUN
苹果                      指   苹果公司

三星                      指   三星电子

LG                        指   LG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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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小米                      指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VIVO                      指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OPPO                      指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中兴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斯恒                指   东莞市斯恒电子有限公司

领益科技                  指   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正美集团                  指   正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益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两家公
佳值集团                  指
                               司的合称
                               天津兴振邦电子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卓邦包装制品厂、深圳
振邦电子集团              指
                               晫邦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合称
                               惠州陶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德丰印业有限公司、天津陶陶国
陶陶电子                  指
                               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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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依据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

     就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版上市
之事宜,本所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斯
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
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
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18 年 7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180836 号《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本所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就《反馈意见》要求本所律
师核查的有关事项以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期间(以下简称“期间内”)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情况所涉及的相关
法律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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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系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的补充,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应当和《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一并使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不一致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
准。

     除非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本所及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
工作报告》中所做的声明以及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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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反馈问题回复

     一、反馈问题 1:发行人是由其前身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斯迪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斯迪克有限自 2006 年 6 月成立以来,
经历多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过程。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股东的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其合规性,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朱力克委托包志轩代持其股份并转让的原因,是否为规避相关法律法规。(2)历
史上存在同次增资中不同股东出资价格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2009 年 5 月、11 月,有限公司第六次、第七次股权转让,2010 年 7 月,
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2011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上述几次增资/转让
价格存在很大差异,结合增资/转让前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说明定价依据、
公司估值的合理性。(3)将发行人机构股东追溯至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补充
说明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的各层股东是否适格,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
托持股;补充说明机构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
商之间有无资金往来;上述机构所投资的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
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全部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的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说
明 2009 年 11 月前除金闯外原股东陆续退出的原因;2015 年 9 月实际控制人金
闯减持股份的原因,受让方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2017 年 12 月程安靖、凌肖红转让其持股并退出
的原因。(5)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照《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发行人是否存在规避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规定的情形;发行人是否签订过或有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6)披露在历次股
权转让、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过程中,各股东纳税义务
的履行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
表意见。

     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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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一)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股东的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及其合规性,是否存在代持情形;朱力克委托包志轩代持其股份并转
让的原因,是否为规避相关法律法规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历次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章程、历次增资时的增资协议、验资报告、付款凭证;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发行人
工商登记信息;

     3、查阅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前的财务报表;

     4、访谈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双方和历史沿革中涉及的全体自然人股东,访
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取得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双方和历史沿革中涉及的自然人股东对于相关
事项的书面确认;

     6、查阅其他相关文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股东的出资方式,资
金来源及其合规性,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五、发行人的设立” 以及“八、发
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中披露了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至今共发生过 12 次股权转让、6 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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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历次股权转让情况

                                                                     转让单
                                         转让出资
         工商变                                                      价(元/                          资金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额(万元      转让原因                    定价依据
         更时间                                                      注册资                           来源
                                         或万股)
                                                                       本)
                                                                                                  个人合
                                                    许敬东因个人资
 1       2006.11    许敬东      邵友富      60.00                       1.00       协商定价       法所有
                                                    金周转需求转让
                                                                                                  资金
                                                    许敬东因个人资
                    许敬东                  30.00   金周转需求,退
                                                    出斯迪克有限                                  个人合
                                                    郝俊峰希望专注                                法所有
 2       2007.07                朱力克              其经营的其他企      1.00       协商定价       资金
                    郝俊峰                  30.00
                                                    业,退出斯迪克
                                                    有限
                                                    肖军因个人原因                                无资金
                      肖军                  18.00
                                                    转让                                          交割
                                                    朱力克因所经营
                                                                                                  个人合
                                                    的其他公司资金
                                邵友富      60.00                                                 法所有
                                                    周转需求决定转
                                                                                                  资金
                                                    出
                                                    朱力克因所经营
                                                    的其他公司资金
                                                    周转需求而决定
 3       2007.07    朱力克                          转出。因朱力克      1.00       协商定价
                                                    与肖军之间前后
                                                                                                  无资金
                                 肖军       18.00   两次股权转让时
                                                                                                  交割
                                                    间间隔较短,且
                                                    金额相同,故上
                                                    述两次股权转让
                                                    价款因相互抵消
                                                    抵而未实际支付
                                                    朱力克出于经营
                                                                                                  无资金
 4       2007.12    朱力克      包志轩     260.00   策略考虑,委托      1.00           -
                                                                                                  交割
                                                    包志轩代持
                                                    本次股权转让系
                                                    包志轩受朱力克
                                                    委托进行,朱力
                                                    克希望专注发展
                                                    其经营的其他企                                个人合
 5       2008.09    包志轩       金闯      260.00   业而决定转让其      1.00       协商定价       法所有
                                                    委托包志轩代为                                资金
                                                    持有的股权。本
                                                    次转让完成后,
                                                    朱力克、包志轩
                                                    退出斯迪克有限
                                                    邵友富因个人资                                个人合
 6       2009.05    邵友富       金闯      200.00   金周转需求,退      1.00       协商定价       法所有
                                                    出斯迪克有限                                  资金


                                               3-3-1-3-1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转让单
                                         转让出资
         工商变                                                      价(元/                          资金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额(万元      转让原因                    定价依据
         更时间                                                      注册资                           来源
                                         或万股)
                                                                       本)
                                                    肖军因对发行人
                                                    行业前景及经营
                                                    理念与其他股东
                                                                                                  个人合
                                                    产生分歧,同时
 7       2009.11      肖军       施蓉      120.00                       1.00       协商定价       法所有
                                                    考虑个人时间有
                                                                                                  资金
                                                    限,且有资金周
                                                    转需求,退出斯
                                                    迪克有限
                                苏州德                                          参考同期财务
                                          197.081
                                  润                                            投资者对公司
                                                                                的估值定价。
                                                    苏州德润、苏州
                                                                                本次转让单价
                                                    锦广缘为发行人                                合伙人
                                                                                略低于同期转
                                                    员工持股平台,                                投入形
 8       2015.08      金闯                                             11.00    让给外部投资
                                苏州锦              本次转让系对公                                成的自
                                            91.00                               者价格,发行
                                广缘                司员工实施股权                                有资金
                                                                                人已根据会计
                                                    激励
                                                                                准则相关规
                                                                                定,进行了股
                                                                                份支付处理
                                瑞通龙
                                         343.6472                               参考发行人        机构合
                                  熙
                                                                                2015 年 7 月末    法自有
                                天津福              金闯因个人资金
                                          42.9553                               每股净资产        资金
                                  熙                周转需求转让;
 9       2015.11      金闯                                             11.64    4.95 元(未经审
                                林秋璇    25.7732   外部投资者看好
                                                                                计)及未来盈利    个人合
                                                    公司发展前景
                                凌肖红    42.9553                               能力,经协商后    法所有
                                                                                定价              资金
                                程安靖    51.5464
                                                                                因与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
                                                    苏州德丽嘉因自              股权转让时间      个人合
                    苏州德
 10      2016.01                蒋根生     154.60   身经营资金周转     11.64    相近,参考上      法所有
                    丽嘉
                                                    需求转让                    次股权转让价      资金
                                                                                格,并经双方
                                                                                协商定价
                                                                                协商定价,不      个人合
                                                    李庆因个人资金
 11      2016.07      李庆      盛雷鸣   171.8213                      12.22    低于转出方取      法所有
                                                    周转需求转让
                                                                                得成本            资金
                                                    程安靖因个人紧
                    程安靖                51.5464   急资金周转需求
                                                                                协商定价,不      个人合
                                                    转让
 12      2017.12                施培良                                 14.36    低于转出方取      法所有
                                                    凌肖红因个人紧
                                                                                得成本            资金
                    凌肖红                42.9553   急资金周转需求
                                                    转让




                                               3-3-1-3-1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历次增资情况

                                                         增资单
                                  增资额
         工商变      增资                     增资       价(元/                            出资         资金
序号                            (万元或                                  定价依据
         更时间      股东                     原因       注册资                             方式         来源
                                  万股)
                                                           本)
                     金闯         294.00
                    朱力克        260.00    公司扩大                                                 个人合
                                                                     以单位注册资本为
 1      2007.07                             经营发展          1.00                          货币     法所有
                    邵友富         80.00                             依据,协商定价
                                            规模所需                                                   资金
                     肖军          66.00
                     金闯        1,364.00                            以单位注册资本为
                                                                     依据,主要系考虑到
                                                                     金闯和施蓉夫妇为
                                                                     斯迪克有限创始人                个人合
                                                              1.10   股东、实际控制人,              法所有
                     施蓉         186.00                             并且金闯先后作为                  资金
                                                                     斯迪克有限的执行
                                                                     董事/总经理对公司
                                            看好公司
                                                                     发展的贡献
                                            发展前景;
                                                                     参考发行人 2010 年 3            机构合
                    上海地                  公司发展
 2      2010.07                   240.00                      6.04   月末每股净资产 2.63    货币     法自有
                      平线                  较快,扩大
                                                                     元(未经审计)及未                资金
                                            经营规模
                                                                     来盈利能力,经协商              机构合
                    苏州德                  所需
                                  150.00                             后定价。郑志平及苏              法自有
                      丽嘉
                                                                     州德丽嘉当时的实                  资金
                                                                     际控制人杜平为金
                                                              5.00   闯朋友,故苏州德丽
                                                                                                     个人合
                                                                     嘉、郑志平本次增资
                    郑志平         60.00                                                             法所有
                                                                     价格相比单纯为财
                                                                                                       资金
                                                                     务投资而增资的股
                                                                     东上海地平线稍低
                    龚伟忠         43.30    看好公司         23.56   按照发行人 2011 年              个人合
                                            发展前景
                    陈雪平         30.93                             5,000 万元的预测净              法所有
                                            及未来上
                                                             23.60   利润,以 15.3846 倍               资金
                    施培良         18.56    市预期;公
 3      2011.04                                                      市盈率估值,综合考     货币
                                            司发展较
                                                                     虑未来盈利能力及                机构合
                    合信投                  快,扩大经
                                  169.64                     23.58   上市预期,经协商后              法自有
                      资                    营规模所
                                                                     定价                              资金
                                            需
                                                                     按照发行人 2011 年              个人合
                                            看好公司
                    龚伟忠         17.30                             5,000 万元的预测净              法所有
                                            发展前景;
                                                                     利润,以约 15 倍市                资金
                                            公司发展
 4      2011.09                                              22.23   盈率估值,综合考虑     货币
                                            较快,扩大                                               机构合
                    峻银投                                           未来盈利能力及上
                                  179.90    经营规模                                                 法自有
                      资                                             市预期,经协商后定
                                            所需                                                       资金
                                                                     价




                                                3-3-1-3-1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增资单
                                  增资额
         工商变      增资                    增资       价(元/                             出资         资金
序号                            (万元或                                 定价依据
         更时间      股东                    原因       注册资                              方式         来源
                                  万股)
                                                          本)
                                                                    根据中汇会计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审
                                                                    计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整体变更                                         净资
                     全体                                           月 30 日的“中汇会审             无资金
 5      2011.12                        -   为股份有             -                           产折
                     股东                                           [2011]2506 号”《审计              交割
                                           限公司                                           股
                                                                    报告》,按照 2.8590:1
                                                                    的比例将公司净资
                                                                    产折为 7,500 万股
                                           看好公司
                                                                    参考发行人 2012 年 3
                                           发展前景;
                                                                    月末每股净资产 3.24              机构合
                     世纪                  公司发展
 6      2012.05                   231.96                    10.99   元(未经审计)及未      货币     法自有
                     天富                  较快,扩大
                                                                    来盈利能力,经协商                 资金
                                           经营规模
                                                                    后定价
                                           所需
                                           看好公司                                                  机构合
                     上海                                           参考发行人 2015 年 7
                                 515.464   发展前景;                                                法自有
                     元藩                                           月末每股净资产 4.95
                                           公司发展                                                    资金
 7      2015.11                                             11.64   元(未经审计)及未      货币
                     李庆       171.8213   较快,扩大                                                个人合
                                                                    来盈利能力,经协商
                                           经营规模                                                  法所有
                    纪建明      343.6426                            后定价
                                           所需                                                        资金

            根据发行人全体股东确认,除历史股东朱力克委托包志轩代持其股份外(已
       通过股权转让解除),现有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均具有合理原因及背景,系以发行人
       净资产或盈利能力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且均已履行完毕,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来源于个人/机构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除历史股东朱力克委托包志轩代持其股份外(已通过股权转让解
       除),现有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

            2、朱力克委托包志轩代持其股份并转让的原因,是否为规避相关法律法规

            2007 年 12 月 11 日,朱克力与包志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朱力克将其持
       有斯迪克有限 26.00%股权(260.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260.00 万元转让给包志轩。

            经核查,包志轩系朱力克妹妹之配偶,本次股权转让系朱力克出于经营策略
       考虑,委托包志轩代为持有斯迪克有限 26%的股权。2008 年 9 月,包志轩在朱
       力克授意之下,将持有的斯迪克有限 26%的股权转让给金闯。金闯已将股权转让
       价款全额支付给朱力克。经访谈朱力克、包志轩,双方确认前述股权代持安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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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实,并确认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朱力克、包志轩
不再持有斯迪克有限任何股权,委托持股已解除并清理完毕。经本所律师核查,
不存在为规避相关法律法规而安排本次股权代持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定价公允,且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股东出资资金来源于个人/机构自有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除历史股东朱力克委托包志轩代持其股份外(已通过股权转让解除),
现有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

     2、朱力克系出于经营策略考虑委托包志轩代持(已通过股权转让解除),不
存在为规避相关法律法规而安排本次股权代持情形。

       (二)历史上存在同次增资中不同股东出资价格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09 年 5 月、11 月,有限公司第六次、第七次股权转
让,2010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2011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上述几次增资/转让价格存在很大差异,结合增资/转让前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
据说明定价依据、公司估值的合理性。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及相关增资方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历次股权转让协议、股
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查阅历次增资时的增资协议、验资报告、付
款凭证;

     2、查阅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前的财务报表;

     3、访谈相关股权转让方及各增资方,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取得相关股权转让方及各增资方关于股权转让及增资情况的书面确认文
件;

     5、查阅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同次增资中不同股东出资价格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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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同次增资中不同股东出资价格不同的情形共计两次,分别
为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及第三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2010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7 月,斯迪克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其中金
闯出资 1,496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364 万元,增资价格为 1.10 元/注册资本;
施蓉出资 204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86 万元,增资价格为 1.10 元/注册资本;
上海地平线出资 1,45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40 万元,增资价格为 6.04 元/注
册资本;苏州德丽嘉出资 75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50 万元,增资价格为 5.00
元/注册资本;郑志平出资 3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0 万元,增资价格为 5.00
元/注册资本。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汇会验[2010]第 1656 号”《验
资报告》确认斯迪克有限已收到各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000 万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资价格不同的原因主要系考虑到金闯、施蓉夫妇为
斯迪克有限创始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且金闯先后作为斯迪克有限的执行董事
/总经理对公司发展的贡献;郑志平、苏州德丽嘉当时的实际控制人杜平均为创
始人金闯的朋友;上海地平线为财务投资者,其对斯迪克有限估值系通过斯迪克
有限预计净利润与市盈率确定,基于财务投资者对斯迪克有限未来盈利能力的判
断。发行人及本次增资时各股东确认本次增资的对价为各方协商确定,为各方真
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2011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4 月,斯迪克有限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262.43 万元,其中:
龚伟忠出资 1,02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3.30 万元,增资价格为 23.56 元/注册
资本;陈雪平出资 73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0.93 万元,增资价格为 23.60 元/
注册资本;施培良出资 438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8.56 万元,增资价格为 23.60
元/注册资本;天津合信出资 4,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69.64 万元,增资价
格为 23.58 元/注册资本。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汇会验[2010]0898
号”《验资报告》确认斯迪克有限已收到各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62.43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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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资系基于增资各方对斯迪克有限资产规模、行业前
景和未来上市情况的综合考虑。各方增资价格基本一致,系各方经协商确定。发
行人及本次增资时各股东确认本次增资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2、2009 年 5 月、11 月,有限公司第六次、第七次股权转让,2010 年 7 月,
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2011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上述几次增资/转让
前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说明定价依据、公司估值的合理性。

     (1)2009 年 5 月、11 月,有限公司第六次、第七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邵友富将持有斯迪克有限 2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200 万元转让
给金闯,转让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斯迪克有限 2008 年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有限资产总计 41,004,759.22 元,净资产 12,434,687.73 元,净利润
3,065,932.92 元,每股净资产为 1.24 元。本次转让价格略低于每股净资产,主要
原因为考虑到 2008 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邵友富不看好斯迪克有限的未来发
展前景,同时由于个人资金周转需求于 2008 年末主动提出转让股权,经双方协
商以原始出资额定价。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定
价合理。

     2009 年 11 月,肖军将持有斯迪克有限 120 万元出资额作价 120 万元转让给
施蓉,转让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本次转让背景系受 2008 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肖军对斯迪克有限行业前
景及经营理念与其他股东产生分歧,同时考虑个人没有充足时间参与公司经营,
且有资金周转需求,于 2008 年末主动提出转让股权事宜,且已与受让方施蓉达
成了以出资额转让的意向。由于股权转让款系分次支付,于 2009 年 10 月全部支
付完毕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
斯迪克有限 2008 年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有限资产总
计 41,004,759.22 元,净资产 12,434,687.73 元,净利润 3,065,932.92 元,每股净
资产为 1.24 元。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协商以原始出资额定价,转让价格略低于每
股净资产价,转让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本所律师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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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及公司估值合理。

     (2)2010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除金闯、施蓉外,外部股东上海地平
线、苏州德丽嘉、郑志平增资价格约为 5-6 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系斯迪克有限发展较快,扩大经营规模所需,引进战略投资者。2010
年 6 月,上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郑志平与斯迪克有限、金闯、施蓉签订《增
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不同的原因主要系
考虑到金闯、施蓉夫妇为斯迪克有限创始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且金闯先后作
为斯迪克有限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发展的贡献;郑志平、苏州德丽嘉当时
的实际控制人杜平均为创始人金闯的朋友;上海地平线为财务投资者,其对斯迪
克有限估值系通过斯迪克有限预计净利润与市盈率确定,基于财务投资者对斯迪
克有限未来盈利能力的判断。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斯迪克有限 2010 年 3 月末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斯迪克有限资产总计 86,214,838.87 元,净资产 26,273,509.10 元,净利润
3,317,700.21 元,每股净资产为 2.63 元。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资价格系各方
参考增资前斯迪克有限资产规模、行业前景及未来盈利预期,经协商定价,定价
依据及公司估值合理。

     (3)2011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龚伟忠、陈雪平、施培良、合信投资
增资价格约为 23.60 元/注册资本。

     2011 年 3 月,龚伟忠、陈雪平、施培良、合信投资与金闯、施蓉等原股东、
斯迪克有限签订《投资协议》及《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增资以斯迪克有
限 2011 年度预计净利润 5,000 万元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市盈率为 15.3846 倍,斯
迪克有限估值为 7.69 亿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斯迪克有限 2010 年 12 月末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有限资产总计 219,158,780.14 元,净资产 87,838,320.09 元,净利
润 22,311,246.65 元,每股净资产为 2.93 元。本次增资背景系斯迪克有限于 2011
年初拟启动上市程序,投资机构及其他增资方基于对斯迪克有限资产规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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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盈利能力和未来上市情况的综合考虑,大幅提高对斯迪克有限的估值。经
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资价格系各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及公司估值合理。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同次增资中不同股东出资价格不同均具有合理原因,
系基于增资股东性质不同,出资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均为各增资方真实意思表
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 2009 年 5 月、11 月,有限公司第六次、第七次股权转让,2010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2011 年 4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时,定价依
据及公司估值合理。

     (三)将发行人机构股东追溯至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补充说明公司的
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的各层股东是否适格,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补充说明机构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之
间有无资金往来;上述机构所投资的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
的基本情况。说明全部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的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2、查阅机构股东的营业执照、章程、合伙协议、工商档案;

     3、查阅各自然人股东的调查问卷、访谈笔录、确认函、机构股东的询问函、
机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出具的确认函;

     4、查阅机构股东追溯至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的股东或合伙人的工商资料;

     5、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发行人、
发行人各机构股东及其各层股东或合伙人的相关资料;

     6、查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访
谈笔录;

     7、查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的访谈纪要、补充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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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8、查阅机构股东所投资的相关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9、查阅其他相关文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发行人机构股东追溯至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的情况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机构股东进行了穿透核查。除员工持股平台苏州德润、
 苏州锦广缘外,发行人其他机构股东均不是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根据重要
 性原则以及对各机构股东的设立目的、投资比例、对外投资情况、权益结构等因
 素进行合理分析和综合判断,对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机构股东穿透追溯
 至国有控股主体、自然人、上市公司及境外设立的企业或投资机构时不再继续穿
 透追溯。

         (1)上海地平线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股东                第一层权益持有人                        第二层权益持有人

                          苏州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戚远 97%
                          54.55%                                柴伏琼 3%
 上海地平线 5.937%        朱雷 20.45%                           --
                          孙美英 15.91%                         --
                          施伟 9.09%                            --

         (2)上海元藩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股东                第一层权益持有人                        第二层权益持有人
                          高红兵 52%                            --
  上海元藩 5.882%                                               陈嘉伟 80%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
                                                                高红兵 20%

         (3)峻银投资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第八层    第九层
发行人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的股东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上海峻    毛芳亮
峻银                           --         --          --       --       --       --        --
          银股权    29.45%
投资
          投资管
4.451
          理合伙    于洋
  %                            --         --          --       --       --       --        --
          企 业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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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第八层   第九层
发行人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的股东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限
                    梁国卿
         合伙)               --       --          --       --       --       --       --
                    16.83%
         0.98%
                    王颖
                              --       --          --       --       --       --       --
                    16.83%

                    彭顺琼
                              --       --          --       --       --       --       --
                    14.85%

                              毛芳亮
                                       --          --       --       --       --       --
                              35%

                    上海欣    王颖
                                       --          --       --       --       --       --
                    裕投资    25%
                    咨询有
                    限公司    梁国卿
                                       --          --       --       --       --       --
                    1%        20%

                              于洋
                                       --          --       --       --       --       --
                              20%

         张艾琳
                    --        --       --          --       --       --       --       --
         23.77%

         徐军
                    --        --       --          --       --       --       --       --
         12.48%

         梁永雄
                    --        --       --          --       --       --       --       --
         9.8%

                              浙江省   浙江省      浙江省
                              商业集   交通投      人民政
                              团有限   资集团      府(省
                                                            --       --       --       --
                              公司     有限公      国 资
                              66.745   司          委 )
                              %        100%        100%
         浙江国               中信房
                    浙江国
         大镕丰               地产集   英万国
                    大集团
         资产管               团有限   际有限
                    有限责                         --       --       --       --       --
         理有限               公司     公司
                    任公司
         公司                 17.75    100%
                    100%
         9.8%                 %
                                       浙商控               浙江省   浙江省
                              浙江新               浙江省
                                       股集团               交通投   人民政
                              世纪期               商业集
                                       有限公               资集团   府(省
                              货有限               团有限                     --       --
                                       司                   有限公   国 资
                              公司                 公司
                                       46.71                司       委 )
                              3.50%                100%
                                       %                    100%     100%


                                            3-3-1-3-2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第八层   第九层
发行人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的股东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浙江省   浙江省   浙江省
                                                            商业集   交通投   人民政
                                                            团有限   资集团   府(省
                                                                                       --
                                                   浙商食   公司     有限公   国 资
                                                   品集团   85.62    司       委 )
                                                   股份有   %        100%     100%
                                       浙商糖      限公司   浙商控            浙江省   浙江省
                                                                     浙江省
                                       酒集团      90.16    股集团            交通投   人民政
                                                                     商业集
                                       有限公      %        有限公            资集团   府(省
                                                                     团有限
                                       司                   司                有限公   国 资
                                                                     公司
                                       19.03                14.38             司       委)
                                                                     100%
                                       %                    %                 100%     100%
                                                   浙商糖
                                                   酒集团
                                                   有限公
                                                            --       --       --       --
                                                   司职工
                                                   持股会
                                                   9.84%
                                                   上海物   尤克龙
                                                                     --       --       --
                                       上海和      贸汇投   99%
                                       兆投资      资管理
                                       有限公      有限公   葛丽群
                                                                     --       --       --
                                       司          司 66%   1%
                                       18.69
                                       %           黄其亨
                                                            --       --       --       --
                                                   34%

                                       杭州金      杭州市
                                       投资本      金融投   杭州市
                                       管理有      资集团   人民政
                                                                     --       --       --
                                       限公司      有限公   府
                                       15.57       司       100%
                                       %           100%
                              乐毅、
                              陈浩、
                              赵国恩   --          --       --       --       --       --
                              等 27
                              人
         东莞市
         问鼎实     叶吕钦、
         业投资     叶勤德、
                             --        --          --       --       --       --       --
         有限公     叶庆华
         司         等 14 人
         8.17%
         彭 润
         桂、彭
                    --        --       --          --       --       --       --       --
         桂雄、
         叶诺根

                                            3-3-1-3-2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第八层   第九层
发行人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的股东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等 10 人

         (4)合信投资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第八层   第九层
 发行人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的股东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于洋
                                        --         --        --       --       --       --
                              20%
                              王颖
                     上海欣             --         --        --       --       --       --
                              25%
                     裕投资
                     咨询有   毛芳亮
                                        --         --        --       --       --       --
                     限公司   35%
           天津市    1%
           合信股             梁国卿
                                        --         --        --       --       --       --
           权投资             20%
           基金管
           理合伙    毛芳亮
                              --        --         --        --       --       --       --
           企 业     34.65%
           (有限
           合伙)    王颖
                              --        --         --        --       --       --       --
           1.08%     24.75%

                     梁国卿
                              --        --         --        --       --       --       --
                     19.80%

 合信
                     于洋
 投资                         --        --         --        --       --       --       --
                     19.80%
4.197%
           东莞市
                     梁永雄
           裕荣实             --        --         --        --       --       --       --
                     50%
           业投资
           有限公
                     梁沛光
           司                 --        --         --        --       --       --       --
                     50%
           36.1%
           梁沛光
           28.88     --       --        --         --        --       --       --       --
           %
                              浙江省    浙江省     浙江省
                              商业集    交通投     人民政
           浙江国
                              团有限    资集团     府(省
           大镕丰    浙江国                                  --       --       --       --
                              公司      有限公     国 资
           资产管    大集团
                              66.745    司         委 )
           理有限    有限责   %         100%       100%
           公司      任公司
                              中信房    英万国
           18.05     100%
                              地产集    际有限
           %                                       --        --       --       --       --
                              团有限    公司
                              公司      100%

                                             3-3-1-3-2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第八层   第九层
发行人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的股东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17.75
                            %
                                                         浙江省   浙江省
                                     浙商控     浙江省
                                                         交通投   人民政
                                     股集团     商业集
                                                         资集团   府(省
                                     有限公     团有限                     --       --
                                                         有限公   国 资
                                     司         公司
                                                         司       委 )
                                     46.71%     100%
                                                         100%     100%
                                                                  浙江省   浙江省
                                                         浙江省
                                                                  交通投   人民政
                                                         商业集
                                                                  资集团   府(省
                                                         团有限                     --
                                                                  有限公   国 资
                                                浙商食   公司
                                                                  司       委 )
                                                品集团   85.62%
                                                                  100%     100%
                                                股份有
                                                                           浙江省   浙江省
                                     浙商糖     限公司   浙商控   浙江省
                                                                           交通投   人民政
                                     酒集团     90.16%   股集团   商业集
                                                                           资集团   府(省
                                     有限公              有限公   团有限
                                                                           有限公   国 资
                                     司                  司       公司
                                                                           司       委 )
                                     19.03%              14.38%   100%
                            浙江新                                         100%     100%
                            世纪期              浙商糖
                            货有限              酒集团
                            公司                有限公
                                                         --       --       --       --
                            3.5%                司职工
                                                持股会
                                                9.84%
                                                         尤 克
                                                上海物
                                                         龙    --          --       --
                                                贸汇投
                                     上海和              99%
                                                资管理
                                     兆投资              葛 丽
                                                有限公
                                     有限公              群    --          --       --
                                                司 66%
                                     司                  1%
                                     18.69%
                                                黄其亨
                                                         --       --       --       --
                                                34%
                                                杭州市
                                     杭州金
                                                金融投   杭州市
                                     投资本
                                                资集团   人民政
                                     管理有                       --       --       --
                                                有限公   府
                                     限公司
                                                司       100%
                                     15.57%
                                                100%
                            乐毅、
                            陈浩、
                            赵国恩   --         --       --       --       --       --
                            等 27
                            人
         山东海    刘玉萍   --       --         --       --       --       --       --



                                          3-3-1-3-2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第一层    第二层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第六层   第七层           第八层   第九层
发行人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权益持
的股东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有人
         宏良科    76%
         贸有限
         公司      王开庆
                              --        --            --       --       --               --       --
         3.61%     24%
         周 玉
         芳、王
         军、张    --         --        --            --       --       --               --       --
         丽英等
         6人

     (5)瑞通龙熙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股东            第一层权益持有人        第二层权益持有人                第三层权益持有人
                                                 张利群 40%                  --
                         天津瑞熙投资管理合      孙松 35%                    --
                         伙企业(有限合伙)
                         1%                      章瑗 15%                    --
                                                 魏秀琴 10%                  --
                         洪育明 20%              --                          --
                         包燕青 20%              --                          --
                         周伟荣 12%              --                          --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
                                                                             苏州新区管委会 100%
 瑞通龙熙 3.922%                                 集团总公司 55.27%
                                                 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          苏州市 虎丘 区人民政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      经营公司 29.76%             府 100%
                         团有限公司 1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
                                                 票代码:600736)
                                                 14.97%
                         孙广洲 10%              --                          --
                         叶震学 10%              --                          --
                         张松彬 10%              --                          --
                         卞宝军 7%               --                          --

     (6)世纪天富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        第一层权益             第二层权益              第三层权益                 第四层权益
  股东            持有人                 持有人                  持有人                     持有人
                                                           张永明 50%               --
世纪天富     西藏天佑投资有          北京天佑投资有
                                                           林玲 30%                 --
2.647%       限公司 99%              限公司 100%
                                                           北京长江兴业资           张永明 50%


                                             3-3-1-3-2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发行人的        第一层权益           第二层权益         第三层权益           第四层权益
  股东            持有人               持有人             持有人               持有人
                                                      产管理有限公司
                                                                        林玲 50%
                                                      20%
             林玲 1%            --                    --                --

     (7)苏州德润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股东                                 第一层权益持有人
              苏州德润 2.249%                 金闯、李珍等 43 人

     (8)苏州德丽嘉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股东                                 第一层权益持有人
            苏州德丽嘉 1.947%                 曹常凤 100%

     (9)苏州锦广缘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股东                                 第一层权益持有人
            苏州锦广缘 1.038%                 金闯、蔡宜高、王杰毅等 41 人

     (10)天津福熙的穿透追溯情况如下:

               发行人的股东                                 第一层权益持有人
                                              贾学芝 0.625%
                                              贾学义 36.875%
              天津福熙 0.490%
                                              张利群 31.25%
                                              章瑗 31.25%

     2、补充说明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的各层股东是否适格,是否存在
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的各层股东/合伙人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
律准则》、《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股东/合伙人的情形,发行人的自然人股
东和机构股东的各层股东/合伙人均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
东/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的各层股东/合伙人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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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3、补充说明机构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
应商之间有无资金往来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机构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发行人的机构股东及
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
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的机构股东及
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无资金往来。

     4、上述机构所投资的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机构股东所投资的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反馈问题 7(2)”之
回复。

     经本所律师核查,机构股东所投资的企业中没有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
务的企业。

     5、全部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的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之间存在如下一致行动关系:

     (1)金闯、施蓉为夫妻,同时,金闯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苏州德润、
苏州锦广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的实际控制人,金闯、
施蓉、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峻银投资、合信投资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
际控制人均为毛芳亮,峻银投资、合信投资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瑞通龙熙、天津福熙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利群,瑞通龙熙、天津福熙存
在一致行动关系。

     除已经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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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发行人机构股东追溯至国有控股主体、自然人、上市公司及境外设立的
企业或投资机构的各层股东/合伙人均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
股东/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的各层股东/合伙人均
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2、除机构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发行人的机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上市的
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的机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无资金往来;

     3、发行人机构股东所投资的企业中没有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
业;

     4、除上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说明 2009 年 11 月前除金闯外原股东陆续退出的原因;2015 年 9 月
实际控制人金闯减持股份的原因,受让方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
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2017 年 12 月程安靖、凌肖红
转让其持股并退出的原因。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历次股权转
让协议、付款凭证;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发行人
工商登记信息;

     3、访谈发行人历史股东许敬东、郝俊峰、朱力克、包志轩、邵友富、肖军、
程安靖、凌肖红,访谈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取得相关股权转让方对于股权转
让事项的书面确认文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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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9 年 11 月前除金闯外原股东陆续退出的原因

     2009 年 11 月前除金闯、施蓉外退出发行人的股东包括许敬东、郝俊峰、朱
力克、包志轩、邵友富、肖军共计 6 人,根据访谈,各方退出原因如下:

     许敬东于 2007 年 7 月退出,退出原因系许敬东个人资金周转需求。郝俊峰
于 2007 年 7 月退出,退出原因系郝俊峰因个人没有充足时间参与公司经营,希
望专注于其经营的其他企业。朱力克基于经营策略考虑于 2007 年 12 月委托包志
轩代持。包志轩于 2008 年 9 月退出,退出原因系朱力克希望专注发展其经营的
其他企业而决定转让其委托包志轩代为持有的股权。邵友富于 2009 年 5 月退出,
退出原因系考虑到 2008 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邵友富不看好发行人的未来发
展前景,同时由于个人资金周转需求。肖军于 2009 年 11 月退出,退出原因系受
2008 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肖军对发行人行业前景及经营理念与其他股东产
生分歧,同时考虑个人没有充足时间参与公司经营,且有资金周转需求。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历史股东许敬东、郝俊峰、朱力克、包志轩、邵友
富、肖军分别于 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陆续退出,均具有合理原因及背景。
历次股权变动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2015 年 9 月实际控制人金闯减持股份的原因,受让方与发行人其他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
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2015 年 9 月 6 日,金闯分别与瑞通龙熙、天津福熙、林秋璇、凌肖红、程
安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闯将其持有的 4.44%斯迪克股份(即 343.6472 万
股)以 4,0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瑞通龙熙;将其持有的 0.56%斯迪克股份(即
42.9553 万股)以 5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津福熙;将其持有的 0.33%斯迪克
股份(即 25.7732 万股)以 3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秋璇;将其持有的 0.56%
斯迪克股份(即 42.9553 万股)以 5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凌肖红;将其持有的
0.67%斯迪克股份(即 51.5464 万股)以 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程安靖。协议
各方均已书面确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

     本次股权转让系因实际控制人金闯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同时外部投资者看
好公司发展前景。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与发行人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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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
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3、2017 年 12 月程安靖、凌肖红转让其持股并退出的原因

     2017 年 12 月,程安靖、凌肖红分别于施培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程安
靖将其持有的 0.588%斯迪克股份(即 51.5464 万股)以 7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施培良。凌肖红将其持有的 0.490%斯迪克股份(即 42.9553 万股)以 616.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施培良。协议各方均已书面确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

     本次股权转让系程安靖、凌肖红因个人紧急资金需求同时得知施培良有意增
持发行人股份,二人经慎重考虑将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转让给施培良。受让方出
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合法所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款均已支付完毕,
股权变动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均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
托持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2009 年 11 月前除金闯、施蓉外原股东陆续退出均有合理原因及背景。
历次股权变动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2015 年 9 月实际控制人金闯减持股份系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同时外部投
资者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
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3、2017 年 12 月程安靖、凌肖红转让持股并退出系因个人紧急资金需求。
本次股权变动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均不存在委托持股
或信托持股。

     (五)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发行人是否存在规避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规定的情形;发行人是否签订过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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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阅发行人各机构股东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

     2、网络查询峻银投资、合信投资、瑞通龙熙私募基金备案信息;

     3、查阅员工持股平台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花名册、劳动合同;

     4、查阅发行人各机构股东入股协议、补充协议;

     5、查阅发行人各机构股东询问函,访谈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

     6、查阅发行人的工商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7、查阅发行人增资过程中涉及业绩补偿和股权回购安排的协议;

     8、查阅终止上述各涉及业绩补偿和股权回购安排的协议的协议;

     9、查阅各自然人股东的调查问卷、访谈笔录、确认函、机构股东的询问函。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七)关于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情况的专
项核查”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股东中的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

     发行人机构股东中峻银投资、合信投资、瑞通龙熙 3 家均为已办理私募基金
备案登记手续的私募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具
体登记情况如下:

     (1)峻银投资已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
金编号 SD3058;其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欣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
P1002697。

     (2)合信投资已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
金编号 SD3057;其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欣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
P1002697。

     (3)瑞通龙熙已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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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编号 SE7042;其基金管理人为天津瑞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
编号为 P1030314。

       2、发行人是否存在规避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闯                   4,069.6961               46.442
  2                        施蓉                    663.3700                 7.570
  3                  上海地平线                    520.2700                 5.937
  4                      上海元藩                  515.4640                 5.882
  5                      峻银投资                  390.0000                 4.451
  6                      合信投资                  367.8000                 4.197
  7                      瑞通龙熙                  343.6427                 3.922
  8                      纪建明                    343.6426                 3.922
  9                      世纪天富                  231.9600                 2.647
 10                      苏州德润                  197.0810                 2.249
 11                      盛雷鸣                    171.8213                 1.961
 12                  苏州德丽嘉                    170.6000                 1.947
 13                      蒋根生                    154.6000                 1.764
 14                      施培良                    134.7817                 1.538
 15                      龚伟忠                    131.3300                 1.499
 16                      郑志平                    130.0500                 1.484
 17                  苏州锦广缘                     91.0000                 1.038
 18                      陈雪平                     67.0500                 0.765
 19                      天津福熙                   42.9553                 0.490
 20                      林秋璇                     25.7732                 0.294
                    合 计                         8,762.8879              100.000

       发行人共有直接股东 20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10 名,机构股东 10 名,其中,
峻银投资、合信投资、瑞通龙熙 3 家均为已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的私募投
资基金。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指引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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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的审核指引》“三、关于股份代持及间接持股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峻银投资、
合信投资、瑞通龙熙均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接受证券监督主管
部门监管的私募投资基金,非为仅以持有发行人股份为目的或故意规避股东人数
超 200 人而设立的企业,上述 3 家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应分别认定为 1 名股东。

       上海地平线、上海元藩、世纪天富、天津福熙除投资发行人外还投资了其他
企业,不属于持股平台或者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的企业,应分别认定为 1 名
股东。

       苏州德丽嘉为实体企业,主营业务为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不属于持股平台
或者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的企业,应认定为 1 名股东。

       据此发行人股东人数的认定情况如下:

序号              股 东         穿透计算股东人数              说 明
         金闯、施蓉、纪建明、
         盛雷鸣、蒋根生、施培
  1                                  10 名               直接自然人股东
         良、龚伟忠、郑志平、
           陈雪平、林秋璇
                                                   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 43 名,
  2              苏州德润            42 名         其中金闯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故只计算一次)
                                                   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 41 名,
  3           苏州锦广缘             34 名         其中包括金闯在内与苏州德润
                                                   重合人员 7 名,只计算一次)
  4           上海地平线              1名                   投资公司
  5              上海元藩             1名                   投资公司
  6              峻银投资             1名
                                                   已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7              合信投资             1名
                                                         的私募投资基金
  8              瑞通龙熙             1名
  9              世纪天富             1名                   投资公司
 10           苏州德丽嘉              1名                   实业公司
 11              天津福熙             1名                   投资公司
            合     计                94 名                      -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直接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均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
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系自然演变形成。发行人的直接股
东中,除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系专门为持有发行人股份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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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外,不存在故意通过设立持股公司、合伙企业或代持等其他方式规避股东人数
限制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规避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规定的情形。

     3、发行人是否签订过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1)关于发行人增资过程中涉及的业绩补偿和股权回购安排

     ① 2010 年 6 月 18 日,斯迪克有限、上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郑志平、
金闯、施蓉签订了《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斯
迪克有限增资至 3,000 万元事宜。2010 年 6 月 19 日,上述各方签订了《苏州斯
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安排如
下:如斯迪克有限未能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市等触发回购的事项发生时,
上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郑志平有权将其所持的斯迪克有限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或者要求金闯、施蓉收购其所持全部斯迪克有限的股权,收购价格为投资本金加
按每年复利 6%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

     ② 2011 年 3 月 15 日,斯迪克有限与龚伟忠、陈雪平、施培良、合信投资
及金闯、施蓉、郑志平、上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签订了《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
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约定斯迪克有限增资至 3,262.43 万元事宜。2011 年 3
月 15 日,斯迪克有限、合信投资、金闯、施蓉、郑志平、上海地平线、苏州德
丽嘉签订了《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补充
协议约定的基于业绩的利益补偿条款如下:斯迪克有限保证 2011 年度税后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2012 年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如未完成上述净利润指标,合信投资有权要求金闯、施蓉、
郑志平、上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进行股权补偿调整,调整后的合信投资股权比
例=本次增资实际出资额/调整后估值,调整方式为上述各方无偿赠与给合信投
资,以反映斯迪克有限新的估值。或者,合信投资有权要求要求金闯、施蓉、郑
志平、上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进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本次增资实际出资额
—调整后估值*合信投资持股比例 5.2%。该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安排如下:如斯
迪克有限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没有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
报材料,或者 2011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 5,000
万的 80%或 2012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 8,000
万的 80%时,合信投资有权要求金闯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斯迪克有限股权,回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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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为合信投资以转让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与合信投资投资额(扣除已获得补
偿金额)加年资金成本 8%计算孰高者为准(单利计算,但应减去合信投资已分
配利润)。

     ③ 2011 年 7 月,斯迪克有限与龚伟忠、峻银投资及金闯、施蓉、郑志平、
上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陈雪平、施培良、龚伟忠、合信投资签订了《苏州斯
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约定斯迪克有限增资至 3,459.63 万元事
宜。2011 年 7 月,斯迪克有限、峻银投资、金闯签订了《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
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了基于业绩的利益补偿条
款包括:斯迪克有限保证 2011 年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2012 年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否则峻银投资
有权要求金闯进行利益补偿调整,调整后峻银投资的股权比例=本次增资实际出
资额/调整后的估值,或则进行现金补偿,补偿货币金额=本次实际出资金额—调
整后估值*峻银投资持股比例 5.2%。该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安排如下:如斯迪克
有限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没有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报材
料,或者 2011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 5,000 万
的 80%或 2012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 8,000 万
的 80%时,峻银投资有权要求金闯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斯迪克有限股权,回购对价
为峻银投资以转让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与峻银投资投资额(扣除已获得补偿
金额)加年资金成本 8%计算孰高者为准(单利计算,但应减去峻银投资已分配
利润)。

     ④ 2012 年 4 月 6 日,斯迪克股份与世纪天富及金闯、施蓉、上海地平线、
峻银投资、合信投资、苏州德丽嘉、龚伟忠、郑志平、陈雪平、施培良签订了《苏
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约定斯迪克股份注册资本从 7,500
万元增加至 7,731.96 万元事宜。2012 年 4 月 6 日,斯迪克股份、世纪天富、金
闯签订了《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补充
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条款安排如下:如斯迪克股份在 2012 年年底前没有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报材料,世纪天富有权要求斯迪克股份或实
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斯迪克股份股份,回购对价为世纪天富转让股权对应
的经审计净资产值与世纪天富投资额加年资金成本 8%计算孰高者为准(单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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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但应减去世纪天富已分配利润)。

     ⑤ 2012 年 4 月 10 日,合信投资、峻银投资与金闯、斯迪克股份签订了《投
资补充协议》,约定鉴于斯迪克股份没有完成之前各方分别签署的补充协议中约
定的 2011 年度利润指标,将 2011 年 3 月 15 日签订的《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
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 年 7 月签订《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
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业绩补偿方案调整为:由金闯一次性补偿合信
投资、峻银投资共计 1,600 万元,其中补偿合信投资 900 万元,补偿峻银投资 700
万元,该补偿作为金闯的债务需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现金补偿支付;并
约定回购相关事宜,按照合信投资、峻银投资与承诺人(斯迪克股份和金闯)的
承诺函执行。

     经发行人全体股东确认,上述协议中关于业绩补偿方案、股权回购方案的安
排均为激励公司管理层、促进公司业绩增长、保护投资人利益之目的,经投资人
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协商一致而设置。

     (2)关于上述股权回购安排的解除情况

     ① 2012 年 12 月 14 日,斯迪克股份、上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郑志平、
金闯、施蓉签订了《关于〈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
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各方于 2010 年 6 月 19 日签订的《苏州斯迪克电子
胶粘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该
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终止,对各方不再有约束力,该补充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各
方于 2010 年 6 月 18 日签订的《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的效力。

     ② 2012 年 12 月 14 日,斯迪克股份、合信投资、金闯、施蓉、郑志平、上
海地平线、苏州德丽嘉签订了《关于〈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
议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各方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签订的《苏州斯迪
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该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终止,对各方不再有约束力,该补充协议的终止不影响
各方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签订的《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
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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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2012 年 12 月 14 日,斯迪克股份、峻银投资、金闯签订了《关于〈州斯
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各方于 2011
年 7 月签订的《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自本终
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该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终止,对各方不再有约束力,
该补充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各方于 2011 年 7 月签订的《苏州斯迪克电子胶粘材料
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的效力。

     ④ 2012 年 12 月 14 日,斯迪克股份、世纪天富与金闯签订了《关于〈苏州
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各方
于 2012 年 4 月 6 日签订的《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
充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该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终止,对各方
不再有约束力,该补充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各方于 2012 年 4 月 6 日签订的《苏州
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的效力。

     ⑤ 2012 年 12 月 14 日,合信投资、峻银投资与斯迪克股份及金闯签订了《关
于〈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各方与 2012 年 4 月 10 日签订的《投资协议
补充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该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终止,对各
方不再有约束力。经核查,自上述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各对应终止协议生效之
日,相关权利方均未就触发或成就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股权回购条件而向
其他方实际履行相关义务或执行相关条款。各方确认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
潜在争议、未履行事项或未决事项;该终止协议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各方签
署的最终协议文件;除上述增资扩股协议、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及终止协议外,
各方未签署任何其他协议,也不存在以口头约定或者签署补充书面协议、出具承
诺函等任何方式另行协商确定涉及股东特殊权利义务或者影响斯迪克股份股权
结构稳定性之任何其他协议、承诺;如存在上述相关协议、承诺,则各方承诺该
等协议、承诺均将予以自动解除。

     (3)发行人是否有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正在执行的对赌
协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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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股东存在私募股权基金,分别为峻银投资、合信投资、瑞通龙熙。
以上基金均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发行人不存在规避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200 人规定的情形。

       3、发行人在增资过程中签署过上述对赌协议,但是都已经通过签订终止协
议的方式解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六)披露在历次股权转让、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的过程中,各股东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的工商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2、查阅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利润分配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过程个人
所得税付款凭证、税收缴款书等;

       3、查阅发行人《关于缓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应缴个人所得税的申
请》、《缓征申请表》;

       4、查阅各自然人股东的访谈笔录、确认函、机构股东的询问函;

       5、查阅其他相关文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历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股东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

                                         转让出资    转让单价
        工商变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额(万元    (元/注      股东所得税缴纳情况
        更时间
                                         或万股)    册资本)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1     2006.11     许敬东     邵友富         60.00       1.00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许敬东                    30.00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2     2007.07     郝俊峰     朱力克         30.00       1.00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肖军                     18.00
                              邵友富         60.00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3     2007.07     朱力克                                1.00
                               肖军          18.00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代持,未支付转让款,
 4     2007.12     朱力克     包志轩        260.00       1.00
                                                                    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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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出资    转让单价
        工商变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额(万元    (元/注     股东所得税缴纳情况
        更时间
                                          或万股)    册资本)
                                                                   金闯向朱力克支付转让
                                                                 款,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
 5      2008.09    包志轩     金闯           260.00       1.00
                                                                 价,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
                                                                           额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6      2009.05    邵友富     金闯           200.00       1.00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原始出资成本作价,
 7      2009.11     肖军      施蓉           120.00       1.00
                                                                   转让方无应纳税所得额
                             苏州德润       197.081
                                                                 转让方金闯已依法缴纳个
 8      2015.08     金闯     苏州锦广                    11.00
                                              91.00                      人所得税
                                 缘
                             瑞通龙熙      343.6472
                             天津福熙       42.9553
                                                                 转让方金闯已依法缴纳个
 9      2015.11     金闯      林秋璇        25.7732      11.64
                                                                         人所得税
                              凌肖红        42.9553
                              程安靖        51.5464
                  苏州德丽                                       未取得完税凭证或其他相
 10     2016.01               蒋根生         154.60      11.64
                    嘉                                                   关资料
                                                                 未取得完税凭证或其他相
 11     2016.07     李庆      盛雷鸣       171.8213      12.22
                                                                         关资料
                   程安靖                   51.5464              转让方程安靖、凌肖红已
 12     2017.12               施培良                     14.36
                   凌肖红                   42.9553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律师尚未取得苏州德丽嘉向蒋根生转让发
行人股份、李庆向盛雷鸣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完税凭证或其他相关资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两
次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人为苏州德丽嘉、李庆。根据发行人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出
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综上,本所律师
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股权转让被税务机关处罚或追缴的法律风险。

       2、转增股本、利润分配过程中各股东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

       自 2006 年 6 月斯迪克有限设立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转增
股本的情形。发行人于 2011 年 9 月、2012 年 10 月进行两次利润分配,本所律
师核查了相关付款凭证后确认相关自然人股东均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3-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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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各股东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1 年 12 月斯迪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
当时的自然人股东应缴个人所得税共计 8,915,243.72 元,因涉税金额较大,发行
人提出缓缴申请,太仓市人民政府、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仓市企业上市
工作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同意发行人当时的自然人股东暂缓
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后,发行人自然人股东于 2014 年 3 月、2015 年 1 月分两次
全额缴纳了斯迪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不存在因历次股权转让、利润分配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被税务机关
处罚或追缴的法律风险。

     二、反馈问题 2: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是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请发行
人说明: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入股发行人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股东范
围、选定依据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入职时间,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入股
的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股权代持等
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合伙协议;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苏州德
润、苏州锦广缘的基本情况;

     3、查阅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受让发行人股份时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凭证、
股权转让前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4、查阅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的全体合伙人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5、查阅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历次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各合伙人缴付出资
的凭证、受让合伙份额的付款凭证;

     6、查阅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的全体合伙人填写的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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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查阅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的全体合伙人出具的确认函;

     8、查阅其他相关文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入股发行人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2015 年 8 月,金闯将其持有的 2.549%斯迪克股份(即 197.081 万股)以
2,167.89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州德润;将其所持有的 1.177%斯迪克股份(即
91.00 万股)以 1,00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州锦广缘,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
的入股价格为 11.00 元/股。

     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均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系金闯基
于激励员工、促进员工与公司同步成长、共享公司成长的红利且有利公司长远发
展考虑,定价依据为参照同期外部投资机构入股价格。同时期金闯转让给外部投
资者(瑞通龙熙等 5 名股东)及外部投资者(上海元藩等 3 名股东)增资入股的
价格均为为 11.64 元/股。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略低于同期其他转让价格及增资入股价格,存在价格差
异,发行人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支付处理。综上,本所律师认
为,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入股价格定价合理。

     2、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股东范围、选定依据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入职时间

     发行人关于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合伙人范围没有设定具体任职期限等明确
资格限制条件,合伙人选定依据均为当时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苏州德润、
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入职时间如下:

     (1)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入职时间

                  认缴     实缴      出资                   在斯迪克及其
序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合伙人类型   控制的企业的    入职时间
号
                (万元) (万元)    (%)                    任职情况
                                                            斯迪克股份-
 1     金闯      259.490   259.490   11.9697   普通合伙人                  2006 年 6 月
                                                                董事长
                                                            太仓斯迪克-
 2     李珍      430.100   430.100   19.8396   有限合伙人                  2007 年 10 月
                                                              财务部协理



                                       3-3-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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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     实缴      出资                   在斯迪克及其
序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合伙人类型   控制的企业的      入职时间
号
                (万元) (万元)    (%)                    任职情况
                                                            原斯迪克江苏
                                                            太仓分公司-
 3     刘琛      264.000   264.000   12.1777   有限合伙人   财务部员工,     2012 年 3 月
                                                            已于 2016 年 5
                                                              月 6 日离职
                                                            斯迪克股份-
 4     杨比      198.000   198.000    9.1333   有限合伙人                    2015 年 3 月
                                                                副总经理
                                                            斯迪克股份-
 5     陈静      198.000   198.000    9.1333   有限合伙人   监事、技术研     2007 年 7 月
                                                                发部副理
                                                            太仓斯迪克-
 6    穆垣江     100.001   100.001    4.6128   有限合伙人                    2010 年 3 月
                                                              销售部协理
                                                            太仓斯迪克-
 7     沈逸       71.500    71.500    3.2981   有限合伙人   营销中心副总     2011 年 2 月
                                                                  经理
                                                            太仓斯迪克-
 8    程立华      55.000    55.000    2.5370   有限合伙人                    2011 年 11 月
                                                              总经办员工
                                                            太仓斯迪克-
 9     王芳       40.700    40.700    1.8774   有限合伙人                    2007 年 11 月
                                                              销售部经理
                                                            太仓斯迪克-
10    金燕红      38.500    38.500    1.7759   有限合伙人   综合管理部副     2013 年 5 月
                                                                   理
                                                            斯迪克股份-
11     梁豪       36.080    36.080    1.6643   有限合伙人   技术研发部副     2007 年 9 月
                                                                  经理
                                                            太仓斯迪克-
12    易延超      33.000    33.000    1.5222   有限合伙人   技术研发部员     2013 年 12 月
                                                                   工
                                                            太仓斯迪克-
13    潘秋君      30.800    30.800    1.4207   有限合伙人   营销中心副总     2015 年 4 月
                                                                  经理
                                                            斯迪克江苏-
14    张秀峰      26.400    26.400    1.2178   有限合伙人                    2012 年 8 月
                                                              销售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15    沈艳琴      22.000    22.000    1.0148   有限合伙人                    2008 年 1 月
                                                              财务部经理
                                                            太仓斯迪克-
16    陆勇峰      22.000    22.000    1.0148   有限合伙人   销售部副总经     2010 年 3 月
                                                                   理
                                                            斯迪克股份-
17     陈锋       22.000    22.000    1.0148   有限合伙人   监事、市场部     2006 年 12 月
                                                                  协理
                                                            斯迪克股份-
18    孙小虎      22.000    22.000    1.0148   有限合伙人                    2013 年 1 月
                                                              生产部副理
                                                            太仓斯迪克-
19    孙大斌      19.800    19.800    0.9133   有限合伙人   销售部副总经     2007 年 5 月
                                                                   理



                                       3-3-1-3-4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     实缴     出资                  在斯迪克及其
序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合伙人类型   控制的企业的    入职时间
号
                (万元) (万元)   (%)                   任职情况
                                                          太仓斯迪克-
20     孙飞       16.500   16.500   0.7611   有限合伙人                  2010 年 8 月
                                                            质量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21    顾志刚      16.500   16.500   0.7611   有限合伙人                  2009 年 7 月
                                                            生产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22    黄文亚      16.500   16.500   0.7611   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2 月
                                                            行政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23    冯秀梅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09 年 7 月
                                                            质量部经理
                                                          斯迪克股份-
24    包静炎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技术研发部副   2007 年 7 月
                                                                理
                                                          太仓斯迪克-
25    周敏超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12 年 5 月
                                                            生产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26    周艾珍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11 年 5 月
                                                            物流部员工
                                                          斯迪克股份-
27    张庆杰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监事、技术研   2010 年 3 月
                                                              发部副理
                                                          太仓斯迪克-
28     张磊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07 年 2 月
                                                            生产部经理
                                                          太仓斯迪克-
29    王杰毅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15 年 3 月
                                                            销售部经理
                                                          斯迪克股份-
30    李国英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06 年 9 月
                                                              副总经理
                                                          太仓斯迪克-
31    金同亚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09 年 6 月
                                                            生产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32    金晓毅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12 年 4 月
                                                            采购部员工
                                                          斯迪克股份-
33    金殿山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06 年 7 月
                                                          设备部副经理
                                                          斯迪克股份-
34     金艳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10 年 3 月
                                                            采购部经理
                                                          太仓斯迪克-
35    陆树燕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08 年 4 月
                                                            质量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36    顾惠芬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10 年 3 月
                                                            财务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37     鲁园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08 年 3 月
                                                            行政部员工
                                                          斯迪克股份东
38    毛银龙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莞分公司-销    2012 年 6 月
                                                              售部经理
                                                          斯迪克股份-
39    马昌欢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技术研发部副   2011 年 4 月
                                                                经理
                                                          斯迪克股份-
40    陈礼兵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10 年 10 月
                                                            物流部员工



                                     3-3-1-3-4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     实缴        出资                       在斯迪克及其
    序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合伙人类型     控制的企业的      入职时间
    号
                        (万元) (万元)      (%)                        任职情况
                                                                          斯迪克股份-
    41         魏良       11.000    11.000      0.5074     有限合伙人                    2014 年 12 月
                                                                            生产部经理
                                                                          太仓斯迪克-
    42         邵雁       10.010    10.010      0.4617     有限合伙人                    2008 年 2 月
                                                                            销售部员工
                                                                          太仓斯迪克-
    43         陆燕       10.010    10.010      0.4617     有限合伙人                    2010 年 9 月
                                                                          审计部副经理
         合    计       2,167.891 2,167.891    100.0000        -               -

              (2)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入职时间

                         认缴          实缴      出资                       在斯迪克及其
序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合伙人类型     控制的企业的     入职时间
号
                       (万元)    (万元)      (%)                        任职情况
                                                                            斯迪克股份-董    2006 年 6
1         金闯          497.2099    497.2099     49.6713     普通合伙人
                                                                                事长            月
                                                                            斯迪克江苏-生    2013 年 4
2        蔡宜高          49.5000     49.5000      4.9451     有限合伙人
                                                                              产部经理          月
                                                                            太仓斯迪克-销    2015 年 3
3        王杰毅          27.5000     27.5000      2.7473     有限合伙人
                                                                              售部经理          月
                                                                            太仓斯迪克-
                                                                                             2015 年 4
4        潘秋君          25.3000     25.3000      2.5275     有限合伙人     营销中心副总
                                                                                                月
                                                                                经理
                                                                            太仓斯迪克-财    2007 年 10
5         李珍           22.0000     22.0000      2.1978     有限合伙人
                                                                              务部协理           月
                                                                            太仓斯迪克-销    2017 年 5
6        朱梦洁          22.0000     22.0000      2.1978     有限合伙人
                                                                              售部经理           月
                                                                            斯迪克股份-总     2011 年 8
7         裴伟           19.8000     19.8000      1.9780     有限合伙人
                                                                              经办员工           月
                                                                            斯迪克重庆-行    2011 年 12
8        罗小红          16.5000     16.5000      1.6484     有限合伙人
                                                                              政部员工           月
                                                                            斯迪克江苏-生    2012 年 2
9        周小宝          15.4000     15.4000      1.5385     有限合伙人
                                                                              产部副理           月
                                                                            斯迪克股份-生    2013 年 1
10       孙小虎          15.2900     15.2900      1.5275     有限合伙人
                                                                              产部副理           月
                                                                            斯迪克江苏-采    2010 年 8
11       丁前辉          13.2000     13.2000      1.3187     有限合伙人
                                                                              购部经理           月
                                                                            斯迪克股份-财    2012 年 2
12        陈娣           13.2000     13.2000      1.3187     有限合伙人
                                                                              务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安    2009 年 10
13        仝瑞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环部总监           月
                                                                            斯迪克股份-生    2010 年 8
14       何秀峰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产部经理           月
                                                                            斯迪克股份-技
                                                                                             2012 年 3
15       刘晓峰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术研发部副经
                                                                                                月
                                                                                  理
                                                                            斯迪克股份-技    2010 年 2
16        尹锦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术研发部员工        月

                                                  3-3-1-3-4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           实缴    出资                   在斯迪克及其
序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合伙人类型   控制的企业的    入职时间
号
               (万元)     (万元)    (%)                    任职情况
                                                               斯迪克股份-设   2011 年 2
17   张君胜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备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技   2013 年 3
18   朱先磊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术研发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东
                                                                               2012 年 6
19   毛银龙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莞分公司-销售
                                                                                  月
                                                                   部经理
                                                               斯迪克江苏-销   2014 年 3
20   潘丽云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售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技   2015 年 6
21   薄怀志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术研发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技   2015 年 6
22   朱益峰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术研发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生   2013 年 1
23    许敏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产部副理         月
                                                               斯迪克股份-安   2013 年 5
24    张威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环部经理         月
                                                               斯迪克股份-生   2008 年 2
25   王树鹏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产部经理         月
                                                               斯迪克股份-总
                                                                               2017 年 5
26    初敏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经办董事长助
                                                                                  月
                                                                     理
                                                               太仓斯迪克-财   2017 年 10
27   谈正勇       11.0000     11.0000    1.0989   有限合伙人
                                                                 务部副理          月
                                                               斯迪克江苏-销   2013 年 2
28    石瑞        10.0001     10.0001    0.9990   有限合伙人
                                                                 售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生   2013 年 5
29    刘鼎         9.9000      9.9000    0.9890   有限合伙人
                                                                 产部副理          月
                                                               斯迪克股份-质   2009 年 2
30    朱琴         9.9000      9.9000    0.9890   有限合伙人
                                                                 量部经理          月
                                                               太仓斯迪克-生   2010 年 4
31    李香         9.9000      9.9000    0.9890   有限合伙人
                                                                 产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生   2011 年 11
32   郝林林        9.9000      9.9000    0.9890   有限合伙人
                                                                 产部经理          月
                                                               太仓斯迪克-财   2010 年 12
33   应永芳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务部员工          月
                                                               斯迪克江苏-生   2013 年 9
34    汪华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产部员工          月
                                                               斯迪克江苏-生   2012 年 2
35   侯庆亮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产部员工          月
                                                               斯迪克江苏-生   2013 年 1
36   周文义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产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人   2013 年 1
37    王涛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事部员工          月
                                                               太仓斯迪克-销   2007 年 11
38    王芳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售部经理          月



                                        3-3-1-3-4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              实缴      出资                    在斯迪克及其
序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合伙人类型   控制的企业的       入职时间
号
                    (万元)        (万元)      (%)                     任职情况
                                                                          斯迪克股份-证      2017 年 9
39       金丹丹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券法务部员工          月
                                                                          斯迪克股份-技      2014 年 2
40        曹闯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术研发部员工          月
                                                                          太仓斯迪克-财      2012 年 9
41       吴霞琴           5.5000       5.5000       0.5495   有限合伙人
                                                                            务部员工            月
     合计          1,001.0000       1,001.0000    100.0000         -            -                    -

          3、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苏州德润的历史沿革

          ① 2015 年 7 月,苏州德润设立

          2015 年 7 月 1 日,李珍、沈艳琴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德润。根
 据设立申请登记申请书,苏州德润设立时认缴出资额为 1500.00 万元,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李珍。

          2015 年 7 月 9 日,苏州德润获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设立登记核
 准,并取得注册号为 320500000093705 的《营业执照》。

          苏州德润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李珍                 750.00                   50.00                  0      货币
     2            沈艳琴                750.00                   50.00                  0      货币
            合计                       1,500.00                 100.00                  0        -

          ② 2015 年 8 月,苏州德润第一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同时,认缴出资额
 由 1,500 万变更为 2,167.891 万元

          2015 年 7 月 10 日,经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认缴出资额由 15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2167.891 万元。同时,李珍分别将 11 万元、198 万元、77 万
 元、64.9 万元、3.1 万的财产份额,以零元人民币分别转让给鲁园、陈静、戈成
 清、赵明国、金闯;沈艳琴分别将 11 万元、55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264 万
 元、11 万元、99.99 万元、10.01 万元、38.5 万元、16.5 万元、198 万元、2 万元
 的财产份额,以零元人民币分别转让给沈徐烨、程立华、林兢竹、刘丽红、刘琛、


                                                   3-3-1-3-4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顾慧芬、朱颖、邵雁、金燕红、黄文亚、杨比、金闯。并同时吸收周艾珍、许旦、
陈锋、王芳、杨珍丽、邵雁、曲洪涛、金艳、金殿山、金晓毅、李国英、张磊、
王奎、顾志刚、周敏超、金同亚、包静炎、张庆杰、梁豪、陆燕、冯秀梅、孙飞、
陆树燕、易延超、沈逸、张秀峰、穆垣江、陆勇峰、孙大斌、朱燕为新合伙人。
同时,撤销李珍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重新委托金闯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5 年 7 月 9 日,财产份额转让各方陆续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合伙
人财产份额转让明细如下:

                                                    转让财产份额     转让单价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时间
                                                      (万元)         (元)
  1                       鲁园        2015.07.09            11.00             0
  2                       陈静        2015.07.09           198.00             0
  3          李珍        戈成清       2015.07.09            77.00             0
  4                      赵明国       2015.07.09            64.90             0
  5                       金闯        2015.07.09             3.10             0
  6                      沈徐烨       2015.07.09            11.00             0
  7                      程立华       2015.07.09            55.00             0
  8                      林兢竹       2015.07.09            11.00             0
  9                      刘丽红       2015.07.09            11.00             0
 10                       刘琛        2015.07.09           264.00             0
 11        沈艳琴        顾慧芬       2015.07.09            11.00             0
 12                       朱颖        2015.07.09            99.99             0
 13                       邵雁        2015.07.09            10.01             0
 14                      金燕红       2015.07.09            38.50             0
 15                      黄文亚       2015.07.09            16.50             0
 16                       杨比        2015.07.09           198.00             0
 17                       金闯        2015.07.09             2.00             0
                         合计
                                                          1,082.00              -

       2015 年 8 月 4 日,苏州德润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
人转让出资和新合伙人入伙的工商变更手续。截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合伙人出
资情况如下:




                                   3-3-1-3-4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11.00                 0.51                0     货币
  2          李珍             396.00                18.27         198.00       货币
  3          刘琛             264.00                12.18         264.00       货币
  4          杨比             198.00                 9.13         160.00       货币
  5          陈静             198.00                 9.13         198.00       货币
  6        穆垣江            100.001                 4.61        100.001       货币
  7          朱颖              99.99                 4.61                0     货币
  8          许旦              77.00                 3.55          77.00       货币
  9        戈成清              77.00                 3.55          77.00       货币
 10          沈逸              71.50                 3.30          71.50       货币
 11        赵明国              64.90                 2.99          44.00       货币
 12        程立华              55.00                 2.54          55.00       货币
 13        金燕红              38.50                 1.78          38.50       货币
 14          梁豪              36.08                 1.66          36.08       货币
 15        易延超              33.00                 1.52          33.00       货币
 16        张秀峰              26.40                 1.22          26.40       货币
 17        沈艳琴              22.00                 1.01          22.00       货币
 18          陈锋              22.00                 1.01          22.00       货币
 19        曲洪涛              22.00                 1.01          22.00       货币
 20        陆勇峰              22.00                 1.01          11.00       货币
 21        孙大斌              19.80                 0.91          19.80       货币
 22          王芳              18.70                 0.86          18.70       货币
 23        黄文亚              16.50                 0.76          16.50       货币
 24          王奎              16.50                 0.76          16.50       货币
 25        顾志刚              16.50                 0.76          16.50       货币
 26          孙飞              16.50                 0.76          16.50       货币
 27        沈徐烨              11.00                 0.51          11.00       货币
 28        林兢竹              11.00                 0.51          11.00       货币
 29        刘丽红              11.00                 0.51          11.00       货币
 30        顾慧芬              11.00                 0.51          11.00       货币
 31        周艾珍              11.00                 0.51          11.00       货币
 32          鲁园              11.00                 0.51          11.00       货币
 33        杨珍丽              11.00                 0.51                0     货币


                                       3-3-1-3-5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34          金艳              11.00                  0.51          11.00       货币
 35         金殿山             11.00                  0.51          11.00       货币
 36         金晓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37         李国英             11.00                  0.51          11.00       货币
 38          张磊              11.00                  0.51          11.00       货币
 39         周敏超             11.00                  0.51          11.00       货币
 40         金同亚             11.00                  0.51          11.00       货币
 41         包静炎             11.00                  0.51          11.00       货币
 42         张庆杰             11.00                  0.51          11.00       货币
 43         冯秀梅             11.00                  0.51          11.00       货币
 44         陆树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5          朱燕              11.00                  0.51                0     货币
 46          邵雁              10.01                  0.46          10.01       货币
 47          陆燕              10.01                  0.46          10.01       货币
         合计              2,167.891                100.00       1,767.001       -

       李珍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实缴剩余出资 198 万元;朱颖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
实缴出资 99.99 万元;杨比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实缴剩余出资 38 万元;杨珍丽
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实缴出资 11 万元;赵明国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实缴剩余出
资 20.9 万元;朱燕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实缴出资 11 万元。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完毕。

       ③ 2016 年 1 月,苏州德润第二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王奎将 16.5 万元的
财产份额以 16.5 万元转让给金闯、刘丽红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
给金闯。

       2015 年 11 月 30 日,王奎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王奎将所持
苏州德润 16.5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6.5 万元转让给金闯;2015 年 12 月 1 日,刘
丽红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刘丽红将所持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
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金闯。

       2016 年 1 月 8 日,苏州德润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转


                                       3-3-1-3-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
占苏州德润 0.51%;现持有苏州德润 38.5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1.78%。
王奎、刘丽红不再持有苏州德润的出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
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德润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38.50               1.78         38.50      货币
  2          李珍              396.00              18.27        396.00      货币
  3          刘琛              264.00              12.18        264.00      货币
  4          杨比              198.00               9.13        198.00      货币
  5          陈静              198.00               9.13        198.00      货币
  6        穆垣江             100.001               4.61       100.001      货币
  7          朱颖               99.99               4.61         99.99      货币
  8          许旦               77.00               3.55         77.00      货币
  9        戈成清               77.00               3.55         77.00      货币
 10          沈逸               71.50               3.30         71.50      货币
 11        赵明国               64.90               2.99         64.90      货币
 12        程立华               55.00               2.54         55.00      货币
 13        金燕红               38.50               1.78         38.50      货币
 14          梁豪               36.08               1.66         36.08      货币
 15        易延超               33.00               1.52         33.00      货币
 16        张秀峰               26.40               1.22         26.40      货币
 17        沈艳琴               22.00               1.01         22.00      货币
 18          陈锋               22.00               1.01         22.00      货币
 19        曲洪涛               22.00               1.01         22.00      货币
 20        陆勇峰               22.00               1.01         22.00      货币
 21        孙大斌               19.80               0.91         19.80      货币
 22          王芳               18.70               0.86         18.70      货币
 23        黄文亚               16.50               0.76         16.50      货币
 24        顾志刚               16.50               0.76         16.50      货币
 25          孙飞               16.50               0.76         16.50      货币
 26        沈徐烨               11.00               0.51         11.00      货币



                                      3-3-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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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27        林兢竹               11.00                0.51         11.00      货币
 28        顾慧芬               11.00                0.51         11.00      货币
 29        周艾珍               11.00                0.51         11.00      货币
 30          鲁园               11.00                0.51         11.00      货币
 31        杨珍丽               11.00                0.51         11.00      货币
 32          金艳               11.00                0.51         11.00      货币
 33        金殿山               11.00                0.51         11.00      货币
 34        金晓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35        李国英               11.00                0.51         11.00      货币
 36          张磊               11.00                0.51         11.00      货币
 37        周敏超               11.00                0.51         11.00      货币
 38        金同亚               11.00                0.51         11.00      货币
 39        包静炎               11.00                0.51         11.00      货币
 40        张庆杰               11.00                0.51         11.00      货币
 41        冯秀梅               11.00                0.51         11.00      货币
 42        陆树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3          朱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4          邵雁               10.01                0.46         10.01      货币
 45          陆燕               10.01                0.46         10.01      货币
         合计                2,167.891             100,00     2,167.891        -

       ④ 2016 年 7 月,苏州德润第三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6 年 6 月 7 日,经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曲洪涛将 22 万元的财
产份额以 22 万元转让给金闯,曲洪涛相应退出苏州德润。

       2016 年 4 月 30 日,曲洪涛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曲洪涛将
所持苏州德润 22 万的财产份额以 22 万元转让给金闯。

       2016 年 7 月 5 日,苏州德润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转
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苏州德润 38.5 万元的财产份
额,占苏州德润 1.78%;现持有苏州德润 60.5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2.79%。
曲洪涛不再持有苏州德润的出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
化。


                                      3-3-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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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德润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60.50                 2.79         60.50      货币
  2          李珍              396.00                18.27        396.00      货币
  3          刘琛              264.00                12.18        264.00      货币
  4          杨比              198.00                 9.13        198.00      货币
  5          陈静              198.00                 9.13        198.00      货币
  6        穆垣江             100.001                 4.61       100.001      货币
  7          朱颖               99.99                 4.61         99.99      货币
  8          许旦               77.00                 3.55         77.00      货币
  9        戈成清               77.00                 3.55         77.00      货币
 10          沈逸               71.50                 3.30         71.50      货币
 11        赵明国               64.90                 2.99         64.90      货币
 12        程立华               55.00                 2.54         55.00      货币
 13        金燕红               38.50                 1.78         38.50      货币
 14          梁豪               36.08                 1.66         36.08      货币
 15        易延超               33.00                 1.52         33.00      货币
 16        张秀峰               26.40                 1.22         26.40      货币
 17        沈艳琴               22.00                 1.01         22.00      货币
 18          陈锋               22.00                 1.01         22.00      货币
 19        陆勇峰               22.00                 1.01         22.00      货币
 20        孙大斌               19.80                 0.91         19.80      货币
 21          王芳               18.70                 0.86         18.70      货币
 22        黄文亚               16.50                 0.76         16.50      货币
 23        顾志刚               16.50                 0.76         16.50      货币
 24          孙飞               16.50                 0.76         16.50      货币
 25        沈徐烨               11.00                 0.51         11.00      货币
 26        林兢竹               11.00                 0.51         11.00      货币
 27        顾慧芬               11.00                 0.51         11.00      货币
 28        周艾珍               11.00                 0.51         11.00      货币
 29          鲁园               11.00                 0.51         11.00      货币
 30        杨珍丽               11.00                 0.51         11.00      货币
 31          金艳               11.00                 0.51         11.00      货币



                                        3-3-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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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32        金殿山               11.00                   0.51         11.00      货币
 33        金晓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34        李国英               11.00                   0.51         11.00      货币
 35          张磊               11.00                   0.51         11.00      货币
 36        周敏超               11.00                   0.51         11.00      货币
 37        金同亚               11.00                   0.51         11.00      货币
 38        包静炎               11.00                   0.51         11.00      货币
 39        张庆杰               11.00                   0.51         11.00      货币
 40        冯秀梅               11.00                   0.51         11.00      货币
 41        陆树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2          朱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3          邵雁               10.01                   0.46         10.01      货币
 44          陆燕               10.01                   0.46         10.01      货币
         合计                2,167.891                100.00      2,167.891       -

       ⑤ 2016 年 11 月,苏州德润第四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6 年 11 月 3 日,经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林兢竹将 11 万元的
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金闯,林兢竹相应退出苏州德润。

       2016 年 11 月 3 日,林兢竹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林兢竹将
所持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金闯。

       2016 年 11 月 21 日,苏州德润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
转让出资的变更备案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苏州德润 60.5 万元的财产
份额,占苏州德润 2.79%;现持有苏州德润 71.5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3.29%。林兢竹不再持有苏州德润的出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
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德润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71.50                   3.29         71.50      货币
  2          李珍              396.00                  18.27        396.00      货币
  3          刘琛              264.00                  12.18        264.00      货币

                                         3-3-1-3-5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4          杨比              198.00                9.13        198.00      货币
  5          陈静              198.00                9.13        198.00      货币
  6        穆垣江             100.001                4.61       100.001      货币
  7          朱颖               99.99                4.61         99.99      货币
  8          许旦               77.00                3.55         77.00      货币
  9        戈成清               77.00                3.55         77.00      货币
 10          沈逸               71.50                3.30         71.50      货币
 11        赵明国               64.90                2.99         64.90      货币
 12        程立华               55.00                2.54         55.00      货币
 13        金燕红               38.50                1.78         38.50      货币
 14          梁豪               36.08                1.66         36.08      货币
 15        易延超               33.00                1.52         33.00      货币
 16        张秀峰               26.40                1.22         26.40      货币
 17        沈艳琴               22.00                1.01         22.00      货币
 18          陈锋               22.00                1.01         22.00      货币
 19        陆勇峰               22.00                1.01         22.00      货币
 20        孙大斌               19.80                0.91         19.80      货币
 21          王芳               18.70                0.86         18.70      货币
 22        黄文亚               16.50                0.76         16.50      货币
 23        顾志刚               16.50                0.76         16.50      货币
 24          孙飞               16.50                0.76         16.50      货币
 25        沈徐烨               11.00                0.51         11.00      货币
 26        顾慧芬               11.00                0.51         11.00      货币
 27        周艾珍               11.00                0.51         11.00      货币
 28          鲁园               11.00                0.51         11.00      货币
 29        杨珍丽               11.00                0.51         11.00      货币
 30          金艳               11.00                0.51         11.00      货币
 31        金殿山               11.00                0.51         11.00      货币
 32        金晓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33        李国英               11.00                0.51         11.00      货币
 34          张磊               11.00                0.51         11.00      货币
 35        周敏超               11.00                0.51         11.00      货币
 36        金同亚               11.00                0.51         11.00      货币


                                        3-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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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37        包静炎               11.00                   0.51         11.00      货币
 38        张庆杰               11.00                   0.51         11.00      货币
 39        冯秀梅               11.00                   0.51         11.00      货币
 40        陆树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1          朱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2          邵雁               10.01                   0.46         10.01      货币
 43          陆燕               10.01                   0.46         10.01      货币
         合计                2,167.891                100.00      2,167.891       -

       ⑥ 2017 年 2 月,苏州德润第五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7 年 1 月 20 日,经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赵明国分别将 34.1 万
元、30.8 万的财产份额以 34.1 万元、30.8 万元转让给李珍、潘秋君,赵明国相
应退出苏州德润。

       2017 年 1 月 18 日,赵明国与李珍、潘秋君签订了《三方协议》,赵明国将
所持苏州德润 34.1 万、30.8 万的财产份额分别以 34.1 万元转让给李珍、30.8 万
元转让给潘秋君。

       2017 年 2 月 13 日,苏州德润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转
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李珍原持有苏州德润 396 万的财产份额,
占苏州德润 18.27%;现持有苏州德润 430.1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19.84%。
潘秋君持有苏州德润 30.8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1.42%。赵明国不再持有
苏州德润的出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德润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71.50                   3.29         71.50      货币
  2          李珍              430.10                  19.84        430.10      货币
  3          刘琛              264.00                  12.18        264.00      货币
  4          杨比              198.00                   9.13        198.00      货币
  5          陈静              198.00                   9.13        198.00      货币
  6        穆垣江             100.001                   4.61       100.001      货币



                                         3-3-1-3-5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7          朱颖               99.99                4.61         99.99      货币
  8          许旦               77.00                3.55         77.00      货币
  9        戈成清               77.00                3.55         77.00      货币
 10          沈逸               71.50                3.30         71.50      货币
 11        程立华               55.00                2.54         55.00      货币
 12        金燕红               38.50                1.78         38.50      货币
 13          梁豪               36.08                1.66         36.08      货币
 14        易延超               33.00                1.52         33.00      货币
 15        潘秋君               30.80                1.42         30.80      货币
 16        张秀峰               26.40                1.22         26.40      货币
 17        沈艳琴               22.00                1.01         22.00      货币
 18          陈锋               22.00                1.01         22.00      货币
 19        陆勇峰               22.00                1.01         22.00      货币
 20        孙大斌               19.80                0.91         19.80      货币
 21          王芳               18.70                0.86         18.70      货币
 22        黄文亚               16.50                0.76         16.50      货币
 23        顾志刚               16.50                0.76         16.50      货币
 24          孙飞               16.50                0.76         16.50      货币
 25        沈徐烨               11.00                0.51         11.00      货币
 26        顾慧芬               11.00                0.51         11.00      货币
 27        周艾珍               11.00                0.51         11.00      货币
 28          鲁园               11.00                0.51         11.00      货币
 29        杨珍丽               11.00                0.51         11.00      货币
 30          金艳               11.00                0.51         11.00      货币
 31        金殿山               11.00                0.51         11.00      货币
 32        金晓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33        李国英               11.00                0.51         11.00      货币
 34          张磊               11.00                0.51         11.00      货币
 35        周敏超               11.00                0.51         11.00      货币
 36        金同亚               11.00                0.51         11.00      货币
 37        包静炎               11.00                0.51         11.00      货币
 38        张庆杰               11.00                0.51         11.00      货币
 39        冯秀梅               11.00                0.51         11.00      货币


                                        3-3-1-3-5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40        陆树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1          朱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42          邵雁               10.01                   0.46         10.01      货币
 43          陆燕               10.01                   0.46         10.01      货币
         合计                2,167.891                100.00      2,167.891       -

       ⑦ 2018 年 2 月,苏州德润第六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20 日,经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许旦分别将 22 万元、
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22 万元、11 万元、
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转让给孙小虎、魏良、陈礼兵、王
芳、毛银龙、马昌欢;杨珍丽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王芳;
戈成清将 77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77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朱颖将 99.99 万的财
产份额以 99.99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朱燕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
民币转让给王杰毅。许旦、杨珍丽、戈成清、朱颖、朱燕相应退出苏州德润。

       2017 年 12 月 26 日,许旦与孙小虎、魏良、陈礼兵、王芳、毛银龙、马昌
欢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许旦将所持苏州德润 77 万元的财产份额分别以
22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转让给孙小虎、
魏良、陈礼兵、王芳、毛银龙、马昌欢。

       2017 年 12 月 21 日,杨珍丽与王芳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杨珍丽将
所持苏州德润 77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王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戈成清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戈成清将
所持苏州德润 77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77 万元转让给金闯。

       2018 年 2 月 10 日,朱颖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朱颖将所持
苏州德润 99.99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99.99 万元转让给金闯。

       2018 年 2 月 2 日,朱燕与王杰毅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朱燕将所持
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王杰毅。

       2018 年 2 月 28 日,苏州德润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转
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苏州德润 71.5 万元的财产份


                                         3-3-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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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占苏州德润 3.29%;现持有苏州德润 248.49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11.46%。王芳原持有苏州德润 18.7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10.86%;现持
有苏州德润 40.7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1.88%。孙小虎持有苏州德润 22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1.01%。魏良持有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
占苏州德润 0.51%。陈礼兵持有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0.51%。
毛银龙持有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0.51%。马昌欢持有苏州
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0.51%。王杰毅持有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
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0.51%。许旦、杨珍丽、戈成清、朱颖、朱燕不再持有苏州
德润的出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德润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248.49                11.46        248.49      货币
  2          李珍              430.10                19.84        430.10      货币
  3          刘琛              264.00                12.18        264.00      货币
  4          杨比              198.00                 9.13        198.00      货币
  5          陈静              198.00                 9.13        198.00      货币
  6        穆垣江             100.001                 4.61       100.001      货币
  7          沈逸               71.50                 3.30         71.50      货币
  8        程立华               55.00                 2.54         55.00      货币
  9          王芳               40.70                 1.88         18.70      货币
 10        金燕红               38.50                 1.78         38.50      货币
 11          梁豪               36.08                 1.66         36.08      货币
 12        易延超               33.00                 1.52         33.00      货币
 13        潘秋君               30.80                 1.42         30.80      货币
 14        张秀峰               26.40                 1.22         26.40      货币
 15        沈艳琴               22.00                 1.01         22.00      货币
 16          陈锋               22.00                 1.01         22.00      货币
 17        陆勇峰               22.00                 1.01         22.00      货币
 18        孙小虎               22.00                 1.01         22.00      货币
 19        孙大斌               19.80                 0.91         19.80      货币
 20        黄文亚               16.50                 0.76         16.50      货币
 21        顾志刚               16.50                 0.76         16.50      货币

                                        3-3-1-3-6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22          孙飞               16.50                   0.76         16.50      货币
 23        沈徐烨               11.00                   0.51         11.00      货币
 24        顾慧芬               11.00                   0.51         11.00      货币
 25        周艾珍               11.00                   0.51         11.00      货币
 26          鲁园               11.00                   0.51         11.00      货币
 27          金艳               11.00                   0.51         11.00      货币
 28        金殿山               11.00                   0.51         11.00      货币
 29        金晓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30        李国英               11.00                   0.51         11.00      货币
 31          张磊               11.00                   0.51         11.00      货币
 32        周敏超               11.00                   0.51         11.00      货币
 33        金同亚               11.00                   0.51         11.00      货币
 34        包静炎               11.00                   0.51         11.00      货币
 35        张庆杰               11.00                   0.51         11.00      货币
 36        冯秀梅               11.00                   0.51         11.00      货币
 37        陆树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38          魏良               11.00                   0.51         11.00      货币
 39        陈礼兵               11.00                   0.51         11.00      货币
 40        毛银龙               11.00                   0.51         11.00      货币
 41        马昌欢               11.00                   0.51         11.00      货币
 42        王杰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43          邵雁               10.01                   0.46         10.01      货币
 44          陆燕               10.01                   0.46         10.01      货币
         合计                2,167.891                100.00      2,167.891       -

       ⑧ 2018 年 10 月,苏州德润第七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8 年 9 月 11 日,经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沈徐烨将 11 万元的
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沈徐烨相应退出苏州德润。

       2018 年 9 月 11 日,沈徐烨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沈徐烨将
所持苏州德润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

       2018 年 10 月 12 日,苏州德润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
转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苏州德润 248.49 万元的财

                                         3-3-1-3-6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份额,占苏州德润 11.46%;现持有苏州德润 259.49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
德润 11.97%。沈徐烨不再持有苏州德润的出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
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德润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259.49              11.97        259.49       货币
  2         李珍               430.10              19.84        430.10       货币
  3         刘琛               264.00              12.18        264.00       货币
  4         杨比               198.00               9.13        198.00       货币
  5         陈静               198.00               9.13        198.00       货币
  6        穆垣江             100.001               4.61       100.001       货币
  7         沈逸                71.50               3.30         71.50       货币
  8        程立华               55.00               2.54         55.00       货币
  9         王芳                40.70               1.88         40.70       货币
 10        金燕红               38.50               1.78         38.50       货币
 11         梁豪                36.08               1.66         36.08       货币
 12        易延超               33.00               1.52         33.00       货币
 13        潘秋君               30.80               1.42         30.80       货币
 14        张秀峰               26.40               1.22         26.40       货币
 15        沈艳琴               22.00               1.01         22.00       货币
 16        陆勇峰               22.00               1.01         22.00       货币
 17         陈锋                22.00               1.01         22.00       货币
 18        孙小虎               22.00               1.01         22.00       货币
 19        孙大斌               19.80               0.91         19.80       货币
 20         孙飞                16.50               0.76         16.50       货币
 21        顾志刚               16.50               0.76         16.50       货币
 22        黄文亚               16.50               0.76         16.50       货币
 23        冯秀梅               11.00               0.51         11.00       货币
 24        包静炎               11.00               0.51         11.00       货币
 25        周敏超               11.00               0.51         11.00       货币
 26        周艾珍               11.00               0.51         11.00       货币
 27        张庆杰               11.00               0.51         11.00       货币



                                      3-3-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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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28         张磊                11.00                0.51         11.00       货币
 29        王杰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30        李国英               11.00                0.51         11.00       货币
 31        金同亚               11.00                0.51         11.00       货币
 32        金晓毅               11.00                0.51         11.00       货币
 33        金殿山               11.00                0.51         11.00       货币
 34         金艳                11.00                0.51         11.00       货币
 35        陆树燕               11.00                0.51         11.00       货币
 36        顾惠芬               11.00                0.51         11.00       货币
 37         鲁园                11.00                0.51         11.00       货币
 38        毛银龙               11.00                0.51         11.00       货币
 39        马昌欢               11.00                0.51         11.00       货币
 40        陈礼兵               11.00                0.51         11.00       货币
 41         魏良                11.00                0.51         11.00       货币
 42         邵雁                10.01                0.46         10.01       货币
 43         陆燕                10.01                0.46         10.01       货币
         合计                2167.891              100.00      2167.891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苏州德润的出资结构未发生新的变化。

       (2)苏州锦广缘的历史沿革

       ① 2015 年 7 月,苏州锦广缘设立

       2015 年 7 月 20 日,李珍、陈坤勇签订合伙协议设立苏州锦广缘。根据设立
申请登记申请书,苏州锦广缘设立时认缴出资额为 10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
人为李珍。

       2015 年 7 月 29 日,苏州锦广缘获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设立登记核准,
并取得注册号为 320000500013658 的《营业执照》。

       苏州锦广缘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李珍              681.00               68.10            0       货币
  2        陈坤勇              319.00               31.90            0       货币

                                      3-3-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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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合计                 1,000.00             100.00               0        -

       ② 2015 年 9 月,苏州锦广缘第一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同时认缴出资额
由 1000 万变更为 1001 万。

       2015 年 8 月 19 日,经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李珍分别将 475.1999
万元、22 万元、10.0001 万元、9.9 万元、9.9 万元、9.9 万元、49.5 万元、15.4
万元、9.9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25.3 万的财产份额,以零元人民
币分别转让给金闯、刘兵、石瑞、李香、刘鼎、郝林林、蔡宜高、周小宝、朱琴、
刘晓峰、潘丽云、毛银龙、潘秋君,转让后李珍剩余财产份额为 11 万;陈坤勇
分别将 16.5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3.2 万元、14.3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
11 万元、19.8 万元、13.2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33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
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22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财产份额,以
零元人民币分别转让给罗小红、黄聂军、李靖、陈娣、许雷、周娟、卢聪明、朱
先磊、裴伟、丁前辉、杜兵、仝瑞、赵金余、何秀峰、张茂刚、宋武平、张启华、
李丛豹、张兴旺、王伟杰、李芳、张君胜,转让后陈坤勇剩余财产份额为 22 万
元。

       2015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财产份额转让各方陆续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
议》,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明细如下:

                                                            转让财产份额     转让单价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时间
                                                              (万元)       (万元)
  1                         金闯          2015.08.19             475.1999               0
  2                        蔡宜高         2015.07.29                49.50               0
  3                        潘秋君         2015.07.29                25.30               0
  4                         刘兵          2015.07.29                22.00               0
  5                        周小宝         2015.07.29                15.40               0
             李珍
  6                        刘晓峰         2015.07.29                11.00               0
  7                        潘丽云         2015.07.29                11.00               0
  8                        毛银龙         2015.07.29                11.00               0
  9                         石瑞          2015.07.29              10.0001               0
 10                         李香          2015.07.29                 9.90               0



                                      3-3-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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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财产份额      转让单价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时间
                                                              (万元)        (万元)
 11                         刘鼎           2015.07.29                9.90                0
 12                        郝林林          2015.07.29                9.90                0
 13                         朱琴           2015.07.29                9.90                0
 14                        赵金余          2015.07.29              33.00                 0
 15                        张兴旺          2015.07.29              22.00                 0
 16                         裴伟           2015.07.29              19.80                 0
 17                        罗小红          2015.07.29              16.50                 0
 18                         许雷           2015.07.29              14.30                 0
 19                         陈娣           2015.07.29              13.20                 0
 20                        丁前辉          2015.07.29              13.20                 0
 21                        黄聂军          2015.07.29               11.00                0
 22                         李靖           2015.07.29               11.00                0
 23                         周娟           2015.07.29               11.00                0
 24         陈坤勇         卢聪明          2015.07.29               11.00                0
 25                        朱先磊          2015.07.29               11.00                0
 26                         杜兵           2015.07.29               11.00                0
 27                         仝瑞           2015.07.29               11.00                0
 28                        何秀峰          2015.07.29               11.00                0
 29                        张茂刚          2015.07.29               11.00                0
 30                        宋武平          2015.07.29               11.00                0
 31                        张启华          2015.07.29               11.00                0
 32                        李丛豹          2015.07.29               11.00                0
 33                        王伟杰          2015.07.29               11.00                0
 34                         李芳           2015.07.29               11.00                0
 35                        张君胜          2015.07.29               11.00                0
                         合计                                     967.00                 0

       2015 年 9 月 16 日,苏州锦广缘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
转让出资的工商备案手续。截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时,
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476.1999                47.57                 0     货币


                                       3-3-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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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2         蔡宜高             49.50                4.95         49.50       货币
  3         赵金余             33.00                3.30         33.00       货币
  4         潘秋君             25.30                2.53         25.00       货币
  5          刘兵              22.00                2.20         22.00       货币
  6         陈坤勇             22.00                2.20          0.00       货币
  7         张兴旺             22.00                2.20         22.00       货币
  8          裴伟              19.80                1.98         19.80       货币
  9         罗小红             16.50                1.65         16.50       货币
 10         周小宝             15.40                1.54         15.40       货币
 11          许雷              14.30                1.43         14.30       货币
 12          陈娣              13.20                1.32         13.20       货币
 13         丁前辉             13.20                1.32         13.20       货币
 14         黄聂军             11.00                1.10         11.00       货币
 15          李靖              11.00                1.10         11.00       货币
 16          周娟              11.00                1.10         11.00       货币
 17         卢聪明             11.00                1.10         11.00       货币
 18         朱先磊             11.00                1.10         11.00       货币
 19          杜兵              11.00                1.10         11.00       货币
 20          仝瑞              11.00                1.10         11.00       货币
 21         何秀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2         张茂刚             11.00                1.10         11.00       货币
 23         宋武平             11.00                1.10         11.00       货币
 24         张启华             11.00                1.10         11.00       货币
 25         李丛豹             11.00                1.10         11.00       货币
 26         王伟杰             11.00                1.10         11.00       货币
 27          李芳              11.00                1.10         11.00       货币
 28         张君胜             11.00                1.10         11.00       货币
 29         刘晓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30         潘丽云             11.00                1.10         11.00       货币
 31         毛银龙             11.00                1.10         11.00       货币
 32          李珍              11.00                1.10          0.00       货币
 33          石瑞            10.0001                1.00       10.0001       货币
 34          李香               9.90                0.99          9.90       货币


                                       3-3-1-3-6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35          刘鼎               9.90                   0.99          9.90       货币
 36         郝林林              9.90                   0.99          9.90       货币
 37          朱琴               9.90                   0.99          9.90       货币
          合计               1,001.00                100.00      491.5001         -

       金闯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实缴出资 476.1999 万元;潘秋君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实缴剩余出资 0.30 万元;李珍、陈坤勇的出资额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将 11
万元、22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0 元转让给金闯后,由金闯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实
缴出资 33 万元。截止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全体合伙人实缴完毕。

       ③ 2015 年 11 月,苏州锦广缘第二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5 年 10 月 30 日,经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陈坤勇将 22 万元
的财产份额以零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李珍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零元人民币
转让给金闯,张启华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李珍、
陈坤勇、张启华相应退出苏州锦广缘。

       2015 年 10 月 30 日,陈坤勇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陈坤勇将
所持苏州锦广缘 22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0 元转让给金闯;2015 年 10 月 30 日,李
珍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李珍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
额以 0 元转让给金闯;2015 年 10 月 30 日,张启华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张启华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金闯。

       2015 年 11 月 19 日,苏州锦广缘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
人转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苏州锦广缘 476.1999 万
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锦广缘 47.57%;现持有苏州锦广缘 520.1999 万元的财产
份额,占苏州锦广缘 51.97%。陈坤勇、李珍和张启华不再持有苏州锦广缘的出
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时,金闯实缴剩余出资
509.1999 万元;潘秋君实缴剩余出资 0.30 万元;至此,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完
毕。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3-3-1-3-6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520.1999                51.97       520.1999       货币
 2         蔡宜高              49.50                 4.95          49.50       货币
 3         赵金余              33.00                 3.30          33.00       货币
 4         潘秋君              25.30                 2.53          25.30       货币
 5           刘兵              22.00                 2.20          22.00       货币
 6         张兴旺              22.00                 2.20          22.00       货币
 7           裴伟              19.80                 1.98          19.80       货币
 8         罗小红              16.50                 1.65          16.50       货币
 9         周小宝              15.40                 1.54          15.40       货币
 10          许雷              14.30                 1.43          14.30       货币
 11          陈娣              13.20                 1.32          13.20       货币
 12        丁前辉              13.20                 1.32          13.20       货币
 13        黄聂军              11.00                 1.10          11.00       货币
 14          李靖              11.00                 1.10          11.00       货币
 15          周娟              11.00                 1.10          11.00       货币
 16        卢聪明              11.00                 1.10          11.00       货币
 17        朱先磊              11.00                 1.10          11.00       货币
 18          杜兵              11.00                 1.10          11.00       货币
 19          仝瑞              11.00                 1.10          11.00       货币
 20        何秀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1        张茂刚              11.00                 1.10          11.00       货币
 22        宋武平              11.00                 1.10          11.00       货币
 23        李丛豹              11.00                 1.10          11.00       货币
 24        王伟杰              11.00                 1.10          11.00       货币
 25          李芳              11.00                 1.10          11.00       货币
 26        张君胜              11.00                 1.10          11.00       货币
 27        刘晓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8        潘丽云              11.00                 1.10          11.00       货币
 29        毛银龙              11.00                 1.10          11.00       货币
 30          石瑞            10.0001                 1.00        10.0001       货币
 31          李香               9.90                 0.99           9.90       货币
 32          刘鼎               9.90                 0.99           9.90       货币
 33        郝林林               9.90                 0.99           9.90       货币


                                       3-3-1-3-6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34          朱琴                9.90                  0.99           9.90       货币
         合计                1,001.00                100.00       1,001.00         -

       ④ 2016 年 4 月,苏州锦广缘第三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6 年 1 月 31 日,经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刘兵将 22 万元的
财产份额以 22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金闯将 11 万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
币转让给周满意、金闯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尹锦,刘兵
相应退出苏州锦广缘。

       2015 年 12 月 20 日,刘兵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刘兵将所持
苏州锦广缘 22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22 万元转让给金闯;2016 年 1 月 31 日,金闯
与尹锦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金闯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
以 11 万元转让给尹锦;2016 年 1 月 31 日,金闯与周满意签订了《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金闯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周满意。

       2016 年 4 月 26 日,苏州锦广缘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
转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尹锦、周满意分别持有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分别占苏州锦广缘 1.10%;刘兵不再持有苏州锦广缘的出资。
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520.1999                 51.97        520.1999      货币
  2         蔡宜高              49.50                  4.95           49.50      货币
  3         赵金余              33.00                  3.30           33.00      货币
  4         潘秋君              25.30                  2.53           25.30      货币
  5         张兴旺              22.00                  2.20           22.00      货币
  6          裴伟               19.80                  1.98           19.80      货币
  7         罗小红              16.50                  1.65           16.50      货币
  8         周小宝              15.40                  1.54           15.40      货币
  9          许雷               14.30                  1.43           14.30      货币
 10          陈娣               13.20                  1.32           13.20      货币


                                        3-3-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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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1         丁前辉              13.20                  1.32          13.20      货币
 12          尹锦               11.00                  1.10          11.00      货币
 13         周满意              11.00                  1.10          11.00      货币
 14         黄聂军              11.00                  1.10          11.00      货币
 15          李靖               11.00                  1.10          11.00      货币
 16          周娟               11.00                  1.10          11.00      货币
 17         卢聪明              11.00                  1.10          11.00      货币
 18         朱先磊              11.00                  1.10          11.00      货币
 19          杜兵               11.00                  1.10          11.00      货币
 20          仝瑞               11.00                  1.10          11.00      货币
 21         何秀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2         张茂刚              11.00                  1.10          11.00      货币
 23         宋武平              11.00                  1.10          11.00      货币
 24         李丛豹              11.00                  1.10          11.00      货币
 25         王伟杰              11.00                  1.10          11.00      货币
 26          李芳               11.00                  1.10          11.00      货币
 27         张君胜              11.00                  1.10          11.00      货币
 28         刘晓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9         潘丽云              11.00                  1.10          11.00      货币
 30         毛银龙              11.00                  1.10          11.00      货币
 31          石瑞             10.0001                  1.00        10.0001      货币
 32          李香                9.90                  0.99           9.90      货币
 33          刘鼎                9.90                  0.99           9.90      货币
 34         郝林林               9.90                  0.99           9.90      货币
 35          朱琴                9.90                  0.99           9.90      货币
         合计                1,001.00                100.00        1,001.00       -

      ⑤ 2016 年 7 月,苏州锦广缘第四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6 年 7 月 7 日,经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张茂刚将 11 万元的
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宋武平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
人民币转让给金闯、周娟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张
兴旺将 22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22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王伟杰将 11 万元的财
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张茂刚、宋武平、周娟、张兴旺、王伟杰

                                        3-3-1-3-7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相应退出苏州锦广缘。

       2016 年 1 月 31 日,王伟杰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王伟杰将
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单价 11 万元转让给金闯。2016 年 6 月 1
日,张茂刚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张茂刚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
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金闯;2016 年 6 月 10 日,宋武平与金闯签订了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宋武平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
转让给金闯;2016 年 6 月 10 日,周娟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周
娟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金闯;2016 年 5 月 17
日,张兴旺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张兴旺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22 万
元的财产份额以 22 万元转让给金闯;

       2016 年 7 月 25 日,苏州锦广缘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
转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苏州锦广缘 520.1999 万元
的财产份额,占苏州锦广缘 51.97%;现持有苏州锦广缘 586.1999 万元的财产份
额,占苏州锦广缘 58.56%。张茂刚、宋武平、周娟、张兴旺、王伟杰不再持有
苏州锦广缘的出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586.1999                58.56       586.1999      货币
  2        蔡宜高               49.50                 4.95          49.50      货币
  3        赵金余               33.00                 3.30          33.00      货币
  4        潘秋君               25.30                 2.53          25.30      货币
  5          裴伟               19.80                 1.98          19.80      货币
  6        罗小红               16.50                 1.65          16.50      货币
  7        周小宝               15.40                 1.54          15.40      货币
  8          许雷               14.30                 1.43          14.30      货币
  9          陈娣               13.20                 1.32          13.20      货币
 10        丁前辉               13.20                 1.32          13.20      货币
 11          尹锦               11.00                 1.10          11.00      货币
 12        周满意               11.00                 1.10          11.00      货币
 13        黄聂军               11.00                 1.10          11.00      货币


                                        3-3-1-3-7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4          李靖               11.00                  1.10          11.00       货币
 15        卢聪明               11.00                  1.10          11.00       货币
 16        朱先磊               11.00                  1.10          11.00       货币
 17          杜兵               11.00                  1.10          11.00       货币
 18          仝瑞               11.00                  1.10          11.00       货币
 19        何秀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0        李丛豹               11.00                  1.10          11.00       货币
 21          李芳               11.00                  1.10          11.00       货币
 22        张君胜               11.00                  1.10          11.00       货币
 23        刘晓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4        潘丽云               11.00                  1.10          11.00       货币
 25        毛银龙               11.00                  1.10          11.00       货币
 26          石瑞             10.0001                  1.00        10.0001       货币
 27          李香                9.90                  0.99           9.90       货币
 28          刘鼎                9.90                  0.99           9.90       货币
 29        郝林林                9.90                  0.99           9.90       货币
 30          朱琴                9.90                  0.99           9.90       货币
         合计                1,001.00                100.00        1,001.00        -

       ⑥ 2016 年 9 月,苏州锦广缘第五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6 年 8 月 17 日,经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李靖将 11 万元的
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杜兵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
民币转让给金闯,李靖、杜兵相应退出苏州锦广缘。

       2016 年 8 月 7 日,李靖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李靖将所持苏
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金闯;2016 年 8 月 7 日,杜兵与
金闯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杜兵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杜兵。

       2016 年 9 月 6 日,苏州锦广缘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
转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持有苏州锦广缘 586.1999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锦广缘 58.56%;现持有苏州锦广缘 608.1999 万元的财
产份额,占苏州锦广缘 60.76%。李靖、杜兵不再持有苏州锦广缘的财产份额。

                                        3-3-1-3-7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608.1999                  60.76       608.1999       货币
 2         蔡宜高              49.50                   4.95          49.50       货币
 3         赵金余              33.00                   3.30          33.00       货币
 4         潘秋君              25.30                   2.53          25.30       货币
 5           裴伟              19.80                   1.98          19.80       货币
 6         罗小红              16.50                   1.65          16.50       货币
 7         周小宝              15.40                   1.54          15.40       货币
 8           许雷              14.30                   1.43          14.30       货币
 9           陈娣              13.20                   1.32          13.20       货币
 10        丁前辉              13.20                   1.32          13.20       货币
 11          尹锦              11.00                   1.10          11.00       货币
 12        周满意              11.00                   1.10          11.00       货币
 13        黄聂军              11.00                   1.10          11.00       货币
 14        卢聪明              11.00                   1.10          11.00       货币
 15        朱先磊              11.00                   1.10          11.00       货币
 16          仝瑞              11.00                   1.10          11.00       货币
 17        何秀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18        李丛豹              11.00                   1.10          11.00       货币
 19          李芳              11.00                   1.10          11.00       货币
 20        张君胜              11.00                   1.10          11.00       货币
 21        刘晓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2        潘丽云              11.00                   1.10          11.00       货币
 23        毛银龙              11.00                   1.10          11.00       货币
 24          石瑞            10.0001                   1.00        10.0001       货币
 25          李香               9.90                   0.99           9.90       货币
 26          刘鼎               9.90                   0.99           9.90       货币
 27        郝林林               9.90                   0.99           9.90       货币
 28          朱琴               9.90                   0.99           9.90       货币
         合计                1,001.00                100.00        1,001.00        -

       ⑦ 2017 年 7 月,苏州锦广缘第六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3-3-1-3-7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7 年 6 月 6 日,经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周满意将 11 万元的
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李珍、黄聂军将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
人民币转让给李珍,周满意、黄聂军相应退出苏州锦广缘。

      2017 年 2 月 20 日,周满意与李珍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周满意将
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转让给李珍;黄聂军与李珍签订了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黄聂军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11 万元
转让给李珍。

      2017 年 7 月 19 日,苏州锦广缘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
转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李珍持有苏州锦广缘 22 万元的财产份
额,分别占苏州锦广缘 2.20%;周满意、黄聂军不再持有苏州锦广缘的出资。除
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608.1999                60.76       608.1999      货币
 2         蔡宜高               49.50                 4.95          49.50      货币
 3         赵金余               33.00                 3.30          33.00      货币
 4         潘秋君               25.30                 2.53          25.30      货币
 5          李珍                22.00                 2.20          22.00      货币
 6          裴伟                19.80                 1.98          19.80      货币
 7         罗小红               16.50                 1.65          16.50      货币
 8         周小宝               15.40                 1.54          15.40      货币
 9          许雷                14.30                 1.43          14.30      货币
 10         陈娣                13.20                 1.32          13.20      货币
 11        丁前辉               13.20                 1.32          13.20      货币
 12         尹锦                11.00                 1.10          11.10      货币
 13        卢聪明               11.00                 1.10          11.00      货币
 14        朱先磊               11.00                 1.10          11.00      货币
 15         仝瑞                11.00                 1.10          11.00      货币
 16        何秀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17        李丛豹               11.00                 1.10          11.00      货币
 18         李芳                11.00                 1.10          11.00      货币

                                        3-3-1-3-7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万元)
 19        张君胜               11.00                    1.10           11.00      货币
 20        刘晓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1        潘丽云               11.00                    1.10           11.00      货币
 22        毛银龙               11.00                    1.10           11.00      货币
 23         石瑞              10.0001                    1.00         10.0001      货币
 24         李香                   9.90                  0.99            9.90      货币
 25         刘鼎                   9.90                  0.99            9.90      货币
 26        郝林林                  9.90                  0.99            9.90      货币
 27         朱琴                   9.90                  0.99            9.90      货币
         合计                1,001.00                  100.00         1,001.00       -

       ⑧ 2018 年 2 月,苏州锦广缘第七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8 年 2 月 5 日,经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许雷将 14.3 万元的
财产份额以 14.3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孙小虎;金闯将 27.5 万元、22 万元、11 万元、
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
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的财产份
额,以 27.5 万元、22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
5.5 万元、5.5 万元、5.5 万元、0.99 万元分别转让给王杰毅、朱梦洁、初敏、谈
正勇、王树鹏、薄怀志、朱益峰、许敏、张威、王芳、金丹丹、曹闯、吴霞琴、
应永芳、汪华、侯庆亮、周文义、王涛、孙小虎,转让后金闯剩余财产份额为
431.2099 万元,许雷相应退出苏州锦广缘。

       2017 年 12 月 21 日,财产份额转让各方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合伙人
财产份额转让明细如下:

                                                                转让财产份额       转让价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时间
                                                                  (万元)       (万元)
  1          许雷          孙小虎             2017.12.21                14.30            14.30
  2                        王杰毅             2017.12.21                27.50            27.50
  3                        朱梦洁             2017.12.21                22.00            22.00
             金闯
  4                         初敏              2017.12.21                11.00            11.00
  5                        谈正勇             2017.12.21                11.00            11.00


                                          3-3-1-3-7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转让财产份额       转让价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时间
                                                     (万元)       (万元)
  6                      王树鹏       2017.12.21            11.00         11.00
  7                      薄怀志       2017.12.21            11.00         11.00
  8                      朱益峰       2017.12.21            11.00         11.00
  9                       许敏        2017.12.21            11.00         11.00
 10                       张威        2017.12.21            11.00         11.00
 11                       王芳        2017.12.21             5.50          5.50
 12                      金丹丹       2017.12.21             5.50          5.50
 13                       曹闯        2017.12.21             5.50          5.50
 14                      吴霞琴       2017.12.21             5.50          5.50
 15                      应永芳       2017.12.21             5.50          5.50
 16                       汪华        2017.12.21             5.50          5.50
 17                      侯庆亮       2017.12.21             5.50          5.50
 18                      周文义       2017.12.21             5.50          5.50
 19                       王涛        2017.12.21             5.50          5.50
 20                      孙小虎       2017.12.21             0.99          0.99
         合计              -              -               176.99         176.99

       2018 年 2 月 28 日,苏州锦广缘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人
转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王杰毅持有苏州锦广缘 27.5 万元的财
产份额,占苏州锦广缘 2.75%;朱梦洁持有苏州锦广缘 22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
苏州锦广缘 2.20%;孙小虎持有苏州锦广缘 15.29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锦广
缘 1.53%;初敏、谈正勇、王树鹏、薄怀志、朱益峰、许敏、张威持有苏州锦广
缘 11 万元的财产份额,分别占苏州锦广缘 1.10%;王芳、金丹丹、曹闯、吴霞
琴、应永芳、汪华、侯庆亮、周文义、王涛持有苏州锦广缘 5.5 万元的财产份额,
分别占苏州锦广缘 0.55%;金闯原持有持有苏州锦广缘 608.1999 万元的财产份
额,占苏州锦广缘 60.76%,现持有苏州锦广缘 431.2099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苏
州锦广缘 43.08%;许雷不再持有苏州锦广缘的出资。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
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3-3-1-3-7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431.2099                43.08       431.2099      货币
 2         蔡宜高               49.50                 4.95          49.50      货币
 3         赵金余               33.00                 3.30          33.00      货币
 4         王杰毅               27.50                 2.75          27.50      货币
 5         潘秋君               25.30                 2.53          25.30      货币
 6         朱梦洁               22.00                 2.20          22.00      货币
 7          李珍                22.00                 2.20          22.00      货币
 8          裴伟                19.80                 1.98          19.80      货币
 9         罗小红               16.50                 1.65          16.50      货币
 10        周小宝               15.40                 1.54          15.40      货币
 11        孙小虎               15.29                 1.53          15.29      货币
 12         陈娣                13.20                 1.32          13.20      货币
 13        丁前辉               13.20                 1.32          13.20      货币
 14         初敏                11.00                 1.10          11.00      货币
 15        谈正勇               11.00                 1.10          11.00      货币
 16        王树鹏               11.00                 1.10          11.00      货币
 17        薄怀志               11.00                 1.10          11.00      货币
 18        朱益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19         许敏                11.00                 1.10          11.00      货币
 20         张威                11.00                 1.10          11.00      货币
 21         尹锦                11.00                 1.10          11.00      货币
 22        卢聪明               11.00                 1.10          11.00      货币
 23        朱先磊               11.00                 1.10          11.00      货币
 24         仝瑞                11.00                 1.10          11.00      货币
 25        何秀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6        李丛豹               11.00                 1.10          11.00      货币
 27         李芳                11.00                 1.10          11.00      货币
 28        张君胜               11.00                 1.10          11.00      货币
 29        刘晓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30        潘丽云               11.00                 1.10          11.00      货币
 31        毛银龙               11.00                 1.10          11.00      货币
 32         石瑞              10.0001                 1.00        10.0001      货币
 33         李香                 9.90                 0.99           9.90      货币


                                        3-3-1-3-7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万元)
 34         刘鼎                 9.90                  0.99           9.90      货币
 35        郝林林                9.90                  0.99           9.90      货币
 36         朱琴                 9.90                  0.99           9.90      货币
 37         王芳                 5.50                  0.55           5.50      货币
 38        金丹丹                5.50                  0.55           5.50      货币
 39         曹闯                 5.50                  0.55           5.50      货币
 40        吴霞琴                5.50                  0.55           5.50      货币
 41        应永芳                5.50                  0.55           5.50      货币
 42         汪华                 5.50                  0.55           5.50      货币
 43        侯庆亮                5.50                  0.55           5.50      货币
 44        周文义                5.50                  0.55           5.50      货币
 45         王涛                 5.50                  0.55           5.50      货币
         合计                1,001.00                100.00        1,001.00       -

      ⑨ 2018 年 9 月,苏州锦广缘第八次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8 年 9 月 11 日,经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赵金余、李芳、李
丛豹、卢聪明分别将 33、11、11、11 万元的财产份额以 33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赵金余、李芳、李丛豹、卢聪明相应退出苏
州锦广缘。

      2018 年 9 月 11 日,赵金余、李芳、李丛豹、卢聪明与金闯签订了《财产份
额转让协议》,赵金余、李芳、李丛豹、卢聪明分别将所持苏州锦广缘 33 万元、
11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的财产份额分别以 33 万元、11 万元、11 万元、11 万
元人民币转让给金闯;

      2018 年 10 月 12 日,苏州锦广缘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合伙
人转让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金闯原持有苏州锦广缘 431.2099 万
元的财产份额,占苏州锦广缘 43.08%;现持有苏州锦广缘 497.2099 万元的财产
份额,占苏州锦广缘 49.67%。赵金余、李芳、李丛豹、卢聪明不再持有苏州锦
广缘的财产份额。除此之外,其他合伙人的出资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此次变更完成后,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3-3-1-3-7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万元)
 1          金闯             497.2099                49.67       497.2099      货币
 2         蔡宜高               49.50                 4.95          49.50      货币
 3         王杰毅               27.50                 2.75          27.50      货币
 4         潘秋君               25.30                 2.53          25.30      货币
 5         朱梦洁               22.00                 2.20          22.00      货币
 6          李珍                22.00                 2.20          22.00      货币
 7          裴伟                19.80                 1.98          19.80      货币
 8         罗小红               16.50                 1.65          16.50      货币
 9         周小宝               15.40                 1.54          15.40      货币
 10        孙小虎               15.29                 1.53          15.29      货币
 11         陈娣                13.20                 1.32          13.20      货币
 12        丁前辉               13.20                 1.32          13.20      货币
 13         初敏                11.00                 1.10          11.00      货币
 14        谈正勇               11.00                 1.10          11.00      货币
 15        王树鹏               11.00                 1.10          11.00      货币
 16        薄怀志               11.00                 1.10          11.00      货币
 17        朱益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18         许敏                11.00                 1.10          11.00      货币
 19         张威                11.00                 1.10          11.00      货币
 20         尹锦                11.00                 1.10          11.00      货币
 21        朱先磊               11.00                 1.10          11.00      货币
 22         仝瑞                11.00                 1.10          11.00      货币
 23        何秀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4        张君胜               11.00                 1.10          11.00      货币
 25        刘晓峰               11.00                 1.10          11.00      货币
 26        潘丽云               11.00                 1.10          11.00      货币
 27        毛银龙               11.00                 1.10          11.00      货币
 28         石瑞              10.0001                 1.00        10.0001      货币
 29         李香                 9.90                 0.99           9.90      货币
 30         刘鼎                 9.90                 0.99           9.90      货币
 31        郝林林                9.90                 0.99           9.90      货币
 32         朱琴                 9.90                 0.99           9.90      货币
 33         王芳                 5.50                 0.55           5.50      货币


                                        3-3-1-3-7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认缴出资额     占总出资额比例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万元)
 34        金丹丹                5.50                  0.55           5.50       货币
 35         曹闯                 5.50                  0.55           5.50       货币
 36        吴霞琴                5.50                  0.55           5.50       货币
 37        应永芳                5.50                  0.55           5.50       货币
 38         汪华                 5.50                  0.55           5.50       货币
 39        侯庆亮                5.50                  0.55           5.50       货币
 40        周文义                5.50                  0.55           5.50       货币
 41         王涛                 5.50                  0.55           5.50       货币
        合计                 1,001.00                100.00        1,001.00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苏州锦广缘的出资结构未发生新的变化。

      4、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入股的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
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股权代持等情形

      根据苏州德润全体合伙人分别出具的确认函,苏州德润合伙人均已按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足额缴纳出资,各合伙人取得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资金均为其本人合
法自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斯迪克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的情形。

      根据苏州锦广缘全体合伙人分别出具的确认函,苏州锦广缘合伙人均已按照
合伙协议的约定足额缴纳出资,各合伙人取得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资金均为其本
人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斯迪克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入股发行人的定价合理;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合伙
人均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员工或前员工;各合伙人对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的
出资均为个人合法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
人或股权代持等情形。




                                        3-3-1-3-8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三、反馈问题 3:公司拥有 2 家分公司、9 家一级控股子公司、1 家二级控
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各子公司历次出资、股权变
动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说明报告期内境外子公
司在运营各方面的合法合规性。(2)补充披露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各子公
司设立的背景及目的,各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要业务之间
的具体关系,各子公司在发行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具体作用,主要
财务数据、主要采购和销售对象,各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
划分构成。(3)补充说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其他股东的基本信息、注册资本、
实际控制人等,说明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参股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的交易情况及资金往来。请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说明发行人各子公司历次出资、股权变动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说明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在运营各方面的合法合规
性。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控制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

     2、查阅相关验资报告;

     3、查阅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查阅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说明发行人各子公司历次出资、股权变动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斯迪克江苏

     ① 斯迪克江苏的法律现状

     斯迪克江苏目前持有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2455803260XT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状态如下:

                                  3-3-1-3-8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名称: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泗洪经济开发区衡山北路西侧五里江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金闯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6 月 30 日至 2030 年 6 月 29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压敏胶带、保护膜、离型纸及其生产设
备、纸质包装材料(造纸、印刷除外)、人工合成石墨导热膜材料;胶粘剂及新
材料的研发与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江苏主要从事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
加工、销售,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30,000                 30,000                  100
          合计                        30,000                 30,000                  100

     ② 斯迪克江苏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A. 2010 年 6 月,斯迪克江苏设立

     斯迪克江苏系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在宿迁市泗洪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斯迪克江苏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全部注册资本均由
斯迪克有限以货币出资,该出资已经宿迁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宿实
会验字(2010)第 156 号《验资报告》验证到位。

     B. 2012 年 11 月,增资

     2012 年 11 月 13 日,经斯迪克江苏股东决定,斯迪克江苏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增加的 15,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出资。


                                    3-3-1-3-8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次增资已经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出具的新联谊苏内验字
[2012]第 294 号《验资报告》验证到位。

     2012 年 11 月 22 日,斯迪克江苏就本次增资在宿迁市泗洪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C. 2013 年 11 月,增资

     2013 年 11 月 12 日,经斯迪克江苏股东决定,斯迪克江苏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至 30,000 万元,增加的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出资。
本次增资已经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出具的新联谊苏内验字
[2013]第 458 号《验资报告》验证到位。

     2013 年 11 月 29 日,斯迪克江苏就本次增资在宿迁市泗洪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斯迪克重庆

     ① 斯迪克重庆的法律现状

     斯迪克重庆目前持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川区分局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185951555530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
状态如下:

     名称:重庆斯迪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永川区塘湾路 5 号(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金闯

     注册资本:2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4 月 19 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胶带、光学膜、胶粘带制品、多功能涂层复合薄膜销售,货物、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重庆主要从事公司产品在西南地区的

                                    3-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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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200                     200                  100
          合计                          200                     200                  100

     ② 斯迪克重庆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斯迪克重庆系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川区分局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斯迪克重庆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全部注册资本
均由发行人以货币出资,该出资已经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
索原验发[2012]314 号《验资报告》验证到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重庆未发生股权变动。

     (3)斯迪克国际

     ① 斯迪克国际的法律现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国际的法律现状如下:

     名称:斯迪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旺角花园街 2-16 号好景商业中心 10 楼 1007 室 MSZ2150

     股本总额:10,000 美元

     设立日期:2008 年 9 月 25 日

     经营范围:胶粘带及新材料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国际主要从事公司产品的销售业务,
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美元)      实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10,000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

     ② 斯迪克国际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A. 2008 年 9 月,斯迪克国际设立

     斯迪克国际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3-3-1-3-8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2 章)设立,其注册形式为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275343),设立时法定股本
为 10,000 港元,按每股 1 港元分为 10,000 股。

     斯迪克国际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港元)          (港元)
            金闯                         10,000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

     B. 2011 年 5-6 月,对斯迪克国际增资及收购斯迪克国际股权

     斯迪克有限和斯迪克国际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为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
易,增强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理顺产权关系,斯迪克有限
决定对斯迪克国际增资及收购斯迪克国际股权。

     2011 年 5 月 25 日,斯迪克国际法定股本由 10,000 港元增至 78,000 港元,
新增法定股本 68,000 港元全部由斯迪克有限出资。同日,斯迪克国际将股本结
构由每股 1 港元,共计 78,000 股,变更为每股 7.80 港元,共计 10,000 股。

     本次增资完成后,斯迪克国际的股本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港元)          (港元)
        斯迪克有限                       68,000          68,000             87.18
            金闯                         10,000          10,000             12.82
            合计                         78,000          78,000               100

     2011 年 6 月 14 日,斯迪克有限与金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闯将其持有斯
迪克国际 12.82%的股权(出资额 10,000 港元)以 10,000 港元的价格转让给斯迪
克有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斯迪克国际的股本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港元)          (港元)
        斯迪克有限                       78,000          78,000               100
            合计                         78,000          78,000               100

     C. 2011 年 9 月,股本结构变更

     2011 年 9 月 1 日,斯迪克国际将股本结构由每股 7.80 港元,共计 10,000 股,

                                     3-3-1-3-8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变更为每股 1 美元,共计 10,000 股。

     本次股本结构变更完成后,斯迪克国际的股本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美元)              (美元)
        斯迪克有限                       10,000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

     (4)斯迪克美国

     ① 斯迪克美国的法律现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美国的法律现状如下:

     名称:斯迪克新材料(美国)有限公司

     住所:1267 Lakeside Drive, Apt. 3086, Sunnyvale, CA 94085

     股本总额:1 美元

     设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 日

     经营范围:商品信息咨询,市场调研,企业营销策划,胶粘带与新材料的进
出口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胶黏剂及新材料的研发及技术转让。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美国主要从事美国市场开拓及新产品
研发,其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美元)       实缴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1                        1                    100
          合计                   1                        1                    100

     ② 斯迪克美国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美国未发生股权变动。

     (5)斯迪克日本

     ① 斯迪克日本的法律现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日本的法律现状如下:

     名称:斯迪克新材料(日本)有限公司


                                     3-3-1-3-8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住所:埼玉市浦和区领家七丁目 28 番 2-103 号

     股本总额:800 万日元

     设立日期:2016 年 3 月 30 日

     经营范围:商品信息咨询,市场调研,企业营销策划,胶粘带与新材料的进
出口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日本主要从事日本市场开拓,其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日元) 实缴出资额(万日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800                 800                  100
          合计                           800                 800                  100

     ② 斯迪克日本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A. 2016 年 3 月,斯迪克日本设立

     斯迪克日本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依据日本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斯迪克日本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日元) 实缴出资额(万日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10                   10                 100
          合计                            10                   10                 100

     B. 2016 年 6 月,增资

     2016 年 6 月 22 日,斯迪克日本的资本金由 10 万日元增至 800 万日元,本
次增资完成后,斯迪克日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日元) 实缴出资额(万日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800                  800                 100
          合计                           800                  800                 100

     (6)斯迪克韩国

     ① 斯迪克韩国的法律现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韩国的法律现状如下:


                                     3-3-1-3-8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名称:斯迪克新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住所:韩国京畿道水原市灵通区青明路 4 号 4 层 402 号(灵通洞,多斌大厦)

     股本总额:1 亿韩元

     设立日期:2016 年 9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商品信息咨询,市场调研,企业营销策划,胶粘带与新材料的进
出口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韩国主要从事韩国市场开拓,其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韩元) 实缴出资额(万韩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10,000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

     ② 斯迪克韩国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韩国未发生股权变动。

     (7)太仓斯迪克

     ① 太仓斯迪克的法律现状

     太仓斯迪克目前持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5MA1N4K25XJ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状态如下:

     名称: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 11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金闯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36 年 1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膜、多功能涂层复合薄膜;


                                     3-3-1-3-8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太仓斯迪克主要从事市场开拓及公司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30,000                 30,000                  100
          合计                        30,000                 30,000                  100

     ② 太仓斯迪克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A. 2016 年 12 月,太仓斯迪克设立

     太仓斯迪克系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太仓斯迪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全部注册资本均由发
行人以货币出资。经核查,该出资已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到位。

     B. 2017 年 2 月,增资

     2017 年 2 月 14 日,经太仓斯迪克股东决定,太仓斯迪克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5,000 万元,增加的 4,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出资。经
核查,该出资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到位。

     2017 年 2 月 23 日,太仓斯迪克就本次增资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手续。

     C. 2017 年 3 月,增资

     2017 年 3 月 9 日,经太仓斯迪克股东决定,太仓斯迪克注册资本由 5,000 万
元增至 10,000 万元,增加的 5,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出资。经核
查,该出资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到位。

     2017 年 3 月 14 日,太仓斯迪克就本次增资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手续。

     D. 2018 年 2 月,增资

     2018 年 2 月 1 日,经太仓斯迪克股东决定,太仓斯迪克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30,000 万元,增加的 2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出资。

                                    3-3-1-3-8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经核查,该出资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到位。

     2018 年 2 月 13 日,太仓斯迪克就本次增资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手续。

     (8)太仓青山绿水

     ① 太仓青山绿水的法律现状

     太仓青山绿水目前持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5MA1Q350P7X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状态如下:

     名称:太仓青山绿水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金闯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14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47 年 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环保新材料、水处理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仓青山绿水系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太仓青山绿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发行人认缴 700
万元,自然人严锋认缴 300 万元,出资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太仓青山绿水尚未实质性开展业务,其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700                       0                   70
          严锋                          300                       0                   30
          合计                         1,000                      0                  100


                                    3-3-1-3-9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② 太仓青山绿水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太仓青山绿水的股东尚未实缴出资,也没有
发生股权变动。

     (9)谱玳新能源

     ① 谱玳新能源的法律现状

     谱玳新能源系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发行人之总经理金爱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之副总经理杨比、监事陈锋担任该公司董事。

     谱玳新能源目前持有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9 月 4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00MA1NEFJQ0M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状态如下:

     名称:宿迁谱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衡山北路 23 号

     法定代表人:金爱军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2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膜、多功能涂层复合薄膜、封装
阻隔材料、导电屏蔽材料、导热材料、减震缓冲材料,特种粘合剂,导热胶;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谱玳新能源主要从事新产品的研发、测试,
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万元)         (%)
               斯迪克股份                        275              275             55
             HYE SOOK OH                             95            95             19
            SUNGMAN KIM                              71            71           14.2


                                    3-3-1-3-9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万元)            (%)
          YEONG KEE KWON                               59               59           11.8
                   合计                               500              500            100

     ② 谱玳新能源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A. 2017 年 2 月,谱玳新能源设立

     谱玳新能源系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在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谱玳新能源设立时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实缴出
资 500 万元,经核查,前述实缴出资已于 2017 年 5 月到位。

     谱玳新能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275                     275                   55
 YEONG KEE KWON                           95                      95                   19
 SANGWOOK CHUN                            39                      39                  7.8
    JUN HO SHIM                           39                      39                  7.8
   SUNGMAN KIM                            32                      32                  6.4
   YONG MIN KIM                           20                      20                     4
          合计                           500                     500                  100

     B. 2017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17 年 3 月 20 日,YEONG KEE KWON 与 HYE SOOK OH 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YEONG KEE KWON 将其持有的谱玳新能源 19%的股权(出资额 95
万元)以 9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HYE SOOK OH。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谱玳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275                     275                   55
    HYE SOOK OH                           95                      95                   19
 SANGWOOK CHUN                            39                      39                  7.8
    JUN HO SHIM                           39                      39                  7.8
   SUNGMAN KIM                            32                      32                  6.4
   YONG MIN KIM                           20                      20                     4


                                     3-3-1-3-9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00                     500                  100

     C. 2017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20 日,JUN HO SHIM 与 SUNGMAN KIM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JUN HO SHIM 将其持有的谱玳新能源 7.8%的股权(出资额 39 万元)以 39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 SUNGMAN KIM;同日,SANGWOOK CHUN、YONG MIN KIM
各自与 YEONG KEE KWON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谱玳新能源 7.8%
的股权(出资额 39 万元)、4%的股权(出资额 20 万元)以 39 万元、2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 YEONG KEE KWON。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谱玳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275                     275                   55
    HYE SOOK OH                           95                      95                   19
   SUNGMAN KIM                            71                      71                 14.2
 YEONG KEE KWON                           59                      59                 11.8
          合计                           500                     500                  100

     (10)启源绿能科技

     ① 启源绿能科技的法律现状

     启源绿能科技目前持有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24MA1N13A58T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状态
如下:

     名称:江苏启源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泗洪经济开发区衡山北路西侧 21 幢

     法定代表人:仝瑞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9 日


                                     3-3-1-3-9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营业期限:2016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仅用于工业生产),热能系统的研发、制造、
管理、销售、技术转让和服务,销售炉渣、粉煤灰、石膏以及相关产品,节能技
术的研发和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启源绿能科技尚未实质性开展业务,其股权
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斯迪克江苏                       1,400                    250                   70
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
                                        600                       0                   30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2,000                    250                  100

     ② 启源绿能科技的历次出资、股权变动

     启源绿能科技系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在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启源绿能科技设立时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出
资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启源绿能科技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斯迪克江苏                       1,400                    250                   70
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
                                        600                       0                   30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2,000                    250                  100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启源绿能科技未发生股权变动。

     2、说明发行人境外子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

     (1)斯迪克国际

     斯迪克国际主要从事公司产品的销售业务。根据斯迪克国际的公司登记文
件、发行人关于境外投资的备案文件以及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斯迪克国际为依据注册地香港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发行人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取得商务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商境外投资证第 3200201200264
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已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发行人已经为斯迪克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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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以及外汇登记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根据黄新民律师行出具的《关于斯迪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之香港法律尽职调
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斯迪克国际系根据香港法律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合法成
立的公司,截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仍有效存续;斯迪克国际的经营符合香港法律
监管上的合规及许可;截至 2018 年 7 月 6 日的过去 8 年间,没有在香港针对斯
迪克国际的民事诉讼记录;截至 2018 年 7 月 9 日的过去 6 年间,斯迪克国际没
有被刑事检控之记录;根据斯迪克国际出具的承诺函,截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
斯迪克国际没有被包括香港税务、海关在内的管理部门处罚。

     (2)斯迪克美国

     斯迪克美国主要从事美国市场开拓及新产品研发。根据发行人关于境外投资
的备案文件以及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斯迪克美国为依
据注册地美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取得江苏
省商务厅颁发的证书编号为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1600236 号的《企业境外投资
证书》,并已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发行人已经为斯迪克美国依法办理了境外投资
备案手续以及外汇登记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 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
报告及法律意见》,未发现斯迪克美国的设立和运营存在违反特拉华州和加利福
尼亚州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任何事宜;根据 2018 年 7 月 13 日向特拉华州所申请的
存续证明书显示,斯迪克美国的注册状态正常;根据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向加
利福尼亚州申请的存续证明书显示,斯迪克美国可以合法地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事
商业运营;斯迪克美国管理层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确认,斯迪克美国不存在任何
对外债务;根据在斯迪克美国运营所涉及地域,包括特拉华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
独立检索,截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斯迪克美国不存在任何联邦和州的税务留置
和 UCC 担保登记;斯迪克美国登记所在地特拉华州亦确认,截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斯迪克美国已经按期全额缴纳税费,斯迪克美国未收到有关联邦或州的
税务处罚文件;根据在斯迪克美国运营所涉及地域,包括特拉华州和加利福尼亚
州的独立检索,截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斯迪克美国不存在任何未决之诉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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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斯迪克日本

     斯迪克日本主要从事日本市场开拓。根据发行人关于境外投资的备案文件以
及日本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斯迪克日本为依据注册地日本
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取得江苏省商务厅颁发
的证书编号为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1600401 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已
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发行人已经为斯迪克日本依法办理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以及
外汇登记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斯迪克日本是依日本法律合
法设立并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斯迪克日本设立以
来,未受到过政府部门、监管团体的批评、指导、提醒、警告、劝告及处分等;
斯迪克日本自设立以来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斯迪克日本的各雇用合同
中不存在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斯迪克日本设立以来,不存在受到劳动基准
监督署等的改正劝告或指导等的事实;斯迪克日本设立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工伤
事故,也没有发生过惩戒事例或其他丑闻;斯迪克日本及员工之间自设立以来没
有发生过纠纷等;斯迪克日本不存在为第三方的债务承担、保证等,也不存在第
三方为斯迪克日本的债务承担、保证等;斯迪克日本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
仲裁或其他法定程序,不存在潜在的争议,设立以来不存在司法、行政上的判决、
决定、命令及和解;设立以来,斯迪克日本未曾收到来自第三方的投诉;斯迪克
日本没有发生解散事由或清算事由;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斯迪克日本不存在
资不抵债。

     (4)斯迪克韩国

     斯迪克韩国主要从事韩国市场开拓。根据发行人关于境外投资的备案文件以
及韩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斯迪克韩国为依据注册地韩国
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发行人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取得江苏省商务厅颁发
的证书编号为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1600881 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已
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发行人已经为斯迪克韩国依法办理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以及
外汇登记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朴在雄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咨询书》,斯迪克韩国法人业务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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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韩国现行法规和其他国际法的情况。斯迪克韩国的员工雇佣或处理员工业务
方面没有违反韩国现行法规的情况;斯迪克韩国没有收到过税务机关的处罚,也
没有收到过行政处罚;截至前述《法律咨询书》出具日,斯迪克韩国没有出现过
与诉讼或纠纷有关的事项,也没有发生过取消或停止登记以及根据当地法律进行
清算或破产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各子公司历次出资、股权变动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境外子公司在运营各方面均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补充披露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各子公司设立的背景及目的,
各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要业务之的具体关系,各子公司
在发行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具体作用,主要财务数据、主要采购
和销售对象,各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2、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子公司采购清单、销售清单;

     3、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花名册;

     4、查阅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各子公司设立的具体情况

     本所律师已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反馈问题 3(1)”之回复中详细披露的
发行人各子公司的基本法律状态及股权变动情况。

     发行人各子公司设立的背景、目的、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要
业务之的具体关系如下: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与发行人业务
      公司名称           设立背景和目的
                                                              的具体关系
     斯迪克江苏           扩大生产规模            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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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迪克重庆            开拓西南地区市场                    西南地区客户的维系和营销
                                                  配合发行人有美元交易需求的客户进行保
     斯迪克国际                 客户拓展
                                                              税业务的销售
     斯迪克美国              开拓美国市场                 美国大客户的维护和嵌入式研发
     斯迪克日本              开拓日本市场                           日本客户的维护
     斯迪克韩国              开拓韩国市场                          韩国大客户的维护
     太仓斯迪克              扩大生产规模         市场开拓及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谱玳新能源            新产品研发、测试                       新产品的研发、测试
    太仓青山绿水              新产品研发                          尚未实质性开展业务
    启源绿能科技              新产品研发                          尚未实质性开展业务

     2、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主要采购和销售对象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子公司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总资产            83,227.16         89,250.73             112,784.27          95,588.07
斯迪克
            净资产            35,669.84         35,355.66              34,384.14          28,773.54
  江苏
            净利润               324.30           373.85                5,610.60                335.39
            总资产            11,907.19         11,360.51               4,693.74           3,699.03
斯迪克
            净资产               489.80           514.19                    483.53              554.68
  重庆
            净利润               -24.39             30.66                   -71.15              103.64
            总资产             2,167.25          2,960.29               2,801.53           1,264.93
斯迪克
            净资产               392.44           375.41                    417.63              430.07
  国际
            净利润                52.04                 1.87                -47.70              152.36
            总资产               753.43           758.89                    100.30         --
斯迪克
            净资产               751.11           751.63                     93.18         --
  美国
            净利润                -9.98             78.22                    22.79         --
            总资产                92.12             85.17                    62.88         --
斯迪克
            净资产                89.59             84.02                    57.74         --
  日本
            净利润                 2.57             -3.40                     9.59         --
            总资产               115.88           101.72                     50.25         --
斯迪克
            净资产                79.28             70.62                    38.58         --
  韩国
            净利润                11.26             52.03                   -30.51         --
太仓斯      总资产            46,308.98         46,182.07              --                  --



                                           3-3-1-3-9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子公司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迪克      净资产             29,820.94         29,943.25           --                --
               净利润               -122.31            -56.75           --                --
               总资产                196.68           294.22            --                --
 谱玳新
               净资产                191.29           290.02            --                --
   能源
               净利润                -98.73           -210.35           --                --
               总资产                243.68           251.45            --                --
 启源绿
               净资产                225.51           239.88            --                --
 能科技
               净利润                -14.37            -10.12           --                --
 注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太仓青山绿水未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
 注 2: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审计。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子公司主要采购和销售对象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中斯迪克江苏、斯迪克重庆、斯迪克国际、斯迪克
 韩国、太仓斯迪克发生采购及销售,其主要采购及销售对象情况如下:

       ① 斯迪克江苏

       报告期内,斯迪克江苏的主要采购和销售对象如下:

       A. 主要采购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江苏丰远新材料科          江苏丰远新材料科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首义薄膜有限
 1
        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销售分公司              公司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        平湖石化有限责任
 2
        销售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酸有限公司              公司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      江苏奔多新材料有        江苏奔多新材料有
 3
        酸有限公司                酸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上海顺邦化工有限          江苏奔多新材料有      绍兴翔宇绿色包装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4
        公司                      限公司                有限公司                销售分公司
        平湖石化有限责任          上海顺邦化工有限      江苏丰远新材料科        绍兴翔宇绿色包装
 5
        公司                      公司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B. 主要销售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      斯迪克股份                斯迪克股份            斯迪克股份              斯迪克股份
        合肥海恒包装材料                                斯迪克股份东莞分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
 2                                太仓斯迪克
        有限公司                                        公司                    份有限公司
        NANO STICKING
                                  斯迪克股份东莞分                              苏州市锦峰胶粘带
 3      PLASTER                                         斯迪克重庆
                                  公司                                          厂
        PRODUCTION


                                               3-3-1-3-9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深圳市卓邦包装制     合肥海恒包装材料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   合肥海恒包装材料
 4
       品厂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IMONITOR
       LLC PACKING          泗洪恒昇包装材料                          Sekisui Material
 5                                                 ELECTRONIC
       SRN                  有限公司                                  Solution Co.,Ltd
                                                   TRADING LLC.

       ② 斯迪克重庆

       A. 主要采购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     斯迪克股份           太仓斯迪克             斯迪克江苏         斯迪克股份
 2     太仓斯迪克           斯迪克股份             斯迪克股份         斯迪克江苏
       重庆泰蓉包装有限                            重庆泰蓉包装有限
 3                          斯迪克江苏                                斯迪克江苏
       公司                                        公司
                            重庆泰蓉包装有限                          重庆泰蓉包装有限
 4     -                                           斯迪克江苏
                            公司                                      公司
                                                                      重庆久和包装制品
 5     -                    斯迪克江苏             -
                                                                      有限公司

       B. 主要销售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重庆凯成科技有限       重庆苏特欣电子有   重庆苏特欣电子有
 1     斯迪克股份
                            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重庆精心创电子材     重庆滕艺科技有限       重庆滕艺科技有限   荣艺电子科技(重
 2
       料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庆)有限公司
       成都领益科技有限     成都领益科技有限       荣艺电子科技(重   重庆滕艺科技有限
 3
       公司                 公司                   庆)有限公司       公司
       荣艺电子科技(重     重庆苏特欣电子有       深圳市新菱江电子   重庆市广得利电子
 4
       庆)有限公司         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滕艺科技有限     荣艺电子科技(重       重庆市永川区韦东   重庆传鲸科技有限
 5
       公司                 庆)有限公司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已注销)

       ③ 斯迪克国际

       A. 主要采购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     太仓斯迪克           太仓斯迪克             斯迪克股份         斯迪克股份
 2               -          斯迪克股份                     -                   -

       B. 主要销售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3-3-1-3-10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昆山华冠商标印刷     昆山华冠商标印刷       深圳正峰印刷有限        苏州佳值电子工业
 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苏州佳值电子工业     深圳正峰印刷有限       昆山华冠商标印刷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
 2
       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苏州维鲸电子绝缘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       苏州佳值电子工业        昆山华冠商标印刷
 3
       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正峰印刷有限     苏州佳值电子工业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
 4
       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        深圳正峰印刷有限
 5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④斯迪克韩国

       A. 主要采购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     太仓斯迪克           太仓斯迪克             斯迪克股份                       -

       B. 主要销售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DBEETECH Co.,Ltd       DBEETECH Co.,Ltd
 1               -                                                                  -
                            (韩国)               (韩国)
                            TECH-ON Co.,Ltd
 2               -                                         -                        -
                            (越南)

       ⑤太仓斯迪克

       A. 主要采购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     斯迪克股份           斯迪克股份                     -                        -
       常熟市长江胶带有
 2                          斯迪克江苏                     -                        -
       限公司
                            绍兴翔宇绿色包装
 3     斯迪克江苏                                          -                        -
                            有限公司
       上海美丰包装材料
 4                          斯迪克江苏                     -                        -
       有限公司
       昆山石梅精细化工
 5                          斯迪克股份                     -                        -
       有限公司

       B. 主要销售对象

序号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太仓泰邦电子科技有
 1                           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                  -                    -
       限公司
       苏州上动力新材料科
 2                           斯迪克股份                            -                    -
       技有限公司


                                         3-3-1-3-10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太仓泰邦电子科技有限
3      斯迪克股份                                                   -                   -
                                公司
       昆山合晶永电子有限       天津正合精密印刷有限
4                                                                   -                   -
       公司                     公司
       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       昆山合晶永电子有限公
5                                                                   -                   -
       司                       司

     3、发行人各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

                         斯迪克   斯迪克      太仓          谱玳   斯迪克    斯迪克    斯迪克
         项目
                         江苏       重庆      斯迪克      新能源     美国      日本    韩国
                                         2018 年 1-6 月
       员工总数            99       17          258         3           3       2           4
           研发人员        0         0          37          1           2       1           1
         生产及工程
                           69        4          89          0           0       0           0
         技术人员
专业
结构       管理人员        7         4          25          1           0       1           0
           销售人员        9         6          54          0           1       0           3
           其他人员        14        3          53          1           0       0           0
             博士          0         0           0          0           1       1           0

学历         硕士          0         0          18          2           1       0           1
结构         本科          10        0          25          0           1       1           3
         大专及以下        89       17          215         1           0       0           0
          30 岁以下        30        3          85          1           1       0           0

年龄       31-40 岁        56       13          118         1           0       0           3
构成       41-50 岁        11        1          46          0           2       0           0
          50 岁以上        2         0           9          1           0       2           1
                                           2017 年度
       员工总数            99       17          265         3           3       3           4
           研发人员        0         0          33          1           2       2           1
         生产及工程
                           71        4          100         0           0       0           0
         技术人员
专业
结构       管理人员        7         0          28          1           0       1           0
           销售人员        9         5          53          1           1       0           3
           其他人员        12        8          51          0           0       0           0
             博士          0         0           0          0           1       1           0

学历         硕士          0         0          15          2           1       0           1
结构         本科          10        0          23          0           1       2           3
         大专及以下        89       17          227         1           0       0           0


                                          3-3-1-3-10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斯迪克   斯迪克    太仓         谱玳   斯迪克    斯迪克    斯迪克
         项目
                         江苏       重庆    斯迪克     新能源     美国      日本    韩国
          30 岁以下        38       3          74        1        1          0         0

年龄       31-40 岁        48       13        130        1        0          1         3
构成       41-50 岁        11       1          50        0        2          0         0
          50 岁以上        2        0          11        1        0          2         1
                                         2016 年度
       员工总数           504       15         0         0        1          1         4
           研发人员        21       0          0         0        1          0         0
         生产及工程
                          364       4          0         0        0          0         0
         技术人员
专业
结构       管理人员        28       0          0         0        0          1         0
           销售人员        21       6          0         0        0          0         4
           其他人员        70       5          0         0        0          0         0
             博士          0        0          0         0        1          0         0

学历         硕士          6        0          0         0        0          0         1
结构         本科          46       0          0         0        0          1         3
         大专及以下       452       15         0         0        0          0         0
          30 岁以下       316       3          0         0        0          0         0

年龄       31-40 岁       144       10         0         0        0          0         3
构成       41-50 岁        39       2          0         0        1          0         1
          50 岁以上        5        0          0         0        0          1         0
                                         2015 年度
       员工总数           411       19         0         0        1          0         0
          研发人员         19       0          0         0        1          0         0
         生产及工程
                          286       7          0         0        0          0         0
           技术人员
专业
结构      管理人员         20       0          0         0        0          0         0
          销售人员         21       6          0         0        0          0         0
          其他人员         65       6          0         0        0          0         0
             博士          0        0          0         0        1          0         0

学历         硕士          4        0          0         0        0          0         0
结构         本科          45       0          0         0        0          0         0
         大专及以下       362       19         0         0        0          0         0

年龄      30 岁以下       251       3          0         0        0          0         0
构成       31-40 岁       121       11         0         0        0          0         0


                                         3-3-1-3-10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斯迪克   斯迪克   太仓         谱玳   斯迪克    斯迪克      斯迪克
        项目
                          江苏       重庆   斯迪克     新能源     美国      日本      韩国
           41-50 岁          33      5         0         0         1           0        0
          50 岁以上          6       0         0         0         0           0        0
注 1:上表中斯迪克江苏包含斯迪克江苏太仓分公司的员工。
注 2:太仓青山绿水、启源绿能科技、斯迪克国际成立至今无员工。
注 3:斯迪克国际主要配合发行人有美元交易需求的客户进行保税业务的销售,故斯迪克国
际无员工。

     (三)补充说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其他股东的基本信息、注册资本、实
际控制人等,说明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参股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的交易情况及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相关子公司工商档案;

     2、查阅发行人子公司其他股东简介;

     3、查阅发行人子公司其他股东出具的确认函。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有斯迪克江苏、斯迪克重庆、太仓斯
迪克、斯迪克国际、斯迪克美国、斯迪克日本、斯迪克韩国等 7 家全资子公司和
谱玳新能源、太仓青山绿水等 2 家控股子公司,斯迪克江苏有 1 家控股子公司启
源绿能科技。

     发行人及斯迪克江苏控股子公司中其他股东的情况如下:

     1、谱玳新能源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谱玳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万元)             (%)
                斯迪克股份                              275              275                55
             HYE SOOK OH                                   95             95                19
            SUNGMAN KIM                                    71             71            14.2
          YEONG KEE KWON                                   59             59            11.8
                   合计                                 500              500             100

     谱玳新能源的上述股东中,HYE SOOK OH、SUNGMAN KIM、YEONG KEE

                                         3-3-1-3-10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KWON 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护照编号                     任职经历
                                            2005-2011 年,在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HYE SOOK
                   女    韩国   M383****    (日本)担任总经理;2012 年至今,在
   OH
                                            Broomfast Inc.(韩国)担任总裁
                                            2011-2014 年,在 LG Chemical Co. Ltd.(LG 化
SUNG MAN                                    学)从事研发;2015-2016 年,在 Heesung
                   男    韩国   M590****
   KIM                                      Chemical Co. Ltd(喜星电子)从事研发;2017
                                            年至今,在谱玳新能源担任董事兼技术部总监
                                            1988-2007 年,在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韩国)担主管;2008 -2014 年,在 Dmuze Inc.
 YEONG
                   男    韩国   M141****    (韩国)担任 CEO;2015 - 2017 年,在
KEE KWON
                                            Siliconevalley Co. Ltd(韩国)担任总裁;2017
                                            年至今,在谱玳新能源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经本所律师核查,HYE SOOK OH、SUNGMAN KIM、YEONG KEE KWON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与发行人之间无交易情况及资金往
来。

     2、太仓青山绿水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太仓青山绿水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斯迪克股份                           700                     0                   70
           严锋                             300                     0                   30
           合计                            1,000                    0                  100

     太仓青山绿水的股东严锋的基本信息如下:

     严锋,男,汉族,1971 年 11 月 4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32062219711104****,
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严锋于 1994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化工大学,取得学
士学位,并先后于 1997 年 7 月、2000 年 7 月在南京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
位,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1 月期间为德国马普协会柏林 Fritz-Haber 研究所访问
学者,2001 年 2 月至 2003 年 12 月期间为德国 Ulm 大学洪堡学者,2004 年 1 月
至 2006 年 5 月期间为美国 Rochester 大学和 Eastern Michigan 大学博士后。严锋
曾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教
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霍英东教育基金“优选资
助课题”及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


                                      3-3-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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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六大人才高峰计划”。

     经本所律师核查,严锋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与发行
人之间无交易情况及资金往来。

     3、启源绿能科技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启源绿能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斯迪克江苏                       1,400                  250                   70
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
                                        600                     0                   30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2,000                  250                  100

     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4 月 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50941985637 的《营业执照》,
其基本法律状态如下:

     名称: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市城厢镇银川路 39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陈赟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3 月 21 日起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设备及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锅炉、窑炉、焚烧炉的节能环保改造、安装及供热计量;合同能源管理;
机电系统节能改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机械零部件、
结构性金属制品;管道支架、节能材料、金属制品的经销;从事机械零部件、五
金制品、结构性金属制品、管道支架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

                                    3-3-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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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在太仓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时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
元,出资期限截至 2038 年 8 月 18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赟                                840                     70
               李凤斌                               40                       3
               尤晓东                               20                       2
    苏州泰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300                     25
                合计                            1,200                      100

     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赟。

     经核查,苏州泰盛新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陈赟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
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与发行人之间无交易情况及资金往来。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子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
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参股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的不存在交易行为及资金往来。

     四、反馈问题 4:为了资产完整性,发行人收购欧玛针织 100%股权,请发
行人补充说明收购前欧玛针织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等情况,欧玛针织的原
股东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
发行人所收购的土地厂房等权属、来源,收购价格是否合理,收购后欧玛针织的
主要资产在发行人处的应用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
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欧玛针织的全套工商档案;



                                 3-3-1-3-10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查阅原欧玛针织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欧玛针织与
与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查阅发行人名下的最新不动产权证书;

       4、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

       5、访谈欧玛针织原股东太仓市永光纺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雪平;

       6、访谈欧玛针织原股东马孟驹;

       7、查阅太仓市永光纺织有限公司、陈雪平出具的确认函;

       8、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9、查阅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笔录、询问函;

       10、实地勘察土地房产的应用情况;

       11、查阅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一)收购前欧玛针织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等情况

       1、收购前欧玛针织的资产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取得欧玛针织 100%股权前,欧玛针织拥有的土地
使用权如下:

                                                      使用
使用                                    使用权面                      建筑面积      使用权终
           权证号            坐落                     权类   用途
权人                                    积(㎡)                        (㎡)        止日期
                                                        型
           太国用
欧玛                     开发区青岛路                        工业                   2057 年 9
         (2007)第                      7,601.00     出让             7,601.00
针织                     南、人民路东                        用地                    月 19 日
        517013976 号
           太国用
欧玛                     新区人民路                          工业                   2060 年 8
         (2010)第                     22,689.90     出让            22,689.90
针织                     东、青岛路南                        用地                    月9日
        022012238 号

       发行人取得欧玛针织 100%股权前,欧玛针织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

                                                      建筑面积      规划
所有权人            权证号              坐落                                    登记时间
                                                      (㎡)        用途
             太房权证城厢字第       城厢镇青岛路                    工业
欧玛针织                                              1,024.62              2010 年 2 月 2 日
               0100097277 号        南,茅太路西                    厂房



                                        3-3-1-3-10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收购前欧玛针织的业务、人员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欧玛针织自设立以来始终没有实际经营业务,亦无员工。

     3、收购前欧玛针织的财务情况

     发行人分别于 2010 年 5 月、2010 年 9 月分两次以股权转让形式取得欧玛针
织 100%股权,两次股权转让前,欧玛针织的的财务状况如下:

     (1)2010 年 5 月,收购欧玛针织 78.64%的股权前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总资产                                      12,462,166.67
                   净资产                                       8,431,963.14
                   净利润                                               0.00
注:上表为截至 2010 年 2 月末欧玛针织的主要财务数据。

     (2)2010 年 9 月,收购欧玛针织剩余 21.36%股权前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总资产                                      35,578,558.98
                   净资产                                      3,5271,952.20
                   净利润                                               0.00
注:上表为截至 2010 年 8 月末欧玛针织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欧玛针织的原股东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欧玛针织于 2006 年 7 月设立时的股东为太仓市永光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永光纺织”)、马孟驹(香港)。

     1、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1 年 1 月斯迪克有限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欧
玛针织 100%股权时,欧玛针织原股东永光纺织与当时斯迪克有限及其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1 年 4 月,斯迪克有限的注册资本自 3,000 万元增至 3,262.43 万元,其中
欧玛针织原股东永光纺织的实际控制人陈雪平以货币方式出资 730 万元,其中
30.93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699.07 万元计入斯迪克有限资本公积金,自此陈
雪平成为斯迪克有限的股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陈雪平持有发行人
0.765%计 67.05 万股股份,同时,陈雪平持有永光纺织 9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3-3-1-3-10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事兼总经理,为永光纺织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欧玛针织原股东永光纺织与
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经本所律师核查,欧玛针织原股东马孟驹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说明发行人所收购的土地厂房等权属、来源,收购价格是否合理

     发行人通过两次股权转让取得欧玛针织 100%股权,在其成为斯迪克有限全
资子公司后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获得欧玛针织名下的土地厂房。具体如下:

     (1)2010 年 5 月,收购欧玛针织 78.64%的股权

     2010 年 3 月 20 日,经欧玛针织董事会决议,同意永光纺织将其持有的欧玛
针织 7.26%股权(计认缴 36.30 万美元,未实缴)转让给斯迪克有限;马孟驹将
其持有的欧玛针织 71.38%股权(计认缴 356.90 万美元,未实缴)转让给斯迪克
有限。同日,永光纺织、马孟驹分别与斯迪克有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分
别以 0 元的价格向斯迪克有限转让 7.26%、71.38%的股权。斯迪克有限于 2010
年 4 月 28 日履行全部出资义务。至此,欧玛针织实收资本 500 万美元,占注册
资本的 100%。

     (2)欧玛针织成为斯迪克有限的控股子公司后开始增建厂房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斯迪克有限自 2010 年 5 月起租用欧玛针织房产并开
始在欧玛针织的土地使用权上建造新的厂房。

     (3)2010 年 9 月,收购欧玛针织剩余 21.36%股权

     2010 年 9 月 20 日,经欧玛针织董事会决议,同意永光纺织将其持有的欧玛
针织 2.74%股权(计 13.70 万美元)转让给斯迪克有限;马孟驹将其持有的欧玛
针织 18.62%股权(计 93.10 万美元)转让给斯迪克有限。同日,永光纺织、马孟
驹分别与斯迪克有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人民币 115 万元、785 万
元的价格向斯迪克有限转让 2.74%、18.62%的股权。

     2010 年 12 月 27 日,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出具新联谊苏
内验字[2010]第 351 号《验资报告》,对欧玛针织股权转让及申请变更登记的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欧玛针织的注


                                3-3-1-3-11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册资本为人民币 3,527.19522 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 3,527.19522 万元。此外,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本次股权转让前永光纺织持有的欧玛针织的股权计
137,000.58 美元,折合人民币 1,059,090.00 元,马孟驹持有的欧玛针织的股权计
931,012.59 美元,折合人民币 7,372,873.14 元,即永光纺织向斯迪克有限本次转
让股权的作价溢价 90,910.00 元,马孟驹向斯迪克有限本次转让股权的作价溢价
477,126.86 元。根据永光纺织、陈雪平确认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此次股权转让
作价已考虑欧玛针织土地增值的因素,转让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

     (4)欧玛针织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建成三幢厂房/综合楼

     欧玛针织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欧玛针织相继建成了三幢厂房/综合楼并办
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     规划
所有权人           权证号            坐落                                     登记时间
                                                    (㎡)       用途
                                太仓市经济开发
             太房权证城厢字                                      工业         2011 年
欧玛针织                        区青岛西路 11 号     14,119.44
             第 0100114765 号                                    厂房        6 月 13 日
                                      1幢
                                太仓市经济开发
             太房权证城厢字                                      工业         2011 年
欧玛针织                        区青岛西路 11 号     10,900.71
             第 0100114764 号                                    厂房        6 月 13 日
                                      2幢
             太房权证城厢字     太仓市经济开发                   非居          2012 年
欧玛针织                                              2,160.25
             第 0100135638 号   区青岛西路 11 号                   住        11 月 21 日

     (5)2012 年 10 月,发行人吸收合并欧玛针织,欧玛针织注销

     欧玛针织自设立后始终没有实际经营,完成欧玛针织 100%股权收购后,为
理顺产权关系,同时为了减少内部关联交易,斯迪克股份决定吸收合并欧玛针织。

     2011 年 12 月 26 日,欧玛针织股东斯迪克股份作出由斯迪克股份吸收合并
欧玛针织的股东决定,合并后的公司名称继续使用“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同时办理欧玛针织的注销手续;合并前各公司的债权债务、各公司
签订的合同、协议都由合并后的斯迪克股份承继。

     2011 年 1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吸收合并太仓市欧玛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日,发行人与欧玛针织签
订《合并协议书》,约定了发行人吸收合并欧玛针织的相关事项。

     2012 年 10 月 23 日,苏州市太仓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tc05850035)公司注
销[2012]第 10230001 号《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欧玛针织注销完成工商登

                                      3-3-1-3-11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记。

     (6)吸收合并欧玛针织后,将原欧玛针织名下的土地、房产变更至发行人
名下

     发行人吸收合并欧玛针织后,办理了原欧玛针织名下土地房产的土地使用权
人/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并于 2012 年 12 月份完成更名手续。至此,发行人取
得了原欧玛针织名下的两宗土地的使用权及相应的四幢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永光纺织、陈雪平的确认及本所律师对马孟驹的访
谈,均对上述发行人通过吸收合并欧玛针织取得其土地房产的过程及结果不存在
争议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通过吸收合并欧玛针织取得的土地厂房权
属清晰、来源合法,收购价格合理。

       (四)收购后欧玛针织的主要资产在发行人处的应用情况

     发行人将吸收合并欧玛针织后取得的土地厂房权属应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
办公,并于 2017 年办理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对原欧玛针织名下的不动产权的应用
情况如下:

 使用                                     使用权面     建筑面积
              权证号         坐落                                  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权人                                     积(㎡)     (m2)
          苏(2017)太仓   太仓市经济                   1,024.62   工业厂房    车间厂房
斯迪克
          市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青岛          7,601                          办公/员工
  股份                                                  2,160.25    非居住
            0010540 号     西路 11 号                                           食堂
          苏(2017)太仓   太仓市经济                  14,119.44   工业厂房    车间厂房
斯迪克
          市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青岛      22,689.90                          办公/车间
  股份                                                 10,900.71   工业厂房
            0010541 号     西路 11 号                                           厂房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斯迪克有限取得欧玛针织 100%股权前,欧玛针织原股东永光纺织与当时
斯迪克有限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斯迪克有
限取得欧玛针织 100%股权后,欧玛针织原股东永光纺织的实际控制人陈雪平成
为发行人股东,除此之外,欧玛针织原股东永光纺织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3-1-3-11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欧玛针织原股东马孟驹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人通过吸收合并欧玛针织取得的土地厂房权属清晰、来源合法,收
购价格合理。

     五、反馈问题 5:金闯夫妇曾控制太仓天意,金闯还曾参股新商投资 17.04%
的股份,请发行人:(1)说明太仓天意的基本情况,注销原因,注销时其资产处
理、人员安置情况,发行人有无承继其人员、资产、业务等。(2)说明新商投资
的基本情况,金闯转让其股份并不再任职的原因,受让方信息、转让价格,新商
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请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说明太仓天意的基本情况,注销原因,注销时其资产处理人员安置
情况,发行人有无承继其人员、资产、业务等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太仓天意的工商档案;

     2、查阅太仓天意的《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3、查阅太仓天意与陈君辉签订的《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及太仓天意的记账
凭证;

     4、对太仓天意原股东金闯、清算组成员之一李珍(现为太仓斯迪克财务部
协理)的访谈;

     5、查阅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太仓天意的基本情况

     太仓天意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夫妇在 2003 年 3 月 20 日共同投资
设立,已于 2012 年 9 月注销。太仓天意注销前的基本法律状态如下:

     名称:太仓市天意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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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住所:城厢镇城北西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金闯

     注册资本: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2003 年 3 月 20 日至 2012 年 9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经销胶粘产品、包装带、包装机械、胶粘机械、文化用品、办公
用品、装饰装潢材料;胶带纸加工。

     太仓天意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金闯                                30                     30                   60
      施蓉                                20                     20                   40
      合计                                50                     50                  100

     太仓天意设立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太仓天意在其存续期间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胶带的分切、加工及经销,具
体为通过采购胶带成品,根据下游客户需要进行分切加工后销售,实际属于贸易
商性质,主要产品为二次分切加工的胶带等胶粘制品,主要技术为胶带的简单分
切加工,不涉及发行人的多功能涂层复合生产技术。

     2、注销原因

     太仓天意原股东金闯、施蓉为了避免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减少与发行人的
关联交易,同时由于太仓天意经营规模较小,设备落后,不具备吸收合并的价值,
因此决定注销太仓天意。

     2011 年 7 月 22 日,太仓天意召开股东会决定注销公司并成立清算组。2012
年 9 月 12 日,苏州市太仓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z05850035 公司注销[2012]第 09120002 号),准予太仓天意注销。

     3、注销时资产处理、人员安置,有无承继人员、资产、业务等

     在太仓天意注销过程中,太仓天意与陈君辉于 2012 年 6 月 1 日签订《二手
设备买卖合同》,太仓天意将其所有的 1 台分条机、1 台复卷机及 1 台手动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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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给陈君辉,转让价款为 36,000 元。

     太仓天意注销时,太仓天意与 12 名员工均解除劳动合同。

     发行人未承继太仓天意的人员、资产、业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太仓天意注销过程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未承继太仓天意的人员、资产、业务。

     (二)说明新商投资的基本情况,金闯转让其股份并不再任职的原因,受
让方信息、转让价格,新商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是
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新商投资及其股东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新商投
资及其股东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信息;

     3、查阅金闯与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查阅金闯的收取股权转让款的银行流水及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缴款书;

     5、对金闯进行访谈。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新商投资的基本情况

     新商投资目前持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5576675107F 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状态如下:

     名称:太仓新商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经济开发区东仓路西、南京路南

     法定代表人:陈忆如

     注册资本:49,7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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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6 月 2 日至 2041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商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49,750                  100
                 合计                                  49,750                  100

     2、金闯转让其股份并不再任职的原因,转让价格

     2017 年 5 月 20 日,新商投资改选董事会,金闯不再担任董事。

     2017 年 6 月 19 日,经新商投资全体股东同意,包括金闯在内的全体股东将
持有新商投资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其中,金闯与上海
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新商投资全部股权
(认缴 2,300 万元出资额,实缴资本 920 万元)以 1,039.259259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 22 日,受让方上海昶祎房地产投
资有限公司向金闯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金闯已就本次股权转让所得依法缴纳缴
纳个人所得税。

     2017 年 6 月 19 日,新商投资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经本所律师向金闯访谈确认,当初与其他投资人共同设立新商投资意在从事
写字楼开发建设,新商投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但之后几年并未进行开发建
设,且新商投资的主营业务与斯迪克的主营业务完全不同,故决定转让股权。股
权转让完成后,金闯将完全退出新商投资的经营管理,故在股权转让前辞任董事
一职。

     3、受让方信息

     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10115350733204U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
律状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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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陈忆如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设立日期:2015 年 8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45 年 8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海昶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东莞市中惠熙元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4、新商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商投资无对外投资企业。

       5、新商投资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商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要
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金闯转让新商投资股权并不再任职具有合理性;

     2、新商投资无对外投资企业,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或
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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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六、反馈问题 6:发行人原副总经理王宏,于 2015 年从公司离职,2015 年
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向王宏控制的烟台佳益捷和东莞宏志销售商品
200.04 万元、484.62 万元和 1083.86 万元。发行人原销售经理金殿松,于 2015
年从公司离职,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向金殿松控制的苏州上
动力和东莞上动力销售商品 1513.72 万元,2635.89 万元和 3344.81 万元。请发行
人:(1)补充披露烟台佳益捷和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基本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及演变、经
营状况及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之间的交易发生的原
因、各项交易的单价及金额、定价依据,并结合第三方定价说明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2)补充说明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向发行人采购金额逐年大幅增加的原
因,采购用途、最终销售情况,发行人在上述企业的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和占比。
(3)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并说明发行人与金殿松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是,请补充审议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请保荐机
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补充披露烟台佳益捷和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基本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及
演变、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之间的交
易发生的原因、各项交易的单价及金额、定价依据,并结合第三方定价说明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离职人员清单;

     2、查询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信息,获取其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与发行人离职人员清单比对;

     3、访谈发行人人事、销售、采购等部门负责人,了解离职员工成为发行人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股东或担任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查询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工商档案资料、
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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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登陆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查询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
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直至自然人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

     6、访谈了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相关负责人
及实际控制人,核查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情况、自设立以来所从事的主营业务,
获取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其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7、获取发行人对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销售
明细表,核查对上述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内容及销售价格,并将销售单价与第三
方销售单价进行比较分析;

     8、对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了发行人销售产品的定价依据及销
售给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产品情况和定价政策,
同时查询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和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对同
行业公司销售定价进行了解;

     9、对报告期内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交易情
况通过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了确认。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补充披露烟台佳益捷和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基本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及演变、
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1)烟台佳益捷

     ①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烟台佳益捷胶粘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5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河路 197 号内 1 号一层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加工:胶带、保护膜;销售:胶带、保护膜、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主营业务                 包装材料及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房客开展
                         经营活动)
                         目前股权结构为倪志青持股 100%;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为王辉持股
股权结构及演变情
                         100%,2015 年 8 月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倪志青持股 100%。(倪志青
况
                         为王宏配偶,王辉系王宏兄弟,王宏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实际由王宏


                                               3-3-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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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经营管理)

经营状态                 在业
截至目前员工人数         3

     ②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总资产                               176.49           124.06          279.24                 148.87
净资产                               -33.16            -44.56          -32.22                 -13.64
营业收入                             261.14           573.91          410.28                 150.58
净利润                                11.40            -12.34          -18.57                 -13.65

     ③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1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100.77           38.59%
                2    青岛帕沃尔工贸有限公司                                   43.36          16.60%
                3    烟台凌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2.92          12.61%

 2018 年        4    烟台昶正电子有限公司                                     11.54           4.42%
  1-6 月        5    苏州天道电子有限公司                                       6.34          2.43%
                6    烟台东特电子有限公司                                       5.91          2.26%
                7    烟台官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6          1.17%
                                       合计                                 203.90          78.08%
                1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175.30           30.54%
                2    烟台凌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8.30          10.16%
                3    烟台东特电子有限公司                                     29.63           5.16%
                4    烟台昶正电子有限公司                                     17.87           3.11%
                5    烟台卓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66          1.34%
2017 年度
                6    青岛帕沃尔工贸有限公司                                     7.22          1.26%
                7    烟台官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25          0.74%
                8    山东建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5          0.48%
                9    威海联宇电子有限公司                                       1.61          0.28%
                                       合计                                 304.60          53.07%
2016 年度       1    烟台凌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2.01          17.55%


                                              3-3-1-3-12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2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70.65      17.22%
               3    青岛帕沃尔工贸有限公司                               49.80      12.14%
               4    烟台昶正电子有限公司                                 49.61      12.09%
               5    山东建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19      10.77%
               6    烟台市官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08       3.92%
               7    烟台东特电子有限公司                                  6.20       1.51%
               8    威海联宇电子有限公司                                  5.99       1.46%
               9    烟台卓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77       0.19%
                                   合计                                 315.28      76.85%
               1    烟台凌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5.01      43.18%
               2    烟台昶正电子有限公司                                 24.27      16.12%
               3    威海联宇电子有限公司                                  3.67       2.44%
               4    烟台信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18       1.45%
2015 年度
               5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0       1.33%
               6    苏州凯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0.77       0.51%
               7    千代达电子制造(山东)有限公司                        0.35       0.23%
                                   合计                                  98.26      65.25%

     ④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供应商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烟台佳益捷作为发行人的经销商,其主要供应商为发行人,
除发行人外,烟台佳益捷无其他重要供应商。

     (2)东莞宏志

     ①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东莞市宏志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步步高大道124号A栋一楼2028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产销:电子产品、电子材料、纸塑材料、导电材料、绝缘材料、泡棉、
主营业务                 纸制品、五金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演变情         截至目前股权结构为王宏持股96%、彭艳持股4%,报告期内未发生股
况                       权变更情况。(王宏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经营状态                 存续


                                          3-3-1-3-12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截至目前员工人数         10

     ②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总资产                            485.26            342.65           20.23                       -
净资产                            157.42            136.99           19.95                       -
营业收入                          391.86            866.58            0.42                       -
净利润                             13.96             37.04           -0.05                       -

     ③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1    东莞市忠德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51.00         13.01%
                2    昆山摩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00         11.74%
                3    东莞市富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35.00          8.93%
                4    东莞市三品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31.00          7.91%
                5    东莞豪盛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20.00          5.10%
2018 年 1-6
                6    惠州市辉昌达电子有限公司                              20.00          5.10%
    月
                7    上海耶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9.00          4.85%
                8    东莞佶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8.00          4.59%
                9    东莞信和电子有限公司                                  13.00          3.32%
                10   东莞市立秦电子有限公司                                 7.00          1.79%
                                     合计                              260.00           66.35%
                1    东莞市忠德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19.00            13.73%
                2    昆山摩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1.00            12.81%
                3    东莞市三品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78.00          9.00%
                4    东莞佶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69.00          7.96%
                5    东莞市富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56.00          6.46%
2017 年度
                6    东莞豪盛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35.00          4.04%
                7    惠州市辉昌达电子有限公司                              33.00          3.81%
                8    东莞市立秦电子有限公司                                25.00          2.88%
                9    东莞信和电子有限公司                                  25.00          2.88%
                10   上海耶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1.00          2.42%


                                            3-3-1-3-12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合计                                572.00         66.01%

     ④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供应商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东莞宏志作为发行人的经销商,其主要供应商为发行人,除
发行人外,烟台佳益捷无其他重要供应商。

     (3)苏州上动力

     ①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苏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2月12日
注册地址                 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西路6号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研发胶粘新材料、电子产品;经销电子材料、胶带、非危险性化工产
                         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主营业务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股权结构为沈晓兰持股87%,裴昌瑞持股13%;报告期内未发生股
股权结构及演变情
                         权变更。(沈晓兰系金殿松配偶,裴昌瑞系金殿松同学,公司实际由金
况
                         殿松负责经营管理)
经营状态                 存续
截至目前员工人数         16

     ②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总资产                          4,494.69            2,965.10        2,489.72           1,047.65
净资产                             58.26              38.30            88.26              81.56
营业收入                        1,954.43            3,819.18        3,481.30           1,416.54
净利润                             19.96              -90.43            6.78               8.56

     ③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2018 年 1-6     1    苏州涵昌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0.34         23.55%


                                            3-3-1-3-12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月          2    苏州艾基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30.32          11.78%
                3    江苏东台实力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112.67           5.76%
                4    宁波捷安达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110.52           5.65%
                5    苏州鑫道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85.08           4.35%
                6    新合(天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1.97           3.68%
                7    苏州宁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58.29           2.98%
                8    苏州厚善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2.26           2.67%
                9    苏州普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38.81           1.99%
               10    宁波高新区辉硕科技有限公司          25.54           1.31%
                                 合计                 1,245.80          63.74%
                1    苏州涵昌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44.57          16.88%
                2    苏州艾基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33.40          16.58%
                3    宁波捷安达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474.61          12.43%
                4    苏州厚善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9.97           5.50%
                5    普胜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154.47           4.04%
2017 年度       6    苏州蒙特瑞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2.70           4.00%
                7    苏州宁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98.49           2.58%
                8    余姚舜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5.35           1.71%
                9    宁波高新区辉硕科技有限公司          59.68           1.56%
               10    昆山骏乐电子有限公司                42.61           1.12%
                                 合计                 2,535.85          66.40%
                1    苏州艾基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51.25          18.71%
                2    苏州涵昌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1.66          12.69%
                3    宁波捷安达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325.43           9.35%
                4    苏州厚善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29.94           6.61%
                5    苏州蒙特瑞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87.69           5.39%
2016 年度       6    南京硕禾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99.76           2.87%
                7    普胜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91.38           2.62%
                8    昆山骏乐电子有限公司                74.58           2.14%
                9    苏州日昌科技有限公司                43.92           1.26%
               10    淮安六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1.88           0.92%
                                 合计                 2,177.49          62.55%
2015 年度       1    南京硕禾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313.63          22.14%


                                        3-3-1-3-12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2    苏州厚善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3.34           8.71%
                3    宝盛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104.61           7.38%
                4    苏州蒙特瑞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3.19        5.87%
                5    宁波捷安达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78.49        5.54%
                6    苏州艾基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5.40        3.91%
                7    昆山钰昌印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47.49        3.35%
                8    苏州涵昌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7.36        3.34%
                9    六淳胶粘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23.43        1.65%
               10    昆山凯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1.79        0.83%
                                     合计                          888.73          62.74%

     ④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供应商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苏州上动力作为发行人的经销商,其主要供应商为发行人,
除发行人外,无其他重要供应商。

     (4)东莞上动力

     ①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东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民二路4号民企工业园B3号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研发及技术转让、销售:纳米材料、胶粘材料、电子产品、电子材料、
                         胶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胶制品、金属材料、通用机械
主营业务
                         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房客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股权结构为王金可持股56%、金殿松持股34%、沈晓兰持股10%;
股权结构及演变情         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为金殿松持股90%,沈晓兰持股10%。2018年1月
况                       发生股权变更(王金可系金殿松朋友,沈晓兰系金殿松配偶,金殿松
                         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实际由金殿松负责经营管理)
经营状态                 在业
截至目前员工人数         10

     ②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3-1-3-12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万元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总资产                           488.58            84.87                 -                        -
净资产                            34.63             1.87                 -                        -
营业收入                         433.17           102.44                 -                        -
净利润                             2.77             1.87                 -                        -

     ③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号
                1    北京凯斯新锐科技有限公司                            78.64            18.15%
                2    深圳市长丰光电辅材有限公司                          49.04            11.32%
                3    厦门日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7.10            10.87%
                4    深圳市邦可科技有限公司                              24.66             5.69%
                5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26.39             6.09%
 2018 年
                6    深圳市源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99             4.84%
  1-6 月
                7    深圳市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20.52             4.74%
                8    天津星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31             4.23%
                9    东莞市勤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78             4.10%
                10   东莞市恒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3.10             3.02%
                                   合计                                316.53             73.05%
                1    厦门日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6.26            35.40%
                2    东莞市恒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2.46            12.16%
                3    广东曼森光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1.34            11.07%
                4    深圳市长丰光电辅材有限公司                              9.41          9.18%
2017 年度       5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9.53          9.30%
                6    深圳市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8.34          8.14%
                7    深圳市欣恒坤科技有限公司                                5.52          5.39%
                8    淮安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3.41          3.33%
                                   合计                                  96.27           93.98%

     ④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供应商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东莞上动力作为发行人的经销商,其主要供应商为发行人,
除发行人外,无其他重要供应商。

                                          3-3-1-3-12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之间的交易发生的原因、各项交易的单价及金额、定
价依据,并结合第三方定价说明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1)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之间的交易发生的原因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和客户资源,提升产品市场覆盖率,发行人选取部分有市
场经营经验和客户资源基础的合作方发展为公司的经销商。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
买断式经销协议,对经销商所服务的客户范围及销售的产品范围等进行管理。经
销商具有较为高效的中小客户管理能力,可以更好地满足需求变化较快且订单较
为零散的中小客户的需求。利用经销模式,发行人一方面可以节约销售资源和人
力成本,使销售资源主要集中于终端核心客户;另一方面,经销模式对直销模式
起到了有效的补充,扩大了发行人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知名度。

     发行人前员工王宏、金殿松由于看好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行业的市场发展前
景,产生了独立创业的想法。考虑到他们具有较长的工作经验,熟悉公司产品,
对行业理解深度较高,在开拓客户方面也有一定优势,与其沟通也更为顺畅,因
此发行人接纳了王宏出资设立的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以及金殿松出资设立的
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为发行人的经销商,并与之发生交易。

     (2)各项交易的单价及金额、定价依据,并结合第三方定价说明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

     发行人按照销售成本加合理毛利的方式制定各产品的销售基本售价,在此基
础上对经销商进行报价,报告期各期间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东
莞上动力执行与其他经销商相同的定价政策。

     报告期各期间,发行人与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
交易情况如下:

     ① 报告期各期间,发行人与烟台佳益捷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功能性薄膜材料      101.08      3.89    81.64     3.23   413.48    6.23     111.51       5.09
电子级胶粘材料       78.94      8.99   211.70     8.77    53.47    5.62      75.71       8.65


                                        3-3-1-3-12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热管理复合材料       13.16        111.11       36.35     102.95       11.27      96.20               -              -
     其他                2.14            -      7.89            -      6.40             -      12.82
     合计           195.32               -    337.58            -   484.62              -     200.04                -

     ② 报告期各期间,发行人与东莞宏志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功能性薄膜材料      449.77          2.03      346.73       3.56             -           -            -              -
电子级胶粘材料      157.30          5.66      387.91       7.76             -           -            -              -
热管理复合材料               -           -      2.36     106.18                         -            -              -
     其他                1.68            -      9.27            -           -           -            -              -
     合计           608.75               -    746.27            -           -           -            -              -

     ③ 报告期各期间,发行人与苏州上动力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功能性薄膜材料           632.65     2.23      1,051.18     2.62      880.83      4.52        721.45       5.63
电子级胶粘材料           980.34     7.69      1,611.75     8.18     1,267.10     7.70        669.72       9.32
热管理复合材料           182.86    69.43       319.26    76.70       404.57     80.15         29.14      97.28
 薄膜包装材料              2.25    16.29        65.35    10.49        69.29      9.40         40.48       6.43
      其他                22.96           -     43.36           -      14.1         -         52.93             -
      合计          1,821.06              -   3,090.90          -   2,635.89        -       1,513.72            -

     ④ 报告期各期间,发行人与东莞上动力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功能性薄膜材料      266.46          2.13      243.36       1.42             -           -           --              -
电子级胶粘材料           7.16      12.09        1.89       7.69             -           -            -              -
热管理复合材料       78.13         73.00        8.52      93.05             -           -            -              -
     其他                    -           -      0.14            -           -           -            -              -
     合计           351.75               -    253.91            -           -           -            -              -



                                               3-3-1-3-12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报告期各期间,上述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交易价格比较如下:

      ① 报告期各期间,功能性薄膜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比较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烟台佳益捷                         3.89                   3.23           6.23                 5.09
 东莞宏志                           2.03                   3.56
 苏州上动力                         2.23                   2.62           4.52                 5.63
 东莞上动力                         2.13                   1.42
 其他经销商平均价
                                    3.96                   3.22           3.84                 4.54
 格

      由上表可以看出,功能性薄膜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相比差异较大,主
 要系功能性薄膜材料应用范围较广,不同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不同经销商所销售
 产品结构差异较大所致。烟台佳益捷、东莞上动力 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的
 交易单价较 2015 年、2016 年下降较多,主要系单价较低的单层直收保护膜产品
 占比较多所致。

      针对主要具体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该公司       其他公    差异
产品编码            产品名称               销售客户         交易时间
                                                                          单价       司单价    率
F01310006     SDK****A(直收)         烟台佳益捷      2018 年 5 月         3.28        3.45   -5.00%
C01120402     SDK****C                 烟台佳益捷      2018 年 3 月         4.96        4.96          -
C01120398     SDK****C                 烟台佳益捷      2018 年 3 月         5.47        5.47          -
              TR-****-H3(120G
C01111276                              烟台佳益捷      2018 年 4 月         4.27        4.27          -
              双 PE 轻)
F01115012     SDKT****H-J-1            烟台佳益捷      2018 年 2 月         1.50        1.50          -
              TR-****-H3(120G
C01111276                                  东莞宏志    2018 年 3 月         4.27        4.27          -
              双 PE 轻)
C01115012     SDKT****H-J-1                东莞宏志    2018 年 4 月         1.32        1.32          -
C01111334     SDKT****H                    东莞宏志    2018 年 4 月         1.32        1.32          -
C01111400     SDKT****H-J-1                东莞宏志    2018 年 5 月         1.34        1.34          -
C01111338     SDKT****H                    东莞宏志    2018 年 4 月         1.32        1.32          -
C01111366     SDKT****H                    东莞宏志    2018 年 5 月         1.34        1.34          -
              TR-****-CPHP 直收
C0131063      (半成品)/SDK****           东莞宏志    2018 年 3 月         4.36        4.53   -3.78%
              (半成品)

                                             3-3-1-3-12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该公司   其他公     差异
产品编码            产品名称      销售客户         交易时间
                                                                 单价   司单价     率
C01111335     SDKT****H           苏州上动力   2018 年 3 月      1.31      1.32   -0.66%
C01111335     SDKT****H           东莞上动力   2018 年 4 月      1.32      1.32            -
C01111335     SDKT****H           东莞上动力   2018 年 5 月      1.34      1.34    0.00%
F01310006     SDK****A(直收)    烟台佳益捷   2017 年 12 月     3.25      3.20    1.50%
F01310006     SDK****A(直收)    烟台佳益捷   2017 年 2 月      3.85      3.85            -
F01310006     SDK****A(直收)    烟台佳益捷   2017 年 3 月      3.85      3.85            -
C0111062      TR-****-M           烟台佳益捷   2017 年 10 月     3.76      3.75    0.25%
C0111062      TR-****-M           烟台佳益捷   2017 年 11 月     3.76      3.75    0.28%
F0112329      TR-****-LLLG 蓝-2   烟台佳益捷   2017 年 9 月      7.69      7.69            -
F01111376     SDKT****H           东莞宏志     2017 年 12 月     1.54      1.54            -
F01120410     SDK****C(蓝)      东莞宏志     2017 年 12 月     7.44      7.22    2.99%
F0112183      SDKT****            苏州上动力   2017 年 7 月      2.86      2.74    4.74%
C01111414     SDKT****H-38        苏州上动力   2017 年 9 月      0.99      1.03   -3.14%
C10220002     SDK****HC           苏州上动力   2017 年 5 月     12.82     12.82            -
F01111376     SDKT****H           东莞上动力   2017 年 12 月     1.54      1.54            -
F01120410     SDK****C(蓝)      东莞上动力   2017 年 12 月     7.44      7.69   -3.33%
C0111012      TR-****-LL          烟台佳益捷   2016 年 12 月     4.19      4.19            -
F0131142      TR-****-CPHP        烟台佳益捷   2016 年 12 月     4.53      4.62   -1.85%
              TR-****-LLLP(直
F0111438                          苏州上动力   2016 年 3 月      2.14      2.22   -3.85%
              收)/T****
F0111925      TR-****-MP          苏州上动力   2016 年 8 月      4.70      4.96   -5.17%
              TR-****-CPLP/SDK
F0131034                          烟台佳益捷   2015 年 9 月      4.16      4.27   -2.67%
              ****
F0112272      SDKZ***-Y1          烟台佳益捷   2015 年 9 月      8.55      8.55            -
F0111908      TR-****-MP          烟台佳益捷   2015 年 8 月      4.70      4.70            -
              TR-****-LP
F0111186                          烟台佳益捷   2015 年 10 月     4.70      5.00   -5.98%
              (75LXM)
F0111861      TR-****-MP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11 月     5.02      5.30   -5.21%
F01120484     SDK****C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11 月     8.12      8.63   -5.94%
F01120394     SDK****C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12 月     8.12      8.38   -3.06%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于同种产品,销售给上述四家公司的价格与销售给其他
 经销商的价格差异不大。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较小的差异,主要原因一方面是
 由于销售发生的时间不同,另一方面,对于部分产品发行人会根据经销商的销售
 量及开始销售该产品的时间在定价上会存在差异。


                                     3-3-1-3-1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② 报告期各期间,电子级胶粘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比较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烟台佳益捷                      8.99               8.77               5.62                    8.65
 东莞宏志                        5.66               7.76                     -                     -
 苏州上动力                      7.69               8.18               7.70                    9.32
 东莞上动力                    12.09                7.69                     -                     -
 其他经销商                      6.21               5.53               4.99                    5.43

      由上表可以看出,电子级胶粘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相比差异较大,主
 要系电子级胶粘材料应用范围较广,不同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不同经销商所销售
 产品结构差异较大所致。其中,东莞上动力 2018 年 1-6 月单价较高,系其采购
 量较小,且主要采购了单价较高的高性能压敏胶制品所致。针对主要具体产品的
 销售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该公司          其他公
产品编码           产品名称             销售客户        交易时间                              差异率
                                                                     单价          司单价
F04210016     SDK**** (改善 2) 烟台佳益捷         2018 年 4 月     15.81            15.81             -
              DST-*(***G 白双
F0321003                               烟台佳益捷   2018 年 1 月      3.85             3.85             -
              硅本色一光一哑)
                   DST-**-C
F0321105      (***/***g 白双硅        烟台佳益捷   2018 年 4 月      7.44             7.47    -0.46%
                    本色)
              CS-AL-*(***G 双
C0421014                                东莞宏志    2018 年 3 月      7.52             7.69    -2.19%
                  PE 白单轻)
                     DS-**
               (**/***/***G 白
C0331021                                东莞宏志    2018 年 1 月      5.49             5.34     2.85%
                双硅本色一光一
                     哑)
              DS-**(***G 白双
C0331104                                东莞宏志    2018 年 6 月      3.23             3.33    -3.02%
              硅本色一光一哑)
C0343002           DS-**BH              东莞宏志    2018 年 5 月     26.72            27.35    -2.29%
              DST-*(***G 白双
F0321003                               苏州上动力   2018 年 3 月      3.85             3.68     4.52%
              硅本色一光一哑)
              DST-*(***G 白双
C0321003                               苏州上动力   2018 年 6 月      3.71             3.62     2.38%
              硅本一光一哑 1:2)
                  DST-**B
F0321136      (***/***G 白双硅        东莞上动力   2018 年 5 月     14.40            13.79     4.40%
                    本色)
              DSTT-*N(华冠专
F03215019                              东莞上动力   2018 年 5 月     10.69            11.04    -3.20%
                     用)


                                           3-3-1-3-1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该公司     其他公
产品编码           产品名称        销售客户      交易时间                            差异率
                                                                 单价     司单价
F03210321       SAT-***(黄)      东莞上动力   2018 年 3 月     4.87         4.70     3.64%
F0321044           DSTT-*N         东莞上动力   2018 年 4 月    10.60         9.96     6.41%
                                                 2017 年 11
C03210338          SDK****         烟台佳益捷                   27.13        27.13             -
                                                    月
              DST-*(***G 白双
F0321003                           烟台佳益捷   2017 年 6 月     4.00         4.10    -2.50%
              硅本色一光一哑)
                                                 2017 年 10
C04210016     SDK**** (改善 2) 烟台佳益捷                     15.64        16.24    -3.68%
                                                    月
                                                 2017 年 10
F04210016     SDK**** (改善 2)   东莞宏志                     15.98        16.24    -1.58%
                                                    月
                                                 2017 年 12
F03210321      SAT-****(黄)      东莞宏志                      4.87         4.70     3.64%
                                                    月
                  DST-**B
                                                 2017 年 11
F0321136      (***/***G 白双硅    东莞宏志                     14.27        13.68     4.34%
                                                    月
                   本色)
                                                 2017 年 11
F04210016     SDK**** (改善 2) 苏州上动力                     15.38        15.81    -2.72%
                                                    月
              DST-*(***G 白双
F0321003                           苏州上动力   2017 年 9 月     3.85         3.68     4.65%
              硅本色一光一哑)
                                                 2017 年 10
F04210016     SDK**** (改善 2) 东莞上动力                     15.98        16.24    -1.58%
                                                    月
                                                 2017 年 12
F03210321       SAT-***(黄)      东莞上动力                    4.87         4.70     3.64%
                                                    月
                    DST-**B
                                                 2017 年 11
F0321136      (***/***G 白双硅    东莞上动力                   14.27        13.68     4.34%
                                                    月
                     本色)
              DST-*(***G 白双
F0321003                           东莞上动力   2017 年 8 月     4.02         4.10    -2.08%
              硅本色一光一哑)
              DST-*(***G 白双
F0321003                           烟台佳益捷   2016 年 9 月     3.85         3.68     4.65%
              硅本色一光一哑)
                     DS-**
                                                 2016 年 12
F0331021      (***/***/***G 白    烟台佳益捷                    5.56         5.64    -1.51%
                                                    月
                  双硅本色)
              DST-*(***G 白双                   2016 年 12
F0321003                           苏州上动力                    3.85         3.85             -
              硅本色一光一哑)                      月
              DST-*(B)( ***G
F0321137                           苏州上动力   2016 年 8 月     6.81         7.26    -6.31%
                白双硅本色)
                                                 2015 年 12
F04210016     SDK**** (改善 2) 烟台佳益捷                     16.24        15.38     5.56%
                                                    月
                                                 2015 年 11
F04210002          SDK****         烟台佳益捷                   16.24        16.24             -
                                                    月
                0.07 红硅胶上胶
F02110302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8 月    15.38        15.38             -
                  (改善品)
                   DST-**-C
                                                 2015 年 11
C0321105      (***/***G 白双硅    苏州上动力                    7.26         7.26             -
                                                    月
                本色一光一哑)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于同种产品,销售给上述四家公司的价格与销售给其他

                                       3-3-1-3-13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经销商的价格差异不大。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较小的差异,主要原因一方面是
  由于销售发生的时间不同,另一方面,对于部分产品发行人会根据经销商的销售
  量及开始销售该产品的时间在定价上会存在差异。

       ③ 报告期各期间,热管理复合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比较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烟台佳益捷                       111.11             102.95               96.20
  东莞宏志                                            106.18
  苏州上动力                        69.43              76.70               80.15              97.28
  东莞上动力                        73.00              93.05
  其他经销商                        85.34              85.23               90.48             135.53

       由上表可以看出,热管理复合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相比差异较大,主
  要系不同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不同经销商所销售产品结构差异较大所致。此外,
  除苏州上动力外,其他几家热管理复合材料的销售金额均较小,因此也造成采购
  价格可比性不强。

       ④ 报告期各期间,薄膜包装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比较如下:

       报告期内,除苏州上动力外,其他向其他几家销售的薄膜包装材料金额均较
  小,因此将仅苏州上动力的薄膜包装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进行比较分析。

                                                                                   单位:元/平方米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苏州上动力                        16.29              10.49               9.40                6.43
  其他经销商                        11.14                  9.77            8.71                8.45

       由上表可以看出,薄膜包装材料交易价格与其他经销商相比差异较大,主要
  系不同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不同经销商所销售产品结构差异较大所致。针对主要
  具体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该公司       其他公司
产品编码        产品名称          销售客户         交易时间                                  差异率
                                                                    单价         单价
F50120059      W***5 米黄       苏州上动力       2018 年 1 月        16.52           16.71     -1.11%
F50110039      W***5 透明       苏州上动力       2018 年 6 月        15.33           15.52     -1.23%


                                             3-3-1-3-13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C50120182     W***5 透明黄   苏州上动力   2017 年 9 月    10.43       10.23      1.91%
C50120193     W***2 透明黄   苏州上动力   2017 年 9 月    10.43       10.51     -0.77%
C50120053      W***2 米黄    苏州上动力   2017 年 9 月    10.43       10.43              -
C50120057      W***7 米黄    苏州上动力   2017 年 9 月    10.43       10.36      0.69%
C50120193     W***2 透明黄   苏州上动力   2016 年 8 月     7.35        7.44     -1.15%
C50120193     W***2 透明黄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12 月    6.41        6.41              -
C50120360     W***0 透明黄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12 月    6.41        6.41              -
C50120005     W***0 透明黄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12 月    6.41        6.41              -
C50120053      W***2 米黄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12 月    6.41        6.41              -
C50120025     W***5 透明黄   苏州上动力   2015 年 12 月    6.41        6.41              -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于同种产品,销售给上述四家公司的价格与销售给其他
  经销商的价格差异不大。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与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之间的交易定价
  系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与对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具有公允性。

       (二)补充说明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向发行人采购金额逐年大幅增加
  的原因,采购用途、最终销售情况,发行人在上述企业的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
  和占比。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了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实际控制人,
  了解其创业过程及业务开展情况;

       2、获取发行人对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销售
  明细表,对其主要产品销售增长情况进行分析;

       3、对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与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
  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交易背景;

       4、对报告期内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的交易情
  况通过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了确认。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3-3-1-3-13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补充说明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向发行人采购金额逐年大幅增加的原
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员工控制的企业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烟台佳益捷                       195.32            337.58         484.62             200.04
东莞宏志                         608.75            746.27                -                 -
苏州上动力                     1,821.06           3,090.90       2,635.89          1,513.72
东莞上动力                       351.75            253.91                -                 -
         小计                  2,976.88           4,428.66       3,120.51          1,713.76
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
                                 5.33%             3.44%          3.19%              2.02%
例
增长率                                -           41.92%         82.09%                    -
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
                                                  31.73%         15.30%
率

     2016、2017 年度,发行人对其前员工控制的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别增长了
82.09%和 41.92%,增长幅度较大。一方面是受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增长较快的影
响,2016、2017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5.30%和 31.73%;另一方面,
前员工王宏、金殿松均系 2015 年辞职开始创业,创业初期营业收入的基数较低,
加上他们具有较长的工作经验,熟悉公司产品,对行业理解深度较高,市场开拓
情况较高,因此 2016、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但是占发行人整体销
售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

       2、采购用途、最终销售情况,发行人在上述企业的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和
占比。

     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采购公司产品后主要销售
给下游模切厂商,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制造领域,以实现智能手机、平板电
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等产品各功能模块或部件之间粘接、保
护、防干扰、导热、散热、防尘、绝缘、导电、标识等功能。

     报告期内,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采购公司产品
后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3-3-1-3-13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采购金额            195.32           337.58        484.62          200.04
                期末库存金
烟台佳益捷                           92.00            80.00        165.72           60.37
                额
                对外销售金
                                    261.14           573.91        410.28          150.58
                额
                采购金额            608.75           746.27                -               -
                期末库存金
东莞宏志                            283.00            50.00
                额
                对外销售金
                                    391.86           866.58
                额
                采购金额          1,821.06          3,090.90      2,635.89        1,513.72
                期末库存金
苏州上动力                          520.45           487.16        136.21          124.23
                额
                对外销售金
                                   1954.43          3819.18       3481.30         1416.54
                额
                采购金额            351.75           253.91                -               -
                期末库存金
东莞上动力                          140.13           165.19
                额
                对外销售金
                                    433.17           102.44
                额

     上述四家公司采购发行人产品后,除保持合理库存外,大部分对外销售,库
存金额与发行人向其销售产品的规模相比较为合理。为迎接下半年消费电子产品
销售旺季的到来,上述四家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对部分产品进行了适量备货,因
此 2018 年 6 月末库存商品金额有所上升。上述四家公司为发行人的授权经销商,
除经销公司产品以及零星采购部分辅料、包装材料外,不再经销其他公司的同类
产品,因此发行人在上述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地位较高。

     (三)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并说明发行人与金殿松控制的企业
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是,请补充审议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对金殿松进行了现场访谈,了解发行人与其控制公司之间的交易背景;

     2、查询并调取了金殿松所控制的企业的工商档案,并对上述企业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逐一核对。

     3、对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进行实地走访,并取得客户相关责任人签字
                                      3-3-1-3-13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确认的访谈提纲、无关联关系的确认函、实地留影等资料,与相关负责人当面确
认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4、取得由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基本情况调
查表,确认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范围,并与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的相
关工商信息进行比较;

     5、获取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与发行人
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

     6、访谈发行人相关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与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之
间的交易流程、定价方式等;

     7、将发行人与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之间的交易情况同发行人与其他经
销商之间的交易情况进行比较。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款对关联关系的描述“关
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
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
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中对关联方定
义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
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控制,是指有权决
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
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
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
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及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二)该企业的子公司。(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
影响的投资方。(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八)该企
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

                                 3-3-1-3-13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九)该企
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
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
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
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
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规定如下:“10.1.3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由第 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0.1.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三)本规则 10.1.3 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10.1.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一)
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
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 10.1.3 条或者 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 10.1.3 条或者 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经本所律师核查,金殿松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上述关系,因此金
殿松及其控制的企业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之
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金殿松及其控制的企业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苏州上动力、东莞上
动力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3-1-3-13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七、反馈问题 7:请发行人:(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关联方认定,充分披露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说明招股说明书对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否存在
遗漏。(2)补充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外投资或在外兼职的企业是否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是
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
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最近三年内是否存
在违法行为。(3)结合报告期内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成本费用构成,说明是
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及费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
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招股说明书有关发行人关联方、关
联交易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发行人是否能保证财务、资金独立
及公司治理的有效运作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关联方认定,充分披露关联方与关联交易,说
明招股说明书对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否存在遗漏。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查阅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3、查阅发行人持股 5%以上非自然人股东上海地平线、上海元藩、峻银投资、
合信投资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商登记资料、财务报表;

     4、查阅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填写
的调查问卷;

     5、查阅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的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
商登记资料。

     6、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认定为
发行人关联方的企业的资料;


                                 3-3-1-3-13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7、查阅相关《审计报告》;

       8、查阅关联交易相关合同;

       9、查阅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中披露了发行人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闯、施蓉。

       经核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
股的企业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金闯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为发行人
                         股权投资与股权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的员工持股平台,
  1         苏州德润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发行人 197.081
                                                                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249%
                                                                实际控制人金闯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为发行人
                         股权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2       苏州锦广缘                                            的员工持股平台,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发行人 91 万股
                                                                股份,占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1.038%
                                                                实际控制人金闯持
                                                                股 60%并担任执行
                         经销胶粘制品、包装带、包装机械、胶粘
                                                                董事兼总经理、施
  3     太仓天意(注销) 机械、文化用品、办公用品、装饰装潢材
                                                                蓉持股 40%并担任
                         料;胶带纸加工
                                                                监事的公司,已于
                                                                  2012 年 9 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金闯曾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资产
                                                                参股 17.04%并担任
                         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
  4         新商投资                                            董事的公司,金闯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已于 2017 年 6 月转
                         营活动)
                                                                让其全部股权并不


                                     3-3-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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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再担任其董事

       (2)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经核查,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外,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上海地平线                     5.93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             上海元藩                     5.882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             峻银投资                     4.451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             合信投资                     4.19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注:峻银投资、合信投资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二者合计持有发行人
8.648%的股份。

       (3)发行人的控股企业、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的控股企业、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关联关系
   1           斯迪克江苏          江苏泗洪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           斯迪克重庆            重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           斯迪克国际            香港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           斯迪克美国            美国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5           斯迪克日本            日本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           斯迪克韩国            韩国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7           太仓斯迪克          江苏太仓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8          太仓青山绿水         江苏太仓             发行人持股 70%的子公司
                                                     斯迪克江苏之子公司,斯迪克江苏
   9          启源绿能科技         江苏泗洪
                                                             持有其 70%股权
  10           谱玳新能源          江苏泗洪             发行人持股 55%的子公司

       (4)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企业

       ①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金闯(董


                                   3-3-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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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长)、施蓉(董事)、郑志平(董事)、金爱军(董事兼总经理)、高红兵(董事)、
张恒(董事)、何曼(独立董事)、赵增耀(独立董事)、龚菊明(独立董事)、陈
锋(监事会主席)、陈静(监事)、张庆杰(职工代表监事)、杨比(副总经理)、
李国英(副总经理)、袁文雄(董事会秘书)、吴江(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6 月 30 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曾经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如下:俞雪华(前独立董事)、梁国正(前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② 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布尼克精密设备(江苏)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闯的兄弟金锋持股 90%的公司。
  1
         公司(注销)                   该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注销。
                                        公司董事郑志平持股 30%,郑志平之女王曼卿持股
  2      苏州巨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0%并担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公司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3                                     公司董事张恒任副总裁的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4                                     公司董事张恒任副总裁的企业
         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高红兵持股 2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5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理的公司
  6      淮安宝淮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7      常熟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该公
  8      荆门新地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注销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该公
  9      南京新地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注销
  10     武汉佳石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11     武汉临港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公司
         北京永乐佳地科技发展有限公
  12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公司
         司
  13     济南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总经理的公司
  14     哈尔滨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15     厦门瑞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2018
  16     吴江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年 5 月辞任

                                      3-3-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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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7     上海瑞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18     上海厚石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红兵母亲梅
  19     新地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亦兰任董事的公司
  20     泰州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配偶辛亚玲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1     贵州新里物流有限公司
                                       的公司
  22     成都园园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配偶辛亚玲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上海富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母亲梅亦兰出资 37.5%,为第一大
  23
         (吊销、未注销)              股东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总经理,高红兵配偶辛亚玲任执
  24     武汉嘉华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行董事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兼总经理,高红兵的母亲梅
  25     成都宝坤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亦兰持股 4%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26     成都广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的公司
  27     成都好库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成都新兴联合物流管理有限公
  28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的公司
         司
         成都新兴汽车城开发投资有限
  29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
         四川大衍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
  30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的公司
         司
  31     东阿县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32     石家庄新北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及经理的公司
  33     郑州新鸿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陕西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新地物
  34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的公司
         流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新工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2018
  35
         (注销)                      年 9 月 4 日注销
  36     昆山新千里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37     南京新麦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38     上海可地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39     广州新瑞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40     成都新地集运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公司
  41     沈阳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上海临港核芯企业发展有限公
  42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公司
         司
  43     淮安新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持股 17.333%,高红兵的母亲梅亦
  44     成都瑞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兰担任大股东成都宝坤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派
                                      代表的企业


                                      3-3-1-3-14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上海临港海外企业发展有限公
  45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的公司
         司
  46     苏州瑞地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的配偶辛亚玲持股 25%并担任执
  47     吴江凯力置业有限公司(注销) 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该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注销。
                                      公司董事高红兵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 2017 年
  48     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1 月辞任
                                      公司董事高红兵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49     上海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的企业
  50     苏州亭里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上海临港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
  51                                   公司董事高红兵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52     平湖鸿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担任董事的公司
  53     西咸新区新领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江苏金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金爱军担任董事的公司,2018
  54
         (注销)                      年 4 月注销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文雄、前独立董事俞
  55
         司                            雪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文雄担任独立董事的
  56
         限公司                        公司
         苏州和阳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57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文雄担任董事的公司
         司
  58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龚菊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
  59                                   公司独立董事龚菊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司
  6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龚菊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龚菊明、前独立董事俞雪华担任独立
  61
         司                            董事的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
  62                                   公司前独立董事俞雪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公司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63                                   公司前独立董事俞雪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公司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前独立董事俞雪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2018
  64
         司                            年 5 月辞任
  65     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独立董事俞雪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66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独立董事俞雪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67     苏州巨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前独立董事梁国正持股 27%,担任董事的公司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    公司前独立董事梁国正曾担任董事的公司,于
  68
         限公司                        2017 年 4 月辞任
                                       公司前独立董事梁国正持股 33.5%,任执行董事的
  69     嘉兴立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前独立董事梁国正持股 3.35%,并担任执行董
  70     江苏立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事的公司


                                      3-3-1-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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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关联方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公司前副总经理王
                         加工:胶带、保护膜;销售:胶带、保护
                                                                宏的配偶倪志青持
                         膜、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包装材料及设
  1        烟台佳益捷                                           股 100%并担任执行
                         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董事兼总经理、王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宏担任监事的公司
                                                                公司前副总经理王
                         产销:电子产品、电子材料、纸塑材料、
                                                                宏持股 96%并担任
  2         东莞宏志     导电材料、绝缘材料、泡棉、纸制品、五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金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的公司

       2、关联交易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中如实披露发行人的
关联交易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招股说明书对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披露不存在遗漏。

       (二)补充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外投资或在外兼职的企业是否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或供应商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最近三年内
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

       2、相关企业的工商档案;

       3、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相关企业
的资料;

       4、相关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5、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3-3-1-3-14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在
外兼职的企业是否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5%以上
股东上海地平线、上海元藩、峻银投资、合信投资(峻银投资、合信投资为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二者合计持有发行人 8.648%的股份)、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或在外兼职的企业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金闯
                                                                     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企业,为发
                         股权投资与股权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行人的员工持股
  1       苏州德润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台,持有发行人
                                                                    197.081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249%
                                                                     实际控制人金闯
                                                                     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企业,为发
                         股权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行人的员工持股
  2      苏州锦广缘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台,持有发行人
                                                                    91 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1.038%
                                                                     实际控制人金闯
                                                                     持股 60%并担任
                         经销胶粘制品、包装带、包装机械、胶粘机械、 执行董事兼总经
        太仓天意(注
  3                      文化用品、办公用品、装饰装潢材料;胶带纸 理、施蓉持股 40%
            销)
                         加工                                        并担任监事的公
                                                                    司,已于 2012 年 9
                                                                           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金闯
                                                                     曾参股 17.04%并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资产管理; 担任董事的公司,
  4       新商投资       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金闯已于 2017 年 6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月转让其全部股
                                                                     权并不再担任其
                                                                             董事
                         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书报刊、电子出版
        拓维信息系统                                                 上海地平线持股
  5                      物批发(网络发行),经营互联网游戏出版物、
        股份有限公司                                                    0.2%的企业
                         手机出版物;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
                         游戏产品、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


                                       3-3-1-3-14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览、比赛活动;票务代理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其配套产品、办公设备、电子电气产品的
                         研制、开发、销售;政策允许的咨询业务;研
                         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电视监
                         控与防盗报警工程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策划、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流量运
                         营及数据运营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技
                         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及教育投资咨询;教育
                         软件的研究、开发;智能化工程、系统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机电工程设计、承包、安
                         装与服务;建筑智能化设计、咨询、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产品、通信设备、控制设备、电子
                         产品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设计、服务和自产产
                         品销售;代办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临港松江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
                                                                        上海元藩持股
  6     创业投资管理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60%的企业
          有限公司       活动)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宁波宏藩投资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上海元藩持股
  7     管理合伙企业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3.85%的企业
        (有限合伙)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宁波元藩投资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上海元藩持股
  8     管理合伙企业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1.19%的企业
        (有限合伙)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长链二元酸及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
                                                                        峻银投资持股
        山东瀚霖生物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9                                                                   1.51%、合信投资
        技术有限公司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持股 2.35%的企业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种石墨、核石墨、有色金属、材料石墨、碳
                         末粉类、炭基复合材料、天然石墨材料、半导
        中钢集团新型
                         体石墨生产及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的进出口     峻银投资持股 4%
 10     材料(浙江)
                         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企业
          有限公司
                         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不涉及《外商
                         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
        内蒙古金海新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风电、太阳      峻银投资持股
 11     能源科技股份     能设备及结构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     8.96%、合信投资
          有限公司       咨询、制造、销售与安装                       持股 4.46%的企业
                         开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及
        青岛乾运高科     动力电池、电池充电器、测试设备、电子元器
                                                                        合信投资持股
 12     新材料股份有     件及传感器、建筑新材料;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18%的企业
          限公司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江苏恒力化纤     生产纤维用聚酯和差别化化学纤维,销售本公        合信投资持股


                                      3-3-1-3-14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司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公司自      0.32%的企业
                         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税控加油机及相关加油设备、税控收款机及相
                         关产品、洗车机、加气机、储油罐、输油管道、
                         充电设备、液体运输安全系统的研究、开发、
                         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金属材料的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加油站、加气站和充电站设备的生产、
                         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家用电
                         器、办公设备的维修;LED 照明设备的研发、
                         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
                         开发、销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维
        江阴市富仁高     修、改造、保养(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油
                                                                        合信投资持股
 14     科股份有限公     罐清洗、清洗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化工石油
                                                                        2.86%的企业
            司           设备管道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阻隔
                         防爆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凭有效资质证书
                         经营);加油站、加气站和充电站管道的泄漏
                         检测;商品中介代理(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
                         项目);尿素加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汽
                         车修理与维护;节能防爆电动机、节能潜油泵、
                         油气回收设备、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气)装
                         置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
                         保养;阻隔防爆抑爆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
                         销售;油罐内衬的升级改造;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计算机系统、自动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安全
                         防范系统、机电一体化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安装、集成及技术服务;电脑及配     公司董事、总经理
        江苏金越信息
                         件销售;网络综合布线;消防设备的销售、安     金爱军曾担任董
 15     技术有限公司
                         装;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保及技术服务;     事的公司,已于
          (注销)
                         节能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依     2018 年 4 月注销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危险化学品、 类易燃液体、 类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 类氧化剂和有机
                         过氧化物、6 类第 1 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    公司董事、总经理
                         不含农药)、8 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      金爱军持股
                         的批发;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     0.026%,曾担任战
        南京钢铁股份
 16                      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   略发展部部长、研
          有限公司
                         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      究员级高级工程
                         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     师的公司,2015 年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仓储服          8 月辞任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1-3-14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
                         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建筑装饰装璜;土石方
                                                                      公司董事郑志平
        苏州禹海置业     工程施工;经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以上
 17                                                                   持股 2.86%,并担
          有限公司       涉及资质经营的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
                                                                        任该公司监事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新材料、大数据、云计算、新能源、物联网信     公司董事郑志平
                         息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持股 30%,并担任
        苏州巨邦新材     品牌策划、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大型活动组织     该公司监事,郑志
 18     料科技有限公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平之女王曼卿持
            司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生产、销售仪器仪表。(依   股 70%并担任执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行董事及总经理
                         展经营活动)                                      的公司
        天津市合信股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融资管理及相关
        权投资基金管                                                   公司董事张恒担
 19                      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
        理合伙企业                                                     任副总裁的企业
                         定执行。)
        (有限合伙)
        上海峻银股权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
        投资管理合伙                                                   公司董事张恒担
 2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企业(有限合                                                   任副总裁的企业
                         活动)
            伙)
                         锅炉辅助设备、输变电铁塔、钢管杆、钢管塔、
                         钢管变电构支架、微波通讯塔、金属结构、风
                         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海洋工程装备、
                         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抗震支架、支吊架研发、
                         设计、制造、铁塔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安装
                                                                         合信投资持股
        青岛汇金通电     (特种设备除外),压力容器的销售,批发、
                                                                      3.16%、公司董事
 21     力设备股份有     零售:钢材、五金、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
                                                                       张恒担任该公司
          限公司         热镀锌(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经营本企
                                                                         监事的企业
                         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
                         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硅酸钙板、蜂巢芯底板、蜂巢箱、薄壁芯模、
        湖南高盛板业     装饰线条、井盖生产、销售。(以上不含专营      公司董事张恒担
 22
        股份有限公司     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办理许可证        任该公司监事
                         或资质证方可经营)
        上海元藩投资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公司董事高红兵
 23
          有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 52%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红兵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市场营
        上海鑫坤投资                                                  持股 20%,并担任
 24                      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执行董事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兼总经理
                         普通货物的道路运输;仓储服务;仓储设施的
                                                                       公司董事高红兵
        淮安宝淮物流     开发、管理、经营及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包装
 25                                                                    担任执行董事兼
          有限公司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总经理的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3-3-1-3-14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货运代理、自
                         有设施租赁、装卸搬运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        公司董事高红兵
        常熟新地物流
 26                      务、物业管理(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凭许可        担任董事长兼总
          有限公司
                         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理的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物流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包装服务,物
                                                                         公司董事高红兵
        武汉佳石新地     流与仓储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物流
 27                                                                      担任执行董事兼
        物流有限公司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总经理的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物流设施开发管理、租赁、信息咨询服务,      公司董事高红兵
        武汉临港新地
 28                      园区物业服务,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        担任董事长兼总
        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理的公司
                         自动化高架立体仓储设施技术推广(该公司于
        北京永乐佳地                                                     公司董事高红兵
                         2014 年 12 月 9 日由内资公司变更为外资公司。
 29     科技发展有限                                                     担任董事长兼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公司                                                           经理的公司
                         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场地租赁、装
                                                                         公司董事高红兵
        济南新地物流     卸搬运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30                                                                      担任总经理的公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司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高红兵
        哈尔滨新地物     物流代理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自
 31                                                                 担任执行董事兼
        流有限公司       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总经理的公司
                         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仓储物流设备开发、管理、 公司董事高红兵
        厦门瑞地物流
 32                      租赁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 担任执行董事兼
          有限公司
                         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物流管理服务。           总经理的公司
                         普通货运;仓储物流设施投资、开发、租赁、
                         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与仓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红兵
        吴江新地物流     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普通货物装 曾担任执行董事
 33
          有限公司       卸、包装、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及代理服 兼总经理的公司,
                         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2018 年 5 月辞任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仓储物流设施投资、开
                         发、租赁、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与 公司董事高红兵
        上海瑞地物流
 34                      仓储的管理;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物业管理; 担任执行董事的
          有限公司
                         普通货物装卸、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能源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信
                         息咨询,公共关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
                                                                    公司董事高红兵
        上海厚石能源     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会务服务,展
 35                                                                 担任执行董事兼
        管理有限公司     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
                                                                      总经理的公司
                         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物流设施开发、租赁、经营及相关信息咨
                                                                    公司董事高红兵
        新地物流发展     询服务;物流与仓储的管理;园区物业管理;
 36                                                                 担任董事长兼总
          有限公司       普通货物装卸、包装、仓储及代理服务。(依
                                                                      经理的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3-3-1-3-15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展经营活动)
                         仓储物流设施投资、开发、租赁、经营及相关
                         信息咨询服务,物流及仓储管理;投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红兵
        武汉嘉华新地
 37                      园区物业管理;货物装卸,包装服务。(依法        担任总经理的公
        物流有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司
                         经营活动)
                         物流项目的投资及管理;仓储设施的开发、管
                         理、经营及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包装服务;市        公司董事高红兵
        成都宝坤物流
 38                      场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依        担任董事兼总经
        投资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理的公司
                         展经营活动)
                         物流代理服务;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许可证
        成都广新物流     从事经营);货物装卸、仓储及配送服务(不        公司董事高红兵
 39
          有限公司       含危险化学品);房屋出租;普通货运(凭道        担任董事的公司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
                         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及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管
        成都好库多网     理咨询;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与技术服务;货        公司董事高红兵
 40     络科技有限公     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供应链管        担任执行董事兼
            司           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依法须批          总经理的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普通货运;仓储服务(危险品及其它国家法律
                         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进出口贸易(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
        成都新兴联合
                         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        公司董事高红兵
 41     物流管理有限
                         包装服务(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担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
                         其它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汽车城项目的投资;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
                         下乘用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不含成
                         品油,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项目投资;
        成都新兴汽车     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
                                                                         公司董事高红兵
 42     城开发投资有     项规定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
                                                                         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询;国际货运代理、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自有仓库租赁。(以上项目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
                         资、销售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观光农业开
        四川大衍农业
                         发;农业科技服务;广告业(不含汽球广告);      公司董事高红兵
 43     发展有限责任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          担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        公司董事高红兵
        东阿县新地物
 44                      从事经营活动);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    担任执行董事兼
        流有限公司
                         场地租赁;装卸搬运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总经理的公司


                                        3-3-1-3-1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设施开发建设、管理、经营及相关信息咨
                                                                       公司董事高红兵
        石家庄新北地     询服务;货物包装、装卸、搬运服务,物业管
 45                                                                    担任执行董事及
        物流有限公司     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理的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高红兵
        郑州新鸿物流
 46                      普通货物仓储;房屋租赁;物业服务。            担任执行董事兼
          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公司
                         仓储物流设施投资、开发、租赁、经营及相关
                         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与仓储的管理;投资管理
        陕西西咸新区
                         与资产管理;园区物业管理;普通货物装卸、      公司董事高红兵
 47     空港新城新地
                         包装、仓储及代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担任董事的公司
        物流有限公司
                         设备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物流设施的开发、管理、经营及信息咨询
                                                                      公司董事高红兵
                         服务;物流与仓储的管理;普通货物装卸、包
        西咸新区新工                                                  担任执行董事兼
 48                      装、仓储及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及管理咨
        物流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公司,目
                         询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前正在办理注销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物流设施的开发、管理、租赁、经营及信
                         息咨询服务;物流与仓储的管理;普通货物装      公司董事高红兵
        西咸新区新领
 49                      卸、包装、仓储及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及      担任执行董事的
        物流有限公司
                         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公司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内货运代理;仓储设施的开发、管理、经营
                                                                       公司董事高红兵
        昆山新千里物     及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货物搬运装
 50                                                                    担任执行董事兼
        流有限公司       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总经理的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货运代理;仓储设施的开发、管理、经营及信
                                                                       公司董事高红兵
        南京新麦物流     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装卸服务、包装
 51                                                                    担任执行董事兼
          有限公司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总经理的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
                         场营销策划,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建筑工程,
                                                                       公司董事高红兵
        上海可地实业     仓储服务(除食品、危险品),大型活动策划,
 52                                                                    担任执行董事的
          有限公司       图文设计制作(除网页),电子商务(不得从
                                                                             公司
                         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加工、包装及相关信
                                                                       公司董事高红兵
        广州新瑞地物     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业务(法律、法规禁止
 53                                                                    担任执行董事兼
        流有限公司       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
                                                                         总经理的公司
                         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货运代理;仓储设施的开发、管理、经营及信
                                                                       公司董事高红兵
        成都新地集运     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装卸服务、包装
 54                                                                    担任董事长兼总
        物流有限公司     服务、普通货运及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经理的公司
                         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5     沈阳新地物流     仓储服务;仓储设施开发、管理;仓储场地租      公司董事高红兵


                                      3-3-1-3-15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赁;货物包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      担任执行董事兼
                         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总经理的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
        上海临港核芯                                                   公司董事高红兵
                         业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
 56     企业发展有限                                                   担任董事长兼总
                         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公司                                                         经理的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设施的开发、管理、经营及信息咨询服务;
                         项目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普通货物的运输;      公司董事高红兵
        淮安新地物流
 57                      货物打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服务;    担任执行董事兼
          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总经理的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瑞田投资                                                  公司董事高红兵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
 58     中心(有限合                                                  持有 17.333%财产
                         期货、证券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
            伙)                                                            份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供应链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物业管理,
        上海临港海外
                         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公司董事高红兵
 59     企业发展有限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      担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仓储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仓储物流设施的开
        苏州瑞地物流     发、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公司董事高红兵
 60
          有限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担任董事的公司
                         动)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实业      公司董事高红兵
        上海越海投资
                         投资,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      担任该合伙企业
 61     中心(有限合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动)                                          委派代表的企业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
                         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施的开发、管理,      公司董事高红兵
        苏州亭里物流
 62                      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装卸服务;    担任执行董事兼
          有限公司
                         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总经理的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临港松江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公司董事高红兵
 63     创业投资管理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担任董事的公司
          有限公司       活动)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
        平湖鸿盛供应     口;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公司董事高红兵
 64     链管理有限公     物业管理;普通货物装卸、包装。(依法须经
                                                                       担任董事的公司
            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董事高红兵
                         仓储物流设施投资、开发、租赁、经营及相关
        荆门新地物流                                                担任执行董事兼
                         信息咨询服务;物流及仓储的管理;园区物业
 65     有限公司(注                                                总经理的公司,已
                         管理;货物装卸、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销)                                                    于 2017 年 6 月注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
 66     南京新地物流     货物运输(需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董事高红兵


                                       3-3-1-3-15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注     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仓储物流设施投资、开 担任执行董事兼
            销)         发、租赁、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物流及 总经理的公司,已
                         仓储的管理;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物业管理; 于 2017 年 9 月注
                         普通货物装卸、包装。(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            销
                         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高红兵
                                                                    的配偶辛亚玲持
        吴江凯力置业
                         房地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股 25%并担任执
 67     有限公司(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行董事兼总经理
            销)
                                                                    的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注销
                         仓储物流设施的开发、管理、经营及信息咨询
                         服务;物流与仓储管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公司董事高红兵
        泰州新地物流
 68                      普通货物装卸、包装、仓储;市场营销策划及 担任执行董事公
          有限公司
                         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司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草酸、草酸
                         酯、碳酸酯、乙二醇、乙醇酸甲酯、乙醇酸及
                         其衍生物、硫磺、氧气、氢气、氮气的生产经
                                                                    公司董事高红兵
                         营;煤化工产品及其衍生物的技术开发、技术
        通辽金煤化工                                                曾担任董事的企
 69                      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
          有限公司                                                  业,已于 2017 年 1
                         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
                                                                          月辞任
                         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货物和技术除外);机电设备安装;房屋租赁;
                         投资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机电设备、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
                         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
        上海丹泽机电     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 公司董事高红兵
 70     设备销售有限     百货、家居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的销售, 持股 35%,并担任
            公司         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燃气器具的安装、       该公司监事
                         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酒、饮料、旅游产品;批发兼零售
                         预包装食品;水果种植、销售;农业观光旅游;
        成都青弥酒业                                                公司董事高红兵
 71                      农业科技服务;广告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
          有限公司                                                  担任该公司监事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材料、五金机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
                         办公用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
        上海金煤贸易     毒化学品)的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 公司董事高红兵
 72
          有限公司       咨询,商务咨询,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担任该公司监事
                         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自有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园林绿化工程,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
        上海金煤绿化                                                公司董事高红兵
 73                      务服务,会展服务,建筑材料、五金机电销售。
        工程有限公司                                                担任该公司监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3-3-1-3-15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
        上海金煤企业                                                   公司董事高红兵
 74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该公司监事
                         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顾问策划,物业管
        金煤控股集团                                                   公司董事高红兵
 75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有限公司                                                     担任该公司监事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油墨;销售:纸张、印刷机械及     公司副总经理、董
        苏州科斯伍德     配件、PS 版、橡皮布、印刷材料;自营和代理    事会秘书袁文雄、
 76     油墨股份有限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前独立董事俞雪
            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华担任独立董事
                         动)                                             的公司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专
                         用材料开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自动覆塑
        苏州中科创新                                                  公司副总经理、董
                         及彩涂;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77     型材料股份有                                                  事会秘书袁文雄
                         业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自有
          限公司                                                        持股 17.94 万股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含断路器)、变压器、
                         配用电终端及其成套设备、箱式变电站、柱上
                         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电工器材、电力滤波
                         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电力储能装置、储能设
                                                                      公司副总经理、董
        苏州工业园区     备、光伏系统及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新
                                                                      事会秘书袁文雄
 78     和顺电气股份     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点)建设与运营、能源管
                                                                      担任独立董事的
          有限公司       理及其它电力电子类环保节电装置的研发、制
                                                                            公司
                         造、销售;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方案设计、安装、
                         调试及其它售后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设备出
                         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金属制品、
                         电梯、扶梯部件、精密模具、弹簧、锻件、机
                         械零部件、液压元件、电子元件、五金交电、     公司副总经理、董
        苏州和阳智能
                         轨道交通部件、电梯安全系统、立体车库系统、   事会秘书袁文雄
 79     制造股份有限
                         智能电梯门系统;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担任独立董事的
            公司
                         口及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           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本所律师注意到,上述企业中,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苏州
巨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发行
人相似。经本所律师与相关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前述三家企业并未
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
在外兼职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及其主


                                      3-3-1-3-15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外投资在外兼职的企业的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不
存在重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
投资在外兼职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
情况或资金往来。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为发行人
员工持股平台,除了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本所律师查询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的工商档案和网络查询,走访了苏州德润、
苏州锦广缘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公安机关,查阅了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注册
地人民法院、苏州仲裁委员会、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后确认,苏州德润、苏
州锦广缘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
或在外兼职的企业不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重叠的客
户、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
资金往来;

     2、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行为。

     (三)结合报告期内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成本费用构成,说明是否存
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及费用的情形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机构股东主要成本费用表、
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查阅发行人机构股东询问函、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访谈笔录。

                                 3-3-1-3-15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报告期内,发行人机构股东的成本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公司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6 月
                主营业务成本              -                -               -               -
上海地平线         管理费用      94,800.00        279,600.00    279,600.00      369,600.00
                   销售费用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               -               -
 上海元藩          管理费用    1,369,787.31   2,884,815.01     2,979,736.33    1,466,607.27
                   销售费用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               -               -
 峻银投资          管理费用    1,178,804.18   2,456,800.00     2,426,810.00    2,467,545.55
                   销售费用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               -               -
 合信投资          管理费用      21,360.63        100,600.00    120,610.00      105,872.37
                   销售费用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               -               -
 瑞通龙熙          管理费用     405,000.00    2,005,000.00     2,055,000.00    1,020,680.00
                   销售费用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               -               -
 世纪天富          管理费用     247,327.56    1,884,000.34     1,353,512.42    4,727,447.95
                   销售费用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               -               -
 苏州德润          管理费用               -                -        174.72          743.00
                   销售费用               -                -               -               -
                主营业务成本    225,699.10        382,947.42               -               -
苏州德丽嘉         管理费用      11,080.00        266,099.96           0.00            0.00
                   销售费用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               -               -
苏州锦广缘         管理费用               -                -        174.72          743.00
                   销售费用               -                -               -               -
            销售费用与管理
 天津福熙                       561,101.73 2,995,026.99 5,219,201.72           2,933,504.70
                  费用
注:发行人机构股东主要为投资机构,因此大部分无主营业务成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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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机构股东和发行人之间财务保持独立,报告期内发
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为发行人承
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机构股东和发行人之间财务保持独立,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
形。

     八、反馈问题 8: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在精密涂布、材料配方、结构设
计、产品制造等方面积累了较多的核心技术。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发行人主
要技术、核心技术的来源、形成过程及合法合规性,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是否
依赖下游终端客户。(2)列表说明发行人现有各项核心技术的发明人或主要研发
人员及其曾任职单位,核心技术的具体来源、研发周期、形成过程,是否涉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是否违
反其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3)说明已披露的核心
技术属于行业共性技术还是公司特有技术,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还是消化吸收
再创新,并补充披露核心技术的先进水平及依据。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
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补充披露发行人主要技术、核心技术的来源、形成过程及合法合规
性,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是否依赖下游终端客户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发行人的主要研发人员,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研发过程及来源;

     2、与发行人的销售部门、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公司嵌入式研发
的具体运行情况及终端客户、发行人在过程中的主要分工及责任;

     3、查阅发行人与终端客户进行嵌入式研发的往来邮件和公司研发的内部资
料;

     4、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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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信息网站,通过关键词检索查询发行人是否有涉及技术纠纷的情况;

      5、查询发行人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了解其研发模式。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补充披露发行人主要技术、核心技术的来源、形成过程及合法合规性

      公司主要技术、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三种途
径,具体如下:

序号                        主要技术及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1      干燥与固化技术                                       集成创新
  2      自主涂布设备设计                                     集成创新
  3      涂布配方设计                                         集成创新
  4      精密涂布工艺                                         集成创新
  5      光学涂层结构设计                                     集成创新
  6      聚合物分子结构设计                                   集成创新
  7      分子量控制                                           集成创新
  8      环保性能优化                                         集成创新
  9      纳米颗粒分散                                         集成创新
 10      石墨烯/聚酰亚胺复合导热膜造技术                      自主研发
 11      消费电子行业用高性能全方位导电材料造技术             自主研发
 12      乳液型耐低温保护膜胶黏剂造技术                       自主研发
 13      OCA 光学胶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14      防酸碱保护膜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15      超薄单面胶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16      光学膜、功能膜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17      丙烯酸保护膜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18      有机硅保护膜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19      抗静电保护膜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20      阻燃绝缘胶胶带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PET 基材、棉纸及无纺布基材、泡棉基材、热熔胶、无基
 21                                                           自主研发
         材制造技术
 22      无基材、铝箔导电胶、铝麦导电胶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
 23      硅油/非硅离型材料制造技术
                                                              引进吸收
 24      高导热石墨材料制造技术                               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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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公司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公司对上述核心技
术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其取得和使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补充披露发行人技术的形成是否依赖下游终端客户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均来自自身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公司核心技术的形成
并不依赖于下游终端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1)“嵌入式”研发模式下终端客户只负责研发目标、产品标准及使用条件
的确定及研发成果的验收,并不参与研发的具体环节,实际的研发工作由发行方
承担并独立完成。

     发行人与终端客户嵌入式研发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在“嵌入式”研发模式下,终端客户主要负责提出其产品所需材料在性能上
要达到的具体需求,发行人根据终端客户提供的需求独立进行新产品的研制。发
行人的销售部门主要负责与终端客户沟通,了解终端客户的具体需求并将应用条
件与使用过程转化为具体的研发方向。发行人的研发部门通过与销售人员紧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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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作,首先形成新产品解决方案,然后通过应用分析、结构设计、工艺设计等
环节形成新产品雏形,再经过反复的打样、测试、优化,最终研发出满足终端客
户需求的新产品。

     (2)参与终端客户产品研发是消费电子产业链内主要供应商所追求打造的
研发模式

     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方向决定了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的普及,电子产品未来的发展将更加注重
产品的智能性、功能性、便携性以及科技感和体验感。电子产品制造商必须加快
技术更新、功能升级和产品创新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这就需要下游材料供应商
凭借自身在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丰富的研发创新及生产经
验为终端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综合产品解决方案。发行人借鉴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制造商与终端客户合作的研发模式,在较早的阶段介入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并凭
借自身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丰富的生产经验和高精度生产设备的及快速响应能
力为终端客户提供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领益科技、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功能性器件主流制造商都采取了与
终端客户合作的研发业务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领益科技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提到:“新产品研发
主要体现在领益科技与下游知名终端品牌客户苹果、华为、VIVO、OPPO 等建
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主动参与客户的前端设计,
针对客户需求提供相关产品,针对客户新产品中提出的功能需求,领益科技研发
部启动上述研发程序,样品试制成功后送样给客户确认,通过后制作 SOP(标
准作业程序)、SIP(标准检验程序),进行批量生产。”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书(申报稿)中提到:“公司深入参
与客户产品研发的重要流程,与客户的零距离合作既促使公司始终保持技术领
先,也确保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增值服务,形成良性互动发展。”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书(申报稿)中提到:“公司能
够直接参与到下游品牌客户的产品前期设计,为下游客户提供功能性器件的设
计、材料选择、产品试制和测试、大批量生产、快速供货及配套等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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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积极参与客户产品开发的前期工作,与客户的产品开发团队密切合作满足客
 户的需求,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的主要技术、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
 公司对主要技术、核心技术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其取得和使用不存在法律纠纷
 或潜在纠纷,且不依赖于下游终端客户。

       (二)列表说明发行人现有各项核心技术的发明人或主要研发人员及其曾
 任职单位,核心技术的具体来源、研发周期、形成过程,是否涉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是否违反其竞
 业禁止业务,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内部立项、决策等文档资料,对照发行人新产品新
 技术研发工作流程等制度文件核查内部研发资料是否完整;

       2、访谈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的
 发明人,了解了发行人核心技术的来源及其使用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与原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等情况;

       3、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的
 发明人的工作履历及其与发行人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及保密协议,并取得了其签
 署的相关承诺;

       4、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网站,核查发
 行人专利涉诉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现有各项核心技术的发明人或主要研发人员及其曾任职单位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的主要研发人员及其曾任职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核心技术           主要发明人      曾任职单位及任职时间
       石墨烯/聚酰亚胺复合导热膜
 1                                   朱先磊                 无
                制造术


                                     3-3-1-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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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技术           主要发明人              曾任职单位及任职时间
       消费电子行业用高性能全方
 2                                   包静炎                          无
           位导电材料制造术
       乳液型耐低温保护膜胶黏剂
 3                                    梁豪                           无
               制造术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江苏美思
 4        OCA 光学胶制造技术         张庆杰
                                                    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5       防酸碱保护膜制造技术        谢洪涛                          无
                                                   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江苏隆力
 6        超薄单面胶制造技术          尹锦
                                                      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江苏美思
 7      光学膜、功能膜制造技术       张庆杰
                                                    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8       丙烯酸保护膜制造技术         陈静                           无
 9       有机硅保护膜制造技术        包静炎                          无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江苏美思
 10      抗静电保护膜制造技术        张庆杰
                                                    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江苏隆力
 11     阻燃绝缘胶胶带制造技术        尹锦
                                                      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
       PET 基材、棉纸及无纺布基
                                                   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中化道达
 12    材、泡棉基材、热熔胶、无       曹闯
                                                            尔燃油有限公司管培生
             基材制造技术
       无基材、铝箔导电胶、铝麦
 13                                  包静炎                          无
           导电胶制造技术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江苏美思
 14    硅油/非硅离型材料制造技术     张庆杰
                                                    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15     高导热石墨材料制造技术       朱先磊                          无

       公司的核心技术的发明人均为公司自主培养的研发人员,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的主要研发人员张庆杰曾任职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部,负责聚氨酯泡沫塑料有机硅匀泡剂新产品的合成研究开发。2010 年加
 入发行人技术研发部门,一直专注于多功能涂布机、特种胶粘带和表面涂层产品
 的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工作。

       公司核心技术的主要研发人员尹锦曾任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
 艺工程师,从事胶体生产工艺开发的工作。2010 年加入发行人技术研发部门,
 专注于特种胶带和新能源材料领域例如电池包装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公司核心技术的主要研发人员曹闯曾任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管培生。
 2014 年加入发行人技术研发部门,主要从事针对包括丙烯酸保护膜、光学保护
 膜在内的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包静炎、陈静、梁豪、朱先磊和谢洪涛在加入发行人

                                     3-3-1-3-16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之前均未在其他单位任职,且在发行人的工作年限均大于 5 年,是发行人自己培
养的技术骨干。上述人员在发行人主要从事的研发工作如下:包静炎自 2007 年
加入发行人以来,主要负责硅胶保护膜的工艺设计、配方优化和功能性改造,并
配合同销售部门,进行相关产品的“嵌入式”研发;陈静自 2007 年加入发行人
以来,主要从事亚克力胶涂布工艺、保护膜涂布工艺的技术开发、项目开发及管
理等工作;梁豪自 2007 年加入发行人以来,主要从事胶带、胶粘剂合成的研发
工作;朱先磊自 2013 年加入发行人以来,专注于石墨散热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参与并主导的“石墨烯电子导热膜”项目连续三年被评为江苏省重大产业项目。
谢洪涛 2011 年 9 月加入发行人技术研发部门。

     2、具体来源、研发周期、形成过程

     公司各项核心技术形成过程及具体来源情况如下:

     (1)石墨烯/聚酰亚胺复合导热膜制造术

 核心技术名称                        石墨烯/聚酰亚胺复合导热膜制造术
                   开发设计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材料热导率可达
                   1800W/(mK),属于电子行业换热系统、传热系统的核心材料,可广
研发目的
                   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一体化电脑处理器、电池以及电视、LED
                   灯等产品。
研发起止时间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7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2)消费电子行业用高性能全方位导电材料制造术

 核心技术名称                   消费电子行业用高性能全方位导电材料制造术
                   开发一种具有厚度:0.02-0.100mm,电阻值:XYZ 方向表面电阻:0-150
                   毫欧;粘性范围:800-2000gf/in,持粘力≥48h 等性能的导电材料,全方
研发目的
                   位导电胶带很适合微电子产业使用。比如说在印刷电路板的时候可以作为
                   细导线使用。
研发起止时间       2016 年 1 月-2016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7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3)乳液型耐低温保护膜胶黏剂制造术

 核心技术名称                         乳液型耐低温保护膜胶黏剂制造术
                   采用乳液聚合方法,开发具有粘性稳定,耐低温性能优异的特性的胶黏剂
研发目的
                   材料。
研发起止时间       2016 年 1 月-2016 年 12 月

                                        3-3-1-3-16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研发进度及成果     自 2017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4)OCA 光学胶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OCA 光学胶制造技术
                   开发设计出用于触控面板粘结,具有高洁净度、高透光率、低雾度,高粘
研发目的
                   结强度、耐老化性能优异的光学双面胶。
研发起止时间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6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5)光学膜、功能膜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光学膜、功能膜制造技术
                   开发设计主要应用于光学触控面板显示用光学功能膜材料,具有高透光
研发目的
                   率、低雾度,耐刮伤,防指纹,防油污,高耐磨的功能硬化膜材料。
研发起止时间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6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6)硅油/非硅离型材料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硅油/非硅离型材料制造技术
研发目的           开发高平整度、离型力稳定,高残接,低彩虹的硅油/非硅离型材料。
研发起止时间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6 年已经批量生产出货
果

     (7)超薄单面胶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超薄单面胶制造技术
                   开发设计出一款适合石墨片表面保护的高性能薄膜材料,该款产品具有一
研发目的
                   定的超薄、耐磨、耐刮、绝缘等性能。
研发起止时间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5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8)防酸碱保护膜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防酸碱保护膜制造技术
                   一种全新的有特殊用途的保护膜材料,具有独特的耐酸性、耐温性及贴合
研发目的           性,解决了 OGS 制程中玻璃强化工艺中触摸屏表面保护问题,具有广泛
                   的市场应用前景。
研发起止时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4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3-3-1-3-16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9)丙烯酸保护膜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丙烯酸保护膜制造技术
                   开发设计应用于电子产品出货或制程中用丙烯酸保护膜材料,具有粘性可
研发目的
                   调,粘性稳定,耐老化性能优异,洁净度高等性能。
研发起止时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4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10)有机硅保护膜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有机硅保护膜制造技术
                   开发设计出一款应用于触控面板保护用的高洁净度、耐高温、自动排泡功
研发目的
                   能的有机硅保护膜产品。
研发起止时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4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11)阻燃绝缘胶胶带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阻燃绝缘胶胶带制造技术
                   开发设计项目产品主要应用在变压器的包装绝缘和耐高温上,具有绝缘性
研发目的
                   能和阻燃性良好的胶带。
研发起止时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4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12)PET 基材、棉纸及无纺布基材、泡棉基材、热熔胶、无基材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PET 基材、棉纸及无纺布基材、泡棉基材、热熔胶、无基材制造技术
                   采用特定单体分子自由基聚合的低 VOC 丙烯酸胶黏剂,通过精密计量涂
研发目的           覆处理技术,制得具有粘性稳定,耐老化性能优异的高性能丙烯酸工业胶
                   带。
研发起止时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4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13)无基材、铝箔导电胶、铝麦导电胶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无基材、铝箔导电胶、铝麦导电胶制造技术
                   采用特定导电材料作为功能添加剂,与丙烯酸胶黏剂高速剪切混合,通过
研发目的           精密计量涂覆处理技术,制得具有粘性稳定,导电性能优异的高性能丙烯
                   酸工业胶带。
研发起止时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4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3-3-1-3-16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4)高导热石墨材料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高导热石墨材料制造技术
                   采用化学方法制造具有高度规整的层状石墨晶体结构,层间结构排列有
研发目的           序,产品具有超高导热系数,运用精密多段烧结工艺进行热处理,通过压
                   延、贴合等工艺制程的高导热材料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散热中。
研发起止时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4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15)抗静电保护膜制造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抗静电保护膜制造技术
                   采用特定导电高分子层结构的抗静电涂层设计,通过精密微凹滚表面涂覆
研发目的           处理技术,制得具有表面电阻在 10 的 4 次方欧姆至 10 的 9 次方欧姆,高
                   洁净度、超平整、超清晰、低雾度性能的抗静电保护膜。
研发起止时间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
研发进度及成
                   自 2013 年已批量生产出货
果

       3、是否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
的职务成果,是否违反其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曾
任职单位及其职务成果情况如下:

                               在曾任职单位的工作时间及     在曾任职单位参与的主要研
  姓名             任职
                                         职务                   发项目及研发成果
                               在发行人任职之前,未曾从事
金闯        董事长                                                       -
                               产品研发工作
施蓉        董事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郑志平      董事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金爱军      董事、总经理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高红兵      董事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张恒        董事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在发行人任职之前,未曾在与
赵蓓        独立董事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                  -
                               行业公司任职
龚菊明      独立董事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赵增耀      独立董事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监事会主席、市     在发行人任职之前,未曾从事
陈锋                                                                     -
            场部副经理         产品研发工作
            监事、核心技术
陈静                           未曾在其他单位任职                        -
            人员、技术研发

                                        3-3-1-3-16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在曾任职单位的工作时间及        在曾任职单位参与的主要研
  姓名            任职
                                       职务                      发项目及研发成果
            部副经理
            职工监事、核心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 主要负责聚氨酯泡沫塑料有
张庆杰      技术人员、技术   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 机硅匀泡剂新产品的合成研
            研发部副经理     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究开发
            总经理(主管生
金爱军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产)
            副总经理(主管
杨比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销售)
            副总经理(主管
李国英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品质)
吴江        财务总监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董事会秘书、副
袁文雄                       未曾从事产品研发工作            -
            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   在美国朔荣光电科技公司
                             历任美国朔荣光电科技公司        (Solarmer Energy Inc.)就
                             (Solarmer Energy Inc.)高      职期间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
                             级研究员、研发主管、技术总      2012 年至 2013 年,负责新型
吴越        斯迪克美国技术
                             监、副总裁;2015 年 7 月至      太阳能发电技术项目的研发;
            研发总监
                             2015 年 11 月,任 California    2013 年至 2014 年,负责高功
                             organic semiconductors 总       率轻薄太阳能电池组项目的
                             经理                            研发
            核心技术人员、
包静炎      技术研发部副经   未曾在其他单位任职              -
            理
            核心技术人员、
梁豪        技术研发部副经   未曾在其他单位任职              -
            理

       发行人核心技术发明人主要为张庆杰、包静炎、梁豪、陈静、朱先磊、尹锦
等人。上述发明人均为公司技术研发部技术骨干且入职时间均超过 8 年,是发行
人自己培养的年轻技术骨干。

       金闯在发行人处任职之前,就任金闯、施蓉控制的太仓天意的总经理,主要
从事胶带纸等产品的批发和销售业务,太仓天意已于 2012 年注销。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吴越,在加入发行人之前一直在美国从事太阳能电池等
项目的研发,与发行人研发项目领域不同,细分技术也不相同。此外,吴越前就
职单位 Solarmer Energy Inc.、California organic semiconductors 出具确认函,明确
了吴越在发行人从事的研发工作不涉及原单位的研发成果,且吴越并没有与原单
位签署竞业禁止等限制性协议。

       除此之外,发行人技术研发人员均未与前就职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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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工作期间的研发及发明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人员外,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从事产品研发的工作。公司核心技术相关专利不存在权
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现有各项核心技术的研发不存在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核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其竞业禁止义务的
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三)说明已披露的核心技术属于行业共性技术还是公司特有技术,是原
始创新、集成创新还是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补充披露核心技术的先进水平及依
据。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发行人研发部门架构及研发项目流程,
获取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及专利申报清单;

     2、考察发行人研发中心、洁净室、无尘室等先进生产车间;

     3、访谈了公司销售部、市场部负责人,对国内外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行业
目前所处工艺及技术水平和终端客户,对材料供应商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解;

     4、查询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协会网站、模切厂协会网站等公开资料,了解
行业整体技术、生产水平及行业主要技术。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说明已披露的核心技术属于行业共性技术还是公司特有技术,是原始创
新、集成创新还是消化吸收再创新

     发行人所拥有的核心技术是公司特有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集成创新
和引进吸收,具体情况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反馈问题 8(1)”之回复。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公司的特有技术,可以从发行人的专利中看出,发行人
的核心技术与专利的对应关系主要如下表所示:

       技术名称                         对应的主要专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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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名称                                 对应的主要专利情况
                         一种石墨烯的制备方法(专利:ZL201410219485.3);
石墨烯/聚酰亚胺复        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石墨烯的无损伤转移方法(专利:
合导热膜制造术           ZL201410403176.1);
                         一种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石墨烯(专利:ZL201410364096.X)
                         一种用于制备导电薄膜的纳米银线分散液(专利:
消费电子行业用高性
                         ZL201510223402.2);
能全方位导电材料制
                         一种抗老化透明导电薄膜的制备方法(专利:ZL201510221465.4);
造术
                         一种纳米银线导电银浆及其制备方法(专利:ZL201410654627.9)
乳液型耐低温保护膜       一种反光膜用乳液型聚丙烯酸酯压敏胶的制备方法(专利:
胶黏剂制造术             ZL201410641140.7);
防酸碱保护膜制造技       一种耐高温防蓝光保护膜(专利:ZL201410681939.9);
术                       耐高温雾面丙烯酸胶黏剂(专利:ZL201310293367.2)
                         用于胶带的导热石墨贴片及其制备方法(专利:ZL201410036121.1)
超薄单面胶制造技术       用于微电子器件的导热石墨贴片(专利:ZL201410037378.9);
                         用于石墨散热片的制造工艺(专利:ZL201410036320.2)
                         一种透明有色保护膜及其制备方法(专利:ZL201410252812.5);
光学膜、功能膜制造
                         一种抗老化透明导电薄膜的制备方法(专利:ZL201510221465.4);
技术
                         用于镀膜工艺的屏幕保护膜(专利;ZL201720446604.8)
                         高温固化丙烯酸胶粘剂(专利号:ZL200910029666.9);
                         耐高温软基材保护膜(专利号:ZL201010000451.7);
丙烯酸保护膜制造技
                         一种压敏胶材料的制作方法(专利号:ZL201110003342.5):
术
                         一 种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锂 电 池 组 的 PET 薄 膜 ( 专 利 : ZL
                         201610140069.3)
有机硅保护膜制造技       一种微孔型有机硅胶粘剂(专利号:ZL201210234767.1);
术                       一种微孔型有机硅胶粘剂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210234768.6)
抗静电保护膜制造技       防静电性硬质涂层塑料薄膜的制造方法(专利号:
术                       ZL201110068503.9)
阻燃绝缘胶胶带制造       应用于电子器件的散热胶带及其制备工艺(专利号:
技术                     ZL201210551732.0);
PET 基材、棉纸及无
纺布基材、泡棉基材、
                     一种双面胶带一次成型的制作方法(专利号:ZL201110003344.4)
热熔胶、无基材制造
技术
                     一种高亮面离型纸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应用(专利号:
                     ZL200910035072.9);
                     一种雾面离型剂(专利号:ZL201110194262.2);
硅油/非硅离型材料
                     一种雾面离型纸的制作方法(专利号:ZL201110194267.5);
制造技术
                     一种雾面离型纸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110194542.3);
                     雾面离型纸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110194615.9);
                     一种雾面离型膜的制作方法(专利号:ZL201110194264.1)
                     一种防蓝光 OCA 光学胶(专利号:ZL201410681357.0);
光学 OCA 胶制造技
                     用于显示屏的防蓝光光学胶带(专利号:ZL201410849917.9);
术
                     防蓝光 OCA 光学双面胶带(专利号:ZL201410855268.3)
                     高导热系数的散热贴片(专利号:ZL201410038487.2);
                     导热石墨片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201410038241.5);
高导热石墨材料制造
                     多用途导电导热复合胶带(专利号:ZL201410441713.1);
技术
                     高导热系数的石墨散热胶带(专利号:ZL201210584542.9);
                     用于胶带的导热石墨贴片的制备方法(专利:ZL201511014593.8)



                                        3-3-1-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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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先进水平及依据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代表了发行人技术的先进性,发行人核心技术的依据和先
进程度如下表所示: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的先进性                             依据
                   采用化学方法制造具有高度规整的层状石墨晶体
                   结构,层间结构排列有序,产品具有超高导热系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石墨烯/聚酰亚
                   数,运用精密多段烧结工艺进行热处理,通过压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胺复合导热膜制
                   延、贴合等工艺制程的高导热材料,此种技术的      石墨烯/聚酰亚胺复合
造术
                   应用可以使产品的导热率超过 1400W/(mK),       导热膜
                   是普通导热材料的 3-5 倍,产品性能进一步提升
                   此种及时下可以生产厚度:0.02-0.100mm,电阻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消费电子行业用
                   值:XYZ 方向表面电阻:0-150 毫欧;粘性范围: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高性能全方位导
                   800-2000gf/in,持粘力≥48h 等性能的导电材料,   消费电子行业用高性
电材料制造术
                   全方位导电胶带很适合微电子产业使用。            能全方位导电材料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乳液型耐低温保
                   采用乳液聚合制备的水性胶黏剂,具有耐低温性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护膜胶黏剂制造
                   能优异的特性。                                  乳液型耐低温保护膜
术
                                                                   胶黏剂
                   从 OCA 光学胶膜分子结构设计与创新、高洁净
                   超平整特种离型材料制备、光学胶膜的多功能集
                   成创新和无尘精密涂布与悬浮干燥技术等四个方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面进行了科技创新,本产品利用光学结构和纳米
OCA 光 学 胶 制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微粒分散的特性,实现对光能的重新分布,使所
造技术                                                             触控面板用高性能光
                   制产品具有高透过率、低雾度、高粘结强度、耐
                                                                   学胶膜
                   候性及耐黄变等性能,具有屏蔽蓝光、紫外的效
                   果,可确保平板显示图像逼真和高清晰,并具有
                   防止近视保护人类眼镜的效果。
                   玻璃屏幕用特种保护膜是一种全新的有特殊用途
                   的保护膜材料,具有独特的耐酸性、耐温性及贴
                   合性,解决了 OGS 制程中玻璃强化工艺中触摸屏
                   表面保护问题,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
                   (1)耐酸胶水:通过选择特定的配方,设计具有
                   耐酸性能的胶黏剂。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防酸碱保护膜制     (2)隔热涂层:隔热涂层的导入,增加了保护膜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造技术             材料的耐热性,从而提高了保护膜材料的使用范      新型平板显示用高性
                   围。                                            能 AGS 防酸碱保护膜
                   (3)印刷涂层:在耐酸膜表面增加可印刷涂层,
                   印刷本公司 LOGO,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
                   (4)涂布技术:膜厚在线自动测量和精密控制方
                   法实现了胶膜厚度的可控和高精密度,无尘精密
                   涂布技术确保了复合材料的高洁净度。
                   用本技术生产的超薄单面胶,主要应用于锂电池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包装的保护材料,从涂层到胶粘剂,从基材到涂
超薄单面胶制造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布机械,都是国内生产的产品和技术;产品的色
技术                                                               石墨用超薄单面印刷
                   差误差及光泽度误差、表面耐酒精性能、耐摩擦
                                                                   胶带
                   性能等方面均具有领先水平



                                      3-3-1-3-17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的先进性                            依据
                   采用无尘精密涂布技术,膜厚在线自动测量和精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密控制方法实现了光学膜厚的可控和高精密度,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确保了光学膜材料的高洁净度,快速固化叠层反
                                                                  高性能超透明 OCA 防
光学膜、功能膜     应涂布技术进一步提高了胶粘剂的交联速度及密
                                                                  爆膜、显示屏用纳米
制造技术           度,有效增强了胶粘剂的内聚力,改善其模切加
                                                                  银柔性透明导电薄
                   工时的溢胶问题,解决了单次超厚涂布干燥及反
                                                                  膜、银纳米线柔性透
                   应不均匀等问题,得到的光学膜表面平整度高、
                                                                  明导电薄膜
                   性能稳定。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采用特定单体分子自由基聚合的丙烯酸胶黏剂,
丙烯酸保护膜制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通过精密计量涂覆处理技术,制得具有粘性稳定,
造技术                                                            电子产品用中粘丙烯
                   耐老化性能优异的丙烯酸保护膜材料。
                                                                  酸酯压敏胶粘剂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采用具有耐高温性的有机硅压敏胶,通过精密计
有机硅保护膜制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量涂覆处理技术,制得具有粘性稳定,耐老化性
造技术                                                            消费电子用耐高温保
                   能优异的有机硅保护膜材料。
                                                                  护膜胶带
                   采用特定导电高分子层结构的抗静电涂层设计,
                   通过精密微凹滚表面涂覆处理技术,制得具有表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抗静电保护膜制
                   面电阻在 10 的 4 次方欧姆至 10 的 9 次方欧姆,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造技术
                   高洁净度、超平整、超清晰、低雾度性能的抗静 一种抗静电保护膜
                   电保护膜。
                   开发设计制备高性能胶黏剂、耐高温架桥剂、功
                   能性处理剂、阻燃涂料;然后将阻燃绝缘基膜进
                                                                  相关技术曾获得美国
阻燃绝缘胶胶带     行表面处理;再按照相应的涂布方法将复合的胶
                                                                  UL 认证:绝缘双面胶
制造技术           黏剂涂布在薄膜的一侧或者两侧;最后与光学极
                                                                  粘材料
                   聚酯薄膜贴合,从而制成高性能阻燃绝缘工业胶
                   带材料。
PET 基材、棉纸
                   采用特定单体分子自由基聚合的低 VOC 丙烯酸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及无纺布基材、
                   胶黏剂,通过精密计量涂覆处理技术,制得具有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泡棉基材、热熔
                   粘性稳定,耐老化性能优异的高性能丙烯酸工业     低 VOC 高性能双面胶
胶、无基材制造
                   胶带。                                         带
技术
                   采用特定导电材料作为功能添加剂,与丙烯酸胶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无基材、铝箔导
                   黏剂高速剪切混合,通过精密计量涂覆处理技术,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电胶、铝麦导电
                   制得具有粘性稳定,导电性能优异的高性能丙烯     电子及光学用多功能
胶制造技术
                   酸工业胶带。                                   表面保护材料
                   采用磁控分段聚合、光引发原位聚合和精密多层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膜涂布等技术得到的特种高洁净度高平整度低彩
硅油/非硅离型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虹离型力稳定的防粘离型材料,解决了传统离型
材料制造技术                                                      新型平板显示用离型
                   材料部分平整度不规则、彩虹严重及离型力稳定
                                                                  材料
                   性差等问题。
                                                                  相关技术曾获得省级
                   采用化学方法制造具有高度规整的层状石墨晶体     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结构,层间结构排列有序,产品具有超高导热系     用于电子产品的石墨
高导热石墨材料
                   数,运用精密多段烧结工艺进行热处理,通过压     散热膜材料;
制造技术
                   延、贴合等工艺制程的高导热材料,本技术实现     相关技术曾获得美国
                   了高导热石墨材料的工业化生产。                 UL 认证:石墨合成材
                                                                  料



                                      3-3-1-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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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公司特有技术,且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引
进吸收,且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

     九、反馈问题 9:发行人在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对合并口径下前五
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82%、25.86%和 29.26%。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包括客户类型(组装厂商、模
切厂商、终端客户)、销售方式(直销/经销)、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类型及最
终用途、销售金额及占比、各期变动及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的成
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合作历史,说明其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
行人与下游终端客户建立了直接联系,并根据客户的要求研发,然后终端客户指
定模切厂向公司采购。请发行人详细披露发行人通过其供应商认证的下游终端客
户名称、认证时间、认证产品;采用前述“嵌入式研发”合作模式的下游终端客
户及其指定模切厂名称,采购价格的确定方式,指定采购模式下三方的权利义务
及责任,指定采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指定采购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例,指定
采购的产品与非指定采购的同类产品在定价、退换货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3)
发行人通过经销途径进行销售的,补充说明发行人经销售最终销售情况及各经销
商最终实际客户的名称及采购金额。(4)补充说明发行人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时
是否存在应招投标未招投标的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情形。请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包括客户类型(组装厂商、模切
厂商、终端客户)、销售方式(直销/经销)、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类型及最终
用途、销售金额及占比、各期变动及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的成
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合作历史,说明其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明细表,核查上述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内容


                                3-3-1-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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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销售金额;

       2、对发行人销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市场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
  销售产品的具体用途及销售给主要客户的产品情况;

       3、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销售情况,并取得客户相关责任
  人签字确认的访谈提纲、无关联关系的确认函、实地留影等资料,与客户相关负
  责人当面确认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4、查阅由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基本情况调
  查表;

       5、访谈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中新增或退出客户和经销商的实际控
  制人;

       6、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销售变动情
  况;

       7、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客户进行
  网络查询,查询上述客户工商档案;

       8、查阅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与发行人
  前二十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包括客户类型(组装厂商、模切厂商、
  终端客户)、销售方式(直销/经销)、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类型及最终用途、
  销售金额及占比、各期变动及合理性

         (1)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类型及最终用途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二十大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的类型、用途、金额及占比
  情况如下:

         ① 2018 年 1-6 月份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3-3-1-3-17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94.86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81.59
                                                           捆绑
                                          汇总                                       176.45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815.31
                                          料               货保护
 1     领益科技[1]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8.43%
                           材料                                                    3,645.71
                                          料               中保护
                                          汇总                                     4,461.02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6.73
                           其他                            -                          50.74
                                                    合计                           4,704.94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81.83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254.88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59.64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73

       昆山合晶永                         汇总                                     1,397.09
       电子有限公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2.07
 2     司、江苏合晶                       料               货保护                               4.49%
       永电子有限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功能性薄膜                                                202.73
       公司                               膜               护
                           材料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889.35
                                          料               中保护
                                          汇总                                     1,104.14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4.64
                           其他                            -                           1.83
                                                    合计                           2,507.71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16.03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848.78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35.28
                                                           捆绑
 3     泰邦电子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7.23     4.47%

                                          汇总                                       907.32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34.21
                           功能性薄膜     料               货保护
                           材料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303.53
                                          膜               护

                                                 3-3-1-3-17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1,203.19
                                          料               中保护
                                          汇总                                     1,540.93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3.07
                           其他                            -                          43.07
                                                    合计                           2,494.39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517.61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光学级压敏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材料                                                      937.82
                                          胶制品           粘、固定
                                          汇总                                     1,455.42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100.20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90
                                          料               货保护
 4     正美集团[2]         功能性薄膜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4.13%
                                                                                     500.83
                           材料           膜               护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87.90
                                          料               中保护
                                          汇总                                       690.84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4.12
                           其他                            -                         155.70
                                                    合计                           2,306.09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567.95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392.41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25.40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1.66
                                          汇总                                       987.42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3.23
       苏州上动力、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5                                                                                   133.51     3.89%
       东莞上动力   功能性薄膜            料               货保护
                    材料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762.37
                                          料               中保护
                                          汇总                                       899.10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260.99
                           材料           热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2.25
                           其他                            -                          23.05
                                                    合计                           2,172.81

                                                 3-3-1-3-17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合肥海恒包
 6     装材料有限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310.42     2.35%
       公司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1.10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11.98
                                                           捆绑
                                          汇总                                        23.08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2.41
                                          料               货保护
       进源新型材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7     料科技江苏          材料                                                       12.48     2.07%
                                          料               中保护
       有限公司
                                          汇总                                        14.89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1,107.85
                           材料           热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3.04
                           其他                            -                           8.06
                                                    合计                           1,156.92
       振邦电子集
 8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114.10     2.00%
       团[3]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3.22
                           材料           料               中保护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998.71
       泗洪万鑫电          材料           热材料
 9                                                                                              1.80%
       子有限公司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0.47
                           其他                            -                           0.34
                                                    合计                           1,002.74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148.57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17.00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东旭巨腾电          材料           绝缘材料                                     0.84
                                                           捆绑
       子材料(句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70
       容)有限公
 10                                                                                             1.80%
       司、合立成电                       汇总                                       267.11
       子材料(重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庆)有限公司                                                                  539.92
                           材料           料               中保护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39.51
                           其他                            -                         155.64
                                                    合计                           1,002.19
                           电子级胶粘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11    安洁科技[4]                        导电材料                                     0.17     1.67%
                           材料                            通


                                                 3-3-1-3-17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76.31
                                          胶制品           和固定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36.99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15
                                          汇总                                       113.61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11.47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92.96
                           功能性薄膜     料               货保护
                           材料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557.12
                                          料               中保护
                                          汇总                                       661.56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74.29
                           其他                            -                          82.68
                                                    合计                             932.14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72.79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电子级胶粘                                                157.49
                                          胶制品           和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5.87
                                                           捆绑
                                          汇总                                       236.15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5.34
                                          料               货保护
       烟台佳益捷、
 12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1.44%
       东莞宏志     功能性薄膜                                                        57.72
                                          膜               护
                    材料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487.78
                                          料               中保护
                                          汇总                                       550.85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13.16
                           材料           热材料
                           其他                            -                           3.91
                                                    合计                             804.07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6.23
                                                           通
       昆山倍展电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389.75
       子材料有限                         胶制品           和固定
       公 司 、                           光学级压敏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电子级胶粘                                                  0.49
 13    KUNSHAN                            胶制品           粘、固定                             1.30%
                           材料
       MENG RUN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4.98
       TRADING                                             捆绑
       CO.,LTD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59
                                          汇总                                       402.05

                                                 3-3-1-3-17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3.32
                                          料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317.95
                                          料               中保护
                                          汇总                                       321.26
                           其他                            -                           3.49
                                                    合计                             726.80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29.37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电子级胶粘                                                129.01
                                          胶制品           和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63.89
                                                           捆绑
                                          汇总                                       222.26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4    佳值集团[5]                                                                    29.06    1.30%
                                          料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308.40
                                          料               中保护
                                          汇总                                       337.46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1.76
                           其他                            -                         153.01
                                                    合计                             724.50
       NANO
       STICKING
       PLASTER
       PRODUCTIO
 15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711.71     1.28%
       N IMPORT
       JOINT
       STOCK
       COMPANY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26.50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电子级胶粘                                                 16.82
                                          胶制品           和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5.73
       天津可成胶                                          捆绑
       粘制品有限                         汇总                                        49.05
 16    公司、东莞市                                                                             1.26%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亚迪电子材                                                                     20.50
                                          料               货保护
       料有限公司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627.87
                                          料               中保护
                                          汇总                                       648.36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3.60
                           材料           热材料



                                                 3-3-1-3-17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3.30
                           其他                            -                           0.31
                                                    合计                             704.63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10.85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87.97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0.62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02
                                          汇总                                       199.46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7    上艺工业[6]                                                                     3.43     1.24%
                                          料               货保护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功能性薄膜                                                466.95
                                          料               中保护
                           材料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0.53
                                          汇总                                       470.91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3.33
                           其他                            -                           8.96
                                                    合计                             692.66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4.21
                                          胶制品           和固定
                                          光学级压敏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电子级胶粘                                                517.90
                                          胶制品           粘、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0.28
                                                           捆绑
       昆山佳运兴                         汇总                                       522.39
       电子科技有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限 公 司 、 Jia                                                                 5.84
 18                                       料               货保护                               1.07%
       Yun      Xing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Technology          功能性薄膜                                                 57.69
       Co.,ltd                            膜               护
                           材料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6.15
                                          料               中保护
                                          汇总                                        69.68
                           其他                            -                           3.15
                                                    合计                             595.22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92.78
       南京德星邦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19    电子科技有                         绝缘材料                                    31.72     0.94%
                           材料                            捆绑
       限公司
                                          汇总                                       124.50



                                                 3-3-1-3-18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374.16
                                          料               中保护
                           功能性薄膜
                           材料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21.16
                                          汇总                                       395.32
                           其他                            -                           0.01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3.56
                                                    合计                             523.39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8.41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238.49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5.86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39

       重庆精心创                         汇总                                       253.15
 20    电子材料有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0.91%
                                                                                       0.81
       限公司                             料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253.36
                                          料               中保护
                                          汇总                                       254.17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0.22
                           其他                            -                           2.96
                                                    合计                             510.50
                 2018 年 1-6 月份合并口径前 20 大客户                             26,697.93    47.84%
  注 1:领益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郑州领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领裕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领汇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盛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
  注 2:正美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昆山华冠商标印刷有限公司、天津正合
  精密印刷有限公司、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河南正茂精密印刷有限公司、重庆正永精密印
  刷有限公司、上海正伟印刷有限公司、CYMMETRIK ENTERPRISE CO.,LTD.(正美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
  注 3:振邦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天津兴振邦电子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深
  圳市晫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卓邦包装制品厂;
  注 4:安洁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安洁
  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安洁电子有限公司;
  注 5:佳值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益邦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 6:上艺工业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荣艺电子科技
  (重庆)有限公司、原艺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FUJA LIMITED(上艺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注 7:同一序号下客户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② 2017 年度

                                                 3-3-1-3-18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1.26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610.80
                                    制品              和固定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电子级胶粘                                               7,436.82
                                    制品              粘、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0.14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02
                                    汇总                                      9,049.03
       正美集团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126.43
 1                                                                                        10.58%
       [1]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51.46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光学功能薄膜                              3,741.81
                     材料                             护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精密保护材料                                304.63
                                                      中保护
                                    汇总                                      4,224.34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7.57
                     其他                             -                         356.66
                                               合计                          13,637.61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446.96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63.99
                                                      捆绑
                                    汇总                                        510.95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1,793.06
       领益科技                                       货保护
 2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8.93%
       [2]                          精密保护材料                              9,020.66
                     材料                             中保护
                                    汇总                                     10,813.72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7.21
                     其他                             -                         160.20
                                               合计                          11,502.08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40.56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382.12
                     电子级胶粘     制品              和固定
 3     泰邦电子                                                                            4.02%
                     材料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0.26
                                    制品              粘、固定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186.14
                                                      捆绑

                                           3-3-1-3-18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4.19
                                    汇总                                      1,613.28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3.04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201.91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光学功能薄膜                                163.32
                     材料                             护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精密保护材料                              2,766.47
                                                      中保护
                                    汇总                                      3,134.75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186.76
                     材料           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56.61
                     其他                             -                          84.05
                                               合计                           5,175.44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354.35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702.33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材料                                                       109.18
       昆山合晶                     制品              粘、固定
       永电子有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51.64
       限公司、江                                     捆绑
       苏合晶永                     汇总                                      2,217.50
 4     电子有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3.03%
       公司、东莞                   功能保护材料                                  4.18
                                                      货保护
       市斯恒电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子有限公      材             精密保护材料                              1,671.48
                                                      中保护
       司
                                    汇总                                      1,675.66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61
                     其他                             -                          11.69
                                               合计                           3,906.45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7.08
                                                      通
       昆山佳运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40.84
       兴电子科                     制品              和固定
       技有限公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电子级胶粘                                               2,396.97
 5     司、Jia Yun                  制品              粘、固定                             2.92%
                     材料
       Xing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10.73
       Technology                                     捆绑
       Co.,ltd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1.75
                                    汇总                                      2,457.38


                                           3-3-1-3-18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24.47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100.00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光学功能薄膜                                707.75
                     材料                             护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精密保护材料                                408.07
                                                      中保护
                                    汇总                                      1,240.29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54.74
                     其他                             -                          12.45
                                               合计                           3,764.85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0.13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69.84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92.61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19
                                    汇总                                        162.77
       安洁科技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42.31
 6                                                                                         2.82%
       [3]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613.65
                     功能性薄膜                       货保护
                     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精密保护材料                              2,069.98
                                                      中保护
                                    汇总                                      2,725.94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98.23
                     其他                             -                         544.91
                                               合计                           3,631.84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679.51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853.38
                                    制品              和固定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电子级胶粘                                                   0.61
                                    制品              粘、固定
       苏州上动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7     力、东莞上                   绝缘材料                                     79.88     2.60%
                                                      捆绑
       动力、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26
                                     汇总                                     1,613.64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10.60
                     功能性薄膜
                     材料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159.68
                                                      货保护


                                            3-3-1-3-18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光学功能薄膜                                 44.47
                                                    护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精密保护材料                              1,079.80
                                                    中保护
                                  汇总                                      1,294.54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327.78
                     材料         材料
                     薄膜包装材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65.35
                     料
                     其他                           -                          43.49
                                             合计                           3,344.81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245.69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材料                                                   2,356.46
                                  制品              粘、固定
                                  汇总                                      2,602.14
       重庆凯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科技有限                   功能保护材料                                 56.30
                                                    货保护
       公司、东莞
 8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2.49%
       市凯成环      功能性薄膜   光学功能薄膜                                405.50
                                                    护
       保科技有      材料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限公司                     精密保护材料                                142.06
                                                    中保护
                                  汇总                                        603.85
                     其他                                                       0.17
                                             合计                           3,206.17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98.26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20.76
                                                    捆绑
       天津松下                   汇总                                        119.02
 9     电子部品                                                                          2.47%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有限公司                   精密保护材料                                 86.69
                     材料                           中保护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2,973.84
                     材料         材料
                                             合计                           3,179.55
                     电子级胶粘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0.16
       深圳市博      材料         制品              和固定
       硕科技有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82.46
       限责任公                                     货保护
 10    司、深圳市    功能性薄膜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1.89%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2,350.85
       阿特斯精                                     护
       密电子有                   汇总                                      2,433.31
       限公司
                                             合计                           2,433.47


                                         3-3-1-3-18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2,040.49
       合肥海恒
 11    包装材料      其他                             -                           0.21     1.58%
       有限公司
                                               合计                           2,040.70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28.05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290.29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材料                                                         1.48
                                    制品              粘、固定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170.47
                                                      捆绑
                                    汇总                                        490.29
       佳值集团
 12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49%
       [4]                          功能保护材料                                 85.60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913.90
                                                      中保护
                                    汇总                                        999.51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36.37
                     其他                             -                         391.95
                                               合计                           1,918.11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234.18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321.72
                                    制品              和固定
       东旭巨腾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电子材料      材料           绝缘材料                                      3.62
                                                      捆绑
       (句容)有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6.83
       限公司、合
 13                                                                                        1.47%
       立成电子                     汇总                                        566.34
       材料(重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庆)有限公                   精密保护材料                                872.00
                     材料                             中保护
       司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27.50
                     其他                             -                         327.94
                                               合计                           1,893.78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31.72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电子级胶粘                                                 419.07
                                    制品              和固定
       上艺工业      材料
 14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1.12%
       [5]                          绝缘材料                                      6.11
                                                      捆绑
                                    汇总                                        456.90
                     功能性薄膜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5.37



                                           3-3-1-3-18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材料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6.12
                                                      货保护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精密保护材料                                897.60
                                                      中保护
                                    汇总                                        909.09
                     薄膜包装材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6.64
                     料
                     其他                             -                          57.81
                                               合计                           1,440.43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8.36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323.85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材料                                                       392.26
                                    制品              粘、固定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13
                                    汇总                                        724.60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37.53
       苏州武谊
 15    贸易有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12%
                                    功能保护材料                                254.29
       公司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光学功能薄膜                                 30.99
                     材料                             护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精密保护材料                                389.08
                                                      中保护
                                    汇总                                        711.88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44
                     其他                             -                           1.56
                                               合计                           1,439.48
                     电子级胶粘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77.88
                     材料           制品              和固定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9.82
       南京亚士                                       货保护
 16    德科技有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1.03%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1,241.05
       限公司                                         中保护
                                    汇总                                      1,250.88
                                               合计                           1,328.75
       SEKISUI
       MATERIA
       L
       SOLUTIO
 17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319.94     1.02%
       NS   CO.,
       LTD    、
       SEKISUI
       TECHNO

                                           3-3-1-3-18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SHOJI
        HIGASHI
        NIHON
        CO.,LTD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97.61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0.38
                                                         捆绑
                                       汇总                                         97.99
        天津可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胶粘制品                       功能保护材料                                 19.62
                                                         货保护
        有限公司、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18     东 莞 市 亚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1,062.58     0.97%
                                                         中保护
        迪电子材
                                       汇总                                      1,082.20
        料有限公
        司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0.56
                    材料               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71.38
                     其他                                -                           0.05
                                                  合计                           1,252.17
        泗洪恒昇
 19     包装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181.74     0.92%
        有限公司
        振邦电子
 20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150.70     0.89%
        集团[6]
                     2017 年度合并口径前 20 大客户                              68,748.09    53.35%
  注 1:正美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昆山华冠商标印刷有限公司、天津正合
  精密印刷有限公司、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河南正茂精密印刷有限公司、重庆正永精密印
  刷有限公司、上海正伟印刷有限公司、CYMMETRIK ENTERPRISE CO.,LTD.(正美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
  注 2:领益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领胜
  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郑州领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领胜电子科
  技(成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焱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 3:安洁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
  下公司的合并口径: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安洁电子有限公司;
  注 4:佳值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益邦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 5:上艺工业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荣艺电子科技
  (重庆)有限公司、FUJA LIMITED(上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 6:振邦电子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天津兴振邦电子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晫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卓邦包装制品厂;
  注 7:同一序号下客户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③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3-3-1-3-18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987.81
                                         胶制品           和固定
                                         光学级压敏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4,452.00
                                         胶制品           粘、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7.48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04
                                          汇总                                     5,447.33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131.21
 1     正美集团[1]                                                                            9.39%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22.82
                                         料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2,894.23
                          材料           膜               护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502.74
                                         料               中保护
                                          汇总                                     3,551.00
                          其他                            -                         189.60
                                                 合计                              9,187.94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28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26.05
                                                          捆绑
                                          汇总                                        27.33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384.82
                                         料               货保护
 2     领益科技[2]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5.26%
                          材料                                                     4,587.02
                                         料               中保护
                                          汇总                                     4,971.84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22.46
                          其他                            -                         122.35
                                                 合计                              5,143.97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4.02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电子级胶粘                                                  38.35
                                         胶制品           和固定
                          材料           光学级压敏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2,808.50
       东莞市凯成                        胶制品           粘、固定
 3     环保科技有                         汇总                                     2,850.87   4.79%
       限公司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2.49
                                         料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材料                                                     1,162.96
                                         膜               护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671.39

                                            3-3-1-3-18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料                 中保护

                                          汇总                                       1,836.84
                                                  合计                               4,687.72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41.22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084.97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195.46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14.74
                                          汇总                                       1,336.38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07.79
 4     泰邦电子                          料                 货保护                              3.73%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1,638.89
                                         料                 中保护
                                          汇总                                       1,746.69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18.75
                          材料           热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484.23
                          其他                              -                           64.36
                                                  合计                               3,650.40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426.45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634.60
                                         胶制品             和固定
                                         光学级压敏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电子级胶粘                                                     1.53
                                         胶制品             粘、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204.31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21
                                          汇总                                       1,267.10
 5     苏州上动力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20.29   2.69%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99.95
                                         料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0.79
                          材料           膜                 护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659.80
                                         料                 中保护
                                          汇总                                        880.83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404.57
                          材料           热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69.29


                                              3-3-1-3-19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其他                            -                           14.10
                                                 合计                              2,635.89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281.76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18.29
                                                          捆绑
                                          汇总                                      300.05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5.11
       天津松下电                        料               货保护
 6     子部品有限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2.69%
                          材料                                                      178.66
       公司                              料               中保护
                                          汇总                                      183.77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2,129.67
                          材料           热材料
                          其他                            -                           19.46
                                                 合计                              2,632.96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116.44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421.26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5.64
                                                          捆绑
       东旭巨腾电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6.03
       子材料(句                         汇总                                      549.38
       容)有限公
 7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2.60%
       司、合立成电                                                                 105.22
                                         料               货保护
       子材料(重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庆)有限公司       材料                                                     1,553.26
                                         料               中保护
                                          汇总                                     1,658.48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24.53
                          其他                            -                         316.61
                                                 合计                              2,548.99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106.79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电子级胶粘                                                323.77
                                         胶制品           和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89.36
 8     佳值集团[3]                                        捆绑                                2.47%
                                          汇总                                      519.92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224.61
                          功能性薄膜     料               货保护
                          材料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1,391.75
                                         料               中保护

                                            3-3-1-3-19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汇总                                     1,616.36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56.61
                          其他                            -                         226.98
                                                 合计                              2,419.87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55.33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光学级压敏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材料                                                      363.96
                                         胶制品           粘、固定
                                          汇总                                      419.29
       昆山佳运兴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电子科技有                                                                     25.62
                                         料               货保护
 9     限 公 司 、 Jia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1.99%
       Yun      Xing      功能性薄膜                                                692.42
                                         膜               护
       Technology         材料
       Co.,ltd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805.36
                                         料               中保护
                                          汇总                                     1,523.40
                          其他                            -                            0.07
                                                 合计                              1,942.76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276.85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848.79
                                         胶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材料           绝缘材料                                     21.36
                                                          捆绑
       昆山合晶永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14.39
       电子有限公
                                          汇总                                     1,161.38
 10    司、东莞市斯
       恒电子有限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1.94%
                                                                                    722.74
       公司               材料           料               中保护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0.10
                          材料           热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7.54
                          其他                            -                            8.17
                                                 合计                              1,899.94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7.24
                                         料               货保护
       深圳市阿特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1,856.07
 11    斯精密电子                        料               中保护                              1.91%
       有限公司                           汇总                                     1,873.31
                                                 合计                              1,873.31
                          电子级胶粘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12    上艺工业[4]                       导电材料                                     58.38   1.90%
                          材料                            通


                                            3-3-1-3-19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353.53
                                         胶制品           和固定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3.51
                                                          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04
                                          汇总                                      408.58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7.43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5.42
                          功能性薄膜     料               货保护
                          材料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1,357.30
                                         料               中保护
                                          汇总                                     1,370.15
                          薄膜包装材
                                                          捆绑、包裹                  22.67
                          料
                          其他                            -                           62.52
                                                 合计                              1,863.91
       嘉宝莉化工
 13    集团股份有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798.86   1.84%
       限公司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077.38
                                         料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571.34
                                         料               中保护
 14    陶陶电子[5]                        汇总                                     1,648.73   1.70%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5.84
                          其他                            -                            5.29
                                                 合计                              1,659.85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64.49
                                         胶制品           和固定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电子级胶粘     绝缘材料                                   217.10
                                                          捆绑
                          材料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5.60
                                          汇总                                      287.18
                                         标示材料         提示标签                  155.72
 15    安洁科技[6]                                                                            1.56%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35.86
                          功能性薄膜     料               货保护
                          材料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508.08
                                         料               中保护
                                          汇总                                      699.66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212.95
                          其他                            -                         323.73


                                            3-3-1-3-19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合计                              1,523.52
       IMONITOR
       ELECTRONI
 16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119.08   1.14%
       C TRADING
       LLC.
       SEKISUI
       MATERIAL
       SOLUTIONS
       CO., LTD 、
       SEKISUI
 17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021.09   1.04%
       TECHNO
       SHOJI
       HIGASHI
       NIHON
       CO.,LTD
       合肥海恒包
 18    装材料有限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956.29    0.98%
       公司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5.19
                                                          通
                          电子级胶粘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01.13
                          材料           胶制品           和固定
                                                                                    106.33
                                          汇总
       天津可成胶
       粘制品有限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42.50
 19    公司、东莞市                      料               货保护                              0.95%
       亚迪电子材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材料                                                      680.94
       料有限公司                        料               中保护
                                                                                    823.43
                                          汇总
                          薄膜包装材     薄膜包装材
                                                          捆绑、包裹                   0.04
                          料             料
                                                 合计                               929.80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56.40
                                                          通
                                         高性能压敏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256.64
                                         胶制品           和固定
                                         光学级压敏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电子级胶粘                                                   7.98
                                         胶制品           粘、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件
                                         绝缘材料                                      3.49
                                                          捆绑
       东莞合坤电
 20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13.93   0.94%
       子有限公司
                                          汇总                                      338.45
                                         功能保护材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51.04
                                         料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光学功能薄       触控屏幕的出货保
                                                                                    198.14
                          材料           膜               护
                                         精密保护材       零部件制程中、检测
                                                                                    326.25
                                         料               中保护

                                            3-3-1-3-19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用途           销售金额     占比
                                         汇总                                        575.43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
                                                             电池散热                   3.48
                           材料         热材料
                           其他                              -                          2.17
                                                   合计                              919.53
                                                                                51.52
                      2016 年度合并口径前 20 大客户                               50,415.68
                                                                                    %
  注 1:正美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昆山华冠商标
  印刷有限公司、天津正合精密印刷有限公司、河南正茂精密印刷有限公司、重庆正永精密印
  刷有限公司、烟台正展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注 2:领益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领胜电
  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郑州领胜科技有限公司、领
  镒(江苏)精密电子制造有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廊坊)有限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苏州领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中焱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 3:佳值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益邦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 4:上艺工业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荣艺电子科技
  (重庆)有限公司、FUJA LIMITED(上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 5:安洁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安洁
  电子有限公司;
  注 6:陶陶电子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惠州陶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德丰
  印业有限公司;
  注 7:同一序号下客户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④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提示标签        销售金额      占比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3,954.90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
                           材料         绝缘材料                                      10.42
                                                             件捆绑
                                        汇总                                       3,965.32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196.23
 1      正美集团[1]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5.95%
                                        功能保护材料                                   6.39
                           功能性薄膜                        货保护
                           材料                              零部件制程中、检
                                        精密保护材料                                 682.21
                                                             测中保护
                                        汇总                                         884.83
                           其他                              -                       199.18
                                                  合计                             5,049.34
                           电子级胶粘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2      泰邦电子                        导电材料                                      41.46     3.91%
                           材料                              通


                                               3-3-1-3-19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提示标签        销售金额      占比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100.52
                                          制品                 和固定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0.43
                                          制品                 粘、固定
                                                               绝缘保护、电器组
                                          绝缘材料                                     144.28
                                                               件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54.21
                                          汇总                                       1,340.89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2.14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187.16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1,732.94
                                                               测中保护
                                          提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0.93
                                          汇总                                       1,923.18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2.23
                           其他                                -                        43.91
                                                    合计                             3,320.21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0.81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49.24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
                           材料           绝缘材料                                      80.63
                                                               件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56.27
                                          汇总                                         186.96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3     安洁科技[2]                        功能保护材料                                  30.06     2.77%
                                                               货保护
                                                               零部件制程中、检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料                                 896.77
                                                               测中保护
                           材料
                                          提示材料             提示标签                370.18
                                          汇总                                       1,297.02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95.65
                           其他                                -                       669.67
                                                    合计                             2,349.29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昆山合晶永                         导电材料                                     147.12
                                                               通
       电子有限公
                           电子级胶粘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4     司、东莞市斯                                                                  1,171.19     2.63%
                           材料           制品                 和固定
       恒电子有限
                                                               绝缘保护、电器组
       公司                               绝缘材料                                      32.29
                                                               件捆绑


                                                 3-3-1-3-19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提示标签        销售金额      占比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22.89
                                          汇总                                       1,373.49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22.32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810.80
                                                               测中保护
                                          汇总                                         833.11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3.67
                           材料           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8.09
                           其他                                -                         9.87
                                                    合计                             2,228.24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4.01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
                           材料           绝缘材料                                      34.71
                                                               件捆绑
                                          汇总                                          38.72
 5     领益科技[3]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2.57%
                                          精密保护材料                               2,000.11
                           材料                                测中保护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5.62
                           其他                                -                       126.39
                                                    合计                             2,180.83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52.12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276.40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
                           材料           绝缘材料                                      44.11
                                                               件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0.07
                                          汇总                                         372.70
 6     佳值集团[4]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2.55%
                                          功能保护材料                                 300.72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1,262.75
                                                               测中保护
                                          汇总                                       1,563.46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49.42
                           其他                                -                       174.95
                                                    合计                             2,160.53
       嘉宝莉化工
 7     集团股份有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2,105.05     2.48%
       限公司


                                                 3-3-1-3-19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提示标签        销售金额      占比
                           电子级胶粘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82.69
                           材料           制品                 和固定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1,501.05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382.36
                                                               测中保护
 8     陶陶电子[5]                                                                                2.33%
                                          汇总                                       1,883.41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5.14
                           其他                                -                         2.28
                                                    合计                             1,973.51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87.29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318.38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
                           材料           绝缘材料                                       0.54
                                                               件捆绑
       东旭巨腾电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55.98
 9     子材料(句                                                                                 1.98%
                                          汇总                                         462.18
       容)有限公司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精密保护材料                               1,035.52
                           材料                                测中保护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0.81
                           其他                                -                       184.43
                                                    合计                             1,682.94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56.21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
                           材料           绝缘材料                                      96.69
                                                               件捆绑
                                          汇总                                         152.90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26.92
                                                               货保护
       天津松下电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10    子部品有限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817.27     1.87%
                                                               测中保护
       公司
                                          汇总                                         844.19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438.70
                           材料           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7.49
                           其他                                -                       144.44
                                                    合计                             1,587.73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苏州上动力                         导电材料                                     156.04
                           电子级胶粘                          通
 11    新材料科技                                                                                 1.78%
                           材料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有限公司                                                                        256.81
                                          制品                 和固定


                                                 3-3-1-3-19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提示标签        销售金额      占比
                                          光学级压敏胶         屏幕显示玻璃的胶
                                                                                         5.49
                                          制品                 粘、固定
                                                               绝缘保护、电器组
                                          绝缘材料                                     244.95
                                                               件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6.43
                                          汇总                                         669.72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10.96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80.39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628.04
                                                               测中保护
                                          提示材料             提示标签                  2.07
                                          汇总                                         721.45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29.14
                           材料           材料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40.48
                           其他                                -                        52.93
                                                    合计                             1,513.72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58.26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353.38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
                           材料           绝缘材料                                       0.88
                                                               件捆绑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2.21
                                          汇总                                         414.88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2    上艺工业[6]                        功能保护材料                                   8.59     1.64%
                                                               货保护
                                                               零部件制程中、检
                           功能性薄膜     精密保护材料                                 890.82
                                                               测中保护
                           材料
                                          提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15.18
                                          汇总                                         914.59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1.00
                           其他                                -                        54.03
                                                    合计                             1,394.36
       星辰科技股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143.80
       份有限公司、                                            通
       重 庆 滕 艺 科 电子级胶粘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3                                                                                    339.10     1.61%
       技有限公司、 材料                  制品                 和固定
       苏州滕艺科                                              绝缘保护、电器组
                                          绝缘材料                                      66.21
       技有限公司                                              件捆绑


                                                 3-3-1-3-19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提示标签        销售金额      占比
       [7]                                屏蔽材料             电磁屏蔽                 23.74
                                          汇总                                         572.86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功能保护材料                                   4.19
                                                               货保护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552.88
                                                               测中保护
                                          汇总                                         557.06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9.78
                           其他                                -                       226.20
                                                    合计                             1,365.90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4.71
                                          制品                 和固定
                           电子级胶粘                          绝缘保护、电器组
                           材料           绝缘材料                                       3.41
                                                               件捆绑
                                          汇总                                           8.12
       深圳市智动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力精密技术                         功能保护材料                               1,192.99
 14                                                            货保护                             1.55%
       股份有限公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司                  材料           精密保护材料                                  33.07
                                                               测中保护
                                          汇总                                       1,226.06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81.56
                           材料           材料
                                                    合计                             1,315.74
       苏州市锦峰
 15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236.58     1.46%
       胶粘带厂
       合肥海恒包
 16    装材料有限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137.02     1.34%
       公司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0.28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111.07
                           电子级胶粘     制品                 和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
                                          绝缘材料                                       3.37
       天津可成胶                                              件捆绑
       粘制品有限                                                                      114.72
                                          汇总
 17    公司、东莞市                                                                               1.22%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亚迪电子材                         功能保护材料                                  33.30
                                                               货保护
       料有限公司
                           功能性薄膜                          零部件制程中、检
                                          精密保护材料                                 879.50
                           材料                                测中保护
                                                                                       912.80
                                          汇总
                           热管理复合     人工石墨散热
                                                               电池散热                  4.29
                           材料           材料



                                                 3-3-1-3-20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一级分类               提示标签        销售金额      占比
                                                    合计                             1,031.82
       SEKISUI
       MATERIAL
       SOLUTIONS
       CO., LTD 、
       SEKISUI
 18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1,004.80     1.18%
       TECHNO
       SHOJI
       HIGASHI
       NIHON
       CO.,LTD
                                                               静电释放和电路导
                                          导电材料                                       3.97
                                                               通
                                          高性能压敏胶         内部零部件的胶粘
                           电子级胶粘                                                  269.48
                                          制品                 和固定
                           材料                                绝缘保护、电器组
                                          绝缘材料                                      39.24
                                                               件捆绑
                                          汇总                                         312.69

       苏州泰迪斯                         标示材料             提示、标识标签            5.96
 19    电子材料有                                              消费电子产品的出                   1.16%
                                          功能保护材料                                  88.17
       限公司              功能性薄膜                          货保护
                           材料                                零部件制程中、检
                                          精密保护材料                                 517.78
                                                               测中保护
                                          汇总                                         611.92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0.35
                           其他                                -                        60.53
                                                    合计                               985.49
       IMONITOR
       ELECTRONI
 20                        薄膜包装材料                        捆绑、包裹              865.82     1.02%
       C TRADING
       LLC.
                    2015 年度合并口径前 20 大客户                                   36,488.92   42.99%
  注 1:正美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昆山华冠商标
  印刷有限公司、天津正合精密印刷有限公司、河南正茂精密印刷有限公司、重庆正永精密印
  刷有限公司、烟台正展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注 2:安洁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安洁
  电子有限公司;
  注 3:领益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领胜城
  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苏州领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领
  胜电子科技(廊坊)有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
  限公司、领镒(江苏)精密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中焱精
  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 4:佳值集团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益邦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 5:陶陶电子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惠州陶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德丰
  印业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陶陶印刷有限公司;
  注 6:上艺工业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荣艺电子科技

                                                 3-3-1-3-20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重庆)有限公司、FUJA LIMITED(上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艺电子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
注 7:滕艺科技的销售数据为以下公司的合并口径: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滕艺科技
有限公司、苏州滕艺科技有限公司
注 8:同一序号下客户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包括客户类型(组装厂商、模切厂
商、终端客户)、销售方式(直销/经销)、各期变动及合理性。




                                   3-3-1-3-20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二十大客户各期采购斯迪克商品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     交易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类型     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正美集团                                       模切厂   直销   2,306.09   4.13%   13,637.61   10.58%   9,187.94   9.39%    5,049.34   5.95%

 2     领益科技                                       模切厂   直销   4,704.94   8.43%   11,502.08   8.93%    5,143.97   5.26%    2,180.83   2.57%

 3     泰邦电子                                       经销商   经销   2,494.39   4.47%   5,175.44    4.02%    3,650.40   3.73%    3,320.21   3.91%

 4     合晶永、东莞市斯恒                             经销商   经销   2,507.71   4.49%   3,906.45    3.03%    1,899.94   1.94%    2,228.24   2.63%
                                                      模切厂
 5     昆山佳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直销   595.22     1.07%   3,764.85    2.92%    1,942.76   1.99%        -        -
                                                        指定
 6     安洁科技                                       模切厂   直销   932.14     1.67%   3,631.84    2.82%    1,523.52   1.56%    2,349.29   2.77%

 7     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                         经销商   经销   2,172.81   3.89%   3,344.81    2.60%    2,635.89   2.69%    1,513.72   1.78%

 8     凯成科技                                       模切厂   直销   276.26     0.50%   3,206.17    2.49%    4,687.72   4.79%      16.38    0.02%

 9     天津松下电子部品有限公司                       模切厂   直销   493.38     0.88%   3,179.55    2.47%    2,632.96   2.69%    1,587.73   1.87%
       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阿特斯精密
 10                                                   模切厂   直销   152.97     0.27%   2,433.47    1.89%    1,873.31   1.91%        -        -
       电子有限公司
                                                      BOPP
 11    合肥海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直销   1,310.42   2.35%   2,040.70    1.58%    956.29     0.98%    1,137.02   1.34%
                                                      客户
 12    佳值集团                                       模切厂   直销    724.5     1.30%   1,918.11    1.49%    2,419.87   2.47%    2,160.53   2.55%
       东旭巨腾电子材料(句容)有限公司、合立成电子
 13                                                   模切厂   直销   1,002.19   1.80%   1,893.78    1.47%    2,548.99   2.60%    1,682.94   1.98%
       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3-3-1-3-20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客户     交易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类型     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4    上艺工业                                       模切厂   直销   692.66     1.24%   1,440.43   1.12%   1,863.91   1.90%    1,393.23   1.64%

 15    苏州武谊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商   经销    325.2     0.58%   1,439.48   1.12%   661.61     0.69%     350.64    0.42%

 16    南京亚士德科技有限公司                         模切厂   直销    96.01     0.17%   1,328.75   1.03%   309.11     0.32%        -        -
       天津可成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亚迪电子材料
 17                                                   贸易商   经销   704.63     1.26%   1,252.17   0.97%   929.80     0.95%    1,031.82   1.22%
       有限公司
                                                      BOPP
 18    泗洪恒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直销      -         -     1,181.74   0.92%   279.77     0.29%        -        -
                                                      客户
       昆山倍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KUNSHAN MENG
 19                                                   经销商   经销    726.8     1.30%   1,092.23   0.85%   775.93     0.80%     710.32    0.84%
       RUN TRADING CO.,LTD
 20    烟台佳益捷、东莞宏志                           经销商   经销   804.07     1.44%   1,083.86   0.84%   484.62     0.50%     200.04    0.24%

 21    进源新型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模切厂   直销   1,156.92   2.07%      -           -      -         -          -        -

 22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                           模切厂   直销   1,002.74   1.80%   497.85     0.39%    3.36      0.00%        -        -
       NANO STICKING PLASTER PRODUCTION               BOPP
 23                                                            直销   711.71     1.28%   296.56     0.23%      -         -          -        -
       IMPORT JOINT STOCK COMPANY(越南)             客户
                                                      BOPP
 24    振邦电子集团                                            直销   1,114.10   2.00%   1,150.70   0.89%   120.68     0.12%     231.62    0.27%
                                                      客户
 25    南京德星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经销商   经销   523.39     0.94%   538.28     0.42%    457.2     0.47%     291.59    0.35%

 26    重庆精心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贸易商   经销    510.5     0.91%   179.03     0.14%      -         -          -        -
                                                      BOPP
 27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    85.77     0.15%    415.6     0.32%   1,798.86   1.84%    2,105.05   2.48%
                                                      客户
 28    陶陶电子                                       模切厂   直销   129.29     0.23%   1,015.46   0.79%   1,659.85   1.70%    1,973.51   2.33%




                                                               3-3-1-3-20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客户    交易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类型    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BOPP
 29    IMONITOR ELECTRONIC TRADING LLC.                       直销       -        -       203.9     0.16%   1,119.08   1.14%     865.82    1.02%
                                                      客户
       SEKISUI MATERIAL SOLUTIONS CO., LTD 、         BOPP
 30                                                           直销    497.03    0.89%    1,319.94   1.02%   1,021.09   1.04%    1,004.80   1.18%
       SEKISUI TECHNO SHOJI HIGASHI NIHON CO.,LTD     客户
 31    东莞合坤电子有限公司                          贸易商   经销     61.02    0.11%     -30.61        -   919.53     0.94%        -        -

 32    苏州泰迪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经销商   经销    220.81    0.40%    530.73     0.41%   735.26     0.75%     985.49    1.16%

 33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模切厂   直销     36.73    0.07%     86.81     0.07%   709.07     0.73%    1,315.74   1.55%
                                                      BOPP
 34    苏州市锦峰胶粘带厂                                     直销     389.2    0.70%    777.59     0.60%    666.8     0.68%    1,236.58   1.46%
                                                      客户
 35    腾艺科技                                      模切厂   直销    301.03    0.54%    915.53     0.71%   791.85     0.81%    1,365.90   1.61%
 注:东莞合坤电子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销售额为负数,系当期退换货所致。




                                                               3-3-1-3-20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呈稳定增加的态势,各期
前 20 大客户采购发行人商品占比分别为 42.99%、51.52%、53.35%,客户集中度
上升。2018 年 1-6 月份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采购发行人商品占比为 47.84%,有所
下降,主要是大型模切厂商受消费电子季节性影响更大,上半年采购占比较低所
致。

     报告期内,按不同客户类型发行人各期前 20 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客户种类                 占总                占总                占总                 占总
                金额     销售      金额      销售      金额      销售       金额      销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模切厂      13,117.39   23.50   47,936.65   37.20   35,484.80   36.26    21,060.17   24.81

BOPP 客户     3,136.23   5.62    5,693.08    4.42    4,895.32    5.00     6,349.27     7.48

 经销商       9,229.17   16.54   12,426.71   9.64    8,186.23    8.36     8,047.66     9.48

 贸易商       1,215.13   2.18    2,691.66    2.09    1,849.33    1.89     1,031.82     1.22

   总计      26,697.93   47.84   68,689.62   53.35   50,415.68   51.52    36,488.92   42.99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的变动情况主要可以概括为下面几点:

       ①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切客户销售量逐年增加且集中度不断提升:

     2015 年至 2017 年发行人模切客户的销售量大幅增加,前 20 大客户中模切
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1,060.17 万元、35,484.80 万元和 47,936.65 万元,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 68.49%和 35.09%。同时,发行人模切客
户的集中度不断提升,2015 年至 2017 年正美集团和领益科技采购发行人产品占
发行人全部销售收入的比分别为 5.95%、2.57%,9.39%、5.26%,10.58%、8.93%,
逐步成长为发行人第一、二大客户。正美集团和领益科技主要服务于苹果、三星、
华为等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生产商,是行业内知名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生产企
业。

     发行人上述知名模切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凭
借“嵌入式”的研发模式,与终端客户的粘性不断增强,终端客户指定采购商品
的金额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发行人在技术研发、高端生产设备上的持续投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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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行人产品的性能和品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产品获得终端客户的认证,终端客
户指定采购商品的种类持续增多。

     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阿特斯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南京亚士
德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人新增的客户与发行人合作时间较短但销售金额增长较
快也主要是受益于上述两大原因。

     受下游消费电子销售情况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发行人销售收入呈季节性波动
的情况在模切客户中尤为明显。2018 年 1-6 月份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中模切客户
的销售金额为 13,117.39 万元,占总销售金额的比重为 23.50%。

     ② 报告期内发行人 BOPP 客户销售金额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

     随着发行人研发实力的提升和客户认可度的提升,发行人更加专注于消费电
子用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群逐渐向电子级胶粘
材料、功能性薄膜材料及热管理复合材料转移,报告期内薄膜包装材料在发行人
前 20 大客户中的占比基本稳定在 5%左右。2015-2017 年,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
中 BOPP 客户的销售金额逐年减少与发行人整体产品升级、专注于服务终端大客
户及大型模切客户的发展趋势相吻合。

     ③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中经销商的销售金额占比波动不大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中经销商采购金额及占比分别
为 8,047.66 万元(9.48%)、8,186.23(8.36%)和 12,426.71 万元(9.64%),经
销商采购占比基本稳定,销售金额逐年增加与发行人整体销售收入的变动情况相
一致。

     2018 年上半年,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中经销商的销售金额为 9,229.17 万元,
占总销售金额的比重为 16.54%,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经销商客户向发行人采
购的商品中通用类产品占比相对较高,该部分产品受消费电子行业季节性波动影
响相对较小所致。

     ④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中贸易商销售金额整体变化不大,呈略
微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中贸易客户销售金额占比较小,单家客户的


                                 3-3-1-3-20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销售金额变化不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销售规模变化主要受其客户资源及自
身经营情况影响。

     2、结合报告期内前二十大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合作历
史,说明其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口径的前二十大客户一共有 35 家,基本情况如下:

     (1)领益科技

公司名称             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5022 号亚莲好时达工业厂区厂房 3 栋 7
注册地址
                     楼A区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曾芳勤
注册资本             11.10 亿元
                     领益科技是上市公司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002600)的全资子公
                     司。领益科技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消费电子产品精密功能器件产品的设
                     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以自主研发的先进精密模具及生产设备为支撑,
                     凭借多年的行业服务经验和技术积累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终端品牌商保
公司简介及主营       持密切合作,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功能器件产品及一站式解决方案,广
业务                 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类电子
                     产品行业。
                     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功能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模切产
                     品、冲压产品、CNC 产品、紧固件产品和组装产品等应用于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精密功能器件。
                     苹果、华为、 OPPO、VIVO、富士康集团、和硕集团、瑞声科技、蓝
主要客户
                     思科技、伯恩集团、卡士莫、绿点科技、可成集团、金龙机电等

     报告期内,领益科技与发行人进行产品采购的下属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3-3-1-3-20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其中仍在持续经营的公司:

                                                                                                                                        持股
           公司名称            所在地   设立日期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主营业务
                                                                                                                                        比例
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   2014/12/9    18,373.37 万元   18,373.37 万元   CNC 和冲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00.00%
                                                      3,200.00 万美    3,200.00 万美
东莞领汇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   2001/11/13                                     CNC 和冲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00.00%
                                                                 元               元
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   2014/5/19     8,500.00 万元    8,500.00 万元   主要从事精密功能器件的生产加工                  100.00%
郑州领胜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   2015/11/6     5,0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   主要从事模切业务                                100.00%
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市   2015/11/4     4,955.00 万元    4,955.00 万元   主要从事模切业务                                100.00%
领镒(江苏)精密电子制造有限
                               东台市    2014/4/9    30,747.90 万元   30,747.90 万元   主要金属结构件的加工生产                        100.00%
公司
                                                                                       主要为从事模切、冲压及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和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东台市   2013/12/20    3,000.00 万元    3,000.00 万元                                                   100.00%
                                                                                       生产
                                                                                       主要从事模切、冲压及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和生
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   2012/12/10   25,000.00 万元   25,000.00 万元                                                   100.00%
                                                                                       产
                                                                                       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
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   2008/5/26     3,000.00 万元    3,000.00 万元                                                   100.00%
                                                                                       件)
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   2006/5/12     1,650.70 万元    1,650.70 万元   主要从事模切业务                                100.00%
东莞盛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       东莞市   2013/5/10     5,0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   模切、冲压、CNC、紧固件、组装                   100.00%

    因领益科技整体业务整合的原因,其中部分公司在报告期内注销,公司的具体情况及注销的原因如下表所示:

                                                                                                                                        持股
           公司名称            所在地   设立日期      注销日期          注册资本               注销原因              注销前主营业务
                                                                                                                                        比例
                                                                                       为减少管理成本,由成都领      主要从事模切业
领胜电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成都市   2011/11/22   2018 年 5 月     9,435.856 万元                                                   100.00%
                                                                                       益吸收合并成都领胜            务



                                                              3-3-1-3-20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持股
           公司名称            所在地   设立日期     注销日期         注册资本                 注销原因        注销前主营业务
                                                                                                                                  比例
                                                                                    业务整合,全部转移至郑州   主要从事模切业
领胜电子科技(廊坊)有限公司   廊坊市   2012/9/24   2016 年 11 月    315.405 万元                                                100.00%
                                                                                    领胜                       务
                                                                                                               主要从事模切业
苏州领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   2006/9/19   2017 年 3 月       208 万美元   业务整合                                     100.00%
                                                                                                               务
东莞市中焱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                                                                                   主要从事模切业
                               东莞市   2014/8/8    2017 年 11 月      50.00 万元   东莞领益吸收合并                             100.00%
司                                                                                                             务




                                                             3-3-1-3-21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正美集团

                   CYMMETRIK ENTERPRISE CO.,LTD.正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名称
                   “正美集团”)
成立日期           1969 年
                   正美集团成立于 1969 年,位于中国台湾台北。正美提供高端的服务层次,
                   配合客户需求设立生产据点,提供就近服务。除台北外,公司还在上海、
公司简介及主
                   深圳、昆山、烟台、重庆、河南、广东、天津、越南设立生产基地,并在
营业务
                   香港、美国设有办事处。主要产品有标识、保护膜、模切等,产品主要应
                   用于手机、电脑等消费电子。
                   长期服务客户有苹果、惠普、HTC(宏达电子)、Acer( 宏碁)、ASUS
主要客户
                   (华硕)、Foxconn(富士康)等全球知名电子产业。

     报告期内,正美集团与发行人进行产品采购的下属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所在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昆山华冠商标印刷有限公司            1993/4/24       昆山市   1,010 万美元   1,010 万美元
天津正合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2013/7/15       天津市     4,000 万元     4,000 万元
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                1996/1/7        深圳市    400 万美元     400 万美元
河南正茂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2011/7/5        尉氏县     4,000 万元     4,000 万元
重庆正永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2011/2/15       重庆市   10,000 万元     10,000 万元
上海正伟印刷有限公司               1995/12/13       上海市    490 万美元     490 万美元
烟台正展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2007/6/15       烟台市    480 万美元     480 万美元

     (3)安洁科技

公司名称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752,233,872 元
控股股东         吕莉 (27.65%)
实际控制人       吕莉;王春生
                 安洁科技(002635)成立于 1999 年,并于 2011 年登录深交所中小板。
                 安洁科技先后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IATF16949、QC080000、
                 OHSAS18001 等体系认证,已获得苏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市文明单位、
                 吴中实体经济“百强”企业等荣誉,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 AAA
                 级资信企业、江苏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
公司简介及主     安洁科技一直将创新理念贯穿至日常研发生产中,坚信创新是企业发展的
营业务           源动力,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总额 4%-5%。公司注重产学研,注重
                 人才引进;拥有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技术中心、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已通过江苏省著
                 名商标、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等的认证。多年
                 吴中区纳税大户,吴中区优秀总部企业。
                 安洁科技是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内外部功能性器件的重要供应商,专业为智

                                      3-3-1-3-21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能手机、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和智能家居产
                   品等中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提供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和整体解
                   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粘贴类、绝缘类、缓冲类、屏蔽类、遮光类、散
                   热类、导电类和光学胶膜、触控面板、视窗防护玻璃、精密金属零件等。
主要客户           微软、华为、联想等
                   重庆安洁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09 月 28 日,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实缴资本 3,000 万元,是苏州安洁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下属公司情况
                   深圳安洁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000 万元,是苏州安洁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4)东旭巨腾电子材料(句容)有限公司、合立成电子材料(重庆)有限
公司

     东旭巨腾电子材料(句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巨腾(句容)”)、
合立成电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立成(重庆)”)均为盛智有
限公司(PRIME SMART LIMITED) 100%控股的公司,盛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开发、制造及销售笔记本型计算机外壳和手持装置外壳所需物料业务。2016 年
巨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腾国际)增持盛智有限公司股份至 51%成为
东旭巨腾(句容)和合立成(重庆)的实际控制人。巨腾国际自 2000 年成立以
来一直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笔记本型计算机外壳及手持装备外壳业务,是一家专
业 3C 产品机构制造商,其后积极拓展生产线,亦制造及销售 LCD 个人计算机、
数码相机及游戏机的外壳。巨腾国际产品为半制成消费品,大部份交予客户在中
国的厂房作进一步加工,再推广销售予最终用户。

     东旭巨腾(句容)、合立成(重庆)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所在地

东旭巨腾(句容)                2011/3/11      100 万美元     100 万美元       句容市

合立成(重庆)                   2015/7/6       70 万美元      70 万美元       重庆市

       (5)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益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与苏州益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佳值贸易公司
在苏州设立的模切厂,主要从事导电胶布、双面胶带、泡棉胶带及电子产业用胶
带、绝缘、隔热等材料及上胶、贴合、分条、裁切、冲型等模切加工业务。

     佳值贸易公司(Panel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founded.)(以下简称“佳
值集团”)成立于 1974 年,1985 年引进日本技术,在台湾台中以 OEM 方式生


                                         3-3-1-3-21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高性能接着剂,1996 年进入大陆市场,1998 年于广东省设立佳值化工有限公
司从事接着剂的开发与应用;2000 年于广东省东莞市设立东莞佳值贸易有限公
司以扩大华南沿海地区客户的服务,并于上海设立上海益邦贸易有限公司,以扩
大华东地区客户的服务;2002 年于苏州市设立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从事
MYLAR、泡棉、胶带、保护模、脚垫、EMI 类产品的模切加工及 RUBBER、印
刷类产品的生产与加工;2003 年于昆山成立办事处,从事印刷电路板业务的拓
展;2008 年于广东省中山市设立益邦聚氨酯有限公司,从事各种软硬质、高回
弹、自成皮等 PU 成型泡绵的生产。

     报告期内,佳值集团与发行人进行产品采购的下属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                                     实缴
   公司名称                       所在地       注册资本                         股东结构
                     时间                                     资本
                                                                        张 美 智 20.21% ; 朱 珮 萱
苏州佳值电子                                   593.66 万     593.66     19.79%;何铭贤 15.16%;陈
                  2002/7/10       苏州市
工业有限公司                                   美元          万美元     力 彰 15.16% ; 陈 雯 俐
                                                                        14.84%;陈丽玫 14.84%
苏州益邦电子                                   1000 万美     200 万美
                  2003/9/30       苏州市                                李园园 60%;李飞 40%
材料有限公司                                   元            元

     (6)天津松下电子部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津松下电子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地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五支路 1 号

注册资本                 800,000 万日元

实缴资本                 800,000 万日元

股东结构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100%

控股股东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公司本松下集团出资建立的日本独资企业。
                         主要产品为用于电子电器产品的零部件,如片式电阻器、卷线电阻器、
公司简介及主营业         片式电感器、传感器等。产品主要用于手机、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
务                       摄录像机、数码相机、程控交换机、DVD、无绳电话和仪器仪表、汽
                         车等电子设备。产品 70%左右出口到欧美、大洋洲、东南亚地区和返
                         销日本,30%左右在国内销售。

     (7)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阿特斯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阿特思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2 年,是一家集成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当

                                               3-3-1-3-21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前注册资本 3,000 万。拥有深圳、郑州、华东等生产基地及美国、香港、上海等
 办事处,总部座落于深圳博硕工业园。公司主要战略伙伴为华为、OPPO、富士
 康、和硕联合科技、纬创集团(宏基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等全球知名企
 业;主营业务为精密组件、精密功能组件、自动化工装器具、自动化设备等。

                    成立                         注册       实缴                     实际控
  公司名称                        所在地                               股东结构
                    时间                         资本       资本                       制人
                              深圳市龙岗区
深圳市阿特斯
                              龙岗街道同乐                          徐思通 70.00%;
精密电子有限     2012/7/27                      1,000 万   500 万                   徐思通
                              社区水田路 26                         王琳 30.00%
公司
                              号
                                                                    深圳市摩锐科技
                                                                    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
深圳市博硕科                                                        51.00%;深圳市
                              龙岗街道同乐
技有限责任公     2016/8/26                      3,000 万   —       鸿德诚科技合伙 徐思通
                              社区水田路 26
司                                                                  企业(有限合伙)
                              号
                                                                    30.00%;徐思通
                                                                    19.00%

      (8)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8 日

 实际控制人          朱凌瑞

 注册资本            30 万

 实缴资本            30 万

 股东结构            朱凌瑞 49%;陈荣 51%
                     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纸箱;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主营业务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进源新型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进源新型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2 月 26 日

 实际控制人         付彪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0元

 股东结构           付彪 40%;谷雨 32%;朱凌瑞 18%;顾剑峰 10%
                    新材料及胶粘剂的研发与技术转让;生产、加工、销售:压敏胶带、保护膜、
 主营业务           离型纸及其生产设备、人工合成石墨导热膜材料;分切、裁切、模切加工高性
                    能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3-1-3-21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0)上艺工业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原艺电子科技(上海)上海有限公司、荣艺电子科
技(重庆)有限公司均是上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公司。

公司名称           上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总额           2,900 万新台币
实收资本额         2,900 万新台币
核准设立日期       1985 年 3 月 4 日
公司所在地         桃园市龟山区大华里文化五路 109 号 1 楼
                   上艺工业(股份)在三十余年中服务电子相关产业包含 PC 产业、通讯产
公司简介及主       业及电子产业、至目前光电产业,上艺于 2003 年取得 ISO9000 2000 年版,
营业务             2005 年推行 RoHS GP 环境管理,于 2005 年获华硕 GA 供应商认证,并先
                   后在深圳、福州、中山、昆山、上海设厂服务相关客户。
                   华硕、鸿海、奇美、广达、技嘉、大众、英业达、仁宝、纬创、虹光、应
主要客户
                   宏、华宇等

     报告期内,上艺工业与发行人进行产品采购的下属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时间
                                                            1,666.95 万美   1,666.95 万美
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                   2001/7/4    昆山市
                                                                       元              元
原艺电子科技(上海)上海有
                                       2005/9/15   上海市     250 万美元       250 万美元
限公司
荣艺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
                                       2011/6/23   重庆市         540 万            540 万
司

     (11)重庆凯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凯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         重庆市

注册资本       1,794.2583 万

实缴资本       640 万

股东结构       梁志成 31.9%、王一平 9.31%、胡勇华 3.17%、张蓉 2.69%、高梦颖 1.27%等
               凯成科技是一家专注于膜材料生产,环保纸塑生产,创意设计、精工印刷及
               精品包装于一体的综合型科技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膜材料产品,环保纸塑
               产品,以及包装彩盒、彩箱、精品盒、纸袋、3D 胶片盒、精装书、吊卡、说
公司简介及
               明书、贴纸等中高档印刷产品等。凯成科技现有东莞、重庆、贵阳、泰州、
主营业务
               苏州、佛山、河内(越南)、胡志明(越南)、印度(金奈)9 大现代化生
               产基地,以及库比蒂诺(美国)、香港、上海 3 个办事处,下设库比蒂诺(美
               国)、东莞、重庆三大研发中心。


                                           3-3-1-3-21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主要客户       富士康等代工厂商及联想、戴尔、宏基、美的等消费电子、家用电器生产商。
下属公司情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
况             元,实缴资本 2911.846 万元,是重庆凯成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

     (12)昆山佳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Jia Yun Xing Technology Co.,ltd

公司名称                 昆山佳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

实缴资本                 200 万

实际控制人               何成

控股股东                 尹相伟

股东结构                 尹相伟 35%;刘益堂 35%;何成 30%
                         从事电子产品、塑胶制品、胶粘制品、模切材料、五金材料、包装材
主营业务
                         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昆山佳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模切厂丝艾产品标识(苏州)有限公司指定
的采购渠道。

     为方便下游客户美元交易的需求,2013 年 4 月昆山佳运兴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在香港设立 Jia Yun Xing Technology Co.,ltd,配合昆山佳运兴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进行保税区业务。

     (13)南京亚士德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亚士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亚士德)于 2012 年 2 月加入富
士康科技集团,是间接持有富士康大股东中坚企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鸿海精
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

公司名称                 南京亚士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4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350 万美元

实缴资本                 300 万美元

实际控制人               富士康集团

股东结构                 香港创新系统整合有限公司 100%




                                              3-3-1-3-21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4)惠州陶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德丰印业有限公司、天津陶陶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东结构          公司简介及主营业务
                                              陶开营         陶陶电子始创建于 1999 年。是一家跨
惠州陶陶电子
                  2014/5/26     500 万        75%;陶开      地域的综合性印刷企业,企业规模实力
科技有限公司
                                              晓 25%         不断壮大,业务范围遍及长三角、越南
                                              陶开营         等地。2007 年初在东丽京津塘机场高
天津德丰印业
                  2015/3/23     300 万        90%;卓雪      速口附近新建厂房,占地面积 1.3 万平
有限公司
                                              微 10%         米。多年来凭借整体实力相继与三星、
                                                             大宇电子、大宇微波、LG、宝洁工业、
                                                             等诸多世界着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
                                                             关系。公司下设不干胶商标工厂:铜板,
                                                             电子标签,防伪标签,易碎标签,物流
天津陶陶国际
                                                             标签,模内标签,水晶标签等;丝网面
贸易有限公司
                                              陶开坤         板工厂: PC/ PVC/ PP/ PET 面板。薄
(曾用名:天      2007/4/29     5,000 万
                                              100%           膜开关,电器铭牌等;模切成型工厂:
津滨海陶陶印
                                                             精密电子模切,胶带模切,单面工业胶
刷有限公司)
                                                             带,LCD 背光源模切,PE/PVC 保护膜,
                                                             静电保护膜,泡膜模切等;胶印工厂:
                                                             说明书,表单,彩色样本等均应用于各
                                                             行各业。

        (15)苏州滕艺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滕艺科技有限公司、星辰科技有限公司、
 滕艺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滕艺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滕艺科技有限公司、星辰科技有限公司、滕艺
 科技有限公司是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星辰科技有限公司为苏州滕艺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滕艺)香港办事处,2015 年及之前主要从事苏州滕
 艺的境外业务,2016 年相关业务转移至滕艺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苏州滕艺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滕艺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
 示:

                成立          注册         实缴
 公司名称                                              股东结构              主营业务
                日期          资本         资本
                                                     GALAXY        笔记本电脑零组件、太阳能光电
苏州滕艺
                          400 万     400 万美        STAR          模组、光学薄模、LCD 背光模
科技有限     2006/5/31
                          美元       元              GROUP LTD     组背胶、裁切、冲制、组装加工
公司                                                 100%          及精密蚀刻模具激光雕刻加工
                                                     STAR          研发、生产、加工笔记本电脑
重庆滕艺                                             BLOOM         零组件、太阳能光电模组、光
                          210 万     104.4982
科技有限     2013/2/20                               GROUP         学薄膜、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
                          美元       万美元
公司                                                 TRADING       零组件及精密模具,销售本公
                                                     LTD 100%      司生产的产品


                                             3-3-1-3-21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6)天津可成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亚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可成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可成)和东莞市亚迪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市亚迪)同为何蓉控制下的公司。

               成立      注册       实缴
公司名称                                           股东结构             主营业务
               时间      资本       资本
                                                                 保护胶带、双面胶带、单
                                                何蓉 60%;何辉
                                                                 面胶带、离型材料的切割
天津可成     2005/8/9    50 万      50 万       20%;何俊才
                                                                 加工;自营产品的进出口
                                                20%
                                                                 业务
东莞市亚                                        何蓉 90%;何俊   产销:电子材料、胶粘制
             2006/10/9   350 万     100 万
迪                                              才 10%           品;货物进出口

     (17)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7 月 26 日

注册地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田心社区金田路 352 号

实际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

注册资本                   12,948.3 万元

实缴资本                   9,390 万元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吴加维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86)创立于 2004 年
                           7 月 26 日,前身为深圳市智动力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登录深交所创业板。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为知名品牌手机、电子数码产品提供功能
                           性器件产品的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粘贴、固定功能器件,
公司简介及主营业务
                           缓冲、密封功能器件,导电、屏蔽功能器件,绝缘功能器件,
                           导热、散热功能器件,加强、保强功能器件等功能性器件。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先进的研发及技术水平;公司
                           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08、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
主要客户                   应用终端包括:联想,富士康,三星,伟创力,比亚迪等。

     (18)振邦电子集团

     振邦电子集团由天津兴振邦电子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振
邦”)、苏州和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卓邦包装制品厂(以下简称“深圳
市卓邦”)、振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振邦电子(越南)有限公司、深圳晫
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晫邦实业”)、深圳智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
集团总部位于中国电子生产基地深圳。集团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模切材料的原材

                                        3-3-1-3-21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料、胶水、汽车后市场应用产品。目前天津公司辐射华北东北区域市场,拥有电
子事业部、汽车事业部两大事业部。

     报告期内,振邦电子集团与发行人进行产品采购的下属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股东结构
                                                                  汪德钰 80.00%;汪德艳
天津兴振邦           2015/7/8                50 万        50 万
                                                                  20.00%
深圳市卓邦          2002/8/15                30 万          —    汪德钰 100%

晫邦实业            1998/4/28         100 万元          50 万元   郑缤云 100%

     (19)合肥海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合肥海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30 万

实缴资本            130 万

股东结构            周海波 66.67%;金萍 33.33%

实际控制人          周海波
                    胶带、薄膜、胶水、印刷耗材、仪器仪表、阀门、标准零部件、机电产
主营业务            品销售;啤酒饮料机械设备、食品机械及配件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
                    管道工程。

     (20)苏州市锦峰胶粘带厂

公司名称                   苏州市锦峰胶粘带厂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7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

实缴资本                   200 万

股东结构                   华炳文 100%
                           生产、销售:压敏胶、胶带。销售:包装材料、劳保用品、胶粘
主营业务
                           制品、塑料制品。

     (21)泗洪恒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泗洪恒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1 日

注销时间                 2018 年 5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 万


                                          3-3-1-3-21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实缴资本                 50 万

股东结构                 李成梅 100%

主营业务                 加工、销售:纸质包装材料、胶带

       (22)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实缴资本      21,375 万元
              世骏(香港)有限公司;江门市卓誉投资有限公司;景顺(天津)股权投资基
股东结构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市承胜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鼎恒瑞吉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江门志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研发、生产和销售:涂料及其配套使用产品,化工原料,树脂、固化剂、稀释
              剂和粘合剂,油墨及辅助配套材料,危险化学品,涂装设备及工具,建筑粘结
主营业务
              固定材料、保温材料及其配套产品、纤维增强材料、饰面材料、保温装饰板及
              其配套产品,涂装技术服务。
注:未取得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东的持股比例,上述信息亦并未对外公布。

       (23)SEKISUI TECHNO SHOJI HIGASHI NIHON CO.,LTD、SEKISUI
MATERIAL SOLUTION CO.,LTD

       SEKISUI TECHNO SHOJI HIGASHI NIHON CO.,LTD 和 SEKISUI
MATERIAL SOLUTION CO.,LTD (以下简称“SEKISUI ”)是由积水化学工
业株式会社 100%持股的公司。

       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SEKISUI CHEMICAL CO., LTD.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成立                        1947 年 3 月 3 日

资本金                      1,000.02 亿日元

代表董事长                  髙下 贞二

销售额                      11,074.29 亿日元(2018 年 3 月期 合并报表)

营业利润                    992.31 亿日元(2018 年 3 月期 合并报表)

经常利润                    939.29 亿日元(2018 年 3 月期 合并报表)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本
                            634.59 亿日元(2018 年 3 月期 合并报表)
期纯利润
总部                        日本大阪市北区西天满 2-4-4




                                          3-3-1-3-22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4)NANO STICKING PLASTER PRODUCTION IMPORT JOINT
STOCK COMPANY

              NANO STICKING PLASTER PRODUCTION IMPORT JOINT STOCK
公司名称
              COMPANY
              41/1K Tran Van Muoi Street,Xuan Thoi Dong Ward,Hoc Mon District,Ho Chi
注册地址
              Minh City,VietNam
法定代表人    Pham Xuan Hong(范春洪)
注册资本      30 亿越南盾
              Pham Xuan Hong(范春洪)60%;Pham anh tuan(范英俊)33.33%;Vu Dai Phong
股东结构
              (武大风)6.67%

       (25)IMONITOR ELECTRONIC TRADING LLC.

       IMONITOR ELECTRONIC TRADING LLC.是发行人的直销客户,2015 年开
始采购发行人的产品,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为发行人的第 20 大客户、第 16 大
客户。

       (26)泰邦电子

       太仓泰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泰邦”)和合肥泰邦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泰邦”)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曹群、陆敏洁。

公司       成立                      注册     实缴
                         注册地                          股东结构           主营业务
名称       时间                      资本     资本
                                                                     电子产品的研发;经销电
太仓                 太仓市双凤      500      500     曹群 50%;陆
       2011/7/22                                                     子材料、胶带、塑料制品、
泰邦                 镇庆丰村        万       万      敏洁 50%
                                                                     化工原料
                     安徽省合肥                                      封箱胶带、美纹纸胶带、
                     市肥西县桃                       曹群 25%;黄   双面胶带、保护膜、缠绕
合肥                 花镇顺和社                       红燕 25%;陆   膜、铝箔麦拉、增光片、
       2013/10/23                    50 万    50 万
泰邦                 区顺和家园                       敏洁 25%;     扩散片、复合膜销售;电
                     南区 2 幢 306                    姚君宇 25%     子及光学材料的研发与销
                     室                                              售

       (27)昆山合晶永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合晶永电子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斯恒电
子有限公司(2018 年退出)

       昆山合晶永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合晶永”)和江苏合晶永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合晶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红进。




                                           3-3-1-3-22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司                                     注册    实缴      股东
            成立时间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名称                                     资本    资本      结构
                                                                      电子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
                                                           张红
                          周市镇青阳                                  险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
昆山合                                                     50%;杨
            2011/4/6      北路 319 号 7   50 万   50 万               五金配件、办公用品的销售;
晶永                                                       红进
                          号房                                        以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道路
                                                           50%
                                                                      普通货物运输。
                                                                      电子材料、化工产品(除监控
                                                                      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
                                                           张红
                          东台经济开                                  学品)、金属材料(国家有专
江苏合                                    1000             50%;杨
            2017/8/29     发区迎宾大              50 万               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机
晶永                                      万               红进
                          道 10-9 号                                  械设备(除电动三轮车、汽
                                                           50%
                                                                      车)、五金配件、办公用品销
                                                                      售

      昆山合晶永自 2011 年成立以来成为发行人的经销商,2013 年为服务东莞地
 区的客户,昆山合晶永实际控制人与赵浩东共同出资设立东莞市斯恒电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莞市斯恒”),共同从事发行人经销商的业务。2018 年 4 月,
 杨红进、赵浩东将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何小林,东莞市斯恒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小
 林,东莞市斯恒变更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再从事发行人经销商的
 业务。

      2017 年,为服务东台地区的客户,昆山合晶永股东张红、杨红进共同出资
 设立江苏合晶永,共同从事发行人经销商的业务。

      (28)苏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上动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上动力”)和东莞上动力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上动力”)均为发行人前员工金殿松实际
 控制并经营的公司。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       股东结构             主营业务
                                                                     研发胶粘新材料、电子产品;
                            太仓市经                                 经销电子材料、胶带、非危险
                                                      沈 晓 兰
 苏州上动                   济开发区                                 性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金属
             2015/2/12                       150 万   87%;裴昌
 力                         北京西路                                 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
                                                      瑞 13%
                            6号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东莞市长                                 研发及技术转让、销售:纳米
                                                      王 金 可
                            安镇乌沙                                 材料、胶粘材料、电子产品、
                                                      56%;金殿
 东莞上动                   社区民二                                 电子材料、胶带、化工产品(不
             2017/1/17                       100 万   松 34%;
 力                         路 4 号民                                含危险化学品)、塑胶制品、
                                                      沈 晓 兰
                            企工业园                                 金属材料、通用机械设备;货物
                                                      10%
                            B3 号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3-3-1-3-22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9)烟台佳益捷和东莞宏志

     烟台佳益捷胶粘材料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宏志电子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前销
售总监王宏实际控制并经营的公司。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     股东结构        主营业务
烟台佳益                      山东省烟台市                                 加工:胶带、保护膜;
捷胶粘材                      经济技术开发                     倪 志 青    销售:胶带、保护膜、
              2015/5/22                              200 万
料有限公                      区秦淮河路 197                   100%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司                            号内 1 号一层                                包装材料及设备
                                                                           产销:电子产品、电
                              东莞市长安镇                                 子材料、纸塑材料、
东莞市宏                                                       王     宏
                              乌沙社区步步                                 导电材料、绝缘材料、
志电子有      2016/11/11                             100 万    96% ; 彭
                              高大道 124 号 A                              泡棉、纸制品、五金
限公司                                                         艳 4%
                              栋一楼 2028                                  配件;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30)昆山倍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KUNSHAN MENG RUN TRADING
CO.,LTD

     昆山倍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倍展”)和 KUNSHAN MENG
RUN TRADING CO.,LTD(以下简称“昆山盟润”)均为陈杰实际控制并经营的
公司。

     为方便下游客户美元交易的需求,2013 年 4 月,昆山倍展实际控制人陈杰
与台湾居民刘云泙在昆山市保税区注册公司昆山盟润,配合昆山倍展下游客户进
行保税区业务。2018 年,因昆山倍展相关业务减少的原因,昆山盟润目前正在
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       成立                       注册        实缴       股东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名称       时间                       资本        资本       结构
                         昆山市张                                      胶粘制品、海绵、泡棉垫片、
                         浦镇亲和                             陈杰     铜箔、铝箔垫片、绝缘材料、
昆山倍展    2013/3/7                  500 万      10 万
                         路 796 号                            100%     橡胶垫片的销售:货物及技
                         2 号房                                        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综保
                                                                       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
                         江苏省昆                                      代理:综保区内的商务咨询
昆山盟润                 山开发区                             刘云泙   服务;汽车零部件、橡塑胶
            2013/4/1                  10 万美     10 万美
(注销                   第三大道                             (台湾) 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9                         元          元
中)                     1 号房                               100%     化学品及易制毒产品)、粘
                         101 室                                        胶制品的批发、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
                                                                       关配套业务。


                                              3-3-1-3-22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1)苏州泰迪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泰迪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22 日
注册地               苏州高新区联港路 569 号
注册资本             500 万
实缴资本             100 万
股东结构             巫中镇 90%;高玉兰 10%
实际控制人           巫中镇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防
主营业务             静电制品、包装材料;销售:电子材料、胶粘带制品、光学膜、多功能
                     涂层复合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2)南京德星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京德星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地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 12 号科创基地 111 室

注册资本        101 万

实缴资本        101 万

股东结构        陈阳桃 45.00%;王军 35.00%;李明翰 20.00%

实际控制人      陈阳桃
                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控制系统研发、销售、安装;
主营业务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包装材料、涂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
                国内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3)重庆精心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精心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7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

股东结构            曹继祥 100%

实际控制人          曹继祥
                    销售:电子材料、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
主营业务
                    机械设备、五金配件、办公用品;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34)苏州武谊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武谊贸易有限公司



                                          3-3-1-3-22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成立时间                 2007 年 5 月 24 日

注册地                   苏州市西环路 2718 号 506-1 室

注册资本                 21 万美元

实缴资本                 21 万美元

股东结构                 陈宏斌 100%

实际控制人               陈宏斌
                         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五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塑料制
主营业务                 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
                         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5)东莞合坤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莞合坤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3 月 22 日

注册地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步步高大道 124 号厂房 A 栋 2021

注册资本                 200 万

实缴资本                 200 万

股东结构                 张丰 50%;黄瑞林 50%

实际控制人               张丰
                         产销:电子产品、电子材料、纸塑材料、导电材料、绝缘材料、泡棉、
主营业务
                         纸制品、五金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东莞宏志和烟台佳益捷的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前副总经
理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二十大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各期变动与发行人下游行业的变动情况以
及发行人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相符,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除东莞宏志和烟台佳益捷的实际控制人为前副总经理外,报
告期内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3-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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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下游终端客户建立了直接联系,并根据
客户的要求研发,然后终端客户指定模切厂向公司采购。请发行人详细披露发
行人通过其供应商认证的下游终端客户名称、认证时间、认证产品;采用前述“嵌
入式研发”合作模式的下游终端客户及其指定模切厂名称,采购价格的确定方式,
指定采购模式下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指定采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指定采
购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例,指定采购的产品与非指定采购的同类产品在定价、
退换货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了解终端指定采购的业务流程、报价机制、
退换货政策等情况;

     2、查阅终端客户的产品用料图纸等资料,验证终端认证的真实性;

     3、查阅发行人与终端客户报价、发行人与模切厂报价的往来邮件,验证发
行人指定采购模式下和非指定采购模式下的报价情况及差异;

     4、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了解终端指定采购模式等行业惯例;

     5、查阅指定采购产品销售明细,与非指定采购产品销售明细对比。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请发行人详细披露发行人通过其供应商认证的下游终端客户名称、认证
时间、认证产品

     发行人通过终端客户认证的产品均为发行人产品中属于上述情况的商品主
要为:

  终端
            认证时间     认证产品料号                      产品分类
  客户
             2015 年      SDK****C-1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5 年      SDK****C-1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6 年      SDK****X2            电子级胶粘材料-光学级压敏胶制品
  苹果
             2016 年     SDK**T-HC-4S          功能性薄膜材料-光学功能薄膜

             2016 年     SDK*****P-R8          电子级胶粘材料-高性能压敏胶制品

             2017 年      SDK**K**J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3-3-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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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端
            认证时间         认证产品料号                       产品分类
  客户
             2017 年         SDK2K**B-J2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7 年         SDK****HC-4            功能性薄膜材料-功能保护材料

             2017 年          SDK**K**T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5 年      SDK****HC-EB(E9)        功能性薄膜材料-功能保护材料

             2015 年          SDK****W              功能性薄膜材料-功能保护材料
  三星
             2015 年           SDK****A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6 年          SDK****W-L            功能性薄膜材料-功能保护材料

             2017 年         SDK****TP-HC           功能性薄膜材料-功能保护材料

                                                    功能性薄膜材料-功能保护材料
  华为       2017 年          SDK****SF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7 年         SDK****TP-HC           功能性薄膜材料-功能保护材料

             2015 年         SDK GS**A3-T           热管理复合材料-人工石墨散热材料
 OPPO
             2016 年         SDK GS**C3-T           热管理复合材料-人工石墨散热材料

   LG        2017 年          SDK HGS**              热管理复合材料-人工石墨散热材料

             2015 年           GS**A*-Y              热管理复合材料-人工石墨散热材料

             2015 年           GS**A*-Y              热管理复合材料-人工石墨散热材料

             2015 年         TR-****-LLLP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5 年       TR-****-LLLG 蓝-2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5 年         TR-****-LLLG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松下       2015 年      TR-****-LLLP(蓝)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5 年          SDKTA***P              电子级胶粘材料-高性能压敏胶制品

             2015 年          SDKTA***P              电子级胶粘材料-高性能压敏胶制品

             2015 年         TR-****-LLLG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2015 年           GS**C*-Y              热管理复合材料-人工石墨散热材料

             2016 年     SDK****P(SDK25T-T2)       电子级胶粘材料-高性能压敏胶制品

             2015 年          SDK****F2                功能性薄膜材料-精密保护材料

  中兴       2016 年        SDK****GSF6-M                电子级胶粘材料-屏蔽材料

             2016 年         SDK*****B-1             电子级胶粘材料-高性能压敏胶制品
注 1:披露口径为报告期内发生交易且达到规模量产的产品;
注 2:一个料号下对应不同膜厚的多款产品,因发行人产品细分种类较多,细分产品认证数
量较多,此处将同一种类的产品合并列示



                                      3-3-1-3-22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采用前述“嵌入式研发”合作模式的下游终端客户及其指定模切厂名称,
采购价格的确定方式,指定采购模式下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终端客户                   料号                         终端指定采购的客户
                                                      深圳市阿特斯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SDK*5**C-*                  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SDK*7**C-*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亚士德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华冠商标印刷有限公司
                                                          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正伟印刷有限公司
                                                        天津正合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SDK****X2
                                                        河南正茂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重庆凯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华冠商标印刷有限公司
                                                        河南正茂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苹果
                                                          上海正伟印刷有限公司
                         SDK**T-HC-4S
                                                          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
                                                        天津正合精密印刷有限公司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SDK*****P-R8
                                                        昆山华冠商标印刷有限公司
                                                        南京亚士德科技有限公司
                          SDK**K**J
                                                      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亚士德科技有限公司
                         SDK2K**B-J2
                                                      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市凯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SDK****HC-4
                                                          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SDK**K**T
                                                      深圳市鑫宏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华为                 SDK****TP-HC
                                                      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3-1-3-22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终端客户                   料号                         终端指定采购的客户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DK****SF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DK****TP-HC                 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GS**A*-T
    OPPO                                                深圳市津田电子有限公司
                           GS**C*-T                     深圳市津田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市升冠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惠州陶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DK****HC-EB(E9)            三星爱商(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德丰印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升冠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SDK****W
    三星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陶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DK****A
                                                          天津德丰印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升冠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惠州陶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DK****W-L
                                                 三星爱商(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韩国 BOYD KOREA
     LG             SDK FTR(HGS)**              BOYD Vietnam Corporation(越南)
                                                  宝依德精密模切(无锡)有限公司
                           GS**A3-*
                           GS**A8-*
                         TR-****-LLLP
                    TR-****-LLLG 蓝-2
                         TR-****-LLLG
    松下            TR-****-LLLP(蓝)                      天津松下电子部
                          SDK*A**1P
                          SDK*A**2P
                         TR-****-LLLG
                           GS**C*-Y
                 SDK****P(SDK**T-T*)


                                        3-3-1-3-22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终端客户                   料号                         终端指定采购的客户
                                                   深圳市生利科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SDK****F2
                                                         深圳市德彩光电有限公司
    中兴
                         SDK****GSF6-M                   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
                          SDK*****B-1                  东莞市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终端指定采购模式下,发行人销售至模切厂的商品,由发行人销售部门先向
终端客户报价并协商形成该料号产品的价格区间,然后在该价格区间内发行人与
模切厂再依据市场水平协商确定价格。在指定采购模式下,终端客户并不直接与
发行人进行商品买卖,仍然由发行人与模切厂签订合同。除价格形成机制有所差
别外,其他与一般商品采购模式基本相同。

     3、指定采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终端客户指定采购的业务模式符合行业惯例,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领益科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提到了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采购模式:原材料由领益科技自行采购,部分供应商由终端品牌客户指定或
建议的范围内选择。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及其物料的认证评估、物料价格和品质
确定、供货时间安排。

     领益科技供应商选择包括公开询价对比和由客户建议或指定等方式,在保证
产品质量的情况下,领益科技选择价格偏低的供应商作为材料供应商,或在合理
区间内与指定或建议供应商依据市场水平协商材料价格。领益科技原材料类型较
多,且各类原材料品种型号数量众多,与同行业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种类数量存在
差异,但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数据,领益科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与同
行业保持一致,报告期原材料采购价格在正常合理的范围内。

     由此可见,终端指定采购在消费电子下游材料供应商中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采
购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4、指定采购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例,指定采购的产品与非指定采购的同
类产品在定价、退换货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指定采购商品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占比如下所示:




                                         3-3-1-3-2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BOPP
       年度              指定采购金额        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
                                                                        产品除外)的比
2018 年 1-6 月份                2,808.69                   5.03%                     8.45%

    2017 年度                  24,867.50                  19.29%                   29.74%

    2016 年度                  19,613.91                  20.04%                   29.86%

    2015 年度                   3,738.96                   4.40%                     6.98%

     指定采购和非指定采购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定价机制上,在指定采购模式下发
行人直接与终端客户报价,形成的最终商品价格将作为模切厂采购该种料号产品
的指导价格,这种模式下发行人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而一般的商品采购则由发
行人向模切厂报价,此时模切厂有较大议价空间。除此之外指定采购和非指定采
购没有退换货等其他差异。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指定采购模式符合行业惯例,且指定采购的产品与非指定采购的同类产品在
定价机制上有所差别,但在退换货上不存在差异。

     (三)发行人通过经销途径进行销售的,补充说明发行人经销商最终销售
情况及各经销商最终实际客户的名称及采购金额。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取得报告期内经销商采购发行人商品明细,了
解经销商采购商品的种类及服务客户、商品销售等情况;

     2、实地走访并访谈发行人经销商的实际控制人,了解其主要从业经历和社
会资源并获取报告内经销商的主要财务数据和各期库存商品情况;

     3、获取发行人经销商各期销售客户清单及销售金额,并与经销商采购发行
人商品情况、经销商各期库存情况以及经销商主要材料数据进行对比;

     4、走访经销商主要客户,访谈主要客户的实际控制人、采购部门负责人或
财务负责人等了解经销商与其进行商品销售的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本所律师重点核查了发行人前 20 大客户中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实现情况,主

                                           3-3-1-3-2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要包括泰邦电子、合晶永、上动力、东莞宏志、烟台佳益捷、苏州泰迪斯、昆山
倍展和南京德兴邦。上述经销商的具体商品销售情况如下:

       1、泰邦电子

       报告期内,太仓泰邦和合肥泰邦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种类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太仓泰邦                     2,069.52           4,650.19            3,417.01      2,980.69

       合肥泰邦                       424.86             525.25             233.39         339.52

       报告期内太仓泰邦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总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鼎兴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355.43                  16.40%

  2     昆山锦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84.96                  13.14%

  3     昆山正已电子有限公司                                       73.72                   3.40%

  4     苏州祥美电子有限公司                                       71.74                   3.31%

  5     昆山弗朗迪电子有限公司                                     49.99                   2.31%

  6     昆山锦悦电子有限公司                                       48.51                   2.24%

  7     昆山联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28                   2.13%

  8     昆山世合辰精密电子厂                                       45.93                   2.12%

  9     昆山嘉祥电子有限公司                                       36.14                   1.67%

 10     昆山恒铼电子有限公司                                       34.52                   1.59%

                           合计                               1,047.22                    48.31%

                                         2017 年度

  1     昆山恒铼电子有限公司                                      549.41                   9.74%

  2     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4.09                   3.62%

  3     苏州华尔迪胶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54.91                   2.75%

  4     昆山世合辰精密电子厂                                      134.76                   2.39%

  5     太仓博艺电子有限公司                                      108.37                   1.92%

  6     昆山联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5.73                   1.87%

                                         3-3-1-3-23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营业总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比例
  7     昆山锦悦电子有限公司                                97.16               1.72%

  8     昆山威斯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94.18               1.67%

  9     昆山瑞崴电子有限公司                                91.17               1.62%

                           合计                          1,539.78              27.29%

                                       2016 年度

  1     昆山兆鸿电子有限公司                             2,250.67              57.15%

  2     昆山龙仕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15.04               2.92%

  3     昆山锦悦电子有限公司                               131.60               3.34%

  4     苏州宝丽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11.83               2.84%

  5     苏州华尔迪胶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02.01               2.59%

  6     苏州祥美电子有限公司                               108.81               2.76%

  7     昆山福瑞达电子包装有限公司                          64.82               1.65%

  8     昆山弗朗迪电子有限公司                              51.06               1.30%

  9     昆山嘉祥电子有限公司                                30.60               0.78%

 10     昆山锐翔电子工业制品有限公司                        28.55               0.72%

                           合计                          2,994.99              76.05%

                                       2015 年度

  1     苏州市瑞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90.12               8.48%

  2     昆山龙仕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48.41               7.26%

  3     昆山锐翔电子工业制品有限公司                       174.31               5.09%

  4     苏州宝丽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69.68               4.96%

  5     昆山威斯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1.23               2.96%

  6     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14               2.87%

  7     昆山锦悦电子有限公司                                94.81               2.77%

  8     苏州创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4.16               2.75%

  9     太仓华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4.66               1.89%

 10     苏州艾达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8.99               1.43%

                           合计                          1,384.51              40.46%

       上表可以看出太仓泰邦的销售客户大多为苏州地区的中小型模切厂商,且报
告期内客户群较为稳定。


                                       3-3-1-3-23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报告期内合肥泰邦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合肥美凯电子有限公司                              132.81                   37.26%

  2     舒城胜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16                12.95%

  3     安徽铭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1.51                 8.84%

  4     合肥新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8.74                 8.06%

  6     安徽云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4                 5.65%

  7     合肥钱锋特殊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15.01                 4.21%

  8     安徽永桦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0.88                 3.05%

                           合计                           285.23                   80.02%

                                       2017 年度

  1     合肥美凯电子有限公司                              377.80                   33.92%

  2     舒城胜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97                 5.65%

  3     安徽永桦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7.13                 5.13%

  4     安徽铭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4.40                 4.88%

  5     安徽云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67                 4.46%

  6     合肥新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7.40                 4.26%

  7     合肥卉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3.04                 3.86%

  8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32.02                 2.87%

  9     合肥钱锋特殊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25.03                 2.25%

 10     安徽山宁发光科技有限公司                              24.35                 2.19%

                           合计                           773.81                   69.48%

                                       2016 年度

  1     合肥美凯电子有限公司                              117.89                   21.75%

  2     合肥新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4.20                10.00%

  3     安徽永桦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3.35                 6.15%

  4     合肥钱锋特殊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30.93                 5.70%

  5     安徽云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4.48                 2.67%

  6     安徽铭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05                 2.59%



                                      3-3-1-3-23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8      安徽康顺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24                  2.26%

  9      合肥卉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95                  2.20%

 10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11.84                  2.18%

                           合计                         314.29                    57.97%

                                       2015 年度

  1      合肥美凯电子有限公司                           149.18                    29.36%

  2      合肥新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8.40                 11.49%

  3      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76                  7.23%

  4      安徽云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2.74                  2.51%

  5      安徽永桦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1.57                  2.28%

  6      合肥铭宇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94                  2.15%

  7      合肥卉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84                  2.13%

  8      安徽铭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53                  2.07%

  9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10.36                  2.04%

 10      重庆升越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5                  1.98%

                           合计                         321.37                    63.25%

      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合肥泰邦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最终销售情况及主要
客户的采购金额。合肥泰邦的销售客户多为安徽地区的中小型模切厂商,且报告
期内客户群较为稳定。

       2、昆山合晶永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合晶永电子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斯恒电子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昆山合晶永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合晶永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
东莞市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昆山合晶永                 1,414.04     3,326.54            1,767.98             1,393.93

江苏合晶永                 1,093.67       580.67

东莞市斯恒                                  -0.75             131.95               834.31
注:2017 年,东莞市斯恒销售数据为负是因为调货所致


                                       3-3-1-3-23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报告期内昆山合晶永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昆山联众华电子有限公司                          157.15                   13.78%

  2     昆山金合捷电子有限公司                           93.47                    8.20%

  3     昆山德川电子有限公司                             85.33                    7.48%

  4     昆山同钰电子有限公司                             81.83                    7.18%

  5     吴江市申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80.19                    7.03%

                           合计                         497.97                   43.68%

                                       2017 年度

  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80.16                  33.28%

  2     昆山佑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87.69                    4.88%

  3     昆山联众华电子有限公司                          179.34                    4.66%

  4     昆山恒永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1.66                    3.68%

  5     昆山鸿顺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7.39                    2.79%

  6     吴江市申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06.72                    2.77%

  7     昆山伟镇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105.58                    2.74%

  8     昆山金合捷电子有限公司                          100.82                    2.62%

  9     昆山海鑫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80.93                    2.10%

 10     昆山贝莱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6.82                    2.00%

                           合计                        2,367.09                  61.54%

                                       2016 年度

  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06.15                   24.50%

  2     昆山联众华电子有限公司                          193.13                    7.81%

  3     昆山鸿顺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7.98                    4.77%

  4     昆山宇成电子有限公司                             99.46                    4.02%

  5     昆山伟镇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97.97                    3.96%

  6     昆山金恪诚电子有限公司                           79.61                    3.22%

  7     昆山德川电子有限公司                             76.46                    3.09%

  8     昆山海鑫精密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64.10                    2.59%



                                       3-3-1-3-23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9     昆山晶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3.80                    2.58%

 10     昆山崃瑞德电子有限公司                            59.09                    2.39%

                           合计                         1,457.74                  58.92%

                                        2015 年度

  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4.22                   24.63%

  2     昆山宇成电子有限公司                             176.71                    6.97%

  3     昆山德川电子有限公司                             151.48                    5.98%

  4     苏州信天游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40.97                    5.56%

  5     昆山明业电子有限公司                             105.33                    4.16%

  6     昆山伟镇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92.79                    3.66%

  7     昆山畅业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0.04                    2.37%

  8     昆山合兴源电子有限公司                            59.84                    2.36%

  9     昆山英宏电子有限公司                              57.41                    2.27%

 10     昆山联众华电子有限公司                            55.90                    2.21%

                           合计                         1,524.69                  60.16%

       报告期内江苏合晶永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18.20                   15.97%

  2     昆山佑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2.53                    7.15%

  3     昆山恒永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9.47                    5.49%

  4     昆山伟镇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43.81                    2.20%

  5     昆山金恪诚电子有限公司                            38.66                    1.94%

                           合计                          652.68                   32.75%

                                        2017 年度

  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7.17                   55.90%

       上表可以看出合晶永的销售客户多为苏州地区的中小型模切厂商,且报告期
内客户群较为稳定且客户集中度持续上升。



                                       3-3-1-3-23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

       报告期内,苏州上动力、东莞上动力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苏州上动力                  1,821.06           3,090.90              2,635.89             1,513.72

东莞上动力                    351.75             253.91

       报告期内苏州上动力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苏州涵昌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0.34                          23.55%

  2      苏州艾基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30.32                          11.78%

  3      宁波捷安达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110.52                           5.65%

  4      江苏东台实力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112.67                           5.76%

  5      苏州鑫道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85.08                           4.35%

  6      新合(天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1.97                           3.68%

  7      苏州宁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58.29                           2.98%

  8      苏州厚善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2.26                           2.67%

  9      苏州普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38.81                           1.99%

 10      宁波高新区辉硕科技有限公司                         25.54                           1.31%

                           合计                           1,245.80                         63.74%

                                          2017 年度

  1      苏州涵昌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44.57                          16.88%

  2      苏州艾基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33.40                          16.58%

  3      宁波捷安达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474.61                          12.43%

  4      苏州厚善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9.97                           5.50%

  5      普胜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154.47                           4.04%

  6      苏州蒙特瑞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2.70                           4.00%

  7      苏州宁安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98.49                           2.58%

  8      余姚舜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5.35                           1.71%



                                         3-3-1-3-23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9      宁波高新区辉硕科技有限公司                   59.68                    1.56%

 10      昆山骏乐电子有限公司                         42.61                    1.12%

                           合计                     2,535.85                  66.40%

                                        2016 年度

  1      苏州艾基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51.25                   18.71%

  2      苏州涵昌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1.66                   12.69%

  3      宁波捷安达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325.43                    9.35%

  4      苏州厚善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29.94                    6.60%

  5      苏州蒙特瑞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87.69                    5.39%

  6      南京硕禾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99.76                    2.87%

  7      普胜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91.38                    2.62%

  8      昆山骏乐电子有限公司                         74.58                    2.14%

  9      苏州日昌科技有限公司                         43.92                    1.26%

 10      淮安六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1.88                    0.92%

                           合计                     2,177.49                  62.55%

                                        2015 年度

  1      南京硕禾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313.63                   22.14%

  2      苏州厚善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3.34                    8.71%

  3      宝盛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104.61                    7.38%

  4      苏州蒙特瑞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3.19                    5.87%

  5      宁波捷安达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78.49                    5.54%

  6      昆山钰昌印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47.49                    3.35%

  7      苏州艾基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5.40                    3.91%

  8      苏州涵昌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7.36                    3.34%

  9      六淳胶粘制品(深圳)有限公                   23.43                    1.65%

 10      昆山凯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1.79                    0.83%

                           合计                      888.73                   62.74%

       上表可以看出苏州上动力的销售客户多为苏州地区的中小型模切厂商,且报
告期内客户群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东莞上动力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3-3-1-3-23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北京凯斯新锐科技有限公司                         78.64                 18.15%

  2     深圳市长丰光电辅材有限公司                       49.04                 11.32%

  3     厦门日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7.10                 10.87%

  4     深圳邦可科技有限公司                             24.66                  5.69%

  5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26.39                  6.09%

  6     深圳市源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99                  4.84%

  7     深圳市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20.52                  4.74%

  8     天津星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31                  4.23%

  9     东莞市勤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78                  4.10%

 10     东莞市恒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3.10                  3.02%

 11     东莞市颂扬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12.78                  2.95%

 12     深圳市欣恒坤科技有限公司                         10.47                  2.42%

 13     淮安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10.44                  2.41%

 14     新合(天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13                  2.34%

 15     深圳市新宇昇电子有限公司                          3.53                  0.81%

 16     东莞日盛橡胶绝缘电子制品厂                        2.97                  0.69%

                           合计                         366.84                 84.69%

                                       2017 年度

  1     厦门日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6.26                 35.40%

  2     东莞市恒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2.46                 12.16%

  3     广东曼森光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1.34                 11.07%

  4     深圳市长丰光电辅材有限公司                        9.41                  9.18%

  5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9.53                  9.30%

  6     深圳市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8.34                  8.14%

  7     深圳市欣恒坤科技有限公司                          5.52                  5.39%

  8     淮安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3.41                  3.33%

                           合计                          96.26                 93.96%

      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最终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的采购
金额。东莞上动力的销售客户多为广州地区的模切厂商,且报告期内客户群较为

                                      3-3-1-3-24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稳定。

       4、东莞宏志和烟台佳益捷

       报告期内,东莞宏志、烟台佳益捷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东莞宏志                               608.75               746.27

烟台佳益捷                             195.32               337.58               484.62         200.05

       报告期内东莞宏志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东莞市忠德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51                 13.01%

  2      昆山摩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                 11.74%

  3      东莞市富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35                  8.93%

  4      东莞市三品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31                  7.91%

  5      东莞豪盛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20                  5.10%

  6      惠州市辉昌达电子有限公司                                           20                  5.10%

  7      上海耶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9                  4.85%

  8      东莞佶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8                  4.59%

  9      东莞信和电子有限公司                                               13                  3.32%

 10      东莞市立秦电子有限公司                                             7                   1.79%

                                合计                                    260                    66.35%

                                                2017 年度

  1      东莞市忠德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19                    13.73%

  2      昆山摩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1                    12.81%

  3      东莞市三品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78                  9.00%

  4      东莞佶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69                  7.96%

  5      东莞市富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56                  6.46%

  6      东莞豪盛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35                  4.04%

  7      惠州市辉昌达电子有限公司                                           33                  3.81%


                                              3-3-1-3-24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8      东莞市立秦电子有限公司                               25                 2.88%

  9      东莞信和电子有限公司                                 25                 2.88%

 10      上海耶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1                 2.42%

                           合计                           572                   66.01%

       上表可以看出东莞宏志的销售客户多为广州地区的中小型模切厂商,且报告
期内客户群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烟台佳益捷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100.77                  38.59%

  2     青岛帕沃尔工贸有限公司                           43.36                  16.60%

  3     烟台凌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2.92                  12.61%

  4     烟台昶正电子有限公司                             11.54                   4.42%

  5     苏州天道电子有限公司                              6.34                   2.43%

  6     烟台东特电子有限公司                              5.91                   2.26%

  7     烟台官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6                   1.17%

  8     烟台洽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3                   0.59%

                           合计                         205.42                  78.66%

                                       2017 年度

  1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175.30                  30.54%

  2     烟台凌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8.30                  10.16%

  3     烟台东特电子有限公司                             29.63                   5.16%

  4     烟台昶正电子有限公司                             17.87                   3.11%

  5     烟台卓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66                   1.34%

  6     青岛帕沃尔工贸有限公司                            7.22                   1.26%

  7     烟台官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25                   0.74%

  8     山东建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5                   0.48%

  9     威海联宇电子有限公司                              1.61                   0.28%

                           合计                         304.60                  53.07%

                                       3-3-1-3-24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6 年度

  1     烟台凌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2.01                   17.55%

  2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70.65                   17.22%

  3     青岛帕沃尔工贸有限公司                                        49.80                   12.14%

  4     烟台昶正电子有限公司                                          49.61                   12.09%

  5     山东建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19                   10.77%

  6     烟台市官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08                    3.92%

  7     烟台东特电子有限公司                                           6.20                    1.51%

  8     威海联宇电子有限公司                                           5.99                    1.46%

  9     烟台卓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77                    0.19%

                               合计                                  315.28                   76.85%

                                               2015 年度

  1     烟台凌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5.01                   43.18%

  2     烟台昶正电子有限公司                                          24.27                   16.12%

  5     威海联宇电子有限公司                                           3.67                    2.44%

  4     烟台信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18                    1.45%

  7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0                    1.33%

  6     苏州凯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0.77                    0.51%

  7     千代达电子制造(山东)有限公司                                 0.35                    0.23%

                               合计                                   98.26                   65.25%

       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最终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的采购
金额。烟台佳益捷的销售客户多为山东地区的模切厂商,且报告期内客户群较为
稳定。

       5、苏州泰迪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苏州泰迪斯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苏州泰迪斯                          220.81               530.73             735.26           985.49

       报告期内,苏州泰迪斯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3-3-1-3-24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昆山市飞荣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13.24                 26.09%

 2     宝依德精密模切(无锡)有限公司                    37.43                  4.58%

 3     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36.82                  4.51%

 4     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3.12                  2.83%

 5     苏州市东苏发五金粘胶制品有限公司                  17.29                  2.12%

 6     苏州万盛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63                  1.30%

 7     苏州市海铂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7.19                  0.88%

 8     凯达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4.04                  0.49%

                           合计                         349.77                 42.80%

                                       2017 年度

 1     昆山市飞荣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35.24                 24.55%

 2     宝依德精密模切(无锡)有限公司                   487.91                 22.38%

 3     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01.32                  4.65%

 4     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4.03                  2.94%

 5     苏州市东苏发五金粘胶制品有限公司                  56.90                  2.61%

 6     苏州市海铂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0.70                  0.49%

                           合计                        1,256.11                57.62%

                                       2016 年度

 1     昆山市嘉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82.86                 17.64%

 2     在贤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135.94                  8.48%

 3     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26.73                  7.90%

 4     苏州达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125.06                  7.80%

 5     苏州天立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112.83                  7.04%

 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52                  6.52%

 7     昆山市飞荣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03.96                  6.48%

                           合计                         991.90                 61.85%

                                       2015 年度

 1     昆山市嘉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66.85                 13.07%

 2     在贤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127.05                  6.22%


                                      3-3-1-3-24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3      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6.81                     5.72%

 4      苏州达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104.21                     5.10%

 5      苏州天立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102.57                     5.02%

 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62                     4.88%

 7      昆山市飞荣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87.17                     4.27%

                             合计                           904.27                    44.28%

       上表可以看出苏州泰迪斯的销售客户多为苏州地区的模切厂商,且报告期内
客户群较为稳定。

       6、昆山倍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昆山倍展采购发行人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昆山倍展                        726.80         1,080.18           731.87               663.10

       报告期内昆山倍展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深圳市伟宏欧科技有限公司                            266.00                    24.57%

  2     昆山旺得来电子有限公司                               88.00                     8.13%

  3     昆山合兴源电子有限公司                               80.00                     7.39%

  4     厦门英捷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1.00                     5.63%

  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3.00                     4.89%

  6     昆山正欣贸易有限公司                                 38.00                     3.51%

  7     昆山利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6.00                     3.32%

  8     恒玮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23.00                     2.12%

  9     昆山英鼎电子有限公司                                 22.00                     2.03%

 10     昆山费优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00                     1.85%

                             合计                           687.00                    63.45%

                                           2017 年度

                                          3-3-1-3-24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1     深圳市伟宏欧科技有限公司                      340.00                  21.57%

  2     昆山合兴源电子有限公司                        300.00                  19.03%

  3     恒玮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156.00                   9.90%

  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0.00                   8.88%

  5     昆山利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9.00                   7.55%

  6     苏州兆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49.00                   3.11%

  7     昆山英鼎电子有限公司                           48.00                   3.05%

  8     厦门英捷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3.00                   2.73%

  9     吴江朗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2.00                   2.66%

 10     昆山正欣贸易有限公司                           36.00                   2.28%

                           合计                      1,273.00                 80.77%

                                       2016 年度

  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80.00                  18.27%

  2     恒玮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150.00                  15.23%

  3     深圳市伟宏欧科技有限公司                      130.00                  13.20%

  4     昆山合兴源电子有限公司                        129.00                  13.10%

  5     福州精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2.00                   7.31%

  6     昆山利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00                   6.29%

  7     昆山市张浦镇德松电子厂                         35.00                   3.55%

  8     昆山费优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2.00                   3.25%

  9     苏州雅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1.00                   3.15%

 10     苏州三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7.00                   2.74%

                           合计                       848.00                  86.09%

                                       2015 年度

  1     福州精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2.00                  20.90%

  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0.00                  19.44%

  3     恒玮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123.00                  14.95%

  4     昆山利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2.00                   9.97%

  5     苏州锐晶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00                   7.53%

  6     昆山合兴源电子有限公司                         41.00                   4.98%

  7     俐达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31.00                   3.77%


                                       3-3-1-3-24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8     南通良造电子有限公司                                 24.00                     2.92%

  9     昆山市艺林印刷有限公司                               23.00                     2.80%

 10     苏州三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2.00                     2.67%

                             合计                           740.00                    89.93%

       上表可以看出昆山倍展的销售客户多为苏州地区的模切厂商,且报告期内客
户群较为稳定。

       7、南京德兴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南京德兴邦购买发行人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18 年 1-6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南京德兴邦                      523.39           538.28           457.20               291.59

       报告期内,南京德兴邦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1-6 月份

  1     南京美蕾电子有限公司                                127.16                    21.48%

  2     南京冠佳科技有限公司                                 85.34                    14.41%

  3     长春市夸克普精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33.78                     5.71%

  4     南京方圆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9.30                     1.57%

  5     南京贝迪电子有限公司                                  8.54                     1.44%

  6     南京毅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83                     0.31%

                            合计                            265.95                    44.92%

                                           2017 年度

  1     南京美蕾电子有限公司                                175.11                    29.19%

  2     南京冠佳科技有限公司                                111.85                    18.64%

  3     南京贝迪电子有限公司                                 31.34                     5.22%

  4     南京方圆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18.23                     3.04%

  5     南京毅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42                     1.07%

  6     常州市镐博晟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64                     0.27%

                                          3-3-1-3-24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7     福彬汽车零部件(南京)有限公司               1.34                 0.22%

  8     安徽灿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0.18                 0.03%

                           合计                    346.12                57.69%

                                    2016 年度

  1     南京冠佳科技有限公司                       146.87                29.25%

  2     南京美蕾电子有限公司                        45.21                 9.00%

  3     南京贝迪电子有限公司                        89.49                17.82%

  4     南京毅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4.31                 2.85%

  5     南京方圆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17.93                 3.57%

  6     安徽灿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30                 1.06%

  7     常州市镐博晟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38                 0.47%

  8     永镫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2.21                 0.44%

                           合计                    323.71                64.47%

                                    2015 年度

  1     南京冠佳科技有限公司                       112.32                34.83%

  2     南京贝迪电子有限公司                        85.84                26.62%

  3     永镫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36.99                11.47%

  4     南京美蕾电子有限公司                        24.42                 7.57%

  5     安徽灿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64                 4.85%

  6     南京毅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2.11                 3.75%

  7     南京方圆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8.78                 2.72%

  8     常州市镐博晟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78                 0.55%

                           合计                    297.88                92.36%

       上表可以看出南京德兴邦的销售客户多为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模切厂商,且报
告期内客户群较为稳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经销商客户采购商品最终客户多为经销商所在地的中小型模切厂商,
最终销售情况较好。




                                    3-3-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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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补充说明发行人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时是否存在应招投标未招投标
的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情形。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客户开拓的主要方式;

     2、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对比发行人的客户拓展方式是否符合
行业惯例;

     3、查询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资金往来记录并与销售明细对比,查询是否有
不正当的资金往来;

     4、取得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承诺函,取得客户的无商业贿赂情况说明函。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发行人进行市场开拓的主要模式

     发行人是消费电子制造企业的下游原材料供应商,发行人的客户群体多为智
能手机等消费电子厂商的模切厂。发行人的终端客户存在供应商认证标准及筛选
体系,发行人客户开拓的主要过程为:

     公司将产品送至终端客户并通过其认证后,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认可的模
切厂以实现最终销售。终端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有着严格的标准,整个认证一般
为 6-12 个月。在认证过程中,终端客户除对相关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期有
较高要求外,还要对生产商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设计水平、研发能力、响应
速度、及时交货率、企业管理水平、内控体系甚至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进行评价。
整个过程通常包括文件审核、现场评审、现场调查、样品小试、样品中试以及合
作关系确立后的年度审核等众多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
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
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
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
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


                                3-3-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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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发行人与客户
建立合作关系时不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

     2、发行人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销售及收款、客户信用管理、客
户风险管理、业务员权限等做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发行人还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
并严格执行,以防范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此外,发行人还取得了主要客户签署的《不存在商业贿赂的确认函》,明确
了其在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时不存在应招投标未招投标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
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时不存在应招投标未招投标的情形,不存在商业
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情形。

     十、反馈问题 10:公司在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对前五大供应商的
采购金额占公司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35.11%、32.65%和 34.60%。请发行
人:(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股东背景、注册地、
主营业务、采购内容及用途、采购金额、占比及结算方式,并结合与发行人之间
的合作历史说明上述公司成为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为发行人
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2)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
中的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发行人合作时间
较短即进入前五大供应商名单,说明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的原因,
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合作时间短但交易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说明
前十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
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3-3-1-3-25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股东背景、注
   册地、主营业务、采购内容及用途、采购金额、占比及结算方式,并结合与发
   行人之间的合作历史说明上述公司成为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
   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发行人采购部门负责人,了解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及合作情况;

         2、对上述供应商进行现场走访确认其相关基本信息及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
   交易情况;

         3、向上述供应商发放调查问卷,并取得了对方关于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
   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的书面声明;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应商工商档案等方式查询发行人供
   应商的工商基本信息;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报告期内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股东背景、注册地、主营业
   务

供应商       成立                   注册
                        注册资本              股东情况                   经营范围
名称         时间                     地
                                                             塑料薄膜、保护膜、功能膜、研发、
                                           朱延军 56.67%;
江苏丰                                                       生产、销售;纸管生产、销售:自营
                                           常州国润投资合
远新材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60,000.00   江苏   伙企业(有限合
料科技   2016/4/6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万元        泗洪   伙)23.33%;泗
有限公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洪开源投资有限
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公司 20%
                                                             经营活动)
                                                             批发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
                                                             经营)。经销纺织原料、化工产品、
苏州永
                                                             润滑油基础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邦化工                  500.00 万   江苏   顾剑锋 95%;周
         2009/12/9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有限公                  元          太仓   志强 5%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司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发(租用存储设备):危险化学品
上海顺
                                                             (详见许可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
邦化工                  1,000.00    上海   顾剑锋 90%;周
         2001/3/6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有限公                  万元        嘉定   志强 10%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
司
                                                             纺织品及原料、金属材料、建材、木


                                           3-3-1-3-2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供应商       成立                   注册
                        注册资本              股东情况                   经营范围
名称         时间                     地
                                                             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日用百货、
                                                             工艺品、电子产品、重油(除危险化
                                                             学品)、润滑油、润滑油基础油(除
                                                             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商务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空调系列产品、空调配套产品及零配
                                                             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交
                                                             通运输设备、停车设备、电子产品、
                                                             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
                                                             收设施和发射装置)、金属制品、压
                                                             力容器(仅限子公司经营)、溴化锂
                                           缪双大 23%;江
                                                             溶液、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的制
                                           荣方 15%;缪文彬
                                                             造、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
双良集                                     15%;缪敏达 12%;
                        105,000.0   江苏                     险品)、纺织品、纺织原料、塑料制
团有限   1987/12/25                        高明 9%;缪黑大
                        0 万元      江阴                     品、热塑性复合材料、煤炭的销售;
公司                                       9%;缪志强 9%;马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企业管理
                                           福林 4%;马培林
                                                             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绿化管
                                           4%
                                                             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下设江
                                                             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生产、销售(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硝酸、甲苯、
                                                             硫酸、盐酸、丙烯、甲醇、正丁醇、
                                                             对苯二酚、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
山东开
                                           新三板挂牌公司    氯>5%)、亚硫酸氢钠、氨溶液(含
泰石化
                        24,000.00   山东   山东开泰石化股    量>10%)、三氯化铁、氢氧化钠溶液
丙烯酸   2011/9/26
                        万元        淄博   份有限公司        (含量≥30%)、丙烯酸甲酯(稳定
有限公
                                           (831928)100%    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经营(仅
司
                                                             限票据往来方式,禁止储存,有效期
                                                             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 BOPET 低热封薄膜(粉、
                                                             粒冲剂、片剂药品包装膜)、BOPET
                                                             农用多功能薄膜(包装膜、透明膜、
                                                             光解膜、多色膜、生物防治膜、保温、
                                           绍兴柯桥华翔纺
绍兴翔                                                       降温膜);BOPET 塑料软包装多功能
                                           织有限公司
宇绿色                  5,740.00    浙江                     薄膜(包装膜、透明膜、高阻隔膜、
         2000/12/19                        53.8%;香港华富
包装有                  万元美元    绍兴                     多色膜);BOPET 塑料软包装多功能
                                           纺织品集团股份
限公司                                                       薄膜(转移膜、高透膜、高阻隔膜、
                                           有限公司 46.2%
                                                             复合膜);BOPET 塑料软包装多功能
                                                             薄膜(高透膜、转移膜、高阻隔膜、
                                                             复合膜、FPD 光学膜、LCD 液晶显
                                                             示器膜、绝缘膜、护卡膜、反光膜)


                                           3-3-1-3-25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供应商       成立                   注册
                        注册资本              股东情况                    经营范围
名称         时间                     地
                                           吴培服 27.32%;吴
                                           迪 5.82%;宿迁市
                                           迪智成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5.26%;    光电新材料、光学膜、太阳能电池背
江苏双
                                           宿迁市启恒投资     材膜、聚酯电容膜、聚酯工业基材生
星彩塑                  115,627.8
                                    江苏   有限公司 5.26%;    产、销售;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   1997/12/24     085 万元
                                    宿迁   吕志炎 2.99%;交    包装材料生产;化工材料(除危险化
股份有                  人
                                           通银行股份有限     学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限公司
                                           公司-汇丰晋信双    其他印刷品印等
                                           核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35%
                                           等投资基金
                                                              丙烯酸(精制丙烯酸)、丙烯酸丁酯、
                                                              氮(压缩的)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
                                                              带储存经营:正丁醇、丙烯酸、丙烯
平湖石                                     上市公司浙江卫     酸正丁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异辛
                        120,000.0
化有限                              浙江   星石化股份有限     酯、丙烯酸异丁酯;不带储存经营(票
         2012/9/6       0 万元人
责任公                              嘉兴   公司(002648)     据贸易):双氧水(爆)、甲苯(毒)、
                        民币
司                                         100%               甲醇、氢氧化钠溶液、甲(基)磺酸、
                                                              丙烯、丙烷、液化石油气。 化工原
                                                              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及
                                                              易制毒品)的批发等
                                           浙江卫星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
                                           39.96%;YANG       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异辛酯、丙烯
                                           YA ZHEN13.44%      酸及酯类重组分、织物涂层胶(以上
                                           ;华安未来资产-    产品凭有效的《嘉兴市危险化学品生
浙江卫                                     工商银行-杭州光    产、储存批准证书》生产)、高吸水
星石化                  106,561.0   浙江   宅投资管理合伙     性树脂、喷水(汽)织机防水浆料、
         2005/8/3
股份有                  806 万元    嘉兴   企业(有限合伙)   小雪胶片的生产,不带储存经营(票
限公司                                     4.89%;嘉兴茂源    据贸易)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危
                                           投资有限公司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聚丙烯、对
                                           4.79%;长城(天    羟基苯甲醚、2-辛醇、化工机械设备、
                                           津)股权投资基     零配件、辅材料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
                                           金 3.91%等投资     务、分包装业务等
                                           基金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
弘进                                                          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
(上                                                          单加工;区内贸易咨询服务及区内商
                                    上海
海)国                  20.00 万           EUM DOO HO         品展示;塑料及其制品、机械设备及
         2002/2/9                   自贸
际贸易                  美元               100%               其零部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棉
                                    区
有限公                                                        花除外)、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
司                                                            特种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
                                                              产品的批发等
                                           镇江市人民政府     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安
江苏索
                        13,698.63          国资委 43%;镇     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产品范围为
普(集                              江苏
         1997/12/5      万元人民           江国有投资控股     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限危
团)有                              镇江
                        币                 集团有限公司       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
限公司
                                           30%;镇江华普投    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

                                           3-3-1-3-25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供应商       成立                   注册
                        注册资本              股东情况                    经营范围
名称         时间                     地
                                           资有限公司 27%     ADC 发泡剂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
                                                              加剂二氧化碳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等
                                                              危险化学品批发(不带储存设施) 范
                                                              围详见许可证),化工原料(除危险
上海龙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行化工                  150.00 万   上海   许荆 56%;许健
         2004/4/5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有限公                  元          嘉定   44%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
                                                              农用多层薄膜的生产、开发;新型、
                                                              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
江苏奔
                                           浙江奔多实业有     包装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树脂基复合
多新材                  30,000.00   江苏
         2008/4/10                         限公司 70%;陈佳    材料、光解膜、多功能膜新型材料的
料有限                  万元        扬州
                                           庆 30%             开发与生产;农膜新技术及新产品的
公司
                                                              开发、生产;农膜及同类产品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等
                                           厦门怡科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65.78%;石河子
                                           怡科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5.72%;嘉兴
                                           领瑞投资合伙企     手机、触控软件、显示器、智能穿戴
深圳怡
                                           业(有限合伙)     设备、电子产品及相关材料的研发、
钛积科
                        4,024.008   广东   19.84%;杭州硅     销售及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技股份   2010/3/12
                        2 万元      深圳   和股权投资合伙     (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有限公
                                           企业(有限合伙)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司
                                           4.71%;嘉兴市兴    许可后方可经营);高新材料的生产。
                                           和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14%;北京恒业
                                           嘉盈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0.80%
                                                            销售:塑料薄膜、五金配件、纸张纸
江苏汇                                                      品、塑料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丰薄膜                  1,000.00    江苏   王洪影 60%;陈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2015/7/8
有限公                  万元        泗洪   茂通 40%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司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仪化东                                     中国石化集团资   聚酯薄膜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加
                                    江苏
丽聚酯                  8,560.00           产经营管理有限   工、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2001/7/27                  省仪
薄膜有                  万美元             公司 50%;日本东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征市
限公司                                     丽株式会社 50%   开展经营活动)

                                           3-3-1-3-25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供应商       成立                   注册
                        注册资本                股东情况                     经营范围
名称         时间                     地
                                                                  生产、销售:塑料薄膜;自营和代理
江苏首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义薄膜                  23,000.00   江苏     陈兵 62%;苏波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2008/5/16
有限公                  万元        泗洪     38%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常州普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原料(涉
华进出                  1,500.00    江苏     刘新国 60%;刘
          1999/6/10                                               及危险化学品的凭许可证经营)、针
口有限                  万元        常州     荣国 40%
                                                                  纺织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
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型药品包装材料、胶粘剂(危险化
                                                                  学品除外)、BOPP 胶带及相关切割
                                                                  器及其零配件、塑料薄膜制品(限于
宁波炎                                                            BOPP 薄膜)的研发、生产和售后服
                                             ASIA PLASTICS
洲胶粘                  21,270.18   浙江                          务;聚丙烯等塑料原料及包装材料的
          2001/6/19                          (BVI)
制品有                  55 万元     宁波                          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
                                             CO.,LTD100%
限公司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以上商
                                                                  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
                                                                  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
                                                                  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扬州万                                扬州市冠德商贸
润薄膜                21.00 万  江苏  有限公司
          2007/3/9                                      研发、生产、加工薄膜制品
有限公                美元      仪征  66.67%;黄慰民
司                                    33.33%
    注:双良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为双良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

         2、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及用途、采购金额、占比
   及结算方式

                                                                                    单位:万元

                                                       占当期采
  序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购金额比        采购用途         结算方式
  号
                                                         例
                                            2018 年 1-6 月
         江苏丰远新材料
   1                        BOPP 膜         5,890.16       16.42%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顺邦化工有     丙烯酸丁
   2                                        1,684.40         4.70%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限公司             酯
         苏州永邦化工有     丙烯酸丁
   1                                        1,192.42         3.32%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限公司             酯
         双良集团有限公
   3                        BOPP 膜         2,835.64         7.90%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司销售分公司
         山东开泰石化丙     丙烯酸丁
   4                                        2,242.48         6.25%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烯酸有限公司         酯

                                             3-3-1-3-25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当期采
序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购金额比       采购用途        结算方式
号
                                                  例
                                                               功能性薄膜材
     绍兴翔宇绿色包                                                           银行转账、
5                        PET 膜      2,028.60        5.65%   料、电子级粘性
       装有限公司                                                               票据
                                                                   材料
     江苏双星彩塑新                                            功能性薄膜材
                                                                              银行转账、
6    材料股份有限公      PET 膜      1,872.56        5.22%   料、电子级粘性
                                                                                票据
           司                                                      材料
     平湖石化有限责      丙烯酸丁
7                                    1,377.40        3.84%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任公司              酯
     弘进(上海)国
8                         PI 膜      1,093.55        3.05%   热管理复合材料    银行转账
     际贸易有限公司
                                                               功能性薄膜材
                                                             料、电子级粘性
     江苏索普(集团)
9                          溶剂      1,081.52        3.01%   材料、热管理复    银行转账
         有限公司
                                                             合材料、薄膜包
                                                                 装材料
                          固化剂       213.7         0.60%     功能性薄膜材
     上海龙行化工有
10                                                           料、电子级粘性      票据
         限公司            硅胶       800.61         2.23%         材料
              合计                  22,313.04       62.19%
                                       2017 年度
     江苏丰远新材料
1                        BOPP 膜     7,935.33        9.16%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性薄膜材
     绍兴翔宇绿色包                                                           银行转账、
2                        PET 膜      7,285.44        8.41%   料、电子级粘性
       装有限公司                                                               票据
                                                                   材料
     上海顺邦化工有      丙烯酸丁
3                                    3,568.24        4.12%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限公司              酯
     苏州永邦化工有      丙烯酸丁
1                                    2,884.23        3.33%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限公司              酯
     双良集团有限公
4                        BOPP 膜     5,308.81        6.13%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司销售分公司
     山东开泰石化丙      丙烯酸丁
5                                    5,206.08        6.01%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烯酸有限公司          酯
6                         固化剂      701.42         0.81%     功能性薄膜材
     上海龙行化工有
                                                             料、电子级粘性      票据
1        限公司            硅胶      3,549.19        4.10%         材料
     江苏奔多新材料
7                        BOPP 膜     4,071.19        4.70%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有限公司
     江苏双星彩塑新                                            功能性薄膜材
                                                                              银行转账、
8    材料股份有限公      PET 膜      3,523.40        4.07%   料、电子级粘性
                                                                                票据
           司                                                      材料
     深圳怡钛积科技                                                           银行转账、
9                         PI 膜      2,270.98        2.62%   热管理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票据




                                      3-3-1-3-25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当期采
序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购金额比       采购用途        结算方式
号
                                                  例
                                                               功能性薄膜材
                                                             料、电子级粘性
     江苏索普(集团)
10                         溶剂      1,750.10        2.02%   材料、热管理复    银行转账
         有限公司
                                                             合材料、薄膜包
                                                                 装材料
              合计                  48,054.43       55.45%
                                       2016 年度
                                                               功能性薄膜材
     绍兴翔宇绿色包                                                           银行转账、
1                        PET 膜      5,015.47        8.01%   料、电子级粘性
       装有限公司                                                             票据
                                                                   材料
     双良集团有限公
2                        BOPP 膜     4,772.04        7.62%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司销售分公司
     山东开泰石化丙      丙烯酸丁
3                                    4,255.83        6.79%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烯酸有限公司          酯
     江苏奔多新材料
4                        BOPP 膜     4,016.00        6.41%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有限公司
5                         固化剂        69.08        0.11%     功能性薄膜材
     上海龙行化工有
                                                             料、电子级粘性      票据
1        限公司            硅胶      2,326.48        3.71%         材料
     江苏丰远新材料
6                        BOPP 膜      2311.40        3.69%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汇丰薄膜有
7                        BOPP 膜     2136.09         3.41%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限公司
     平湖石化有限责      丙烯酸丁
8                                    2003.94         3.20%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任公司              酯
                                                               功能性薄膜材
     仪化东丽聚酯薄                                                           银行转账、
9                        PET 膜      1,844.56        2.94%   料、电子级粘性
       膜有限公司                                                               票据
                                                                   材料
     上海顺邦化工有      丙烯酸丁
                                       790.10        1.26%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限公司              酯
                         丙烯酸丁
                                       680.10        1.09%    薄膜包装材料
                             酯
                                                               功能性薄膜材
                          固化剂         0.05        0.00%   料、电子级粘性
10
     苏州永邦化工有                                                材料
                                                                                 票据
         限公司                                                功能性薄膜材
                                                             料、电子级粘性
                           溶剂          3.33        0.01%   材料、热管理复
                                                             合材料、薄膜包
                                                                 装材料
              合计                  30,224.47       48.25%
                                       2015 年度
     江苏首义薄膜有
1                        BOPP 膜     5,032.33        9.28%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限公司



                                      3-3-1-3-25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占当期采
序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购金额比      采购用途         结算方式
号
                                                      例
                                                                  功能性薄膜材
        绍兴翔宇绿色包                                                             银行转账、
2                        PET 膜         4,249.93        7.83%   料、电子级粘性
          装有限公司                                                                 票据
                                                                      材料
        平湖石化有限责   丙烯酸丁
3                                       3,870.21        7.13%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任公司           酯
        浙江卫星石化股   丙烯酸丁
1                                        261.66         0.48%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份有限公司         酯
        江苏奔多新材料
4                        BOPP 膜        3,071.17        5.66%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有限公司
        双良集团有限公
5                        BOPP 膜        2,824.53        5.21%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司销售分公司
        山东开泰石化丙   丙烯酸丁
6                                       1,922.16        3.54%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烯酸有限公司       酯
7                         固化剂          96.20         0.18%     功能性薄膜材
        上海龙行化工有
                                                                料、电子级粘性       票据
1           限公司         硅胶         1,680.09        3.10%         材料
        常州普华进出口   丙烯酸丁
8                                       1,537.49        2.83%    薄膜包装材料        票据
            有限公司         酯
        宁波炎洲胶粘制
9                        BOPP 膜        1,451.21        2.67%    薄膜包装材料      银行转账
          品有限公司
                         PET 膜             4.09        0.01%     功能性薄膜材
        扬州万润薄膜有
10                                                              料、电子级粘性       票据
            限公司        离型膜         961.45         1.77%         材料
                合计                   26,962.52       49.69%
注:宁波炎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炎洲股份有限公司

        3、结合与发行人之间的合作历史说明上述公司成为发行人供应商的原因及
合理性

        上述公司成为公司供应商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及合作原因大致如下:

                                          开始合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建立合作的原因
                                            时间
                                                       该公司是江苏省泗洪县政府引进的一家
    1     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BOPP 膜生产商,产品品质可靠、地理位
                                                       置距离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泗洪较近
          苏州永邦化工有限公司            2012 年      品质满足产品要求、价格较合适,主要
    2
          上海顺邦化工有限公司            2014 年      销售苯乙烯、丙烯酸及丙烯酸酯类产品

    3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2011 年      行业知名企业、品质较好、供货稳定
    4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      2013 年      大型化工企业,供货稳定
    5     绍兴翔宇绿色包装有限公司        2011 年      大型化工企业,供货稳定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
    6                                     2012 年      品质较好,产线多,交期较快
          公司


                                         3-3-1-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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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合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建立合作的原因
                                       时间
        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上市公司,距发行人泗洪生产基地较近,
 7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品质满足产品要求
        弘进(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                 进口 PI 膜的供应商,产品品质符合客户
 8                                   2013 年
        司                                         要求
                                                   行业内知名企业,产品品质有保障且供
 9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货稳定
                                                   行业内认可品牌指定代理商,主要销售
10      上海龙行化工有限公司         2011 年
                                                   有机硅压敏胶、离型剂
11      江苏奔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1 年       品质满足产品要求且性价比较高
                                                   进口 PI 膜的供应商,产品品质符合客户
12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要求
13      江苏汇丰薄膜有限公司         2016 年       品质满足产品要求且性价比较高
                                                   公司为中国石化与日本东丽株式会社共
14      仪化东丽聚酯薄膜有限公司     2015 年       同出资设立的光学膜生产厂商,产品品
                                                   质符合客户要求
15      江苏首义薄膜有限公司         2011 年       品质满足产品要求、价格较合适
                                                   供货品质满足产品要求、价格较合适、
16      常州普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4 年
                                                   配合度较好
17      宁波炎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2013 年       供货品质满足产品要求、价格较合适
                                                   能提供与发行人产品匹配性较好的离型
18      扬州万润薄膜有限公司         2011 年
                                                   膜生产厂家

       4、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
输送情形

       经对上述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取得了经对方确认的访谈记录;向供应商发
放了补充调查问卷,就最近三年及一期向发行人销售商品情况、往来款项进行了
确认,并取得了对方关于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
利益输送情形的书面声明。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供应商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
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上述公司成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名供应商具有合理性;

       2、上述报告期内前十名供应商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
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



                                     3-3-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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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的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平湖石化
有限责任公司等于发行人合作时间较短即进入前五大供应商名单,说明发行人
与上述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的原因,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合作时间短但交易金
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发行人采购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江苏丰远、平湖石化
与发行人开展合作的原因,具体交易情况;

     2、对江苏丰远和平湖石化进行现场走访,了解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背景,
确认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

     3、对江苏丰远和平湖石化发放调查问卷,确认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产品的
数量、交易金额和交易价格等情况;

     4、将发行人与江苏丰远和平湖石化之间的交易价格与其他供应商进行比较。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合作时间较短即进入前五大供应
商名单的原因及合理性

     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 2016 年 4 月,注册资本为 6.00 亿元,
住所为:泗洪县衡山北路东侧。经营范围包括:塑料薄膜、保护膜、功能膜研发、
生产、销售;纸管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江苏丰远的股东为:朱延军认缴出资额 34,000 万
元(持股比例 56.67%)、泗洪开源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12,000 万元(持股比
例 20%)、常州国润投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 14,000 万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额(持股比例 23.33%)。其中,泗洪开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泗洪经济开发区膜科技
产业园管委会全资子公司。

     江苏丰远控股股东为朱延军,其在成立江苏丰远之前,从事过 BOPP 原膜生
产行业,对行业比较了解。2016 年初,泗洪政府出于招商引资的考虑,邀请朱


                                 3-3-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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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军共同出资设立江苏丰远,考虑到自身的行业经验,以及对于行业发展的预期,
再加上当地政府的支持,朱延军于 2016 年 4 月与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了江苏丰远。
BOPP 原膜生产行业属于较为成熟的行业,设备安装调试周期较短,在短时间内
即可形成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由于其地理位置离斯迪克江苏较近,产品品质也
可以保证,斯迪克江苏自 2016 年起开始向其采购 BOPP 原膜。薄膜包装材料行
业加工流程相对简单,加工周期较短,原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比重超过 90%,
对于上游原材料消耗量较大,因此公司对于江苏丰远采购量较大,其 2017 年成
为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

     2、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合作时间较短即进入前五大供应商名单
的原因及合理性

     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 2012 年 9 月,注册资本为 12.00 亿元,住所
为:平湖市独山港镇通港路 136 号。经营范围包括:丙烯酸(精制丙烯酸)、丙
烯酸丁酯、氮(压缩的)等化学品的生产,以及自产产品的销售等。

     发行人自 2014 年开始从平湖石化采购原材料,当年其即成为发行人第二大
原材料供应商。平湖石化是上市公司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发行人合作多年的原材料供应商。2014 年开始,
由于卫星石化业务整合,发行人逐渐将采购业务转移至平湖石化。

     3、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江苏丰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BOPP 膜供应商,浙江卫星石化为发
行人丙烯酸丁酯供应商,BOPP 膜和丙烯酸丁酯均为发行人薄膜包装材料产品的
主要原材料。除江苏丰远外,报告期内发行人 BOPP 膜主要供应商还有双良集团
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江苏奔多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向江苏丰远的采购单价
与同时期向上述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单价差异不大。除平湖石化外,报告期内发行
人丙烯酸丁酯主要供应商还有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上海顺邦化工有限
公司,发行人向平湖石化的采购单价与同时期向上述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单价差异
不大。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江苏丰远、平湖石化与发行人合作时间较短且迅速成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

                                3-3-1-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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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具备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

     (三)补充说明前十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供应商访谈纪要、补充调查问卷;

     2、查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笔录。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反馈问题 1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的内外销比例、外销模式,
发行人产品进入境外市场是否需要取得或通过相应的认证、许可、备案、质量审
查等,是否曾受到当地主管机构的处罚,说明产品出口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法
律法规规定。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商品的明细,了解外销客户基本信息、外销商
品金额及种类等信息;

     2、访谈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品质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
发行人外销产品需进行的认证、质量审查及出口涉及的报关和退税等手续的履行
情况;

     3、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认证、有毒物质检查报告等资料;

     4、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告等公开资料,了解产品进出口政策及相关产品
的认证情况;

     5、通过走访、视频访谈、问卷了解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外销客户的形式,了
解发行人商品外销的金额、用途等情况;

     6、走访税务等政府部门,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并取

                                 3-3-1-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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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上述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补充说明报告期的内外销比例、外销模式

     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模式下,公司销售的各类商品,在货物发给客户
于客户收到货物后,确认销售收入;外销模式下,由公司作为供货商直接出口给
境外客户,公司以各类商品在实际报关离境时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销售发行人内外销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内销     45,331.57        84.07   112,202.21     90.21     87,508.12    92.21     74,290.85    90.97
外销      8,591.45        15.93    12,178.15      9.79      7,389.73       7.79    7,371.94       9.03
总计     53,923.02       100.00   124,380.36    100.00     94,897.85   100.00     81,662.79   100.00

     2、发行人产品进入境外市场是否需要取得或通过相应的认证、许可、备案、
质量审查等,是否曾受到当地主管机构的处罚,说明产品出口是否符合海关、
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

     (1)发行人产品进入境外市场是否需要取得或通过相应的认证、许可、备
案、质量审查等,是否曾受到当地主管机构的处罚的情况

     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为中间产品,属于电子产品元器件中精密功能器件的材
料。发行人产品多通过模切厂出口,部分薄膜包装材料由发行人直接出口,出口
需要通过 RoHS(欧盟有毒有害物质禁用指令)检测和 REACH 检测,RoHS 检
测对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含量进行限制、REACH
检测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它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
的法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出口国家及地区的产品认证标准,将生产的各批
次商品送至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的报告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受到过出口国主管机构的处罚。

     (2)说明产品出口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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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严格按照海关要求,履行商品出口涉及的报关、退税、检查等相关程
序。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出口业务相关的备案及
登记情况如下表所示: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
  公司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记表                                            备案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
斯迪克
           登记表》(编号          书》(海关注册编码     业备案表》(编号
股份
           01827275)              3217962096)           17121411033500000287)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
太仓斯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书》(海关注册编码     业备案表》(编号
迪克       记表》(编号 01810689)
                                   3226961683)           1701121327550000042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
斯迪克
           登记表》(编号          书》(海关注册编码     业备案表》(编号
江苏
           01376389)              3217960640)           18041717093600000007)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产品出口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没
有受到过海关、税务等部门的处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受到出口国当地主管机构的处罚。

     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出口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

     十二、反馈问题 13:发行人曾于 2014 年 5 月申报创业板,并于 2015 年 6
月申请撤回申报材料。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前次申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撤
回阶段、撤回原因,对撤回所涉相关事项的整改过程,发行人此次申报与前次申
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等方面不一致的地方。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核查了斯迪克江苏与首义薄膜的采购合同,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
闯、首义薄膜总经理,了解与首义薄膜采用大额预付款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斯迪克江苏与首义薄膜及相关各方设备抵债以及后续改以存货抵债
相关的协议,并对有关各方进行了走访;

     3、查阅了首义薄膜以 BOPP 粒子抵偿的发货单,斯迪克江苏 BOPP 粒子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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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收单/入库单,首义薄膜加工完的 BOPP 原膜入库单,斯迪克江苏与首义薄膜委
托加工费发票;首义薄膜用于抵债的 BOPP 原膜的验收单/入库单以及相关增值
税发票;

     4、对首义薄膜进行现场走访,确认斯迪克江苏与其之间的债权债务解决情
况;

     5、将本次申报文件与上次申报文件进行比较核对。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发行人曾于 2014 年 5 月申报创业板,并于 2015 年 6 月申请撤回申报材
料的原因及对撤回所涉及相关事项的整改过程

     发行人曾于 2014 年 5 月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
请材料,并于 2015 年 6 月申请撤回,撤回的阶段为初审会后、发审会前。撤回
材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考虑;另一方面发行人及当时保荐
机构对与供应商首义薄膜之间预付账款的偿还问题存在一定的疑虑,该预付账款
问题主要情况如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江苏为稳定原材料货源及品质,与原材料供应商首
义薄膜(非关联方)合作,以提前支付预付货款的形式向对方采购原材料,分别
于 2013 年、2014 年向首义薄膜支付预付款 7,000 万元及 5,000 万元。首义薄膜
股东在 2014 年下半年受房地产业务影响,抽调了首义薄膜资金,导致首义薄膜
暂时停产。截至 2014 年 11 月,首义薄膜尚欠斯迪克江苏 4,638 万元预付款暂时
不能偿还。

     为尽快收回该预付款,斯迪克江苏与首义薄膜协商,将首义薄膜向德国布鲁
克纳机械有限公司、阿特拉斯公司采购的拉膜线及分切机转让给斯迪克江苏,并
与相关各方签订了《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首义薄膜向上述两家设备供应商合
计支付设备预付款 4,509 万元,抵偿所欠斯迪克江苏债务,抵偿后首义薄膜尚欠
发行人 129 万元。

     2015 年 4 月,首义薄膜恢复生产。同时要求回购其已经转让给斯迪克江苏
的进口设备。在政府及相关方的协调下,斯迪克江苏与首义薄膜签署了相关协议,
将设备转让回首义薄膜,改以首义薄膜的原材料及产成品抵债,截至 2015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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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首义薄膜尚欠发行人预付款 1,028 万元。发行人及当时保荐机构对上述债
务抵偿过程能否解释清楚有所疑虑,在审慎考虑后,决定撤回材料,待与首义薄
膜之间的债务关系完全结清后再次申报材料。

     材料撤回后,首义薄膜继续以原材料及产成品偿还欠斯迪克江苏预付款。截
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首义薄膜尚欠斯迪克江苏 28.73 万元,双方债权债务基本
抵销完毕。2015 年 9 月到 12 月,斯迪克江苏又陆续向首义薄膜采购了 734.72 万
元原材料,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双方债权债务余额为 0,债权债务关系彻
底解除。撤回材料后,发行人进行了一轮股权融资,因而延缓了再次申报的时间。

     2、发行人此次申报与前次申报在信息披露等方面不一致的地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前次申报文件中《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本次申报文件《招
股说明书》内容的主要差异如下表:

  差异项目          前次申报披露信息         本次申报披露信息            差异说明
                                           披露了发行人名称、住    发行人基本信息变更,
                  披露了发行人名称、住
                                           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    包括公司名称、住所及
                  所等基本信息
                                           息                      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发行人新增 9 名股东:
                                                                   上海元藩、瑞通龙熙、
                                                                   天津福熙、苏州德润、
                                                                   苏州锦广缘、纪建明、
                                                                   盛雷鸣、蒋根生、林秋
                                           披露了发行人最新股权
                                                                   璇;新设立 6 家子公司:
                  披露了发行人股权结构     结构图,发行人共计 20
                                                                   斯迪克美国、斯迪克日
                  图,发行人共计 11 名股   名股东,7 家全资子公
                                                                   本、斯迪克韩国、太仓
                  东,3 家全资子公司       司、1 家二级控股子公
                                                                   斯迪克、谱玳新能源、
                                           司、1 家分公司
                                                                   太仓青山绿水;新设立
第五节 发行                                                        1 家二级控股公司启源
人基本情况                                                         绿能科技;新设立 1 家
                                                                   分公司斯迪克股份苏州
                                                                   济鸿分公司
                                           披露了实际控制人参股    发行人本次报告期内设
                  披露了实际控制人参股
                                           或控股的其他企业新商    立苏州德润、苏州锦广
                  或控股的其他企业新商
                                           投资、苏州德润、苏州    缘两家员工持股平台,
                  投资
                                           锦广缘                  金闯为实际控制人
                                           披露了发行前各股东的
                  披露了发行前各股东的
                                           关联关系:金闯、施蓉
                  关联关系:金闯、施蓉                             因报告期调整,发行人
                                           为夫妻关系;天津合信
                  为夫妻关系;天津合信                             股权结构变化,根据最
                                           与上海峻银为同一基金
                  与上海峻银为同一基金                             新股东情况对股东间关
                                           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
                  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                             联关系进行了更新
                                           投资基金。瑞通龙熙、
                  投资基金。
                                           天津福熙为同一自然人


                                       3-3-1-3-26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差异项目          前次申报披露信息       本次申报披露信息             差异说明
                                         张利群实际控制的有限
                                         合伙企业。
                                         披露了发行人 2015 年、
                  披露了发行人 2012 年、 2016 年、2017 年、2018   因发行人报告期调整,
                  2013 年、2014 年员工人 年 6 月末员工人数、专    遂对员工及社保、公积
                  数、专业机构情况,社 业机构情况,社保和公       金缴纳情况,劳务派遣
                  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     积金缴纳情况,劳务派     情况进行了更新
                                         遣情况
                                         披露了公司产品分为功
                                         能性薄膜材料(细分为
                  披露了公司产品分为精                            因公司产品种类增加、
                                         功能保护材料、精密保
                  密保护材料、电子级粘                            产品结构更加丰富,考
                                         护材料、光学功能薄膜
                  性材料、功能性涂层材                            虑到产品分类的合理性
                                         及标示材料)、
                  料(细分为导电功能材                            和便于理解性,发行人
                                         电子级胶粘材料(细分
                  料、绝缘功能材料、屏                            根据产品最终使用情况
                                         为光学级压敏胶制品、
                  蔽功能材料及功能保                              对产品类别进行了重新
                                         高性能压敏胶制品、导
                  护材料)和薄膜包装材                            分类。
                                         电材料、屏蔽材料和绝
                  料四大类
                                         缘材料)、热管理复合
                                         材料和薄膜包装材料
                                         披露了公司产品的销售
                                         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
                                         为辅。直销模式是指公
                  披露了公司采用直接销 司与下游客户直接签订
                  售和经销商分销相结合 销售合同/订单实现销        本次披露将买断式的贸
第六节 业务
                  的销售模式,将公司对 售的业务模式;经销模       易类客户放在经销模式
与技术
                  于买断式贸易类客户的 式是指公司与授权经销       下
                  销售统计在直销模式下 商及其他贸易商签订销
                                         售合同/订单并实现买
                                         断式销售,再由其销售
                                         给最终客户的业务模式
                  披露了 1、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拥有的 15 个房
                                         披露了 1、发行人及其
                  产;
                                         子公司拥有的 21 个房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产;2、发行人及其子公    根据发行人新取得的房
                  14 个土地使用权;发行
                                         司拥有的 20 个土地使     产、土地使用权、专利
                  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专
                                         用权;3、发行人及其子    情况而进行更新披露
                  利;3、发行人及其子公
                                         公司拥有的 640 项专
                  司拥有的 410 项专利,
                                         利,其中发明专利 168
                  其中 33 项发明专利 375
                                         件、实用新型 472 件
                  项实用新型专利,2 项
                  外观设计专利
                  披露了(一)控股股东、 披露了(一)、控股股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制的企业;(二)持有
第七节 同业
                  东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因报告期调整,对关联
竞争和关联关
                  响的公司;(二)实际 其他股东;(三)公司       方进行了更新调整
系
                  控制人控股、参股的其 的控股企业、合营企业
                  他企业;(三)董事、 和联营企业;(四)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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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项目          前次申报披露信息         本次申报披露信息               差异说明
                  其控股、参股企业; 四)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五)公司关键管理人
                  方;(五)其他关联方       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六)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
                                             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企业
                                             披露了报告期内关联交
                  披露了报告期内关联交
                                             易简要汇总表、经常性     因报告期调整,对关联
                  易汇总表、偶发性关联
                                             关联交易、偶发性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更新调
                  交易、关联方往来余额
                                             交易、关联方往来款余     整
                  情况
                                             额情况
                                             披露了公司现任董事 9
                  披露了公司现任董事 9
                                             人,金闯、施蓉、郑志
                  人,金闯、施蓉、郑志
                                             平、金爱军、高红兵、
                  平、张恒、杨晓明、丁
                                             张恒、赵蓓、龚菊明、
第八节    董      宁、俞雪华、梁国正、                                因发行人董事、监事、
                                             赵增耀;监事 3 人,陈
事、监事、高      何曼;监事 3 人,陈锋、                             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成员
                                             锋、陈静、张庆杰;高
级管理人员与      李珍、朱培华;高级管                                发生变化以及报告期变
                                             级管理人员 5 人,金爱
公司治理          理人员 6 人,金闯、杨                               更而做出调整
                                             军、杨比、李国英、吴
                  晓明、赵明国、王宏、
                                             江、袁文雄;其他核心
                  张海东、雍代宾;其他
                                             人员 3 人,吴越、包静
                  核心人员 1 人,包静炎
                                             炎、梁豪。
                  披露了发行人拟募集 披露了发行人拟募集               因报告期发生变化,行
                  56,540.89 万元资金,用 41,118.51 万元资金,用       业发展情况也发生了变
第十节 募集
                  于多功能涂层复合材料 于 OCA 光学胶膜生产            化,本次申报根据企业
资金运用
                  生产扩建项目与研发中 扩建项目与偿还银行贷           自身及行业情况对募集
                  心建设项目                 款                       资金投资项目做了调整
                                                                      因报告期调整,对发行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正在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正在
                                                                      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
第十一节 其       履行的重大合同、对外     履行的重大合同、对外
                                                                      同、外担保情况、重大
他重要事项        担保情况、重大诉讼或     担保情况、重大诉讼或
                                                                      诉讼或仲裁事项进行了
                  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
                                                                      更新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前次申报撤回所涉及的斯迪克江苏对首义薄膜的预付账款相关事项已经
整改完成,该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影响;

     2、此次申报与前次申报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部分差异,主要系申报报告
期调整,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变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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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反馈问题 14: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发行人是否属
于重污染行业,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发行人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环保资质是否已经全部取得;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
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关环保投
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请
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取得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及排污费缴纳凭证;

     2、访谈发行人安环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生产产生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
关处理措施;

     3、访谈发行人、斯迪克江苏、太仓斯迪克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了解
发行人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

     4、走访并实地考察发行人、斯迪克江苏、太仓斯迪克环保设备及其运行情
况;

     5、查询发行人、斯迪克江苏、太仓斯迪克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
检索关键字查询发行人是否有环保处罚的情况;

     6、查询行业协会网站、环保局网站,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否涉及重污染
行业;

     7、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费用支出的明细、发行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
构进行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发行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环境监测的监测
报告等资料,并与发行人实际生产情况、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对比;

     8、取得发行人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发改委备案及环境监测报告。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发行人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是否发生
过环保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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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种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产品,产品主要用于
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商品,为其功能性器件提供内部胶粘、保护及其他附加功
能。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修订),
公司属于制造业(29)中的橡胶和塑料制造业(291)中的塑料制品业(292)中
的塑料薄膜制造(2921),指用于农业覆盖,工业、商业及日用包装薄膜的制造。
对照《上市企业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属
于规定的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
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纺织、制革 14 种重污染行业。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所在的太仓、泗洪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过环保事故。

       2、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环保资质是否已经全部取得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经全部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环保资
质,具体如下:

       (1)排污许可证

       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持有如下《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序号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至
 1         发行人         321324-2017-600026       泗洪县环境保护局     2020.07.26
 2       斯迪克江苏       321324-2018-600014       泗洪县环境保护局     2021.03.26
                                太环字第
 3       太仓斯迪克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2017.12.31
                         91320585MA1N4K25XJ 号

       经核查,太仓斯迪克持有的编号为太环字第 91320585MA1N4K25XJ 号的《江
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已过有效期。根据环境保护部网站于 2018 年 2 月 7 日
公布的《关于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问题请示的回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的规定,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规定
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
证;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

                                     3-3-1-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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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对于尚未到实施期限的现有企业,在实施期限之前可以不
办理排污许可证。”根据对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所作的访谈,太仓斯迪克
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中的“塑料制品业 292”
(该行业类别的实施时限为 2020 年),且属于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名录(2017 年版)》规定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因此太仓斯
迪克在实施期限 2020 年之前可以不办理新的排污许可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持有 SGS United Kingdom Ltd.颁发的如下《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            有效期至
                                        用于电子电器产品的 PET-PE 保护膜,
  1         发行人       CN11/20451     纸基、塑料膜粘胶带和石墨散热膜的 2020.08.14
                                        开发和生产
                                        用于电子电器产品的 PET-PE 保护膜,
  2       斯迪克江苏     CN14/21237     纸基、塑料膜粘胶带和石墨散热膜的 2020.05.28
                                        开发和生产
                                        用于电子产品的 PET-PE 保护膜,纸
  3       太仓斯迪克     CN17/20588     基粘胶带和塑料膜粘胶带的开发和     2020.05.16
                                        生产

      经 SGS United Kingdom Ltd.认证,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建立的环境管理体
系符合 ISO 14001:2015 标准要求。

      (3)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

      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持有 SGS-CSTC Standard Technical Services Co.
Ltd.颁发的如下《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覆盖的产品及其过程          有效期至
                                           用于电子和电子产品的 PET-PE 保
                         IECQ-H SGSCN
  1         发行人                         护膜、纸基、塑料膜粘胶带和石墨   2019.09.14
                            17.0026
                                           散热膜的开发和生产
                                           用于电子和电子产品的聚酯聚乙
                         IECQ-H SGSCN
  2       斯迪克江苏                       烯保护膜、纸基、塑料膜粘胶带和   2020.06.17
                            14.0046
                                           石墨散热膜的开发和生产
                                           用于电子产品的 PET-PE 保护膜、
                         IECQ-H SGSCN
  3       太仓斯迪克                       纸基粘胶带和塑料膜粘胶带的开     2020.06.13
                            17.0022
                                           发和生产

      经 SGS-CSTC Standard Technical Services Co. Ltd.认证,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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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建立的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符合 IECQ QC 080000:2012 标准要求。

     (4)募投项目

     ① 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

     经核查,斯迪克江苏已委托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国环评证乙字
第 19103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 年 12 月 7 日,泗洪县环境保护
局出具了洪环表复[2017]133 号《关于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OCA 光
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斯迪克江
苏实施上述项目。

     ② 偿还银行贷款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无须环保
局进行审批或备案。

       3、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

     报告期内,发行人定期聘请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对太仓和泗洪两大生产基地
进行排水、大气和噪音的监测,并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根据监测报
告,发行人排放的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排
放标准。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实地勘验,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
有效。

       4、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
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关环保投入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环保设备折旧                154.90           154.90        179.88              95.95
  其他环保费用                136.92           181.29        139.91             127.75


                                       3-3-1-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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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合计                  291.84           336.21        319.81             223.71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保设备主要包括水洗装置、净化塔、脱硫塔、水膜除
尘池、水膜除尘麻湿塔、溶剂回收装置、精馏装置、废气焚烧装置、污水处理站
等设施,上述设备设施均正常运转,能够有效治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
染物。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和支出主要包括废水、废气排放及固
废处理费用、环保设施折旧费用、垃圾清运、绿化、环境监测、检测等费用。

     发行人未来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及募投项目的进程适时增加环保相关投入
和开支。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了完善的环保措施,不存在违规排放
废气、废水的情形,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进行环保治理,公司的环
保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
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
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过环保事
故;

     2、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经全部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环保资质;

     3、报告期内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

     4、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
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3-1-3-27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十四、反馈问题 15:2016 年 6 月,发行人两名董事离职,同年 10 月,一名
高管离职,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相关人员的离职原因,说明上述变化是否属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说明核心
技术人员吴越在美国的任职情况,是否与其所在单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吴越
在发行人处的研发成果是否涉及其在原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是否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

     2、查阅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

     3、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

     4、取得发行人核心及时人员吴越前就职单位出具的确认函。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补充说明相关人员的离职原因,说明上述变化是否属于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重大变化,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离职董事、高管的情况如下:

     2016 年 6 月,发行人原董事张利群、丁宁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董事的职
务。公司上述两名离职的董事均为外部投资方提名的董事,未兼任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不参与发行人日常生产的管理和经营,二人的离职对发行人业务没有不
利影响。2016 年 6 月,韩民因其所在学校新规限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
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16 年 7 月 15 日,经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将董事人数由 11 名减至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7 名减至 6 名,独立董事人数由 4 名减至 3 名。同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施蓉为
董事。

     2016 年 10 月,发行人原副总经理赵明国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副总经理的
职务。赵明国在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时,主要负责发行人生产设备改制和产品工
艺改进等工作。赵明国离职后,其工作由发行人总经理金爱军接替。金爱军 1983

                                3-3-1-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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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 2012 年历任南钢炼钢厂车间主任、技术员、厂长助理、副厂长、党委书记、
厂长等职位,2012 年至 2015 年曾经任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战略发展
部部长和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管理经验丰富,自 2015 年加入发行人后,统筹
发行人日常生产和设备的管理,凭借其多年的生产型企业管理经验,在发行人生
产管理和设备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金爱军接替赵明国的工作不会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变动中,发行人董事会中 7 名非独立董事中有 5
名未发生变化,调整的 2 名非独立董事均为外部投资者提名的董事,且前述外部
投资者提名的董事调整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施蓉;独立董事的主要变化
系由于六年连任时间届满调整所致;发行人上述离任人数不超过原先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上述变化不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也
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说明核心技术人员吴越在美国的任职情况,是否与其所在单位签订过竞
业禁止协议,吴越在发行人处的研发成果是否涉及其在原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吴越在斯迪克美国担任技
术主管职务。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吴越,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历任美国朔荣光电
科技公司(Solarmer Energy Inc.)高级研究员、研发主管、技术总监、副总裁;
2015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 California organic semiconductors 总经理。吴越
在加入发行人之前一直在美国从事太阳能电池等项目的研发,与发行人研发项目
领域不同,细分技术也不相同。此外,吴越前就职单位 Solarmer Energy Inc.、
California organic semiconductors 分别向发行人出具确认函,明确了吴越在发行人
从事的研发工作不涉及原单位的研发成果,且吴越并没有与原单位签署竞业禁止
等限制性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吴越在发行人处的研发成果不涉及其在原任职单位的职务
发明,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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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上述人员变化不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也未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吴越未与其所在单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吴越在发行人处的研发成果
不涉及其在原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五、反馈问题 16:发行人子公司斯迪克江苏于 2017 年 12 月补缴企业所
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174.56 万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补缴款项的发生原因,
对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利润的影响,发行人未及时缴纳相关税款是否存在被处
罚的风险,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
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财务负责人关于税收滞纳金产生的原因;

     2、检查报告期各期纳税申报资料、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及滞纳金缴纳银行
回单,复核发行人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所取得的各项退税和税收优惠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获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合法合规纳税证明。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上述补缴款项的发生原因,对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利润的影响。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江苏按照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宿国税三税通[2017]9 号《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
求,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全额补缴企业所得税共计 4,319,263.84 元,并于同日
全额缴纳税收滞纳金共计 1,725,736.24 元。

     根据《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上述补交税款的原因如下:

     “① 2013 年从泗洪开发区管委会取得专项财政补助 4,000 万元,专项用于
企业购置涂布生产线,企业将此款项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资
金使用台账和对应的固定资产折旧台账,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28 条规定,应调增 2013 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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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纳税所得额 2,203,216.48 元,2014 年应纳税所得额 3,800,000 元,2015 年应纳税
所得额 3,800,000 元,2016 年应纳税所得额 3,800,000 元。

     ② 2013 年 7 月至 10 月,企业从中行泗洪营业部分次取得长期借款,金额
合计 13,000 万元,该笔贷款用于从日本、德国进口复合生产线、涂布生产线等
设备。2013 年 8 月至 12 月就贷款利息列支财务费用 3,471,423.75 元,2014 年就
贷款利息列支财务费用 7,718,521.15 元,2015 年就贷款利息列支财务费用
2,607,283.9 元。上述财务费用于 2013 至 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税前扣
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7 条规定,上述利息应予以资本化,应调
增 2013 年应纳税所得额 3,471,423.75 元,2014 年应纳税所得额 7,718,521.15 元,
2015 年应纳税所得额 2,607,283.9 元。”

     对于补缴的所得税 4,319,263.84 元,根据补税所属的期间,分别计入了所得
税费用和未分配利润科目。其中计入 2016 年度所得税费用 570,000.00 元、计入
2015 年度所得税费用 961,092.59 元、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2,788,171.25 元。上述
补交税款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没有影响,分别减少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净利润 961,092.59 元、570,000.00 元,具体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影
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影响营业收入金额                    -                -                     -
       影响净利润金额                     -      -570,000.00          -961,092.59

     2、发行人未及时缴纳相关税款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属于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上述未及时缴纳相关税款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税收
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上存在出入,因此造成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税款所
致,发行人不存在偷税、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征税行为。因此,税务主管部门仅对斯迪克江苏
追征企业所得税并征收滞纳金,并未对斯迪克江苏作出行政处罚。



                                 3-3-1-3-27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江苏省泗洪县国家税务局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及 2018 年 7 月 18 日出具
的《证明》,斯迪克江苏自 2014 年起不存在偷、漏、逃、欠税行为,也不存在被
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未及时缴纳相关税款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

     十六、反馈问题 17: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建筑物的办理
进展,是否存在受处罚的风险;补充说明所有租赁房屋的用途,租金是否公允,
发行人关联是否与出租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补充说明租赁
物业是否履行了备案登记手续。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对发行人主要房产进行现场勘验;

     2、访谈太仓、泗洪、重庆等地的房管部门,了解发行人房产的处罚风险;

     3、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4、查阅发行人租赁房屋的相关合同及部分出租方出具的无关联关系确认函;

     5、查阅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了解发行人境外房屋租赁备案程序
的履行情况;

     6、查阅其他相关文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建筑物的办理进展,是否存在受
处罚的风险

     本所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中披露了发
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
具体情况如下:


                                  3-3-1-3-27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
序号      产权人             名称                                                     用途
                                                  (㎡)        (万元)[注]
  1                         锅炉房                  400.00             22.83        存放锅炉
  2                         空压机房                200.00              8.34       存放压缩机
         斯迪克股
  3                         消防泵房                    55.00          18.56       存放消防泵
           份
  4                      胶水仓库(南)             270.00             16.49
                                                                                    存放胶水
  5                      胶水仓库(北)             525.00             24.78
  6                         门卫室                  270.00             82.51        厂区保卫
         斯迪克江
  7                        14 号厂房               5,083.58          279.50         员工食堂
           苏
  8                        15 号厂房               5,083.58          279.50       堆放生产辅材
        斯迪克重
  9                斯迪克重庆 1 号厂房      12,545.00               1,939.40       仓储、办公
          庆
注:账面价值为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数据。

       (1)上述 1-5 项为发行人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临时性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
1,450.00 平方米,账面价值合计 91.00 万元,其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发行人已经拆除上表中第 4 项所列的“胶水仓库(南)”。发行人位于成熟的
工业园区,配套设施较为齐全。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未来如相关主管部门要
求发行人限期拆除上述建筑物,对锅炉房、空压机房、消防泵房,可通过停用、
使用其他闲置空间或其他设施进行替代;对胶水仓库,可通过租赁、使用厂区内
部其他仓库来解决仓储问题。鉴于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权属不存在争
议,均为附属性建筑,建筑面积占比较低,账面价值较小,且发行人已提出相关
替代方案,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第 6 项为斯迪克江苏建造的门卫室。针对该建筑物,泗洪县城乡
建设规划办公室出具证明,确认该建筑物面积较小,不会对开发区的整体规划建
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允许斯迪克江苏继续按现状使用该建筑物,不对斯迪克江
苏进行处罚。鉴于上述门卫室权属不存在争议,为附属性建筑,建筑面积、账面
价值较小,且泗洪县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已对此出具证明,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门
卫室不会对斯迪克江苏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第 7、8 项为斯迪克江苏暂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合
计 10,167.16 平方米。2016 年 7 月,斯迪克江苏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
得挂牌转让的 2 幢厂房(上述第 7、8 项),并与出让方泗洪县苏展实业有限公司

                                          3-3-1-3-27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以下简称“苏展实业”)签署了《产权转让协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上述厂房的产权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斯迪克江苏正在与苏展实业协商办
理产权过户手续。苏展实业针对上述厂房出具书面承诺,确认对上述厂房的权属
属于斯迪克江苏无异议,并承诺将提供一切必要协助配合斯迪克江苏完成前述两
幢厂房的过户手续。泗洪县国土资源局、泗洪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确认斯迪克江苏公开竞得的原属苏展实业所有的两幢厂房,斯迪克江苏在不动产
登记过程中无违法行为,并同意斯迪克江苏在取得权属证书前按照现状继续使用
购买所得的房产。本所律师认为,斯迪克江苏购买的上述两幢厂房权属清晰,其
暂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4)根据斯迪克重庆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现场勘验、走访相关主
管部门,斯迪克重庆 1 号厂房(上述第 9 项)于 2017 年下半年达到可使用状态,
会计上将其暂估入账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
重庆 1 号厂房已经取得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渝(永)环准[2018]075
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斯迪克重庆承诺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尽快办理该厂房的
权属证书。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斯迪克重庆取得上述厂房的权属证书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

     针对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
施蓉已作出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因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
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的,由其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
的财产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
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补充说明所有租赁房屋的用途,租金是否公允,发行人是否与出租方存
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补充说明租赁物业是否履行了备案登记
手续

     (1)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下属公司的租赁房屋情况如下:


                                 3-3-1-3-28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出租人       承租人       月租金           面积      租赁期限              地址
号
                                260,668 元
       东莞市天               (2017.05.01-                               东莞市塘厦田心科苑
                   斯迪克股
       宝五金塑               2020.04.30);    13,367.61   2017.04.01-     城工业区四黎南路
1                  份东莞分
       胶制品有               268,735.23 元      平方米     2022.03.31    29 号厂房 1 栋 5 层、
                     公司
         限公司               (2020.05.01-                                   宿舍一栋 6 层
                              2022.04.30)
     V Property                                                             3000 -3500Kenneth
                    斯迪克        6,750           5000      2016.07.16-
2      Group                                                               St., Santa Clara, CA
                      美国        美元          平方英尺    2021.12.31
        LLC                                                                        95054
                                                                             Digital Empire B
                                                                                1104, #383,
       LEE JIN      斯迪克    2,000,000 韩       105.52     2018.07.13-   Simin-daero, Dongan
3
        SOOK          韩国         元            平方米     2020.07.13        -gu, Anyang -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144-0051
       河口化学     斯迪克                       72.86      2018.02.15-
4                             173,000 日元                                东京都大田区西蒲田
       株式会社       日本                       平方米     2020.02.14
                                                                                6 丁目 2-12

     (2)租赁房屋用途

     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租赁的厂房主要用于发行人商品的简单切分及日常
存放;宿舍则为员工住宿所用。斯迪克美国租赁的房屋主要用于美国子公司研发
及销售人员的办公用地;韩国和日本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均为销售人员的办公用
地。

     (3)租金是否公允,发行人是否与出租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
送情形

     根据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斯迪克日本租赁房屋的出租方出具的确认函:
① 出租方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亦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② 出租方出租给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的房屋的租金,是
在本地区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合理公允。

     根据美国、韩国、日本等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及
本所律师核查,斯迪克美国、斯迪克韩国、斯迪克日本租赁房屋均符合当地法律
的规定,租赁的房屋租金公允,出租方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4)租赁房屋备案情况

     根据美国、韩国、日本等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斯迪克美国、斯迪克韩国、

                                          3-3-1-3-28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斯迪克日本租赁房屋均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

     本所律师注意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尚
未为其租赁的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鉴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已经出具相关承诺,如因上述租赁房屋未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导致发行人所受到的任何损失,将由其全额承担;斯迪
克股份东莞分公司尚未为其租赁的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会导致租赁合
同无效,本所律师认为,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尚未为其租赁的房屋办理房屋租
赁登记备案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
质性障碍;

     2、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租赁的房屋租金公允,出租方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3、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尚未为其租赁的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会
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七、反馈问题 18: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其是否获得所从事业务内容所必需
的全部业务资质,该业务资质的审批主体、资质内容及其有效期,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业务范围是否超过该资质范围,发行人是否合法取得并维持相关资质;补充
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人员是否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必需的全部业
务资质。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发行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环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所从事
业务的资质要求及公司相关审批、流程的办理情况;

     2、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质证书及备
案登记等资料;

     3、访谈发行人生产部门员工了解其工作情况并取得特殊工种从事相关工作

                                 3-3-1-3-28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所需要的资质证书;

     4、查询行业协会等网站,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相关要求并与发行人情况
进行比对;

     5、实地走访并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了解公司实际生产过程
中是否存在超出营业范围的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补充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人员是否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必
需的全部业务资质,该业务资质的审批主体、资质内容及其有效期,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业务范围是否超过该资质范围,发行人是否合法取得并维持相关资质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办理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业务资质证书及备案登记,并定期进行相关业务资质
的审核、更新等事项。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所取得的业务经营资质
及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资质及备案证书           审批主体        资质内容及其有效期
                                               江苏宿迁对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贸易经营者备   定期备案登记
                表》(01827275)
                                               案登记机关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宿迁海关       定期备案登记
                (3217962096)
斯迪克股份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
    [注]                                       江苏出入境检
                备案表》                                      定期备案登记
                                               验检疫局
                (17121411033500000287)
                                                              排污种类为废水、废气;有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     泗洪县环境保
                                                              效期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证》(321324-2017-600026) 护局
                                                              2020 年 7 月 26 日
                                               江苏太仓对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贸易者备案登   定期备案登记
                表》(01810689)
                                               记机关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太仓海关       定期备案登记
                (3226961683)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
太仓斯迪克                                     江苏出入境检
                备案表》                                      定期备案登记
                                               验检疫局
                (17011213275500000424)
                                                              排污种类为废水(生活污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
                                        太仓市环境保          水)、有机废气;有效期自
                证》(太环字第
                                        护局                  2017 年 6 月 1 日 2017 年 12
                91320585MA1N4K25XJ 号)
                                                              月 31 日
斯迪克江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江苏宿迁对外   定期备案登记

                                          3-3-1-3-28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司名称                资质及备案证书           审批主体        资质内容及其有效期
                表》(01376389)                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机关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宿迁海关       定期备案登记
                (3217960640)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
                                                江苏出入境检
                备案表》                                       定期备案登记
                                                验检疫局
                (18041717093600000007)
                                                       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
                《安全生产许可证》((苏) 江苏省安全生
                                                       产,有效期自 2015 年 11 月 3
                WH 安许证字[N00092])      产监督管理局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
                                                       排污种类为废水、废气、噪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     泗洪县环境保
                                                       音;有效期自 2018 年 3 月 27
              证》(321324-2018-600014) 护局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
注:2018 年 10 月,发行人经营范围中增加了“普通货物运输”,发行人正在办理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

     2、补充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人员是否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必
需的全部业务资质。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人员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必
需资质情况如下:

        工种                         资质证书                         否是取得
      锅炉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是
      叉车工                      特种作业操作证                          是
      驾驶员                       机动车驾驶证                           是
    电气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是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经获得所从事业务内容所必需的全部业务资质;

     2、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业务范围未超过该资质范围,发行人合法取得并维持
相关资质;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人员已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必需的全部业
务资质。




                                          3-3-1-3-28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十八、反馈问题 19: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核心技术人员名单,核心技术人员
是否与其原就职单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说明现有
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如何避免因人员流动而造成的知识产权泄
露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保密
协议、确认函;

     2、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3、查阅发行人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资料;

     4、查阅发行人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核心技术人员名单,核心技术人员是否与其原就职单
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名单、与原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情况如下:

                                                                         与原单位是否
 姓名         职位        学历/职称             主要研究方向             签订过竞业禁
                                                                             止协议
                          高中/高级
 金闯        董事长                                  -                         否
                            经济师
                                       功能性薄膜材料的开发,其中叠
           斯迪克美国
                                         层有机光伏电池器件开发是重
 吴越      技术研发总       博士                                               否
                                       点;主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和研发
               监
                                             中心组织规划工作
           技术研发部                  负责多功能涂布机、特种胶粘带
张庆杰                   硕士/工程师                                           否
           门副经理                        和表面涂层的开发工作
           技术研发部                  主要从事胶带、胶粘剂合成的开
 梁豪                       本科                                               否
           门副经理                                发工作
                                       负责硅胶保护膜的工艺与应用,
           技术研发部
包静炎                   本科/工程师   并优化配方,配合业务进行保护            否
           门副经理
                                             膜的功能化改造工作
                                       主要负责硅胶系列涂布工艺、保
           技术研发部
 陈静                    大专/工程师   护膜涂布工艺技术的项目开发及            否
           门副经理
                                                 管理工作;

     金闯在发行人处任职之前,就任金闯、施蓉控制的太仓天意的总经理,太仓

                                       3-3-1-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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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未与金闯签订过任何竞业禁止协议,且太仓天意已于 2012 年注销。梁豪、
包静炎、陈静在加入发行人之前未曾在其他单位任职过,不存在与原单位签订竞
业禁止协议的情形。张庆杰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未与其原就职单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吴越在加
入发行人之前一直在美国从事太阳能电池等项目的研发,与发行人研发项目领域
不同,细分技术也不相同。此外,吴越前就职单位 Solarmer Energy Inc.、California
organic semiconductors 出具确认函,明确了吴越在发行人从事的研发工作不涉及
原单位的研发成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未出现其他单位向发行人主
张任何技术或专利权利归属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与原就职单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2、说明现有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如何避免因人员流动而
造成的知识产权泄露风险。

     发行人现有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制度层面上,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力度,降低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发行人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议案》,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① 成立知识
产权领导小组。知识产权领导小组领导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技术研发部、证
券法务部等负责人组成,并配备 1 名专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日常事务;② 明
确员工职务智力成果与个人非职务智力成果的界限。对于员工非职务发明创作先
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并出具《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确认书》后,再由员工申
请知识产权注册,预防与员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③ 建立知识产权保密机制,
对涉密人员采取建档管理、离职审核制度。公司商业秘密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如
涉密员工离职时,须将其从事开发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等交回并不得擅自复制、
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④ 确立了公司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时的识别和
应对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
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政府职能部门或专业律师的指导


                                 3-3-1-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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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解决问题。

     (2)及时申请各类知识产权注册登记,依法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发行人目前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在科研工作中,一旦发现有可以申请
注册登记的知识成果,立即申请注册登记,以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拥有 640 项专利。

     (3)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确保研发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为与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确保企业人员稳定,发行人为研发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提供了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核心技术人员吴越自 2015 年入职以来,
一直负责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研发中心组织规划工作。核心技术人员梁豪、陈静、
包静炎 2007 年加入公司,为发行人独立培养的技术研发人员。张庆杰 2010 年加
入公司,入职时间均超过 8 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研发人员 89
人,核心技术人员 6 人。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仅有 1 人离职,发行人研发人
员和核心技术员工流动性不大,较为稳定。

     (4)与核心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
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
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
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前述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已与核心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和《保密协议》,前述协议均约定了核心人员的保密义务,明确了核心人员的保
密职责。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较为完善,能够合理避免因
人员流动导致的知识产权泄露风险。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3-3-1-3-28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核心技术人员与其原就职单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现有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较为完善,能够合理避免因人员流动而
造成的知识产权泄露风险。

     十九、反馈问题 20: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包括发行人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在
内报告期内历年办理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
员工)、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和金额、办理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况;如需补缴,请补充披露需补缴的金额、补救措施及对
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就发行人社保和住房公
积金执行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

     2、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开户证明;

     3、抽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凭证;

     4、查阅劳务派遣单位出具的关于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况说明;

     5、查阅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补充说明包括发行人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在内报告期内历年办理了社保
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

     (1)发行人正式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
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公司设立后及时在其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
门开户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3-3-1-3-28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人

     社会保险与
                           时间        期末员工总数       实际缴纳人数     差异人数
     住房公积金
                         2015.12.31                 768            739                29
                         2016.12.31                 817            797                20
      社会保险
                         2017.12.31                 900            866                34
                         2018.06.30                 932            864                68
                         2015.12.31                 768            754                14
                         2016.12.31                 817            804                13
     住房公积金
                         2017.12.31                 900            883                17
                         2018.06.30                 932            877                55
注 1:上表中员工数量为期末在册数,非全年平均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1)期末员工总数与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总数差异
29 名,具体原因为:11 名新入职员工尚在办理缴纳手续;4 名员工已离职,但
公司当月已为其缴纳社保;4 名退休返聘员工无需缴纳社保;13 名为原泗洪县五
里江农场员工,由当地政府为其缴纳社保;2 名员工在其他单位缴纳;2 名员工
因当月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1 名为境外子公司外籍员工,不涉及境内缴纳社
保事项。(2)期末员工总数与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总数差异 14 名,具体原因为:
12 名新入职员工尚在办理缴纳手续;3 名员工已离职,但公司当月已为其缴纳住
房公积金;4 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其中 2 名员工当月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
2 名为境内子公司外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1 名为境外子公司外籍员工,不涉及
境内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1)期末员工总数与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总数差异
20 名,具体原因为:11 名新入职员工尚在办理缴纳手续;17 名员工已离职,但
公司当月已为其缴纳社保;6 名退休返聘员工无需缴纳社保;12 名为原泗洪县五
里江农场员工,由当地政府为其缴纳社保;2 名员工在其他单位缴纳;6 名为境
外子公司外籍员工,不涉及境内缴纳社保事项。(2)期末员工总数与缴纳住房公
积金员工总数差异 13 名,具体原因为:11 名新入职员工尚在办理缴纳手续;6
名员工已离职,但公司当月已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2 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其
中 1 名员工当月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1 名退休返聘员工自愿放弃缴纳;6
名为境外子公司外籍员工,不涉及境内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



                                      3-3-1-3-28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1)期末员工总数与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总数差异
34 名,具体原因为:8 名新入职员工尚在办理缴纳手续;10 名员工已离职,但
公司当月已为其缴纳社保;7 名退休返聘员工无需缴纳社保;15 名为原泗洪县五
里江农场员工,由当地政府为其缴纳社保;2 名员工在其他单位缴纳;10 名为境
外子公司外籍员工,不涉及境内缴纳社会保险事项;2 名为境内子公司外籍员工,
因社保系统原因无法缴纳。(2)期末员工总数与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总数差异
17 名,具体原因为:8 名新入职员工尚在办理缴纳手续;4 名员工已离职,但公
司当月已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1 名退休返聘员工及 2 名为境内子公司外籍员工
自愿放弃缴纳;10 名为境外子公司外籍员工,不涉及境内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1)期末员工总数与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总数差异
68 名,具体原因为:50 名新入职员工尚在办理缴纳手续;13 名员工已离职,但
公司当月已为其缴纳社保;6 名退休返聘员工无需缴纳社保;14 名为原泗洪县五
里江农场员工,由当地政府为其缴纳社保;9 名为境外子公司外籍员工,不涉及
境内缴纳社会保险事项;2 名为境内子公司外籍员工,因社保系统原因无法缴纳。
(2)期末员工总数与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总数差异 55 名,具体原因为:49 名
新入职员工尚在办理缴纳手续;6 名员工已离职,但公司当月已为其缴纳住房公
积金;3 名为境内子公司外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9 名为境外子公司外籍员工,
不涉及境内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

     (2)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项 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合同制(含劳务合同)员工人数
                                     932           900          817            768
            (人)
    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人)             6             8            0              0
       总用工人数(人)              938           908          817            768
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占总用工人数
                                    0.64%        0.88%        0.00%         0.00%
            比例
注:上表中员工数量为期末在册数,非全年平均数。

     2017 年 11 月,发行人与苏州阿尔娃服务外包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遣
协议,约定发行人向苏州阿尔娃服务外包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由苏州阿尔
娃服务外包管理有限公司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报酬。

                                  3-3-1-3-29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苏州阿尔娃服务外包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6 名劳务派遣人员中,1 人缴纳社保,1 人为泗洪县五里江农场人员,社保由当
地政府缴纳;其余 4 人为退休人员,无需缴纳社保;6 人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
金。

       2、发行人报告期内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和比例

     (1)斯迪克股份

     报告期内,斯迪克股份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1,539,744.22        1,748,631.74     1,258,660.00     1,530,593.00
养
     业     缴纳比例               19%                 19%           19%               20%
老
保          缴纳金额      648,119.76          735,988.00       520,506.00        612,237.20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8%                   8%              8%                8%

     企     缴纳金额       73,781.12           88,783.67       147,258.00        229,589.00
工
     业     缴纳比例            0.9%                   0.9%             2%                3%
伤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企     缴纳金额       41,068.88           49,609.38        65,064.75        114,814.00
失
     业     缴纳比例            0.5%                   0.5%             1%            1.5%
业
保          缴纳金额       41,005.01           46,535.43        32,547.69         38,284.33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0.5%                   0.5%          0.5%             0.5%

     企     缴纳金额      593,858.01          681,762.95       520,506.00        612,237.20
医
     业     缴纳比例        7%+5 元             7%+5 元                 8%                8%
疗
保          缴纳金额      177,897.90          201,695.12       130,126.50        153,059.30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2%+5 元             2%+5 元                 2%                2%

     企     缴纳金额       43,404.16           47,858.61        32,547.69         51,219.53
生
     业     缴纳比例            0.5%                   0.5%          0.5%             0.5%
育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经核查,斯迪克股份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具体缴纳比


                                         3-3-1-3-29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例如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股份共有 2 名员工由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
公司在上海、南京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上海地区 1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
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20%,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32%;
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1%,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公司缴纳 10%,个人缴纳 2%;
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1%,南京地区 1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
险公司缴纳 19%,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4%;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1%,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公司缴纳 9%,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股份有 26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在太仓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1.2%;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
纳 0.5%;医疗保险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5%;有 4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南京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上海
地区 1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20%,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32%,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
保险公司缴纳 9.5%,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1%,南京地区 3 名员工
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
公司缴纳 0.4%,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公司缴纳 9 %,
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8%。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斯迪克股份有 25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在太仓、苏州园区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太仓地区 24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
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1.6%;
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2%;
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8%,苏州园区 1 名员工的各项社保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
保险公司缴纳 13%,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8%;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公司缴纳 3%,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
纳 0.8%;有 7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南京、深圳缴
纳社会保险,上海地区 3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3-3-1-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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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16%,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
缴纳 0.5%;医疗保险公司缴纳 9.5%,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1%;南
京地区 3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4%,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
保险公司缴纳 9 %,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8%;深圳地区 1 名员工
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4%,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
公司缴纳 0.14%,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1%,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公司缴纳 6.2%,
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45%。

     (2)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

     报告期内,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以及
缴纳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缴纳金额    97,643.95    149,025.24       126,570.60        102,013.86
          企业
养老保             缴纳比例        13%               13%          13%                13%
  险               缴纳金额    60,051.60      91,707.84       77,889.60         62,777.76
          个人
                   缴纳比例          8%               8%            8%                8%
                   缴纳金额     4,685.39      10,750.73        9,386.35          8,234.45
          企业
工伤保             缴纳比例       0.63%              0.9%         0.9%                1%
  险               缴纳金额             -                -              -                -
          个人
                   缴纳比例             -                -              -                -
                   缴纳金额     3,769.70          5,732.58     5,530.60          7,847.22
          企业
失业保             缴纳比例        0.5%              0.5%         0.5%                1%
  险               缴纳金额     1,521.34          2,292.70     2,344.12          3,924.36
          个人
                   缴纳比例        0.2%              0.2%         0.2%              0.5%
                   缴纳金额    15,203.14      25,586.07       20,544.24         14,898.17
          企业
医疗保             缴纳比例        1.6%              1.6%         1.8%              1.8%
  险               缴纳金额     4,765.28          7,267.69     5,708.58          4,139.03
          个人
                   缴纳比例        0.5%              0.5%         0.5%              0.5%

生育保             缴纳金额     5,214.31           5,813.6     4,477.68            317.86
          企业
  险               缴纳比例        0.7%              0.7%        0.46%             0.46%


                                    3-3-1-3-29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缴纳金额               -                 -                   -                -
            个人
                    缴纳比例               -                 -                   -                -
注: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生育保险自 2015 年 12 月份开始缴纳,之前按照当地规定无需缴
纳。

     经核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
具体如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共有 1 名员工由深圳捷仕
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
公司缴纳 14%,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28%;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9%,
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6.2%,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共有 1 名员工由深圳捷仕
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
公司缴纳 14%,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28%;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1%,
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6.2%,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5%。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共有 1 名员工由深圳捷仕达
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
司缴纳 13%,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22%;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9%,
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6.2%,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公司缴
纳 0.45%。

     (3)斯迪克股份江苏

     报告期内,斯迪克江苏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333,070.00      1,410,930.50          2,376,936.00         2,151,141.00
养
     业     缴纳比例            19%                 19%                 19%                     20%
老
保          缴纳金额       140,240.00          594,076.00         973,440.00            861,793.92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8%                 8%                  8%                   8%


                                         3-3-1-3-29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15,939         67,759.65     112,219.20             110,003.32
工
     业     缴纳比例           0.9%             0.9%            0.9%                      1%
伤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企     缴纳金额        8,855.00        60,408.25     136,692.00             165,021.32
失
     业     缴纳比例           0.5%             0.5%                1%                1.5%
业
保          缴纳金额        8,855.00        37,644.25      61,848.00              55,018.00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0.5%             0.5%            0.5%                  0.5%

     企     缴纳金额     126,920.00         539,684.5     885,414.00             786,740.27
医
     业     缴纳比例       7%+5 元           7%+5 元        7%+5 元                7%+5 元
疗
保          缴纳金额      38,370.00        165,042.00     271,254.00             241,497.22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2%+5 元           2%+5 元        2%+5 元                2%+5 元

     企     缴纳金额        8,855.00        37,644.25      61,848.00              55,018.00
生
     业     缴纳比例           0.5%             0.5%            0.5%                  0.5%
育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经核查,斯迪克江苏 2016 年有 1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在南
京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个人
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4%;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1%,个人缴纳 0.5%;医
疗保险缴纳 9%,个人缴纳 2%+10 元/月;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0.5%。

     (4)斯迪克江苏太仓分公司

     报告期内,斯迪克江苏太仓分公司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以及
缴纳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        80,631.30       106,072.00           122,680.00
养
     业     缴纳比例               -             19%                19%                  20%
老
保          缴纳金额               -        33,950.00        43,578.00            64,408.56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8%              8%                   8%
工   企     缴纳金额               -         6,242.70        10,894.50            12,268.00


                                       3-3-1-3-29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伤   业     缴纳比例                -                1.2%                      2%                 2%
保
险   个     缴纳金额                -                       -                    -                 -
     人     缴纳比例                -                       -                    -                 -

     企     缴纳金额                -             2,840.75              6,176.61           9,202.56
失
     业     缴纳比例                -                0.5%                      1%             1.5%
业
保          缴纳金额                -             2,122.23              2,724.97           3,068.56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0.5%                  0.5%               0.5%

     企     缴纳金额                -            33,950.00             43,578.00          49,072.00
医   业     缴纳比例                -                     8%                   8%                 8%
疗                                                                                   1,2268.00+2,56
保          缴纳金额                -             8,487.50             10,894.50      0.00(大病保
     个
险                                                                                             险)
     人
            缴纳比例                -                     2%                   2%                 2%

     企     缴纳金额                -             2,122.23              2,724.97           4,059.40
生
     业     缴纳比例                -                0.5%                  0.5%               0.5%
育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注:2018 年 1-6 月,斯迪克江苏太仓分公司无在职员工。

     (5)斯迪克重庆

     报告期内,重庆斯迪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金
额以及缴纳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65,311.00             116,182.20         120,906.10         127,255.60
养
   业      缴纳比例                19%                      19%                19%             20%
老
保         缴纳金额          27,499.20              48,918.80          49,925.28          50,902.24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8%                          8%             8%                 8%

   企      缴纳金额           3,781.14               6,797.60           5,087.28           5,112.20
工
   业      缴纳比例                1.1%                    1.1%            0.8%               0.8%
伤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3-3-1-3-29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1,718.70              3,058.25           4,318.82             7,753.55
失
   业      缴纳比例                0.5%                 0.5%             0.5%                     1%
业
保         缴纳金额          1,617.60              2,889.69           3,740.60             5,065.55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0.5%                 0.5%             0.5%                     1%

   企      缴纳金额         34,374.00             56,795.54          57,520.12            59,478.17
医
   业      缴纳比例                 10%                   10%              9%                 9.5%
疗
保         缴纳金额          5,666.10             11,692.59          13,530.94            13,445.46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1.5%+5 元/人         1.5%+5 元/人          2%+5 元/人          2%+4 元/人

   企      缴纳金额                   -            1,926.78           3,150.37             3,381.80
生
   业      缴纳比例                   -                     -            0.5%                 0.5%
育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注:2017 年 2 月 4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
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 号),将重庆市列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
并实施试点,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6)太仓斯迪克

     报告期内,太仓斯迪克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709,992.00           1146,693.00                        -              -
养
     业     缴纳比例                19%                    19%                      -              -
老
保          缴纳金额        298,944.00            482,818.00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8%                    8%                       -              -

     企     缴纳金额         36,665.60              80,279.70                       -              -
工
     业     缴纳比例                0.8%                  1.2%                      -              -
伤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企     缴纳金额         18,684.00              35,086.80                       -              -
失
     业     缴纳比例                0.5%                  0.5%                      -              -
业
保          缴纳金额         18,684.00              30,178.60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0.5%                  0.5%                      -              -


                                          3-3-1-3-29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298,944.00         482,818.00               -                -
医
     业     缴纳比例                8%                 8%              -                -
疗
保          缴纳金额        74,736.00         120,705.00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2%                 2%              -                -

     企     缴纳金额        29,894.40           30,178.60              -                -
生
     业     缴纳比例               0.8%             0.5%               -                -
育
保          缴纳金额                  -                 -              -                -
     个
险
     人     缴纳比例                  -                 -              -                -
注:太仓斯迪克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2017 年 2 月起开始办理员工社会保险。

     经核查,太仓斯迪克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太仓斯迪克有 2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在昆山、苏州园区缴纳社会保险,其中昆山地区 1 名员工的各项社
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1.6%;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8%,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公司缴纳 0.5%,苏州园区 1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
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4%,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9%;失业
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3%,个人缴纳 2%;生育保
险公司缴纳公司缴纳 0.5%;有 7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上
海、深圳缴纳社会保险,上海地区 6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
险公司缴纳 20%,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32%;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9.5%,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
公司缴纳 1%;深圳地区 1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
纳 14%,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28%;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1%,个人
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6.2%,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公司缴纳 0.5%。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太仓斯迪克有 3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
务有限公司在昆山、苏州园区缴纳社会保险,其中昆山地区 2 名的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1.6%;
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8%,个人缴纳 2%;生
育保险公司缴纳公司缴纳 0.8%,苏州园区 1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


                                      3-3-1-3-29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3%,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8%;失业保险公司
缴纳 0.5%,个人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3%,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
纳公司缴纳 0.8%;有 9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深圳
缴纳,其中上海地区 7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20%,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16%;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
缴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9.5%,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公司缴纳 1%;
深圳地区 2 名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4%,个人缴
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0.14%;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1%,个人缴纳 0.5%;医
疗保险缴纳 6.2%,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公司缴纳 0.45%。

     (7)谱玳新能源

     报告期内,谱玳新能源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缴纳金额     2,779.32          1,311.00              -                -
          企业
 养老              缴纳比例        19%               19%                -                -
 保险              缴纳金额     1,170.24           552.00               -                -
          个人
                   缴纳比例         8%                8%                -                -
                   缴纳金额      206.46             82.80               -                -
          企业
 工伤              缴纳比例        1.6%              1.2%               -                -
 保险              缴纳金额             -                -              -                -
          个人
                   缴纳比例             -                -              -                -
                   缴纳金额       73.14             34.50               -                -
          企业
 失业              缴纳比例        0.5%              0.5%               -                -
 保险              缴纳金额       73.14             34.50               -                -
          个人
                   缴纳比例        0.5%              0.5%               -                -
                   缴纳金额     1,170.24           552.00               -                -
          企业
 医疗              缴纳比例         8%                8%                -                -
 保险              缴纳金额      372.56            218.00               -                -
          个人
                   缴纳比例         2%                2%                -                -




                                    3-3-1-3-29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缴纳金额              117.03             34.50                   -              -
          企业
 生育              缴纳比例               0.8%              0.5%                    -              -
 保险              缴纳金额                   -                  -                  -              -
          个人
                   缴纳比例                   -                  -                  -              -
注:谱玳新能源成立于 2017 年 2 月,自 2017 年 11 月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经核查,谱玳新能源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谱玳新能源有 1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在太仓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1.2%;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
纳 0.5%;医疗保险缴纳 8%,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公司缴纳 0.5%。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谱玳新能源有 1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有
限公司在太仓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纳 19%,
个人缴纳 8%;工伤保险公司缴纳 1.6%;失业保险公司缴纳 0.5%,个人缴纳 0.5%;
医疗保险缴纳 8%,个人缴纳 2%;生育保险公司缴纳公司缴纳 0.8%。

      3、发行人报告期内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

      (1)斯迪克股份

      报告期内,斯迪克股份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下
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住房公积金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382,287.00               434,626.00        949,184.00          894,466.00
业      缴纳比例                    7%                      8%                 8%                 8%

个      缴纳金额          382,287.00               434,626.00        949,184.00          894,466.00
人      缴纳比例                    7%                      8%                 8%                 8%

      经核查,斯迪克股份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股份有 2 名员工由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
司在上海、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上海地区的 1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
公司缴纳 7%,个人缴纳 7%,南京地区 1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
                                           3-3-1-3-30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纳 8%,个人缴纳 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股份有 26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在太仓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8%;有 4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南京缴纳公积金,
其中上海地区 1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7%,个人缴纳 7%,南
京地区 3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8%。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斯迪克股份有 25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在太仓、苏州园区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比例均为: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8%;有 7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南京、
深圳缴纳公积金,其中上海地区的 3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7%,
个人缴纳 7%,南京和深圳地区的 4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8%,
个人缴纳 8%。

      (2)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

      报告期内,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以及缴
纳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住房公积金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34,460.00          59,249.00     38,826.00          36,399.00
业      缴纳比例                   5%                 5%             5%                5%

个      缴纳金额           34,460.00          59,249.00     38,826.00          36,399.00
人      缴纳比例                   5%                 5%             5%                5%

      经核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
具体如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有 1 名员工由深圳捷仕达
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有 1 名员工由深圳捷仕达
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8%。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斯迪克股份东莞分公司有 1 名员工由深圳捷仕达人

                                        3-3-1-3-30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才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公司缴纳 5%,个人缴纳 5%。

      (3)斯迪克江苏

      报告期内,斯迪克江苏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下
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住房公积金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57,624.00         172,256.00    290,472.00         267,232.00
业      缴纳比例                   7%                 7%             7%                7%

个      缴纳金额           57,624.00         172,256.00    290,472.00         267,232.00
人      缴纳比例                   7%                 7%             7%                7%

      经核查,斯迪克江苏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具体如下:

      2016 年,斯迪克江苏有 1 名员工由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在南京缴纳住
房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8%。

      (4)斯迪克江苏太仓分公司

      报告期内,斯迪克太仓分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
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住房公积金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         52,070.00     46,902.00          51,682.00
业      缴纳比例                    -                 8%             8%                8%

个      缴纳金额                    -         52,070.00     46,902.00          51,682.00
人      缴纳比例                    -                 8%             8%                8%

      (5)斯迪克重庆

      报告期内,斯迪克重庆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下
表所示:




                                        3-3-1-3-30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单位:元

                         2018 年
     住房公积金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12,240.00          21,840.00     24,240.00          19,276.00
业      缴纳比例                   8%                 8%             8%                8%

个      缴纳金额           12,240.00          21,840.00     24,240.00          19,276.00
人      缴纳比例                   8%                 8%             8%                8%

      (6)太仓斯迪克

      报告期内,太仓斯迪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下
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住房公积金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532,236.00        1,015,838.00              -                 -
业      缴纳比例                   8%                 8%              -                 -

个      缴纳金额          532,236.00        1,015,838.00              -                 -
人      缴纳比例                   8%                 8%              -                 -

      经核查,太仓斯迪克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太仓斯迪克共有 2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
源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在昆山、苏州园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均为:公司缴
纳 8%,个人缴纳 8%;太仓斯迪克共有 7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
分别在上海、深圳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上海地区 6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
公司缴纳 7%,个人缴纳 7%,深圳地区 1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
纳 8%,个人缴纳 8%。

      截至 2018 年 6 月,太仓斯迪克共有 3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有限
公司分别在昆山、苏州园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均为:公司缴纳 8%,个
人缴纳 8%;太仓斯迪克共有 9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深
圳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上海地区 7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7%,
个人缴纳 7%,深圳地区 2 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8%,个人缴
纳 8%。

      (7)谱玳新能源

                                        3-3-1-3-30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报告期内,谱玳新能源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以及缴纳比例如下
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住房公积金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6 月
企      缴纳金额            1,104.00                368.00               -                 -
业      缴纳比例                   8%                   8%               -                 -

个      缴纳金额            1,104.00                368.00               -                 -
人      缴纳比例                   8%                   8%               -                 -
注:谱玳新能源自 2017 年 11 月起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经核查,谱玳新能源个别员工存在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的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谱玳新能源有 1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在太仓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8%。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谱玳新能源共有 1 名员工由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在太仓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 8%,个人缴纳
8%。

       4、发行人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起始月份如
下:

          公司名称                  社会保险开户日期            住房公积金开户日期
           发行人                       2007 年 11 月                  2007 年 11 月
  发行人苏州济鸿分公司                  2017 年 2 月                   2017 年 2 月
      发行人东莞分公司                  2010 年 12 月                  2011 年 11 月
         斯迪克江苏                     2010 年 6 月                   2011 年 3 月
  斯迪克江苏太仓分公司                  2011 年 11 月                  2011 年 11 月
         斯迪克重庆                     2012 年 7 月                   2012 年 6 月
         太仓斯迪克                     2017 年 2 月                   2017 年 2 月
        太仓青山绿水                       未开户                         未开户
        启源绿能科技                       未开户                         未开户
         谱玳新能源                        未开户                         未开户


                                         3-3-1-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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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太仓青山绿水、启源绿能科技无在职员工,尚未办理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开户。谱玳新能源未办理相关开户事宜,委托第三方为在职员工代缴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发行人的 4 家境外子公司斯迪克国际、斯迪克美国、斯
迪克日本、斯迪克韩国,不涉及境内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故无需办理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开户事宜。

       5、发行人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况;如需补缴,请补
充披露需补缴的金额、补救措施及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1)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情况

       发行人对未缴纳员工按“五险一金”标准进行缴纳而需补缴的金额测算如下: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社会保     未缴纳人数                             2                 2               —                 2
险         补缴金额(万元)                    2.44           4.04                  —            3.72

住房公     未缴纳人数                             3                 2                1                 4
积金       补缴金额(万元)                    1.05           1.16                 0.53           2.13
              合   计                          3.49           5.20                 0.53           5.85
注:补缴金额=上年平均工资*五险一缴纳比例*未缴纳人数

       (2)上述补缴金额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补缴金额                           3.49                5.20                0.53                   5.8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461.56          6,315.26               5,582.31              3,085.75
润
占比                            -0.76 %               0.08%               0.01%                 0.19%

       2015 年度至 2018 年 6 月,若发行人对未缴纳员工按“五险一金”标准进行
缴纳,由此产生的补缴金额分别为 5.85 万元、0.53 万元、5.20 万元和 3.49 万元,
占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较低,对业绩影响较小。

       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出具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被要求为员工补缴、追偿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发行人因未足额缴纳员工
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引致的任何处罚或损失,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3-3-1-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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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经营
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二十、反馈问题 2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员工岗位分布
及专业结构变动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业务量及收入相匹配;职工薪酬结构、薪酬
总额与平均薪酬水平,将发行人职工平均薪酬水平与同地区或同类公司进行比
较,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如下: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取得发行人薪酬福利制度及报告期内各期末员工花名册、工资表、财务
明细张、工资发放凭据;

     2、通过当地统计局查询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并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薪酬水平;

     3、访谈人力资源负责人,了解员工构成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1、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员工岗位分布及专业结构变动情况,是否与发行人
业务量及收入相匹配

     (1)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员工岗位分布及专业结构变动情况

     ① 员工专业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类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研发人员         89      9.55%      73       8.11%       52     6.36%      47       6.12%
生产及工
程技术人        533      57.19%    513      57.00%      473    57.89%     439      57.16%
  员

                                         3-3-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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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类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管理人员           73        7.83%         79        8.78%           62        7.59%          59         7.68%
销售人员           89        9.55%         83        9.22%           85       10.40%          94        12.24%
其他人员          148       15.88%         152      16.89%           145      17.75%         129        16.80%
  合计            932     100.00%          900    100.00%            817    100.00%          768      100.00%

       2015 年至 2018 年 6 月,公司各类岗位人员人数大部分呈上升趋势,主要原
因系发行人及子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导致的各类岗位人员增加、新设子公司在
早期引进的市场开拓及产品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较为稳定,研发人员
和生产人员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而逐渐增加。

       ② 员工学历构成

                                                                                                      单位:人

    学      历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博士                                   3                       2                       2                        2
硕士                                  30                     29                       22                       18
本科                                  93                     89                       81                       90
大专及以下                           806                   780                       712                    658
    合      计                       932                   900                       817                    768

       (2)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变动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业务量及收入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均产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55,809.51         128,914.26               97,864.13               84,881.32
员工人数(人)                           932                   900                    817                   768
人均产值(万元)                      59.88                143.24                 119.78                110.52

       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及发行人营业收入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2018 年 1 月
至 6 月较 2017 年人均产值较低系为发行人产品在消费电子行业应用量较大。消
费电子厂商大多在三季度推出新产品,其销售季节性比较明显。基于上述行业特
点,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净利润高于上半年。
综上,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员工人数变动情况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特点、业务发展、
营业收入规模较为适应。

                                                 3-3-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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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职工薪酬结构、薪酬总额与平均薪酬水平,将发行人职工平均薪酬水平
与同地区或同类公司进行比较,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员工薪酬结构及薪酬总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短期薪酬               4,800.40              9,115.55         6,794.56            6,364.96
工资、奖金、津
                            4,294.69              8,068.16         5,885.98            5,555.22
  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168.32                538.87             495.01            379.58
  社会保险费                 129.52                227.27             197.26            202.17
  住房公积金                 100.86                178.04             136.19            127.40
 工会经费和职
                             107.01                103.21               80.12           100.59
  工教育经费
二、离职后福利
                             286.35                  0.05             419.48            446.36
-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278.85                477.13             395.81            402.56
  失业保险费                      7.50              15.99               23.67            43.80
 三、辞退福利                     3.06              31.79               16.65            10.93
       合计                 5,089.80              9,147.38         7,230.69            6,822.25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岗位人员薪酬总额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呈上升趋势,主要
原因系发行人及子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导致的各类岗位人员增加。

       (2)员工平均薪酬水平以及与同地区或同类公司比较情况

       ① 平均薪酬、各级别及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A.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平均薪酬、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高层             32.71     21.55%         53.81      40.87%     38.20      11.41%        34.29
中层               8.65    18.91%         14.56      31.86%     11.04       7.96%        10.23
基层               3.37    -1.66%          6.85      13.22%      6.05      11.69%          5.41
平均薪酬           4.67     7.00%          8.73      20.59%      7.24       8.60%          6.67
注:2018 年 1-6 月增长率系按照 2018 年 1-6 月平均薪酬年化后计算的增长率

       2017 年度发行人高层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较 2016 年度增长 40.87%、中层人员

                                          3-3-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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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为 31.86 %,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为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聘请了财务总
监、销售部副总经理及董事长特别助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同时 2017 年度发行人
部分高层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基层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较 2017 年度下降 1.66%,主要
系发行人上半年为业务淡季,订单相对减少,生产人员工资下降所致。

     B.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平均薪酬、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管理人员                                8.97                16.66                13.93            12.89
研发人员                                8.15                13.08                 9.31             8.83
销售人员                                9.60                16.34                11.46             9.08
生产与工程技术人员                      3.07                 6.47                 5.71             5.30
其他人员                                3.00                 5.60                 5.07             4.89
平均薪酬                                4.67                 8.73                 7.24             6.67

     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各类岗位人员平均薪酬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呈上升趋
势。

       ② 发行人职工平均薪酬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的比较情况

     2015 年至 2017 年,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员工平均年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地工资
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斯迪克股份                                                        8.46              9.82           8.66
斯迪克太仓                                                        9.91                 —           —
                                             [注 1]
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8.74              7.99           7.23
                                        [注 1]
苏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5.11               —           —
斯迪克泗洪                                                        6.07              5.43           4.91
                                        [注 2]
宿迁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4.04              3.99           3.90
斯迪克重庆                                                        6.10              5.32           4.85
                                        [注 3]
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5.04              4.73           4.42
斯迪克东莞                                                        8.73              8.32           6.76


                                         3-3-1-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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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注 4]
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6.14           5.75              5.31
注:1、数据来源:苏州市统计局、江苏省人民政府、苏州市统计局 2016 年度、2015 年度
未披露苏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数据来源:宿迁市统计局;3、数据来源:
重庆市统计局;4、数据来源:东莞市统计局,未披露东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
资。

     2017 年度,发行人的员工平均年收入略低于苏州市总体水平,主要原因是
苏州市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为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非私营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通常相对高于私营单位,发行人作为民营生产型企业,生
产人员数量相对较多,因此员工平均年收入略低。

     发行人 2017 年度较 2016 年度工资下降,主要原因系斯迪克股份 2017 年增
加生产规模,生产人员增加导致平均工资下降。

     ③ 发行人职工平均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工资水平的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年

         可比公司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康得新                                  11.89                     10.74                     8.06
激智科技                                    7.82                   7.67                     5.88
新纶科技                                    7.94                   7.85                     7.54
晶华新材                                    7.47                   8.75                     7.97
同行业平均                                  8.78                   8.75                     7.36
发行人                                      8.73                   7.24                     6.67
注: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薪酬水平除略低于康得新外,与其他同行业公司水平相当。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岗位分布及专业结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业
务量及收入相匹配。

     2、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平均薪酬水平与同地区及同类公司平均薪酬水平
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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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期间内重大事项变更

     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查阅发行人工商档案、最新营业执照;

     3、查阅独立董事赵蓓的身份证明、简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安机关出
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查阅独立董事赵蓓的调查问卷、访谈笔录;

     5、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确认赵蓓无违法违规相关记录;

     6、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7、查阅其他相关文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有以下重大事项变更:

     1、经营范围变更

     2018 年 10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在发行
人的经营范围中增加“普通货物运输”,同时修改公司章程。2018 年 10 月 12 日,
发行人完成本次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为“研发、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膜、多功能涂层复合薄膜、医疗器械、
生物医用材料、石墨材料、纸质包装材料、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经营范围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独立董事变更

     因独立董事何曼任期届满,2018 年 10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蓓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赵蓓,女,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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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1992 年毕业于苏州大学化学教育专业,获学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苏州
大学有机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期间赴南开大学做访问学者 1 年。1995 年至
今任教于苏州大学,2006 年获有机化学博士学位。赵蓓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核
发的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708219469)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更换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赵蓓具备担
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资格。



                         ——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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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捌份,无副本。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日为二零一八年    月     日。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经办律师:徐伟民




       负责人: 沈田丰                              高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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