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菊明)2020-04-1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龚菊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9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就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缺席董事 两个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龚菊明 3 3 0 0 否 3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积极
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同意
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
2019/3/29 同意
第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同意
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总
同意
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2019/9/23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六次会议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19/12/6
第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同意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沟通,有效
的跟踪和审查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
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
四、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对有些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会提前给我进
行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的意见。上市公司为我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
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
提前通知我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本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现场检查等方式,
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督促公司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0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
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菊明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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