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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蓓)2020-04-1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蓓)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9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就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缺席董事   两个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赵蓓        3           3          0          0         否          3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积极

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同意
                           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
               2019/3/29                                             同意
 第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同意
                           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总
                                                                     同意
                           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2019/9/23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六次会议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19/12/6
 第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同意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对有些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会提前给我进

行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的意见。上市公司为我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

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

提前通知我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本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现场检查等方式,

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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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督促公司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0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

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蓓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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