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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2020-04-10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鉴证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0]230Z067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1-2


2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   3-4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0]230Z0673 号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公)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斯迪克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斯迪克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斯迪克管
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斯迪克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1
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斯迪克《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斯迪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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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的规定,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4 号《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1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9,196,7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4,964,971.1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4,231,728.83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划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805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1     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       31,118.51       23,423.17 洪发改 2017028
  2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5,000.00
                合计                   41,118.51       28,423.17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41,118.5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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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8,766,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                23,423.17                4,876.60
 2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
              合计                             28,423.17                4,876.6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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