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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迪克: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跟踪报告2020-04-1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斯迪克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文琦                    联系电话:021-58991896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洪臣                    联系电话:010-568001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三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有
                                          关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均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电
                                          话询问开户银行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询,并通过核对明细账、原始凭证及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所涉及合同、查勘募投项目现场的方
                                          式核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
                                        1 次,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表人对必要的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合计发表了 2 次独立意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相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关规定编制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并进行合理保
                                        管。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12-24

                                        上市后首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信息披露
                                        原则;相关信息披露违规案例;应披露的交易
                                        及标准等。2、内幕信息管理及其注意事项。3、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人员行为规范。4、董监高人员股份管理。
                                        5、募集资金管理规范。6、对外担保相关事项。
                                        7、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2020 年 1 月
                                                                      保荐代表人已提
                                                       23 日,全资
                                                                      请公司关注安全
                                                       子公司斯迪
                                                                      生产管理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克江苏收到
                                                                      公司根据相关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宿迁市应急
                                                                      门的要求已进行
                                                       管理局出具
                                                                      全面整改,并开
                                                       的《行政处
                                                                      展自查工作。
                                                       罚决定书》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夫妇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
                                                           是
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
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在
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在
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5)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苏州德润、苏州锦广缘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      是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施培良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
40.28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公司于本次
发行前已发行的该部分股份。                              是
(2)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
94.5017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公司于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该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上海地平线、上海元藩、峻银投资、合信投资、
瑞通龙熙、苏州德丽嘉、世纪天富、天津福熙、纪建明、
盛雷鸣、蒋根生、龚伟忠、陈雪平、林秋璇承诺:
                                                        是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郑志平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于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在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3)若本人
                                                        是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职务
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4)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5)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通过苏州德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陈锋、张庆杰、陈静、杨比、李国英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苏州德润权益份额;本人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苏州德润权益份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苏州
德润权益份额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    是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斯迪克、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相关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
8、斯迪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有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书的承诺,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施蓉夫妇关于避免同
                                                      是
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无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邹文琦




                                                          孙洪臣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 4 月 10 日